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八(3)

新中国外交谈判 作者:陈敦德


开国大典是在10月1日下午举行的。苏联在新中国宣布建国不到24小时内,即先宣布与国民党政权断交;紧接着,就通电承认新中国。

10月2日下午,在豪华典雅的苏联外交部大楼的一个小厅里,苏联外交部副部长葛罗米柯走前几步,与刚走进门来的一个中国人礼节性地握了握手。

苏联外交部长维辛斯基此时正在纽约出席每年秋天召开的联合国大会,就由副外长葛罗米柯出面办理与新中国的建交事宜。由于苏联日前在西伯利亚的试验场成功地引爆了本国的第一颗原子弹,葛罗米柯更显得满面春风,异常高兴。与其相比,他接待的这个中国客人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认真说是有点阴沉与悲哀的情绪。

这个中年的中国人姓陈,身穿西装,是前国民党政府驻苏使馆的临时代办。陈代办走进这个小厅时,这是早已预料中的事。他接到葛罗米柯副外长召见的通知时,还算显得平静,他也早料到这一天或迟或早总会来到的。傅秉常大使前两个月去了西欧,就不再回莫斯科来了。陈代办昨天晚上从收音机里获知中共在北平举行了隆重的大典时,他认为苏联起码也要三五天后才会承认中共北平政权,使他稍为有点惊讶的,就是觉得苏联的反应未免来得太快了一点。

葛罗米柯副外长召见陈代办,是向其递交一份宣布苏联与国民党政府断绝外交关系的声明。苏联政府在声明中指出:

……由于在中国发生的事件已造成中国的军事、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深邃变化之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已成立,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已经组成,位于广州的阎锡山先生的国民政府已停止在中国行使权力,并已变成广州省政府而失去了代表中国与外国保持外交关系的可能性。这一情况,造成了中国与外国间外交关系的断绝。莫斯科的苏维埃共和国联盟政府考虑到所有这些情况,认为与广州的外交关系已经断绝,并已决定自广州召回其外交代表。

苏联是在北洋政府时期与中国于1924年5月31日建交的,在蒋介石于1927年发动“四一二事变”后,两国关系不断恶化,导致苏联于1929年7月17日宣布与中国断交。在“九一八事变”日本入侵东北后,因国际局势的变化,苏联政府与国民党政府于1933年12月12日,又恢复了外交关系。在16年以后,苏联宣布与已经被中国人民抛弃的国民党政府断绝了外交关系,这就为苏联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排除了障碍。

当天,在国民党政府的这个陈代办走后的晚些时候,葛罗米柯副外长给北京的周恩来外长发出了一封关于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电报: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业已收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本年十月一日之公告,其中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建立外交关系。苏联政府在研究了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建议之后,由于力求与中国人民建立真正友好关系的始终不渝的意愿,并确信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是绝大多数中国人民意志的代表者,故特通知阁下:苏联政府决定建立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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