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两点重要信息(1)

理想社会随想录 作者:李吉士


通过上文摘引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著作的原文片断以及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两个词的词源本意,可以清晰地获得以下两点重要信息:

1.马恩时代,即到1895年恩格斯逝世止,在马恩著作中,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都是对未来同一理想社会的概括,二者是相通的,相同的,指的是同一件事情。这从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与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以及他们合著的《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关于关于共产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内涵和特征的描述中得到印证;同时,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两个英文词的词源,即源自拉丁文相应的两个词的原始词义中,也可以得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同义词的概念。所以才有恩格斯在为《共产党宣言》写的序言以及他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和《卡尔·马克思》等著作中的描述。由于在马恩写《共产党宣言》的历史时代,高举社会主义旗帜和高举共产主义旗帜的两类不同人群的背景,也就是恩格斯说的“可见,在1847年,社会主义是资产阶级的运动,而共产主义则是工人阶级的运动”,所以才有恩格斯说的不能把《共产党宣言》写成“社会主义宣言”。

2.那么,我们现在理解的社会主义的概念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从以上摘引的原文片断来看,最晚是在1917年4月4日列宁在写《论无产阶级在这次革命中的任务》中提出的,并在1917年8—9月写《国家与革命》时,对其进行了详尽的论述。他在《国家与革命》中,把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分析引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资产阶级法权(资产阶级权利)尚在分配领域起作用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阶段,专门定义为社会主义。由此就把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是同一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区分开来。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不同的:社会主义是尚在分配领域保留资产阶级法权(资产阶级权利),即“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共产主义则是完全消灭了资产阶级法权,即“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社会。自1895年至1917年的22年间,除列宁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先于列宁提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或初级阶段)的论断,笔者未再作详细考查,因为这已经无关紧要了。但是,从列宁在1914年写《卡尔·马克思(传略和马克思主义概述)》时说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人一起“创立了革命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或者说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策略”来看,这时的列宁似乎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理解还是与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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