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国腐败的加剧(4)

双重悖论:腐败如何影响中国的经济增长 作者:(美)魏德安


由于没有评估实际腐败率的方法,要弄清楚腐败态势是否在政府加大反腐力度之后才开始加剧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可获得的案件数据粗略地评估出新兴腐败率,以此确定腐败官员从何时开始出现腐败行为以及何时被逮捕。这个方法并非完美:第一,我们只能获得关于部分案件的数据,也就是能够计算出腐败暴露率的那部分案件,而无法获得完整的数据;第二,正如我们在前文所说,我们获得的数据主要集中在能够引人注目的大案、要案上,因为大部分数据都是源自公开出版的汇编资料或媒体报道;第三,因为中国政府对准备公开报道的案件实行严格控制,所以被公开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而且哪些案件可以公开报道是需要经过预先挑选的,这种挑选过程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希望把自己认为最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报道出去,通过这些案件展示政府的反腐决心与能力。而外国媒体报道的案件很多都是以中国媒体的报道为基础的。我们应该知道,这些外国媒体的报道肯定经历了二次过滤,因为外国媒体希望通过这些案件说明中国腐败态势的严重性。因此,综上所述,我们必须认识到,可以公开获取的数据只是实际腐败案件的一小部分,而且这些案件不是随机挑选出来的,具有代表性。

讽刺的是,这些可以公开获取的案件数据虽然不能代表所有的腐败案件,却有助于我们评估危害最大的那种腐败的变化态势。当前经济学的正统理论中几乎没有说明最能影响经济运行状况的是腐败的数量,还是腐败的程度。也许数量和程度都会产生负面影响。如果低级别的腐败无处不在,低级别官员不停为了索要贿赂而设置行政路障和抛出无穷无尽的繁文缛节来为难企业,则肯定会给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以至于企业根本无法有效运作。虽然低级别官员有可能为了索贿歪曲规则并盗用公款,但高级别官员可能不会刻意歪曲规则,而是有可能为了攫取非法利益而直接制定方便自己获利的新规则,这一情况的危害性更大。事实上,最严重的情况是高级别官员会完全颠覆公共政策以实现个人的经济利益。同样,他们有可能接触到更多的公共资源和资金,有机会从中偷走一部分据为己有。最后,如果腐败自下而上地逐步蔓延,以至于连高级别官员也开始从事腐败行为,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这种情况标志着腐败问题已经严重恶化了,国家甚至处在了沦为盗贼统治的边缘。总而言之,虽然我们没有足够的案件数据评估整体的新兴腐败率,但我们掌握的有代表性的和高级别腐败案件的少量数据却可以帮助我们评估腐败开始加剧的时间。根据腐败暴露率评估政府的反腐力度,进而评估反腐力度在多大程度上滞后于未知的实际腐败率的变化。

这些数据表明,腐败在经济改革启动很久之后才开始加剧。在20 世纪80 年代,当前一年的新兴腐败率上升时,第二年的腐败暴露率一般会随之上升(见图4–6)。直到1991 年,新兴腐败率才出现大幅上升。因此,尽管新兴腐败率与腐败暴露率之间存在时间差,但它们揭露出相似的总体腐败态势,因为两者都表明,在20 世纪90 年代初,高级别腐败开始出现急剧增加的现象,而此时改革已启动了10 年。但新兴腐败率与腐败暴露率在20 世纪90 年代末就开始出现波动不同步的现象,新兴腐败率稳步下跌,而腐败暴露率的波动趋势呈现U 型,在20 世纪90 年代中期开始下跌,到20 世纪90 年代末及之后又开始上升。就理论层面而言,这样一个波动态势就折射出政府的反腐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个结论肯定会受到这样一种认识的回击,即犯罪与被逮捕之间的时间差将导致新兴腐败率在最近几年出现人为压低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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