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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重迷宫中

双重迷宫:外国文化文学随笔 作者:黄梅


在双重迷宫中

丹尼尔·笛福有不寻常的经历。他原姓福(约于1695年改名笛福),出生在伦敦的一个信奉新教的家庭,父亲是油烛商。由激进新教徒发动的革命(1640—1660)失败以后,在王政复辟时期(1660—1688)里,福一家所从属的教派受到排斥迫害。他们曾因为坚持信仰而追随不肯宣誓效忠国教的牧师迁徙他乡。按照父母的安排,笛福本应成为一名教士,但是他在21岁时思虑再三决定“下海”经商。此后,他投身工商业,参与政治甚至间谍活动,还写文章办刊物,他也曾周游欧洲列国。他屡败屡战,事业大起大落,忽而发财,忽而破产,一时受国王赏识,一时被捕入狱。年近60岁时他开始动笔写虚构作品《鲁滨孙漂流记》(1719年),不想却大获成功。这促使他数月后便推出了该书的续集,并在短短五年内一鼓作气写出《辛格尔顿船长》(1720年)、《茉儿·佛兰德斯》(1722年)、《罗克萨娜》(1724年)等多部小说。

《鲁滨孙漂流记》模仿当时风靡一时的纪实性航海回忆录,主人公则以一名因过失被放逐荒岛的水手为原型。小说问世后在几个月里四次再版,备受公众欢迎喜爱,到19世纪末已经出了几百种不同的版本、译本和仿作。它在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这部小说的划时代的成就首先在于它塑造了一种新型的人物。像其创造者笛福一样,小说的叙述者兼主人公鲁滨孙·克鲁索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那个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肯于劳动并善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在海外冒险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对劳动的肯定和颂扬是18世纪初时英国社会的“主旋律”之一,是尚未和劳动脱节的新兴资产者与世袭贵族抗争的精神武器。哲学家洛克(1632—1704)把劳动看作私有财产的依据;新教的“职业”观念则把广义的工作(包括经营和其他脑力劳动)神圣化,作为灵魂得救的途径和标志。笛福本人也曾在诸多时文政论中宣扬“勤劳”可贵。鲁滨孙在岛上的表现显然是在呼应这一主旋律,他即使在不愁温饱的情况下,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内外操持,不敢稍许懈怠,真可以说有一种对待神圣“职业”的严肃和郑重。

这位兢兢业业的新世界开拓者是个彻头彻尾的“经济人”。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父母之言不足信,安乐之家不足恋。这部自述体小说几乎不曾记录任何消遣活动(如果和鹦鹉说话不算在其中),也几乎不从纯美学欣赏的角度来描写自然景象或异国风光。虽然鲁滨孙在岛上的辛勤劳作不可能以盈利为目的,使他和“物”的关系因之涂上了一层朴素而亲切的田园色彩,但他仍以现代占有者的眼来看待周遭的一切。他用来自祖国的观念和形象来理解、把握并“降服”他的岛屿。他像资本家那样小心翼翼地累积并数计财富,而且还不断地修篱筑墙,以保护他的“财产”。他把其他各种动物都看作潜在的敌人和对手,把叼食他种的谷物的鸟类叫做“野生贼”,并用英国将盗窃犯处死示众的方式对付它们。他使用典型的17世纪至18世纪农业资本主义活动的语言,把自己垦殖的土地称为圈地(Enclosure)。不仅如此,他还像当时多数向上爬的工商业者一样,对贵族阶级的尊荣颇为心仪,于是又是修建“夏亭”又是设立“乡宅”又是加固“城堡”。他在巡视全岛后说:“这一切现在都是属于我的,我是这些土地的无可争辩的国王和领主,并且享有占有权。”尽管他也深感自己困在岛上有如囚徒,自诩“领主”、“国王”之类不无解嘲之意,但是这些标志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的词句反复地在他的思想和叙述中出现,就决不是偶然的,也不可能只是一时的玩笑。后来他解救了一些英国和西班牙的船员,真成了岛上的“大元帅”和“指挥员”,人称“总督”。他多年后还为该岛居民分配土地,安排移民,俨然真有殖民“总督”的职责在身。

在鲁滨孙眼里,人与人的关系自然也首先是契约关系、借贷关系、主仆关系。他心安理得地把贩卖黑奴看作利润丰厚的风险事业,他把曾帮助他的摩尔少年佐立和被他搭救的土人星期五等都视为他的私产。当初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子卖了。星期五更是理所当然地成了他的奴仆。他回到欧洲之后,找到了他的代理人即曾经救过他的一名葡萄牙船长。那位老人此时已经穷愁潦倒,但仍然倾其所有拿出160枚金币还欠鲁滨孙的钱,并交出一份详细的收支账目。鲁滨孙感动万分,热泪盈眶,同时却不忘记一丝不苟地出具一张收据。

总之,就其思想而言,鲁滨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以“占有”为目的资本主义的拓荒人。他的荒岛经历是早期西方殖民者的开拓史诗的一个缩影。“落难”最终成了一首占有狂想曲,经过了占有、开发和改善等资本主义“进步”历程。唯其如此,鲁滨孙才成为世界现代文学中影响最深远的原型或神话人物之一。

在塑造人物的同时,《鲁滨孙漂流记》再现了一种新语言,即中产阶级在日常生活、经营交易中使用的语言。这种语言平实朴素、逻辑性很强并贯穿着“账簿精神”。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鲁滨孙初到海岛时心情很沮丧,于是列表分析自己的处境,而他的分析犹如记账。在“借方”(即“支出”或“坏处”)一栏中他写上“我陷在一个可怕的荒岛上,没有重见天日的希望”;“我没有衣服穿”;“我没有人可以谈话,也没有人来解除我的愁闷”,等等。对应的,被列入“贷方”一栏的“好处”包括:“但我还活着,没有像我同船的伙伴们一样,被水淹死”;“但我却是在热带气候里,即使有衣服,也穿不住”;“但上帝却不可思议地把大船送到海岸附近,使我可以从里面取出许多有用的东西,使我终生用之不尽”等。这一番“算账”很有成效,使鲁滨孙从悲观消极的情绪中解脱出来,开始面对现实,考虑如何生存下去。话语是思想的载体。这番话所体现的顽强的理性主义、商业主义思想方式是鲁滨孙求生存发展的有力武器。这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鲁滨孙的利弊表里上帝的作用被列入了“贷方”,也即被视为可供他使用的“资本”。很显然,他的信仰和上帝在某个程度上已经实用化、“金融化”了。

“算账”不仅是这部小说的重要母题,更是它突出的风格特点。全书语言极其简明实在,流水账一般地记录行动和事件。描写与抒情被压缩到最低限度,主人公的婚姻在小说结尾时被一带而过——“我马马虎虎地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可是不久我的妻子便去世了……”这一节在英文原文中只占两行的篇幅,共半句话,仅仅陈列了事实和数据,全然与感情无涉。结婚似乎不过是鲁滨孙在主要冒险活动结束以后凑凑合合地办理的一件不算亏本的事而已。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修篱笆搭帐篷种麦子制陶器等活动却都描写得非常详尽,一丝不苟。20世纪初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1882—1941)在评论《鲁滨孙漂流记》时提到“硕大的陶罐”在小说中所占据的突出位置。的确,有关制陶的一举一措都得到了高度关注。鲁滨孙不厌其烦地记述他如何经过无数失败的尝试终于制成若干晒干的泥坯;如何把三只大泥锅和两三只泥罐一个搭一个地堆起来,四面架上木柴,木柴底下放上一大堆炭火,然后从四面和顶上点起火来……看见它们红透之后,又继续让它们保持五六个小时的热度;如何最后慢慢灭去火力……而且整夜守着,不让火力退得太快。而陶器制作只是鲁滨孙多种劳动中一个小小的组成部分。其他各种活动,不论是开初从沉船上往下搬运物品,还是打猎种麦盖房,以及后来训练仆人星期五,都无一例外地一五一十地详述了一番。这种轻重取舍暗示:在鲁滨孙看来,唯有实用的利弊权衡(也是一种算账)和具体的操作过程才是最重要,最应被关注的。

这些涉及具体细节的津津乐道的叙述是如此从容不迫、入情入理而又郑重其事,表明叙述者不仅自己醉心于这些理性的设计思维和工艺技术,而且对读者的兴趣丝毫没有怀疑。《鲁滨孙漂流记》的巨大成功也证明了这点。这似乎说明,在工业化初见端倪、劳动分工日益强化的情况下,人们对一些日渐生疏的劳动技能怀有强烈的好奇之心。此外,不能忘记的是,笛福的年代不仅是航海和地理发现的鼎盛时期,也是牛顿和瓦特相继诞生的时代,空气中弥漫着对科学、理性和发明创造的痴迷、关注及信心。笛福本人曾经投资开发潜水器技术并曾经一度经营砖瓦厂,从鲁滨孙对制造陶器的具体细致的讲述中不难辨认出这类经历所留下的心理痕迹。的确,笛福笔下那个在劳动中修炼成“能工巧匠”的鲁滨孙在不止一个方面拨动了他的同时代人的心弦。

18世纪以前,欧洲的长篇叙事大抵或是演义帝王将相的丰功伟业,或是讲述骑士美女的浪漫传奇。《鲁滨孙漂流记》在某个意义上可说是新兴的社会主导阶级及其语言在文学中引人注目的亮相。此后,被我们称之为“小说”的那种用日常语言写普通人生活的虚构作品开始大行其道。笛福继承了“流浪汉小说”的传统并有所创新,把鲁滨孙的故事结构成一个严谨的人生寓言。而且,他在展示一种人物、一套话语的同时,也把它们放到了被观察、被审视的位置上,表达了一个时代对自身的省察和思考。

这种思考或追问突出地体现于鲁滨孙和上帝的关系上,笛福曾在序言里强调宗教信仰问题在该书中的重要地位。鲁滨孙在岛上生病时曾经历过一场精神危机,他先是对神意提出疑问,而后醒悟悔罪,发自内心地皈依上帝,把流落荒岛一事看作是神对他的惩罚和挽救。

这里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鲁滨孙所悔的究竟是什么罪呢?对此,当初的以及现在的读者都常常感到迷惑。他固然曾违背父意离家出走,“一心一意要到海外见识见识”。但是,一来这点年轻人的不安分似乎算不上“罪”;二来全书仍以他再度出海收场,看不出对此有多少改过之心。至于贩卖黑奴等行径,鲁滨孙似乎一直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不曾言悔——这倒也符合当时的历史情境。在某个意义上,正因鲁滨孙在这个关键之点上语焉不详,正因为说不清楚罪咎何在,他的过失才有了“原罪”色彩,他本人也曾明确地使用这个词。他最初离家出走的两个关键因素——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和对“父”的不服从——都明显地呼应着基督教传统中的原罪观念。同时,青年鲁滨孙的行为还被描述为不可抗拒的本能冲动。叙述者用意愿(inclination)、天性(propension of nature)、欲望(desire)、禀性(temper)等词来指称他对航海和冒险的渴望:他的“罪过”似乎真的像原罪一样,是与生俱来、不可避免的。

然而,随着叙述展开,读者便逐渐了解到鲁滨孙并非天生热爱海洋,也决不只是为了“见识”世界而弃井离乡。即使这渴念或多或少是出自年轻人骚动不安的生命力,从根本上说它不是从浪漫情趣出发,也不是有关爱情或英雄主义功业的幻想。叙述者鲁滨孙从不隐讳,他每一遇到危险就惊恐万端、后悔不迭,只是因为“那曾使我离开了父亲、想入非非、产生发财妄念的邪恶力量”的煽惑才使他没有立马打道回家。冒险的“意愿”所指向的是“发财”。实际上,在18世纪的英语词汇中,冒险(adventure)一词所代表的主要并不是浪漫行动,而是对超额利润的狂热追求,甚至它本身指的就是“货物”,如鲁滨孙在第二次出航时所置备的自担风险的船货。他的趋利追求在下两次出海中更是赤裸裸地表现了出来,特别是在他的巴西种植园和海运生意顺利发展之时,他不肯按部就班地致富,一心渴望“以超出事理所容许的速度迅速发迹”——顺便说,笛福笔下的男女主人公(辛普顿船长、茉儿和罗克萨娜)几乎个个都是如此。如果仅仅安于富裕的中产阶级生活,当初又何必漂洋过海?鲁滨孙如此自问。于是他决定和一帮冒险家合伙进行贩卖非洲黑人的生意。他的不知餍足的心态实在是一种浮士德博士式的“抱负”,难怪研究英国18世纪文学的著名学者伊安·瓦特曾在《小说的兴起》(1957年)一书中指出:“鲁滨孙的‘原罪’实际上就是资本主义的能动倾向本身。”

是荒岛经验使鲁滨孙那些被描述为“原罪”和人类本性的欲望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其社会性的本质。鲁滨孙的生存环境改变了。与自然做伴,与山水林木相守,孤独的生活造成某种宗教隐修的环境,迫使他和自己、和自然、和神对话。一些形而上的哲学问题第一次袭击了他:“我所时时见到的陆和海,到底是什么?它们从什么地方来的?我和其他种种的生灵,野生和驯养的,人类和兽类的,究竟是什么?又都是从何处来?”这些思考把他引向神的创世。他不禁又要问神:“我到底做了什么,为什么被如此对待呢?”他的“漂泊欲”也从渴望肉体的旅行转换为追求精神的运动,他责备自己多年来从不曾“向上诉诸上帝,或向内反省自身”。由此,人生事业上的搁浅转化成了一次精神上的朝圣,来自《圣经》的引语和典故越来越频繁地在他的叙事中出现。

如此一过四年,鲁滨孙的心态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过去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世道成了被反省的对象:

我在这里脱离了人世间的一切罪恶。我没有肉欲,没有目欲,也没有人生的虚荣。我无所求,因为我有的一切,已经够我享受了。我是这块领地的领主;假使我愿意,我可以在我所占领的这片国土上称王称帝……

但是我所能利用的,只是那些对我有使用价值的东西。我已经够吃够用,还贪什么别的呢?如果我打死的野物太多,自己吃不了,就得让狗或虫豸吃。如果我种的粮食太多,自己吃不了,就得让它腐烂……

总之,事理和经验已经使我理解到,平心而论,世界上一切好东西对于我们,除了拿来使用之外,没有别的好处。

这番有关“使用价值”的高论谈不上什么思想上的创新,但却有效地说明了鲁滨孙原来的发财欲望不是源于“自然”或“本性”。一旦脱离了社会,没有了物品交换和社会攀比,人对“物”的爱好和追求似乎自然而然地得到了节制。与此相关联,他对钱也有点生分了。他第一次在沉船的残体中发现了欧洲钱币时“不禁失笑起来,大声说:‘毒药!你有什么用处呢?你现在对我连粪土都不如,甚至不值得从地上捡起;那些刀子,一把就值你这一大堆。’”然而这个判断的效力并不长久:“我转念一想,还是把它们收起了,包在一块帆布里,然后就开始盘算再造一只木筏……”后来,他还曾在一艘失事的西班牙船上再次找到不少钱,并又一次发表类似的见解,说它们的价值比不上几双鞋袜。这些感慨和前面引述的注重使用价值的观点是一致的。

不过,自相矛盾的是,尽管鲁滨孙嘴里说钱没有用,实际上却像个称职的好出纳那样把钱数了个一清二楚:第一次总计约36镑;第二次的发现包括“三大袋西班牙硬币,约1100多枚,其中一袋还有6枚西班牙金币和一些小金条,都用纸包着,总共估计有一磅重”。他后来几次提到自己在岛上收存的钱,也几乎是每回都列举具体的钱数甚至币种。对于钱的这种不由自主的感情和兴趣,显然和他新萌发的精神追求以及郑重发表的“金钱无用论”格格不入,但是却与贯穿全书的算账精神一脉相承。19世纪初的浪漫主义诗人、文论家柯尔律治(1772—1834)曾注意到,鲁滨孙一口气说出收钱的动作和他造筏的打算,两句之间甚至连一个句号都没有,仿佛它们本来就是彼此衔接的连续步骤,仿佛收钱就像考虑造木筏返回岛屿一样是理所当然的事,不值得惊异也不值得强调。这里,叙述者的处理是漫不经心的,对其中所包含的矛盾似乎毫无觉察,但是却因之更耐人寻味。它告诉我们:在这一点上,叙述者鲁滨孙乃至作者笛福和主人公鲁滨孙是完全一致的,并且对读者的认同也毫不怀疑。他们一致“投票”赞成鲁滨孙把钱币收起来,因为尽管他身处世外,但是在骨子里仍和他们一样属于那个万万少不得钱的欧洲“文明世界”。

在鲁滨孙羁留荒岛的岁月接近尾声时他曾又一次这样“检讨”当年:“不安于上帝和自然为自己安排的位置”,乃是人类的最大的“疾患”,人们的苦难大半由此而生。他本人的教训是对所有患有此病的人的一个警戒:当初他因不满于现状背弃家庭、犯下“原罪”,后来在巴西经营种植园时又不能止步于“适度的欲望”,以致罹难。否则,时至今日他可能早就有10万金币的家产了。向神悔罪,用的却是典型的鲁滨孙式算账语言。以这套话语度量,贪心最大的坏处是得不偿失。于是,在诚惶诚恐地否定当初的不安分和冒险举动的同时,却肯定了造成那种心态和举措的致富事业本身。和海难发生前那个无法用道义和责任为自己辩护的鲁滨孙不同,此时这位经过思想改造的“适度”个人主义者的心理活动得到了正面的表达和作者的认可。

在这个意义上,孤岛上的鲁滨孙有着多重身份:他既是被迫进行反思的悔罪的“隐士”,又是来自欧洲的疆土开拓者和实用技术发明人,还是彻头彻尾的现代资产阶级市民。不论他悔罪的言与行有多少含糊不清甚至自相矛盾的地方,却毕竟在一次又一次地反躬自省,在不断地核查、反驳、羁勒自己遇事后最初的本能反应,并振振有词地发议论否定对金钱财物的过度追求。笛福把鲁滨孙这些思考作为精神上寻求正路的成功范例而展示给读者。尽管鲁滨孙并没有放弃自己违抗父命、冒险逐利的“原罪”行为以及由此获得的钱财,尽管后人不免会在他自以为“正确”的思想和行动中读出多层反讽意味,我们却不能不意识到,即使最蹩脚的答案也包括了其前提,即问题的提出。笛福安排鲁滨孙反复向“神”求助不是问题的解决,却明白地指示出问题的存在。

当鲁滨孙在岛上不为利润而辛勤劳动、修炼德行的时候,他投资于巴西庄园的资本却在主人缺席的情况下高速增值着。所有者和资产的分离使美洲奴隶庄园的难免是血迹斑斑的发家史被排除在叙事之外。小说收尾时,鲁滨孙在28年之后重新得到了巴西产业带来的巨额钱财。这一结局进一步肯定了对利益的追求,肯定了鲁滨孙最开始的“出发”,与小说中段的“非赢利的”劳动生活以及质疑“欲望”的长篇思考形成一种很不和谐的、充满张力的关系。孤岛的道德寓言摈除了巴西故事,却又依赖后者造成的财富来完成自身。正因如此,鲁滨孙的精神漂流才如此有力地代表了他那个时代的社会中坚谋求财富和“发展”的心理驱动力量,他们所面临的矛盾和困境以及企图解决问题的尝试。

成型在一个万象更生的转型社会,奔突往复于物质追求和精神追求的双重迷宫,鲁滨孙·克鲁索这个带有鲜明时代烙印的人物及其叙述以其勃勃的生气、天真的信心、坚忍奋斗的精神以及对自身的严肃追问唤起了一代又一代后来者的共鸣和深思。

  1. 笛福:《鲁滨孙漂流记》,方原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第1版,第101页,第113—114页。译文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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