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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天命可畏乎

兴稼细语(增订版) 作者:蔡铭泽 著


第一辑 天命可畏乎

天命可畏乎

二〇〇八年,中华民族苦乐交加、悲喜备尝。奥运盛典,神舟飞天,千百年梦想终成现实,喜之至也。冰灾肆虐,汶川地震,千百万生灵惨遭涂炭,悲之极也。大喜之时,举国欢庆,齐声称颂,天佑中华。大悲之中,遍地哀恸,万众祈祷,天佑中华。天乎天乎,为祸为福,转瞬变幻,神秘莫测。世人于此,徒兴浩叹,无能为力。天为何物?天有命乎?天命可畏乎?吾人于此,实有探究审思之必要。

天者何物?许慎《说文解字》谓:“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又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颠者,人之顶也,以为凡高之称。……亦可为凡颠之称。臣于君,子于父,妻于夫,民于食,皆曰天是也。”由此可见,所谓“天”者,其本意乃人之头顶,凡超出人之头顶部分均属天之范畴。人委身于天之下,包容于天之中,时刻感受天之庇护与眷顾,不断赋予“天”以人格化和神秘化的力量。于是,“天”便有了自己的意志,并且成为万物之主宰。

既然“天”有意志,则必有所谓“天命”。命者,令也。天命者,天之令也,天之所以命哲理、命吉凶、命历年、命万事万物演化之循轨也。《尚书·周书·蔡仲之命》云:“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为怀。”此为先民引述自然法则为道德意志,以为人们遵循天命而善尽人事之训诫。究其本意,所谓“天命”者乃为自然演化之规律,似与人命无涉。然而,人为自然之产物,生存于天地之间,天命毕竟依赖于人命来体认。于是,天命人命密切相关,天人之际,不可不究也。由是以进,人们逐渐以人意附会于天命,以天命牵强于人意。汉儒董仲舒主张天人合一,天人感应,并以阴阳五行之说附会于天命。他说:“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此论一出,世道丕变。帝王挟天子之命而独断专行,小人托谶纬之词而蛊惑人心,黎民沦愚昧之域而俯首帖耳。于是乎,专制独裁遂至深固不摇。罪耶功耶,董氏肇其端也。

天既有命,天命可畏乎?对此,人们做出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回答。孔子虽然不谈鬼神之事,但主张敬畏天命。他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与此相反,北宋改革家王安石却公开宣示:“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以革故鼎新之勇气而论,荆公此言足以振聋发聩,激越千古。然其置天命与人言,尤其是置众人之言于不顾,则显然失之偏颇。

天命之所以可畏,盖因天命之强悍与人命之脆弱耶。天命之赐福也,大地安宁,碧海静波,日晶月洁,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天命之肇祸也,日月无光,天昏地暗,山岳崩裂,江海咆哮,瘴疠横行,生灵涂炭。天命强悍,为福为祸,变幻莫测,一至于此,为之奈何?人自诩为万物之灵,然其认识与生存能力毕竟有限。在强悍无比且神秘莫测的天命之前,人命如此渺小和脆弱,以至于其吉凶祸福、生死存亡竟一决于天。如此渺小与脆弱之生灵,欲生存于天地之间,理应顺从天命,且知天命而用之。奈何,屡有狂妄之徒,每每以人定胜天为借口,逆天命而行之。他们或者大兴土木,或者堵绝江河,或者崩裂山冈,或者毒化空气,结果破坏自然,招致灾祸,重苦民生。此类行径看似豪情壮举,实则自绝生机,自速其祸。有鉴于此,老子早就告诫人们清静无为,依道而行。他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其致之也,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为贞而贵高,将恐蹶。”依此而言,天命可畏,决非虚言耳。

(原载《汕尾日报》,200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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