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洞见与局限(7)

人权与中国思想 作者:安靖如(Angle, S. C.)


对话与变革

单薄的价值观可将我们彼此隔离——至少将我们充分具体的、拥有丰富的善的观念的自我与他人相互隔离开来了。通过区别厚实和单薄,我们似乎已经解决了在一个多样化世界中进行国际合作的困境,这表明我们并不需要用一套厚实的价值观来对另一套厚实的价值观进行令人不舒服的刺激。在许多情况下,这种隔离是一件好事。我们阐明单薄价值观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它们可以给予我们批评他人臭名昭著的反道德行为的手段,并且它们还具有促使我们不至于过多介入他人事务的功能。但尽管如此,这样一种对价值观的静态理解仍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这种静态的价值观是不现实的,因为两个层面的价值观确实经常会因为与其他层面的价值观或者另外一个群体的厚实价值观发生互动而发生改变。这种静态的图景在道德上也要低下一些,因为动态性既可以从不同群体之间发生的、道德上值得褒奖的对话中产生,也可以从对自己价值观内部中厚实和单薄价值观之间关系的建设性反思中产生。正像阿兰·杰巴德曾经解释的那样,一个群体与其他群体在有限的交往中所出现的许多情形,在此群体内部都被理解为是一些次优的解决方法:它们比冲突要好,但比共识和协议却要差一些[Gibbard 1990,pp242-243]。这并不是要否认我们有时会以存在差异为荣,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正在发生的分歧在实践中可能会被视为是比共识更好的选择。这也并不是要否认我们可以从他人身上进行学习,这种学习可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会延续下去:说我们想为达成共识而努力与说我们想同化他人之间是具有很大差别的。但尽管如此,人们仍然必须时刻准备对作为他们勉强接受次优解决方法的基础进行审查:在许多这样的情形中,寻求一种更好的解决途径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在第3章中,我还将根据杰巴德的著作表明,这些对话和动态性的激励因素究竟是怎样运作的。

在进一步展开论述之前,我想事先防止一种可能从我对“共识”的话语中产生的误解,我觉得这一点很重要。我不认为对话的必然结果必定是共识,即使在理想的条件下也是如此。我也不认为,当我们彼此努力进行交流时,就一定预示着共识或协议是可能的。我们从不同的立场出发,过着不同的生活,并且可能从来不会以相同的角度看待事物。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经常会得出我称之为“适应性规范”(norms of accommodation,杰巴德语)的结论:这些就是我们和你们所极力予以维护的价值观。我们之所以如此,就是为了彼此交往,即使他们的价值观比我们充分发展的这些价值观更加浅薄,或者更有局限性也是如此。单薄价值观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从我们各自价值观的内部出发,如果我们所有人都根据我们更丰富、更厚实的价值观进行生活,那么它就会变得更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单薄价值观是一种次优的东西,并且我们将有理由继续为达成共识而努力。在后面的章节中,我将会更进一步地谈到这个问题。

一些论者曾经具体谈到,对话而不是批评应该成为国际人权话语的主要模式。例如,比科·帕雷卡曾经写道:“如果普遍价值要获得广泛的支持和民主的确认,并且避免种族中心论的偏见,那么它们就应该从一个公开的、非强制的跨文化对话中产生。”[1999,p139]帕雷卡说这种普遍性应该从对话中产生,而不是被发现,因为他设想,在推理出一套大家都认同的价值观的过程中,某种程度的变革就会产生,这种情形在“理性上是最站得住脚的”。帕雷卡特别坚持认为,他并不是在宣扬“嘲笑不同文化的最小公分母”;相反地,他设想,通过集体的说理过程,我们将会获得所有文化都实际具有的“人类共性”(human universals)的结论[同上,p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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