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免费住房政策:消除“流动工人”制度后遗症(2)

南非的启示 作者:秦晖


现在南非政府正在各地的黑人聚集区大量修建免费住房,为的就是维持社会稳定,让收入较低的黑人劳工能在居住地附近安心工作,不管结果如何,至少南非政府的想法和做法是正确的。而在中国,不用说免费住房,就连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都很少见,这又怎么能让农民工安心种地呢?农村收入太少,导致出现了大批飞往城市的‘候鸟’,作为根本的农业自然会出现问题,大量农民工进城后若出现饱和,找不到活干的无业者又会引发各类社会问题,这就是问题症结所在。”

王晓鹏先生的比较是基本正确的。但有几点需要斟酌:

第一,南非的“流动劳工”原来也并非不是“候鸟”,事实上,当年南非白人政权设计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单身进城打工住集体宿舍,家属留在“黑人家园”。而看看地图就知道“黑人家园”离大城市有多远,所以那时他们就是“候鸟”。后来他们在索韦托这样的“城乡结合部”安家定居,其实并非白人所愿,只是他们没有办法把黑人再赶走了。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后当然就完全没有这个问题,现在南非只有外籍劳工还是“候鸟”了。中国就趋势而言其实也一样,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搬出工棚(集体宿舍),把“留守”农村的家属接来,在“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租房安家,“农民工”中的“候鸟”率也在逐年下降。只不过我们的这个过程比南非要缓慢得多,至今我们的“索韦托”还是不合法的,政府只要想赶就可以赶走他们,还要宣称“不补偿,不安置,否则后患无穷”!

第二,中国目前的“保障性住房”制度,尽管也是从“福利国家”学来的,并非我们原来那种按特权按身份等级分配的所谓“福利房”。但是由于基本条件的差异,学来的这一套在我们这里也严重变味。其根本原因其实还不是“因官商勾结太严重,经济适用房到最后都变成了商品房出售”,而是很多所谓经适房仍然是变相的“特权房”,连商品房都不是。而是一开始就盖成“廉价豪宅”,以“安居房”、“集资房”、“团购房”等名义按官位分配,形成所谓的“公务员经适房小区”。另一方面,真正的廉租房申请者逻辑上应该是有当地居住权但住得很差的贫民,可是我国的合法贫民窟(正式说法叫棚户区)户主(未必是实住户)是有户籍的老市民,对他们另有一套“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政策,并不需要申请廉租房。任何国家城市化时期的城市贫民主体都是进城打工的移民而不是老市民,区别只在于其他国家把他们看成城市贫民,也就是廉租房的供应对象,我国和旧南非则把他们看成“外来打工者”,类似于新南非的外籍劳工,虽然在城里居住着(通常也是租住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却没有“居住权”可言,“住得差”往往是赶走他们的理由,而不是他们申请更好住房的理由。正是这种“经适房优先公务员,廉租房不给农民工”的制度,使得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完全变味,成了一种典型的“负福利”现象。即便没有“官商勾结”问题,它也没法正常发挥福利功能。“廉租房”如果标准高了,就可能成为以权谋私的目标,如果标准低了权力不屑于染指,则它又会成为无味的鸡肋,因为真正需要它的人是没法申请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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