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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是政府造成的(2)

政府的本分Ⅱ 作者:姚中秋


最近的局面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一经济学原理。今年年初,房屋市场恢复繁荣,房价开始回升。于是,开发商购买土地的欲望陡然提高,土地价格攀升,各地不断出现“地王”。从这里看得很清楚,先有高房价,然后有了高地价。当然,反过来,高地价又给开发商发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房屋的价格将会上涨,于是,准备售房的开发商继续提高房屋的价格。高地价也给购房者发出强烈的信号:以后的房价还要上涨,现在赶紧买吧。于是,即便开发商已经提高了价格,购买人也疯狂入市,甚至形成抢购的局面。开发商因此获得高额利润,但购房者觉得自己也赚了,因为以后房价还会涨。当然,此后开盘的开发商就会再次提高价格,地价又会再度上涨。开发商、购房人、地方政府共同推动形成了房价、地价轮番上涨的格局。

因此,高房价的根源就是最初导致高房价的因素。通过本轮价格上涨,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一个关键因素:宽松的货币政策。任何时候,房屋市场的繁荣、尤其是畸形繁荣,都离不开过于宽松的货币政策之助。大量货币流入经济体,必然首先流入房屋市常

不过,在中国,房价涨到畸形的程度,且房地产市场成为第一个复苏的市场,还有另一个制度性因素:土地垄断。地方政府垄断着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因而,对于房价下调的任何迹象都会尽力阻止,对于房价上涨的任何迹象都表示欢迎,且倾向于放任而不采取任何抑制措施,因为房价上涨将推高地价,而地方政府将从中获益。

所以,高房价的责任是政府的政策:首先,宽松的货币政策推动房价进入上涨周期,而地方政府对此倾向于不作为,甚至推波助澜,尽可能延长房价上涨周期。这样,在绝大部分时间,房价都在上涨,而且是畸形地上涨。唯一的问题是: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永远畸形地上涨的资产吗?

抑制房价必须打破土地垄断

2009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各地房价普遍大幅度上涨。很自然地,在今年两会,民众的住房问题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关注、议论的热点问题,通过这场辩论,遏制房价的有效措施已经昭然若揭,问题仅仅在于,政府是否真正有决心去做。

不少两会代表、委员认为,税费过高是房价高企的重要原因。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统计说,我国现阶段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12项之多,涉及房地产的收费多达50项,两者共计62项。据抽样调查,部分项目的税费占到房地产价格的30%~40%,税种设置繁杂、征收环节多,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

另有不少代表、委员指出,地产市场的病根在于土地垄断,在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全国政协委员梁季阳在发言中指出,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双方中,供方中除了房地产商外,还有控制着土地资源、收取各种契税费的地方政府,而房地产需求方是分散的、弱势的个体购房者。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双方并不是完全平等的经济主体。

目前,北京房子均价已达到每平方米1.7万元,而房子的建设成本每平方米不过3000元,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说:这哪里是房价高,明明是地价高。杜德印这番发言赢得会场代表们长时间的掌声。可见,大多数人是认可这一看法的。

事实也确实如此。在房地产市场涉及的三大主体——卖地的地方政府、买地建房的开发商与买房的消费者中间,地方政府是最大的获利者。2009年,全国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超过1.5万亿元。不少城市的土地出让金已经占地方财政收入近50%。

对住房问题负有管理责任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官也指出了房价高涨的另一原因:政府监管不力。该部副部长郭允冲说,房价调控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努力,而住建部在调控房价方面几乎没有什么手段。因为,与房地产市场相关的土地监管权在国土部门,税收监管权在税务部门,金融监管权在银行监管部门。这些部门很难配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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