正文

《中国教育大师谈》第三章 社会(16)

中国教育:大师谈 作者:蔡元培


谦让

让之为用,与礼略同。使人互不相让,则日常言论,即生意见,亲旧交际,动辄龃龉。故敬爱他人者,不务立异,不炫所长,务以成人之美。盖自异自眩,何益于己,徒足以取厌启争耳。虚心平气,好察迩言,取其善而不翘其过,此则谦让之美德,而交际之要道也。

思想自由信仰自由

温良谦恭薄责于人

排斥他人之思想与信仰,亦不让之一也。精神界之科学;尚非人智所能独断。人我所见不同,未必我果是而人果非,此文明国宪法,所以有思想自由、信仰自由之则也。苟当讨论学术之时,是非之间,不能异立,又或于履行实事之际,利害之点,所见相反,则诚不能不各以所见,互相驳诘,必得其是非之所在而后已。然亦宜平心以求学理事理之关系,而不得参以好胜立异之私意。至于日常交际,则他人言说虽与己意不合,何所容其攻诘[讦]?如其为之,亦徒彼此纷争,各无所得已耳。温良谦恭,薄责于人,此不可不注意者。至于宗教之信仰,自其人观之,一则为生活之标准,一则为道德之理想,吾人决不可以轻侮嘲弄之态,侵犯其自由也。由是观之,礼让者,皆所以持交际之秩序,而免其龃龉者也。然人固非特各人之交际而已,于社会全体,亦不可无仪节以相应,则所谓威仪也。

威仪

感情相应

威仪者,对于社会之礼让也。人尝有于亲故之间,不失礼让,而对于社会,不免有粗野傲慢之失者,是亦不思故耳。同处一社会中,则其人虽有亲疏之别,而要必互有关系,苟人人自亲故以外,即复任意自肆,不顾取厌,则社会之爱力,为之减杀矣。有如垢衣被发,呼号道路,其人虽若自由,而使观之者不胜其厌忌,可谓之不得罪于社会乎?凡社会事物,各有其习惯之典例,虽违者无禁,犯者无罚,而使见而不快,闻而不慊,则其为损于人生之幸福者为何如耶!古人有言,满堂饮酒,有一人向隅而泣,则举座为之不欢,言感情之相应也。乃或于置酒高会之时,白眼加人,夜郎自大,甚或骂座掷杯,凌侮侪辈,则岂非蛮野之遗风,而不知礼让为何物欤?欧美诸国士夫,于宴会中,不谈政治,不说宗教,以其易启争端,妨人欢笑,此亦美风也。

凡人见邀赴会,必预审其性质如何,而务不失其相应之仪表。如会葬之际,谈笑自如,是为幸人之灾,无礼已甚。凡类此者,皆不可不致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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