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革命政治中的伦理难题(9)

女人的理想国 作者:张念


因此,我们并非是以一个现代意义的政治平等观去非难古典传统,而是要去证明不平等既不是经济的,也不是政治的次生现象,要去证明不平等如何内在于语言结构及其人的思维结构,就是说,认识论的产生与不平等的关联才更为内在,更为紧密。在文化实践之中,历史性的不平等,或者说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桩不平等事件,恰恰发生在男人与女人之间。

所有权的问题如果仅仅涉及对物的占有,我们就无法解释在历史上针对女人的占有到底是怎么回事。因此,问题还必须往前推,追问男人获得对于女人的完全支配权,这一最为古老的政治之所以得以发生,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对权力原型的原型有所认识之后,实际上对于权力的真正内涵就有所把握了。

古典政治学的核心议题是:谁有权统治,统治的资格是什么?提出问题并非为了质疑统治,而是关心统治的实施如何成为可能。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理性的完善性:理性能力在人群中的分布并不均等,有的强、有的弱,于是人群中有的部分高级、有的部分低级,因此,这个意义上的强者(或高级的部分)才具有资格统治弱者(或低级的部分)。当统治资格明确之后,服从的理由也就包含于其中了。统治是不需要质疑的,正如理性能力的分布及其配额无需质疑,这是合乎比例的几何意义上的和谐。古典意义的平等不是计算性质的同等分,而是与比例相关的数的级差,这“级差”是真善美的统一。如果存在平等,那也只是同一级差之内的人之间的平等。在代表着公义的几何原理面前,无所谓平等,也无所谓不平等,因为原理高于一切。

平等与否,不是古典政治学说关心的,统治秩序本身就必然会形成先后、高低与轻重的区别,对此,我们无可争辩。但一个疑问就是,为什么存在理性的不平等?如果理性涉及的是一种有关逻各斯的技艺,那么只要你充分掌握这一技艺,这种配额式的不平等就有可能被打破。其次,谁来判断理性份额的分布情况?这个“谁”其实是一种预设条件,离开了这个预设,理性份额的差异也就不存在。这个“谁”与言说的权力相关,因此必须指出这个“谁”是谁,古希腊人认为是哲学家。再次,不同人具有的理性有多有寡,到底是缘由还是结果?如果理性能力的差异是天生的,那么从起点出发,古典政治学说强调的自由教育,不但不会抹平这种差异,反而会拉大其距离;反之,因为理性本身的抽象性,作为事实差异的理性表现,只能反映在城邦公民的不同职责方面,他们分别是治理者、护卫者与生意人。基于禀赋差异,人各行其是,才可实现城邦正义。那么,就性别而言,男人与女人的理性差异是否决定了他们承担不同的职能呢,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回答有所不同。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1260a)中的回答是:女人的勇敢体现在服从的行为上,但柏拉图在《理想国》第五卷指出:男人与女人的禀赋差异不会大于护卫者与生意人的差异,因此,女人可与男人一样,承担起护卫者的职能。这样一来,同在一个职能范围之内,也就不存在女人对男人的服从了。因此,《理想国》第五卷被尊为具有女权思想的古老经典,柏拉图似乎是赞成性别平等的,他认为就理性能力而言,男人与女人不存在巨大差异。

排除了理性能力的性别差异,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的话说:这越过了第一个浪头,其实是在暗示还有更大的险峰暗滩,阻止平等说的推进。这个更大的隐藏着的恶浪是什么呢?苏格拉底面临的危险其实在今天还没有解决,就是说在共同体之内,女人到底是属于城邦,还是属于家庭?抑或,她们同时属于两者?这如何成为可能?

在城邦与家庭的选项中,没有兼容的可能性,这是苏格拉底所坚持的。基于城邦高于一切的政治原则,女战士不属于任何家庭,也不属于任何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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