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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袋

贪食忘忧果的人 作者:〔英〕毛姆 著,李和庆 等译


书袋

有人读书是为了学习,此可谓精神可嘉;有人读书是为了消遣,此可谓天真可爱。不过,没有几个人读书读成了习惯,原因大概是,读书读成习惯,既不天真可爱,也不精神可嘉吧。说起与人做伴,我属于既可悲又可怜的那种。不管跟谁聊,只要聊一会儿,我就厌烦了。不管跟谁玩,只要玩一会儿,我就厌倦了。虽然大家都说我自己千奇百怪的想法就是明理人取之不尽的源泉,但这种源泉也有动不动就枯竭的时候。后来,我便养成了一个习惯:看到书,就像大烟鬼看到烟枪,如饥似渴地扑过去。没东西看时,我宁可去翻阅陆海军商店的商品报价单或《布拉德肖旅行指南》[2]。说心里话,我的许多快乐时光,都是在看这两种书中度过的。有一段时间,我每次出门,兜里总是揣着二手书店的名单。我知道,没有比读书更让人受益的了。当然,这种阅读方式跟吸大烟一样,理应受到批评。阅读狂人一直让我赞叹不已,正因为他们读起书来不要命,所以才鄙视文盲。从长远来看,读一千本书不是比犁一万亩田要好得多吗?我们必须承认,在我们眼里,读书只不过是我们摆脱不掉的毒药——爱读书的人有谁不知道,如果长时间不让我们读书,我们便会坐立不安,便会心烦意乱,便会暴躁易怒,只有看到书,我们才能如释重负呢?——可是,我们还是不要自以为有什么了不起,因为我们跟那些靠注射针头和品脱罐过日子的可怜虫没什么两样。

就像瘾君子如果不带足要命的大烟,就哪里也去不了一样,我要是不带足要看的书,从来就不敢出远门。我走到哪里都离不开书,如果我一到火车站发现跟我同行的人连一本书都没带就出来了,我肯定会惊慌失措。如果是长途旅行,那问题就太可怕了。这样的教训,我已经有过。

有一次,我因病被困在爪哇岛上的一个山城,一困就是三个月,这下,自己带来的书全看完了。我知道,没有哪个荷兰人会去买聪明的爪哇人用来学法语和德语的那些课本,所以,在时隔二十五年之后,我再一次读了歌德的冷戏剧、拉·封丹的寓言,还有温和而又严谨的拉辛的悲剧。我最佩服拉辛[3],但不得不承认,一本接一本地读他的戏剧,需要我这个患结肠炎的人费些劲才行。自那时起,我每次出门,都专门带着用来装脏亚麻布的那种巨型麻袋,在里面塞满各种各样的书,供我在各种场合、各种心境下去读。塞满书的麻袋足有一吨重,就连身强力壮的搬运工,都很难扛得动。每逢这时,海关官员总会斜眼盯着麻袋,但在我告诉他们里面全是书后,他们才会错愕地把目光收回去。不方便的是,如果我突然心血来潮,想看哪本书,那它肯定总是放在大麻袋的最底下,要想把那本书翻出来,就只能把书袋里的书全倒在地上才行。还有就是,我可能从来没有听说过奥利芙·哈迪的奇闻逸事。

我在马来亚四处游荡,所到之处,如果有招待所或旅店什么的,就会住上一两个星期,闲来无事,也会去拜访某个农场主或地方官,因抵不过他们的好客,也会住上一两天。说这话的当儿,我就正好住在槟城。槟城是个宜人的小镇,镇上有家旅店,似乎很对我的胃口,但身为外乡人,我在小镇上无事可做,所以有的是闲暇时间。一天早上,我收到一个我只闻其名未见其人的人写来的一封信。此人名叫马克·费瑟斯通,是一个名叫滕加拉的地方的代理常驻[4],也就是在常驻休假期间帮忙管事的人。当地有个苏丹,好像在准备举办泼水节之类的活动,费瑟斯通认为我会感兴趣。他说,如果我能去他那里住上几天,他会很高兴。我拍电报告诉他,我很乐意去,于是第二天,便坐火车去了滕加拉。费瑟斯通到火车站接上了我。他有三十五岁上下的年纪,高大英俊,长着一张刚毅而又严肃的脸,留着坚硬的黑胡须,还有一双漂亮的眼睛、一对浓密的眉毛,看上去更像个军人,而不像政府官员。他身穿白色帆布裤,头戴白色遮阳帽,看上去很精神,也很优雅。可是,他有些腼腆,这表现在一个身材魁梧、风度翩翩的人身上,显得有些怪,但我想,这大概只是他不习惯跟作家这类怪人打交道的缘故。我真巴不得能让他马上放松下来。

“行李就交给我的仆人,我们直接去俱乐部吧,”他说,“把钥匙给他们,我们回来前,他们就把你的行李收拾好了。”

我对他说,我有很多行李,所以我觉得,除了急需的,最好把东西都留在火车站,可他不肯听。

“没关系。放在我家比较安全。行李还是随身带着比较好。”

“好吧!”

我把钥匙、行李票和书袋给了站在他身边的一个中国仆人。车站外,一辆汽车正等着我们,于是我们便上了车。

“你打不打桥牌?”费瑟斯通问道。

“打。”

“我原以为作家都不打桥牌呢。”

“大部分作家都不打,”我说,“在人们心目中,作家都没有打牌的那股子聪明劲儿。”

俱乐部是一座平房,既赏心悦目,又朴实无华,里面有一个很大的阅览室,一个只放了一张桌子的台球室,还有一个小小的桥牌室。我们到时,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两个人在看英文周刊,我们从平房里穿过,朝网球场走去,那里几对人正在打网球。游廊上坐着一些看客,一边抽着烟,一边漫不经心地啜着大杯饮料。费瑟斯通把我介绍给其中的一两个人。但是,光线渐渐暗了下来,打网球的人很快就看不见球了。费瑟斯通问刚才介绍给我的两个人中的一个,问他想不想打桥牌。他说可以。费瑟斯通便四处张望,去找第四个。他看到一个人独自坐着,便犹豫了一下,朝他走过去。两人聊了几句,便朝我们走来。于是,我们一行人大步走进了桥牌室。我们玩得很开心。我并没太在意凑足四个人的另外两位。他们请我喝酒,而我,因为只是俱乐部的临时会员,则恭维了他们几句。我们喝的都是四分杯的小杯威士忌,在玩牌的两个小时期间,谁都没有过量饮酒,而且表现得大大方方。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只能再玩最后一局,于是便把威士忌换成了苦杜松子酒。最后,牌不打了。费瑟斯通把账本要来,把大家输赢的钱数都记了下来。这时,其中一人站起身来。

“哦,我得走了!”他说。

“回庄园吗?”费瑟斯通问。

“对。”他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对我说:“您明天还来吗?”

“希望能来吧!”

随后,他走出桥牌室。

“我要去接老婆,然后回家吃饭。”另一个说。

“我们也要走了。”费瑟斯通说。

“随时听你吩咐!”我回答道。

我们上了车,朝他家驶去。这一路车程还不近。虽然外面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清楚,但我很快意识到,我们正在沿着一个比较陡峭的山路往上走。最后,我们来到了费瑟斯通的府上。

这个夜晚,像平时一样,虽赏心悦目,但让人一点儿也兴奋不起来。这样的夜晚,我不知道自己度过多少回了,所以并没指望会给我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

费瑟斯通把我带到客厅。客厅看上去很舒服,不过有点儿普通。里面摆放着几张很大的篮式扶手椅,椅子上蒙着印花布,四面墙壁上,挂着许多装裱起来的相框。桌子上随便堆放着各种报纸、杂志和公文,还有烟斗、黄色的纵切香烟罐和粉色的烟草罐。一排书架上杂乱地放着许多书,因为受潮,书脊上都有白蚁啃过的痕迹。费瑟斯通带我去了我要住的房间,跟给我说句:

“十分钟后,你想下来喝杯苦杜松子酒吗?”

“没问题!”我说。

我泡了个澡,换好衣服,便下了楼。听到我在楼梯“啪嗒啪嗒”走下来的声音,费瑟斯通已经调好酒,在候着我了。之后,我们边吃边聊。我应邀来看的泼水节还有两天才到,不过,费瑟斯通告诉我,他已经安排好,在泼水节前让我去见见苏丹。

“他是个开朗的老头儿,”他说,“再说,皇宫可是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方呀!”

晚饭后,我们又聊了一会儿,费瑟斯通便打开留声机,我们还看了一眼从英国来的最新一期的插图报纸。随后,我们便各自回房休息了。费瑟斯通还来到我房间,看看我是不是还缺什么。

“你大概没带书吧,”他说,“我没有什么东西可看呀。”

“书?”我高声叫道。

我指了指我的书袋。书袋歪歪扭扭、鼓鼓囊囊地矗在那里,看上去就像一个喝醉了酒的驼背侏儒。

“里面是书?我还以为是你的脏衣服、行军床,或是什么别的呢。有什么可以借给我看吗?”

“你自己找吧。”

费瑟斯通的几个仆人打开了袋子,可是接下来,都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凭借长期的经验,我当然知道该怎么打开。我把书袋放倒,抓住书袋的皮革底,往后撤了一步,把袋子一拉,结果“哗啦”一下,书全倒在了地上。费瑟斯通的脸上顿时露出诧异的神色。

“你该不是带这么多书旅行的吧?天哪!真有你的!”

他顿时俯身翻看起来。诗集、小说、哲学、评论(人们常说,讨论书的书一钱不值,但这些书读起来确实让人心旷神怡)、传记、历史,可谓五花八门!有的是生病时看的;有的是大脑处于兴奋状态时渴望找点儿东西与之较劲的;有的是一直想看,但在家里因生活匆匆无暇看的;有的是在轮船上慢悠悠漂洋过海时看的;有的是碰上恶劣天气,整个船舱都在“吱嘎”作响,而你为避免掉下船只好躲在自己铺位上时看的。有的就是因为篇幅很长,带上它们主要是在远征中解乏的;有的是实在没书可看时看的。最后,费瑟斯通挑了一本最近出版的讲述拜伦生平的书。

“嗨,这是什么?”他说,“我前段时间看过一篇评论。”

“我相信肯定不错,”我答道,“不过,我还没看。”

“我可以拿走吗?不管怎么说,它可以帮我打发今天晚上呀。”

“当然。想拿什么随你便。”

“哪能呢!这本就够了。哦,晚安。八点半吃早饭。”

第二天早上我下楼后,管家告诉我,费瑟斯通早上六点就去上班了,很快就回来。在等他的当儿,我便瞅了一眼他的书架。

“我发现你有很多桥牌方面的书嘛!”我们坐下来吃早餐时,我说道。

“没错,只要是出来了,我都买。我很喜欢买桥牌方面的书。”

“昨天跟我们一起玩的那位仁兄,牌打得很好。”

“哪个?哈迪?”

“我不知道。不是说要去接妻子的那个。是另一个。”

“没错,是哈迪。这就是我叫他打牌的原因。他不经常来俱乐部。”

“希望他今天晚上能来。”

“我可没抱什么指望。他的庄园离这里大概有三十英里。只是为了打桥牌跑过来,是要花不少时间的。”

“他成家了?”

“没有。呃,是的。不过,他老婆在英格兰。”

“一个人独自住在大庄园里,肯定很孤单吧!”我说。

“哦,他的情况并不像有些人那么糟。我觉得,他是不太愿意跟人打交道。就算住在伦敦,他也同样会寂寞的。”

费瑟斯通这么说,让我觉得有点奇怪。他的声音中有一种我只能说是遮遮掩掩的东西。他似乎突然间想躲得我远远的,就好像一个人深更半夜走在大街上,突然停下脚步,盯着亮灯的窗户往里看。窗户里面是温馨的房间,转瞬间,一只看不见的手一下子把百叶窗拉了下来。平时跟人说话时,他那双眼睛都是坦率地盯着对方,可现在却在有意识地躲着我的眼睛。这让我觉得,他脸上有种痛苦的表情,要读懂这种表情,仅凭我的想象力是不够的。那张脸顿时就像犯了神经痛一样抽搐了一下。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费瑟斯通也没有说话。我意识到,他的思维已经离开我,离开我们正在谈论的话题,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不一会儿,他轻轻叹了一口气,非常轻,但显然又在努力打起精神来。

“早饭后,我马上要去一下办公室,”他说,“你一个人准备干什么呢?”

“哦,不用管我。我溜达溜达,到镇上去看看。”

“镇上没什么好看的。”

“这样反而更好,我已经看够风景名胜了。”

我发现,费瑟斯通的阳台足够让我欣赏晨景的了。站在阳台上,可以看到马来联邦最迷人的景色。费瑟斯通家建在山顶上,花园又大,又经过精心打理。参天大树让整个花园看上去就像英国的公园。宽阔的草坪上,皮肤黝黑、瘦骨嶙峋的泰米尔人正刻意摆出各种优美的姿势,用长柄大镰刀割草。山下远处,茂密的树林一直延伸到一条宽阔、蜿蜒、湍急的河边,极目望去,河对岸绵延而去的是林木繁茂的滕加拉山。修剪整齐的草坪大有英国的风范,跟远处荒蛮生长的丛林形成鲜明的对照,让人不禁浮想联翩。我坐在阳台上,一边看书,一边吞云吐雾。对任何人都好奇,是我分内的事。我不禁问自己,日常生活中,费瑟斯通是如何忍受这幅宁静而又充满恐惧和阴暗色彩的景象的。当然,对这样的画面,他了如指掌:黎明时分,河上升起的薄雾,给这幅画面罩上一层幽灵般的氤氲;到了正午,整幅画面又呈现出一派绚丽多姿的模样,最后,朦胧的迟暮从丛林中悄然爬上来,宛如一支军队在陌生的乡间小心翼翼地行进,没多久,静悄悄的暗夜便把绿色的草坪、长满鲜花的参天大树,还有迎风招展的肉桂围拢起来。我很想知道,眼前这幅画面中温柔而又诡异的一面,是不是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费瑟斯通的神经和他的孤独,是不是在他身上注入了某种神秘的东西,以至于他的生活,这位能干的政府官员、运动健将和大好人的生活,在他看来,有时好像并不真实。想到自己的胡思乱想,我自己都笑了起来,因为昨天晚上,我们的闲聊并没有让我觉得他有什么异样。我一直觉得他这人很不错。他在牛津读过书,还是伦敦一家不错的俱乐部的会员。他似乎很看重跟人打交道。他是个绅士,起码还能认识到,自己属于一个比他所接触的大部分英国人都要好的阶层。从摆放在餐厅里各式各样的银杯,我就能看出,各种体育运动他都很擅长。他会打网球,也会打台球。如果有机会休假,他会去打猎,为了减肥,他很注意饮食。他大谈退休后的生活。他向往乡绅的生活。莱斯特郡的一栋小房子、几个猎人,还有跟他一起打桥牌的邻居。他会有养老金,自己还会有点儿钱。与此同时,他努力工作,虽然干得不是很出色,但也算称职。他的上司认为他是靠得住的官员,这一点我毫不怀疑。他被雕琢成的样子,我太熟悉了,甚至在他身上都找不到有趣的东西。他就像一部长篇小说,细心、诚实、高效,只不过有些平淡,所以你会觉得,这本小说自己以前读过,于是便无精打采地翻开书页,知道它永远不会带给你惊喜,也不会让你兴奋不已。

但人都是捉摸不透的,他自认很傻,他知道自己有多大能耐。

当天下午,费瑟斯通带我去见苏丹。迎接我们的是苏丹的侍从武官,也是他的一个儿子,一个羞涩而又笑容可掬的年轻人。他穿着整洁的蓝色戎装,腰间系着一条黄底白花的纱笼,头戴一顶红色土耳其毡帽,脚蹬一双疙疙瘩瘩的美国皮鞋。摩尔风格的皇宫犹如巨大的玩具房,而且被漆成了王室专用的嫩黄色。侍从武官把我们领进一个宽敞的房间,房间里配备的家具,你只有在英国海边的出租屋里才能见到,不过,椅子上全都蒙上了黄丝绸。地上铺着布鲁塞尔毛圈地毯,墙上挂着用镀金相框装裱起来的苏丹参加国事活动的照片。橱柜里收藏了形形色色的水果,都是用钩针织成的。苏丹在几个侍从的簇拥下进来了。他有五十上下的年纪,身材矮小魁梧,穿着长裤,外面罩着一件黄白相间的格子长袍,腰间围着一条非常漂亮的黄色纱笼,头戴一顶白色土耳其毡帽。他长着一双英俊、友善的大眼睛。他给我们咖啡喝,给我们甜饼吃,给我们方头雪茄抽。跟苏丹聊天并不困难,因为他非常和蔼可亲。他告诉我,他从来没去剧院看过戏,也没有打过牌,因为他是虔诚的教徒,他有四个妻子和二十四个孩子。唯一阻碍他生活幸福的似乎是,为了顾及体面,他需要把时间平均分配给四个妻子。他说,跟一个妻子待一小时就像一个月,跟另一个妻子待一小时就像只有五分钟。我说,爱因斯坦教授——还是伯格森来着?——曾就时间问题发表过类似的高论,这个问题确实值得全世界认真思考。没多久,我们便起身告辞,苏丹还送给我几根精美的白色马六甲手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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