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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的修为

专业与美丽 作者:丁菱娟


最好把我们的讯息分成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一定要传达的,第二层次是绝对不能说的,第三层次是被问到才说的。

成为发言人的第一基本准则,就是诚实、不说谎。但大家都知道,很多时候企业主和当事人都有难言之隐,并不是什么事都能说的。有些话说出来不仅于事无补,而且危害公司组织或投资人的利益。这是身为发言人必然会遇到的两难。

我曾到政大去听胡自强市长的演讲,讲题是“发言人的修为”。提到发言人的难处,不能说的有三种状况:时机未到的不能说,未定案的不能说,不知道的不能说。这实在是道出了发言人应有的修为。

时机未到的,先说了就可能破局,例如企业的并购案;未定案的,说了就会“见光死”,例如政府的人事案;不知道的,瞎说了就会将信誉毁于一旦。但问题是,记者猜到了怎么办?基于诚信原则不能否认,但是基于“三不原则”也不能承认,如何是好?不承认也不否认,可能也是一种答案。微笑或许是默认、或许是不予置评,总之可以由记者自己去解读。但作为发言人,还是要维护发言人的基本守则。

另外,胡市长也提到对待记者的“三不定律”——不欺骗、不利用、不误导。的确,记者网民多,信息来源丰富,欺骗或误导记者是很容易被揭穿的。有些人自以为聪明,利用记者传递假消息或放话,以达成自己的私利。但这些错一旦犯过一次被拆穿,你与记者之间的信任立即瓦解。

我本身在帮企业界上发言人的课程时也常提到,在不能说的状态下,最好把我们的讯息分成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一定要传达的,第二层次是绝对不能说的,第三层次是被问到才说的。例如,以上市公司最敏感的人事变化而言,公司人事为何变化?变了什么?以及未来的因应策略是什么?这些就是主要讯息,也是所谓一定要传达的部分;而绝对不能说的,可能是公司内部的纷争所导致的人事变化;被问到才说的,可能像是某高阶主管离职后去了哪里——这已超出公司发言人该为组织答辩的范围了,就让记者自己去查证即可。

当然,不能说的有可能是真相,但若是家丑,没有人愿意外扬。发言人并不是记者想知道什么就说什么,而是站在企业的立场,传达该传达的讯息。毕竟,挖新闻与查证新闻是记者的天职,这攻防之间还是有道德和信任可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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