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城市治理的反思与改进(3)

南非的启示 作者:秦晖


在财政方面,约翰内斯堡于1999年实行美国式的“城市经理”制,重组濒临破产的城市财政,通过出售政府的“非核心资产”,筹集资金用于市政建设,到2002年实现1.53亿兰特的小额盈余。通过两次重划市辖区,把11区合并为7个区,尽量使财政盈余的富裕市镇和财政困难的穷市镇并在一区(如桑顿与亚历山大镇便被同划入E区)以调剂余缺,使市政得以展开运作。

在社会方面,早期的“占领”风潮很大程度上是自发的,为建立秩序,政府在新居民中促进了社区建设,近年来还实行了政府、企业、社区和NGO签订公约方式,共同维持公共规则。

在经济方面,把旧中央商务区的“鬼楼”清出流民后确定业主,原业主愿意恢复经营的予以支持,无心经营的安排拍卖,另寻经营者。力图盘活地产,尽快使这片昔日的繁华之地重现生机。过去的“白人城市”居民富裕,交通主要靠私家汽车,面积广大的约翰内斯堡市区高速公路纵横交错,公共交通却不发达。如今旧城区很大程度上已变成贫民区,没有公交,城区不可能起死回生。为更新和改善基础设施,政府以财政参股并吸引投资方式建设非洲最大的公私合营项目Gautrain都市捷运系统,把旧中央商务区与新富人区桑顿、与南非最大的奥利弗. 坦博国际机场及南非行政首都比勒陀利亚都用80公里高速铁路联系起来,2012年全线运营。它将有效推动旧城区的复兴。

通过种种努力,目前旧城区已经出现复兴趋势,一些出走的居民与公司开始返回。但是全面的复兴恐怕还要假以时日。

新南非在城市治理方面的一个重要教训是:对于旧体制下受歧视的弱势民众,在变革时期既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实现他们的合理诉求,又要防止民粹浪潮。“民主”与“民粹”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反映平民诉求,而在于是否遵守“群己权界”。以“人民”的名义赶走一个无害于人的小贩,和以“人民”的名义占据一座守法富人的豪宅,同样都是民粹,而不是民主。这其中的一个关键就是迁徙自由与产权和公共秩序维护的关系。种族隔离时期把黑人禁锢在索韦托那样的地方是不合理的,城市中确有“空地”(其实现代城市一般都不可能有真正无主的“空地”,所谓空地实际上就是公共储备土地)也应该考虑他们的居住需求,如果租房,他们的租户权也应该得到保护。但是即便在美国那种被南非前白人当局讥称的“无序城市化”中,也不是任何地方都可以“私搭乱建”的。迁徙自由肯定有法律限制,私有民房民地不能随意“占领”,维持公共秩序公共利益所需的禁入区域也必须设定,但在设定时应该有新移民的代表参与听证和决策,关于“违章建筑”、“违章摆摊”的禁令只有在穷人有可能不“违章”地在城里生存时才是合理的。

当然,即使在像美国那样尊重产权的情况下,穷人合法进入多了,富人也会有搬走的趋势。因这种所谓的穷人“驱逐”富人造成一些城区衰落、另一些新兴城区出现,也是正常现象,而且未必不是经济发展的机会。但是民粹浪潮侵犯产权造成恐慌就是另一回事,民主化无论快些慢些,都必须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在这方面,开普敦有正面的经验,而约翰内斯堡有负面的教训,它们都值得我们记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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