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耗时耗费跌宕起伏的漫长审判(5)

战后日本的腐败与治理——以震撼政坛的四大腐败案为例 作者:冷葆青


(正在法庭作证的榎本三惠子)

在试图证明榎本敏夫具有"不在场证据"因而没有收5亿日元的努力失败后,田中角荣的辩护团队另辟战场,试图证明即使他收了钱也不构成所谓的受贿,而仅仅是政治献金。当时,不少同情田中角荣的日本高官也支持这种观点。1978年12月,与田中角荣"结盟"的大平正芳第一次组阁,其法务大臣古井喜实,任内一直宣扬所谓的"首相职务权限论",还专门就此写了一本书,其主旨就是阐明田中作为首相并无权"决定"全日空这样的民间公司购买什么样的飞机,即便他真的收受了5亿日元也只是政治献金,而不构成"收钱帮人办事"的受贿。

田中角荣律师团队认为,全日空公司决定采购洛克希德公司L-1011机型的过程是“自主”、“合理”的,并没有受到来自政界的不当影响。因为1972年10月7日全日空公司曾就采购何种机型召开过高层会议,技术部门负责人中有3名赞成洛克希德公司的L-1011机型,非技术部门负责人中有2人赞成麦道公司的DC-10机型、另有1人赞成波音公司的747机型、1人赞成L-1011机型。为了取得公司高管的一致同意,全日空决定于10月22日对几种机型的“噪音”大小进行测试,看看技术部提出的L-1101型飞机噪音小的理由是否成立。该测试由于天气不佳,大雨倾盆而未能如期举行。10月28日,在再次举行的公司高层全体会上,大家一致同意采购L-1011机型。如果时任全日空公司总经理若狭得治真的是“受命”采购洛克希德公司的L-1011机型,10月7日第一次公司高层会议的票决结果(421)就完全可以了,何须节外生枝,再搞一次噪声测试呢?一旦测试L-1101机型噪声并不比其他公司的飞机小,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辩方律师认为,如此慎重、民主、公开的决策,又何谈受到了田中角荣和运输省大臣的不当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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