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 生贵子天随人愿 闹分家恨地怨天…

农民家史 作者:侯永禄


这年冬天,润科女人又生了一个女孩子,起名叫京叶。家里人平平淡淡,也没当回事,添不了多少喜气。

嫂子高氏自从丈夫去世以后虽然哀痛不止,但有儿子高南在身旁,一天天长大。高南是这个家庭唯一的继承人。润科虽然管着家事,但他终究是要老的,等他的三个女儿一个个长大嫁人,这个家岂不是全是高南的了吗?所以她把一切希望全寄托在儿子身上。但到1931年9月润科有了儿子永禄后,她的想法就大不一样了。这个家就不再是高南一个人的了。她虽然在人前也说些也很喜欢的话,但内心的妒意是永远磨灭不了的。润科两口越喜爱永禄,她的心里越不好受。1932年春和“三兴合”换院子的事,虽然对全家来说是个好事,但她不知有多少个夜晚睡不着觉。她问了多少次亲朋好友,请教来了许多知书达理的人,想提出分家。只因婆母在堂不好开口,不敢冒然提出。直到1933年夏天婆母去世以后,觉得时机已经成熟,再也不能迟了,缓迟一天自己便会多吃亏一天。于是便请了本家子的家长侯聪二叔,和“敬盛隆”的老掌柜侯宁瑞五叔作为管事人前去说话。

润科一听是嫂子提出要分家的事,一下子火冒三丈,他压根儿就没想到过这家要分。便气呼呼地说:“噢,五叔、二叔,今天你二位来就是为给我们分家的,不行!我们家人老几辈子,就不知道分家。我爷到我大我叔手里没分家,我和我哥没分家,现在我哥不在世了,我能不照看我嫂子和侄儿,把他们孤儿寡母分出去,不怕人骂我没良心吗?”二位老人一时无言答对,只好悻悻地走了。

搁了不几天,二位老人又来了,说:“你们和‘三兴合’换了院子,给了120元现大洋,你嫂子说也给上她二十块,以作零花,不然就要分家。”润科说:“这家事是我管的哩,啥钱该花多少,我会给花的,决不吝嗇。全家人吃的用的该买的该添的该行的门户,该置的家当,都由我管。嫂子和侄儿的全部吃的喝的使的用的哪一样不和全家人一样,该花的钱哪一样不花,为啥要二十块大洋,要这钱做什么!”说的二位管事人红着脸只好退走了。

高氏一看这管事人难办,便去找当时的保长靳兰亭。兰亭说:“那样不行,即便告到保公所,我也不能给你们分家。只有一个办法,你一个寡妇人家带着十来岁个小孩,应该上县去告他。找人写个状子说他‘欺寡灭门’,虚张一下声势吓他,他害怕过堂,便会答应分家的。”高氏一听依计而行,大造声势,寻人写状子,扬言要告兄弟“欺寡灭门”的罪。并骑了头毛驴,引上儿子高南真的去了合阳县告状。

润科听到嫂子上县要告他“欺寡灭门”,确实吓坏了。他相信自古流传的一句话:“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没进来。”人家上县一告,不管是真是假有理没理,派差人把你带到县衙不分青红皂白把你拉到大堂上,先饱打一顿,押进监狱。家里的婆娘娃娃一大摊谁来管,六七十亩地谁来做,这个家不是全完了吗?越思越想越害怕!

大女菊芳和乾字村的邓西斋订了婚,西斋的哥哥邓全娃听到了风声,便前来看望。也劝润科道“侯叔!人家要分,就让分了吧!已经撕破了面皮,终究不会好的。”润科答应了,并央他立即去合阳县叫回嫂子。

高氏一见目的达到,便骑驴回家。重新请来二叔五叔说话,并请来大舅吴庄赵家城的赵炳全也来参加管事。经过多少次的吵吵闹闹,说说停停,一直闹腾了一年时间。高氏心想一定要在麦收前分零干,以免麦收后粮食按人一分,自己和娃只有两个人的,岂不吃了大亏。便于1935年3月初一写了分单。把老屋的四合院和好的农器家具、36亩平整好做的地要归了自己。而将北边破旧不堪不翻修便无法居住的一院半分给了润科。润科虽然也分了许多破破烂烂的农器家具和30多亩土地,但其中有圪台上13亩地,里面有多年修整不住、大水冲成的渠,很难耕种,不打粮食。不管怎样,总赶麦收前搬了家,分了灶,各过各的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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