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惯例(6)

蒂利文集:为什么? 作者:(美)查尔斯·蒂利


戈夫曼笔下的身体表象还告诉我们,惯例并不必然以言辞的形式出现;象征、物体和肢体语言都可以传达惯例。詹姆斯·卡茨(James Katz)和马克·奥克许斯(Mark Aakhus)给出了一个例子:

我们在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市的一个建筑工地前停下来,有意无意地总结起眼前的沟通场景。在完全意识到这一点之前,我们发现,在机器轰鸣、热火朝天的混乱景象前,自己可以不费力地找出工头。这是一个将近五十岁的男人,肉嘟嘟的拳头紧攥着一部手机。引起我们注意的并不是手机——工地上大多数工人的腰间都挂着一部手机或传呼机。老板把手机攥在手里,手机粗短的天线向前伸出,好似多出了一个数字。……通过紧攥手机,他表现出自己毫无操起工具或干体力活的意图。他用手机的粗短天线四处指点,好似19世纪的英国军官用马鞭来指挥士兵。(Katz and Aakhus 2002: xx)

在阅读卡茨和奥克许斯时,我忽然意识到,自己浑然不觉地采取了一种类似的、有效的理由给定策略。读者诸君对此可能也不陌生。我在接电话时,经常有人敲我办公室的(没有窗户的)门。有许多年,我都向来电者解释发生了什么,把电话放下,走到门口,打开门,让来访者稍等,然后重新拿起电话;总来回时间:大概一分钟。在通话时,我还时常放下电话,到手够不着的地方去取一本书、一篇文章或一份文件,这有时又会不小心挂断电话。

有一天我忽然来了灵感,到附近的电器店无线电室(Radio Shack)买了一截二十五英尺长的盘旋电话线,换掉原有的短电话线,这一生活小难题立刻迎刃而解。我现在不仅可以在通话的同时寻找相关资料,而且由于开门时电话仍在耳旁,敲门者立刻知道我在通话中,往往会对打扰表示歉意,且在外等候。我再也无需向对方解释理由。当然,如果来访者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我仍然会放下电话致歉,解释情况,并(根据来电的性质)让来访者在办公室或其他地方等候。但对于大多数来访者,手里攥着的电话已不需要任何言语解释。

如果在大街上打手机时遇见朋友,我就必须采取另一种理由给定策略。如果双方都在打手机,我们一般互相微笑,挥手致意,并继续走路。如果他们之后很可能再见到我,微笑与挥手已足够表明他们现在没时间和我说话。场合对于惯例式理由的给定至关重要。我们至少可以根据下列标准区分有关场合:

从庄严场合(如教堂)到休闲场合(如公园)

从公共场合(如街道)到私人场合(如自家厨房)

从公务场合(如办公室)到亲密场合(如家宅)

从陌生场合(如新城市)到熟悉场合(如老街坊)

想象你自己在任一种场合下忽然感到恶心,想告诉周围的人为什么自己要冲到最近的卫生间。在每一种情况下,原因都是一样的,但适当的理由却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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