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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说书

我的“微言小义” 作者:卢昌海


最近,我书架上又增添了一本阿西莫夫的著作,是他早期科幻的合集。我照例先翻了翻序言——也照例喜欢他的序言。他提到自己从18岁时开始记日记,但内容只是关于写作,很乏味。有朋友问他是否该记下他最深层的情感。“不,绝不!”阿西莫夫回答说,“如果最深层的情感只能浪费在日记里,那我还当作家干吗?”

我最不喜欢的图书版式,是那种把注释集中放在书末的版式,与正文对照查看实在太不方便了。在人工排版的年代里,我可以理解这种版式比较容易编排,但现代排版软件可以轻易地把注释自动编号后分放在每页的下方,查看极为方便。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书把注释集中放在书末。

很不喜欢某些旧书店在图书上贴标签——商品标签或价格标签——的做法,很多标签(尤其是年久的)很难除去而不留下一层黏糊糊的东西。理解价格标注的必要性,但不如用铅笔淡淡地写上为好,既便于买书后擦去,又因笔迹的可辨而无法被顾客篡改。不过有的旧书店虽用铅笔标注,却偏偏选在扉页极靠近书脊处,亦擦之不易。

诗人王辛笛在《旧书寻梦》中提到当年书籍被视为“封、资、修”时,他忍痛毁弃了很多藏书,后来“见到图片中毛主席书斋仍然是芸签满架,则又有点嗒然若丧了”。这让我想起昔年晋惠帝听说百姓饿死时的那句名言“何不食肉糜”,帝王以为百姓与自己一样是蠢,百姓以为帝王与自己一样是痴。

我喜欢读“书虫”的故事,除分享他们对书的喜爱外,还能品味到折射于其中的社会风貌,颇有趣味。比如最近所读的林景淵的《扶桑書物語》收录了日本“书虫”(有些乃是大家)的文章,其中有好几篇都提到了为无处存放图书而苦恼,这在欧美“书虫”的文章中是极少有的,折射出了日本居住空间远比欧美局促的特点。

读《扶桑書物語》还注意到一个特点,那就是日本的很多古旧书店曾经允许赊账,对初次造访者也不例外,所赊金额有时还很巨大(有篇文章提到的金额据说大到了可买房子的程度)。鲁迅的朋友内山完造在上海所开的内山书店最初的出名之处就是愿向中国人和朝鲜人赊账,看来是这种特点的延续。

读了谢其章的《搜书记》,很喜欢这种以日记为蓝本的书。读此书有几点感慨:一是家里人的支持(或容忍)十分不易——也许是过去的家庭所历苦难原本就多,较能适应吧,否则别说是如该书所述的那种不计投入地搜书买书,即便不花多少钱,仅仅因爱书而未在赚钱上足够卖力都有可能挨批。另一点感慨是书中多次提到已故藏书者的藏书重新流落市场,被新一代藏书者哄夺一空的事,即所谓的“旧藏散出”。这个词让我想起小孩子在沙滩上垒城堡:越垒越高,最终却不免垮塌下来,散落一地,重归尘土。藏书者也如此,呕心沥血地搜书藏书,及至身故时,哗啦一下——“旧藏散出”!

关于溥仪有一本原始资料叫做《爱新觉罗·溥仪日记》,1996年出版的。整理者在盛赞其珍贵、真实,及谦称自己为有幸参与整理而惶恐的同时,宣布“其中不合时宜的内容略有删节”。虽明知整理者只是权力链条中的小角色,但每见此类自以为能替天下读者“花季护航”的口吻仍让我痛恨不已——当然,更痛恨背后的那根链条。

古代文学作品对结构把握之精准令人钦佩。如《神曲》每段三行、连锁押韵,每部三十三首,行数也极接近(4720、4755、4758),地狱、炼狱、天堂各分九层。《西游记》九九八十一难,一百回。水浒回数有争议,但人物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写过书深知此事之难,像我的书非但章数随意,各章长度也悬殊,实望尘莫及。

读书切忌因花钱买了一本书而硬着头皮读完它,仿佛读完了所花之钱就有所值了,殊不知读完一本不好或不合胃口的书只是在浪费金钱之外又浪费时间。读到那样的书就该不管名头和来路地果断放弃,虽有可能因过快判断而错过好书,但天下好书本就远多于一生所能阅读,爱书之人不怕没有好书填满余生。

著名科普作家马丁·加德纳(Martin Gardner)的书我只买过少数几本,不过前几天在书店翻看他的自传时,见他称自己最重要的两本书是《The Whys of a Philosophical Scrivener》(《一个哲学文书的为什么》)和《The Night is Large》(《夜空宏大》),我恰好都有,看来挑书的眼光不差。

许多物理学家自传的标题都不错,比如霍金的是《My Brief History》(《我的简史》),韦斯科夫的是《The Joy of Insight》(《洞察的乐趣》),汤川秀树的是《旅人》,但我觉得最有意境的是霍伊尔的《Home is Where the Wind Blows》,可效仿中国古语意译为“大风起处是吾家”,不知取这标题时是否忆起了与主流天文界论战多年的苦涩?

余秋雨新著《我等不到了》和《何谓文化》似乎“阴气”很重,所述支持自己的很多言论都出自已经去世之人,如杨长勋、谢晋、黄佐临、巴金、章培恒等,且笔法甚为煽情夸张。《我等不到了》中甚至有余、杨等人谈及妓女读余著时恰有女读者前来致歉,被杨长勋疑为妓女的戏剧性情节,实让人叹为观止。

余秋雨的几本自传对比起来很有意思,最先出的是《借我一生》,后大改为篇幅仅一半的《我等不到了》,在序言中写道:“有了它,《借我一生》可以不再印刷”;后又改为《吾家小史》,在序言中写道:“有了这本书,以前的那两本只能算草稿了,不必再出。”自传性的书,后书如此剧烈地否定前书,两次强调前书不必再出,真是罕有。

在地铁上读了董桥的《今朝风日好》和《绝色》,都是谈书的,觉得很不错,虽中英文混杂、风格闲散,但极有韵味。确如他自己所言:“平日卖文卖的只是心中的逝水、腹中的墨水,过分依赖资料,通篇反而变成御花园那般整洁,丧失野趣,丧失闲趣,丧失那份荒芜的慵媚和琐碎的悠游,徒嫌堆砌,也嫌正经。”

读董桥那两本书有个感慨,那就是昔日出版市场很小时,图书常如艺术品一般精雕细琢(软皮、专人绘图、装帧,甚至采用专门字体等)。而今市场大了,技术高了,却变得如大工厂炮制出来的消费品,失去了秀美典雅的感觉。也许当市场被电子书侵蚀到一定程度后,图书又会重新回归到如艺术品的路数上去。

近日读完了流沙河的《锯齿啮痕录》。在同类回忆录中,此书与季羡林的《牛棚杂忆》、杨绛的《干校六记》、巫宁坤的《一滴泪》同属我比较喜欢的。

由叶灵凤的《读书随笔》顺藤摸瓜找来了一本出版于1903年的有趣的书: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的《The Private Papers of Henry Ryecroft》(《四季随笔》)。该书作者一生贫苦,假托一位晚年暴富的虚拟朋友的名义撰了此书,可称白日梦,但文笔优美,还有许多精彩的沉思之语。

吉辛自己并不麻木,心中的宁静会因社会的阴暗而破坏,但他有时故意不往阴暗处看,因为宁静是他的天性,而他相信多一个顺应天性、维持宁静的人,只会让世界更好,而不是更坏。这跟我们常被教导的“以天下为己任”之类的说辞恰好相反,却颇发人深思,这世上“以天下为己任”的人造下的孽恐怕远多于行过的善。

我有一个猜想(或者说梦想,虽然我这一代估计还用不着),未来会有一种跟今天的实体书很相像的书,每一页都是薄如纸张的显示屏,人们可以把想要读的电子书存进去,像读今天的实体书一样地翻阅它。别问我未来的人们为何想要以那样的方式读书,我不知道——也许,一个人的梦想里总有自己的影子吧。

有博友提到不同的书厚薄有别,这个我倒也考虑过,若增减书页没有简单到自己能操作的程度,则或许买几本不同页数的空白“书”供选用,或许买一本页数适中的,将厚的书分次存入和阅读。

这种书可以有很多优点,比如插图可以扩展为动画;又比如像我这种因执着于品相而放弃在书上留墨的人也可放心地在这种书上落笔(电子笔),因存取时可随时摒弃。

金老爷子《侠客行》里有个人物叫做“丁不三”,外号“一日不过三”——因为当年杀人太多,改过自新时立下规矩,一日之中杀人不得超过三名。貌似我有必要效仿此人,立一个“一周不过三”的规矩——当然不是杀人,而是指一周之中买书不得超过三本。

常听人说读书时停不下来,乃至废寝忘食的故事,让号称爱读书的我颇为汗颜。我读书不仅停得下来,还特爱停在精彩处,想到下次能从那么精彩的地方继续,便一整天都美滋滋的。这“坏习惯”是小时候养成的,那时用零花钱买齐一套金庸小说不容易,不愿像猪八戒吞人参果那样快速消灭,便约束自己每天至多只读40页。

晒书大概是读书人唯一能炫耀而不觉脸红的事。爱逛旧书店的人常有机会晒一些意料之外的好书,或意料之外的低价。不过相反的事——即自己已有的书以超低价出现在旧书店里——其实也遇见过不少,比如前不久就看见过一本我已有的《爱因斯坦百年纪念文集》才卖两块钱!

美国物理学家史蒂文·温伯格(Steven Weinberg)出过两本科学随笔集,我都有。前段时间有印象在书店见过他新出的第三本随笔集,但暂未买。直到一周前见到他的新书《To Explain the World》(《解释世界》),才忽然想起:他怎么可能连出两本书?于是到网上查,结果印象中的“第三本随笔集”系子虚乌有,看来是一个梦——我做过的最乱真的梦!

此为一周前的事,本没打算写出来,但碰巧读到张宗子的一本书:《不存在的贝克特》,其中写到某年他告诉国内友人《贝克特选集》第六卷出版了,嘱代买。但对方死活找不到,最后他发现那只是自己的一个梦。别人把梦写进书里,还作了书名,我写条微博当不为过。

最近买了著名的第11版《大英百科全书》(1910年出版)。感谢技术的发展,将昂贵的33巨册变成一张光盘,才几块钱。看当时对各种知识的标准阐述颇有趣味(从某种意义上讲,像约翰逊词典、早年的牛津英文词典那样的老词典也有百科全书的意味)。彼时爱因斯坦尚无词条,马克思的词条则已雄跨数页(这可是在俄国革命之前)。

在图书馆看书不像自己买书一样讲究品相,但有一条仍执拗地讲究着:凡被人涂了“心得”的书,坚决不看(若实在需要,宁可买来看)。原因无他,实在是厌恶那些不惜破坏公共图书也要将“心得”硬呈到别人眼前的人。武侠小说里常有“杀你污了我的刀”之说。我执拗地认为,看这种人的文字是污了我的眼。

在书店翻书时,会一边翻一边问自己:想不想读这本书?若答案是肯定的,就很可能会买回家。今后有必要改变习惯,除非是备作参考的书,否则不该问想不想读这本书,而要问:跟家里已有的书相比,啥时候会轮到读这本书?这么一问,很多书就可以不买了——今天便以此法将两本书拒在了家门之外。

走进书店的我,有时就像外层缺了一个电子的原子,非要俘获一个电子才安分。

在回国的飞机上开始读的《寻秦记》,今日读毕,很佩服,往历史中植入故事的水准不亚于《鹿鼎记》,跌宕起伏则犹有过之。读研究生时有位师兄津津有味地读黄易的书,如今明白他何以如此投入了。喜欢纪嫣然这个人物,也非常欣赏最后从牧场逃生那个情节,出乎意料并且令人动容。感谢黄易,让我得到一份迟到的阅读愉悦。

黄易此书算不算后来几乎泛滥的中文长篇穿越小说的鼻祖?项少龙以后世的成语、典故、诗句等打动战国人物的构思很是不错。细想想也就是文科的东西能如此古今互赏(是不是也说明进步不太大?),换作是跟战国人物谈理科的相对论什么的,哪能赢得美人归?

小时候读《封神演义》,觉得“十绝阵”简直是机械化屠宰场:总是第一个破阵者惨死阵中,第二个破阵者让阵主惨死。难得的是,屡试不爽后的那些必死的破阵者和阵主依然毫无觉悟,依然一个个口出狂言,然后赴死……虽是神仙,却并不比屠宰场里的牲口更明白自己的命运。也许他们都相信马尔科夫过程……

写书要写不可替代的书,撰文要撰不可替代的文——以之自勉。

喜欢读书的一个好处是大城市那动辄一两个小时的上下班通勤从来都不是苦恼或受罪,相反,它是一天里最不受干扰、最有保障的读书时间之一。有时甚至——连自己都觉得另类——会因为一本书正读到精彩处,而期盼第二天早晨的上班之旅!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乘坐大众交通工具而非自己开车上下班。

【东野圭吾小说杂议】

最近读了东野圭吾的“侦探伽利略系列”的许多短篇,觉得挺不错,作者是理工科出身,不仅将主人公的身份设定为物理学副教授(而且姓汤川,老让我想起汤川秀树),还构思了许多用物理或工程知识作案和破案的有趣故事。特向对推理小说感兴趣的博友推荐。听说东野圭吾的“加贺系列”也很出名,今后也将找来读读。

读了“侦探伽利略系列”中的《嫌疑人X的献身》,很喜欢。有博友说他的小说注重人性,所言极是。该故事的案中案部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倒是对X的自首动机做了大胆猜测(可惜错了):即在寻常动机外还有去监狱从事研究之意。读毕不禁哑然失笑,我这是受自己的《黎曼猜想漫谈》之毒害,以为X想效仿韦依(Weil)了。

“侦探伽利略系列”中的许多短篇故事颇有破除伪科学的意味,比如《预知梦》中的“做梦”“视灵”“灵动”“预知”,《伽利略的苦恼》中的“指示”“扰乱”,《虚像的小丑》中的“幻惑”“心听”等,案情中涉及的现象很接近伪科学支持者所鼓吹的现象,这类故事十分独特。

读完了“侦探伽利略系列”中除“禁断的魔术”之外的所有故事,很喜欢汤川这个人物,不惊、不怒,沉稳、冷静、智慧,但又不乏人情味。特别是短篇故事“操纵”的结尾令人感动。可惜该系列的新作“禁断的魔术”在网上没找着。接下来打算读他的“加贺恭一郎系列”。

读完了网上所有东野圭吾加贺系列的故事。最喜欢“谁杀了她”。东野的很多故事凶手几乎已知,却不失悬念,很是独特。此外,读系列小说的一个观感是:主人公的爱情大都为荒漠,偶有故事(如加贺与未绪)也是昙花一现。估计一来是主人公背景恒定,容易编出系列故事,二来是配角按惯例需每集更换,难以长相厮守。

读东野圭吾小说《美丽的凶器》毕。从其他途径——包括短暂的亲身游览——了解到的现代日本的精致、优雅、含蓄给我留下的印象极好,东野小说却从家庭(如《红手指》)、校园(如《恶意》)、社会等诸多层面向我展示了颠覆性的黑暗,虽知道是推理小说对视角的特殊选择,仍深感震动。另外,此书最后一页颇出乎意料。

读东野圭吾小说《白夜行》毕。该书的结构似不完全“收敛”——并非所有线索和伏笔的含义都正面交代,但仍很精彩。转一句书中人物的点题之语:“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你明白吗?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对《白夜行》的一点小评论:私家侦探今枝直巳告诉筱冢一成,雪穗喜欢的是他而非他堂兄(后面的情节也基本印证了这点)。但从全书看,雪穗除了跟桐原亮司或许有隐晦的真情外,其余交往似乎都纯是为了利益。从利益角度讲,一成不如其堂兄有价值,雪穗在结识其堂兄之后似乎没有理由“喜欢”一成。

东野圭吾在《劫持白银》一书的后记中说,编辑建议他以滑雪为题材写一本书,他开玩笑说除非送他一套新滑板,没想到编辑真送,于是他只得真写。记得阿西莫夫也说过,有位美女编辑请他写稿,他调侃说除非立刻拿打字机来,美女二话不说就去拿打字机……都是大牌啊,换作是我提出此类要求,一定会死得很难看……

读东野圭吾小说《解忧杂货店》毕。这是一本带科幻元素——时间机器——的小说。客串至科幻领域的东野没有像科幻作家那样在科幻元素的“科”字上着墨(虽然他的理科背景跟很多科幻作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作为社会派推理作家,他笔下的人物却远比我读过的任何科幻小说中的人物更有血有肉。

不知不觉间已发过十几条跟东野圭吾有关的微博。在他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白夜行》《嫌疑人X的献身》《谁杀了她》等,最喜欢的人物是汤川学(这只是最喜欢,而不是指刻画得最深刻,后者恐怕还得算是某几位罪犯)。

这个时代微博如同日记,过去两年的十几条有关东野圭吾的微博合在一起很好地记录了我读东野小说的历史——当然完全是因为他写得好,才会有那些微博。东野的书迄今没有一本我读不下去的。今天又读完了《秘密》,真是——又是——好书,直到最后几页还有意外,虽然这回我倒觉得没有那意外更好。

【金庸小说杂议】(1)

《射雕英雄传》中的裘千仞被围攻,眼见不敌,忽以一句“哪一位生平没杀过人、没犯过恶行”挤兑住了众人。此情节转折极好,却有些不甚合理,那就是连欲报杀子之仇的瑛姑居然也因这区区一问而停了手,未免太高估理性对江湖人士的约束了。

小时候读《书剑恩仇录》,读到文泰来两掌击毙言伯乾,觉得他武功真高;后来读《射雕英雄传》,读到黄药师一掌击毙哑仆,后者“喉间发出一声低沉的嘶叫”,“五脏已被……一掌击碎”,更觉惊叹;再后来读《侠客行》,武功菜鸟丁珰居然一掌击毙侍剑,后者“哼也没哼,登时毙命”,不禁眼镜掉到地上……

《射雕英雄传》里,陈玄风和梅超风这对夫妇的武功同出一门,后来又同练《九阴真经》,但梅超风的练门在舌头下面,非外敌所能碰到,陈玄风的练门却被“总导演”金老爷子安排到了肚脐,以便能被六岁的郭靖一刀刺死,真是太命苦了……

《天龙八部》中段誉的“凌波微步”是这样的:“这步法左歪右斜,没一步是笔直进退的”(第五回),“每一步都是匪夷所思”(第六回)。可是这么一种不走“短程线”的步法,却能用来跟乔峰比试脚力,居然还赢了(第十四回)。这是什么状况?

在金女郎中,王语嫣被称为“木头美人”实在是受金老爷子将她所爱之人写成半个反角之累。王语嫣不像某些其他女一号那么刁蛮,可以说是文静而不失可爱,比如段誉夸她名字时她微笑道:“名字总是取得好听些的。史上那些大奸大恶之辈,名字也是挺美的。曹操不见得有什么德操,朱全忠更是大大的不忠。”——这哪里是木头美人?

如果一定要在《天龙八部》中找出一根感情上的木头的话,王语嫣所爱的慕容复倒是个不折不扣的木头帅哥。过去的女孩不能主动,一旦爱上木头帅哥就悲剧了,种种可爱都没了用武之地。但金老爷子的人物描写是很立体的,只要别代入到段誉的立场上去看王语嫣,还是能看出她的可爱来的。

《天龙八部》里有个奇怪的情节:第三十回中邓百川被丁春秋的化功大法化去了内功,后面休息了几天居然就完全恢复了。化功大法如果只是一个使人暂时筋疲力尽的玩意儿,丁春秋真是白顶了一辈子恶名了……

金庸、古龙、倪匡三人所写的小说区别在于:金庸的小说读过一遍情节就基本不忘;古龙和倪匡的小说往往读时兴致勃勃,过后却极易遗忘。金庸的小说可时常重读,仿佛好歌,可时常重听;古龙的小说可偶尔重读,因悬念一经遗忘就重新成为悬念;倪匡的小说则无法重读,因细节虽忘,却偏偏记得他小说的悬念是只顾发散不管收敛的,最后往往靠外星人来擦屁股。

金老爷子小说的新修版已买了许久,读过两三套,实在是喜欢处少,不喜欢处多,没兴趣读剩下的了。我一向以为好的小说一写完,人物就活了,除笔误外不宜再动。老爷子在《倚天屠龙记》的后记中原本也持此见,表示“既然他的个性已写成了这样子,一切发展全得凭他的性格而定,作者也无法干预了”,可惜后来终究还是干预了……

在金庸的武侠小说中,我喜欢的乃是新修版之前的那个版本。也买过新修版,但不喜欢(特别不喜欢对黄药师的处理),遂将之打入了“冷宫”(先是壁橱,后是地下室)。金庸小说好像是你先读哪一版,爱上的就是哪一版,比如倪匡就喜欢最早的杂志连载版(当然,倪匡是超级金迷,对每一版都夸奖过)。

金庸武侠小说的新修版有一些难以理解的修改,比如《书剑恩仇录》中令我印象很深的场景之一是陈家洛在余鱼同笛声《十面埋伏》的“伴奏”下击败张召重,音、像兼备,意境甚佳。新修版居然把笛声删除了,真不知咋想的?莫非该情节系效仿,故特意删除(老爷子曾表示过《书剑恩仇录》效仿他人处甚多)?

新修版中黄药师对梅超风的暧昧情愫是我极不喜欢的(当然,老爷子写得隐晦,可能只有喜欢旧版黄药师的人才觉得刺目),《碧血剑》中一处类型相反的修改也令我扼腕:何铁手恋上青青的情节被删去了。从合理性上讲,这或许是可取的,因女扮男装实在很容易识破,尤其是装扮者为青青这种大美女而非假小子。不过那是书中最精彩而妙趣横生的情节之一,删了实在很可惜。

新修版中看过的部分里只有一处较大的修改是我喜欢的,那就是袁承志对阿九明显有了感情(不过中小学老师们可能更要没收此书了,因为其中的“床戏”成分有所加大)。可能是喜欢阿九本就远远多过青青之故吧——看小说难免有私心的。

金庸在《倚天屠龙记》后记中写道:“张三丰见到张翠山自刎时的悲痛,谢逊听到张无忌死讯时的伤心,书中写得也太肤浅了……因为那时候我还不明白”——今天忽然想起这句话,便翻看了一下新修版,发现这两处并无修改。也许那段后记是老爷子长子自杀后的悲痛之语,而今则多少有些时过境迁了。

很多歌手唱歌时喜欢在某些地方引进点儿变化,若那碰巧是我听惯且喜欢的歌,那些变化常会让我觉得别扭。读金庸的新修版武侠小说也是如此,很多最喜爱的情节乃至词句虽已牢牢印在脑海里,仍愿再读,愿再印证那些赏心悦目的记忆。这时若发现改动,便往往如《笑傲江湖》中秃笔翁那路狂草被令狐冲逼得只能使半招似的,太不爽啦。

金老爷子的新修版《神雕侠侣》因陕西道教协会道士的抗议,将尹志平改为了甄志丙,因读者指摘金轮法王这一人物丑化西藏密宗,不仅让他救了郭襄,还将“法王”改为了“蒙古国师”,对读者简直百依百顺。倘若老爷子足够长寿,还要进一步修订,大家千万别抗议李莫愁丑化女性形象……

【略谈金庸小说中的不合理情节】

在所有武侠小说中,金庸小说是唯一值得细究的。很多人列举过金庸小说的漏洞,比如《射雕英雄传》中的郭靖、黄蓉的岁数问题等。这类硬伤型的漏洞可能早已被人列举殆尽了(新修版据说改掉了一些)。在本文中,我退而求其次,来列举一些金庸小说中的不合理情节。什么是不合理情节呢?它指的是不像漏洞或硬伤那样正误分明,但比较牵强的地方。

比方说《笑傲江湖》中岳不群在并派大会上用辟邪剑法击败了左冷禅,但在比武过程中一度使用毒针,我觉得就是一个不合理情节。因为岳不群已根本没必要用这种手段来对付左冷禅,若左冷禅中了毒针后立即公之于众,对岳不群的“君子剑”形象会有毁灭性的打击。这种手段风险极大,却没什么利益可言,是很不合理的。当然,硬要辩解的话也能举出一些说辞:比如岳不群虽练了辟邪剑法,却还没把握;比如岳不群深知左冷禅自视甚高,不会通过将中毒之事公之于众来取胜,等等,但也都比较牵强。

另外一个不合理的情节是岳不群把辟邪剑谱扔入山谷而不是销毁,这一情节为林平之获得剑谱创造了条件。销毁剑谱不过举手之劳,任何一位怀有像岳不群那样野心的人都绝不可能给他人留下这种有可能学到同样武功的机会的。当然,可以辩解说岳不群想日后捡回剑谱。但这显然是牵强的,因为所有武侠小说中的高手都有能力记熟武功秘籍——尤其是那种一件袈裟上就写得下的剑谱。岳灵珊对林平之也说过:“其实爹爹已将剑法记熟,袈裟于他已然无用。”岳不群就算信不过自己的长期记忆,也该在销毁之后另录副本——像《天龙八部》中天龙寺众僧敌不过鸠摩智时想销毁六脉神剑剑谱后重新默写一样,而不是给别人留下一个可能得到剑谱的机会。

第三个例子是林平之学了辟邪剑法后有许多女性化的表现,书中从并派大会开始就有描述。这些表现在常人看来虽只是略显奇怪(但已明显到引起注意的程度),却几乎不可能瞒得过同样学过辟邪剑法的岳不群。岳不群三番五次向岳灵珊试探,却没从那些显眼的表现中觉察出林平之学过辟邪剑法,也是很不合理的情节。更何况在并派大会后还有这么一幕:林平之找余沧海报仇,刚刚制住后者,岳灵珊就传了岳不群的话:“爹爹叫你今日暂且饶他。”这就更不合理了,因为除非岳不群已知道林平之练过辟邪剑法,武功胜过了余沧海,否则怎么可能传话让林平之饶过余沧海?

第四个例子是《天龙八部》中对慕容复武功的描述。该书一开始叙述了武林中流传的姑苏慕容对天下武学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传闻,后来才披露“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真正奥秘乃是独门绝学“斗转星移”,而非慕容氏真的通晓各派武学。但小说中却不必要地渲染了慕容复对各门各派刀法的精通,这其中许多刀法对于姑苏慕容这样的高手来说根本没有涉猎的价值,这种渲染似乎完全是为了“印证”实际上纯属以讹传讹的慕容氏通晓天下武学的传闻,也是不合理的。

第五个例子是《倚天屠龙记》的第35章,张无忌和赵敏装作不会武功的人,混到一对“阶级斗争的弦”绷得很紧的老夫妇家中,居然在房中议论对方的武功,实在是忒不小心了。虽然一开始是“低声”,后来毕竟还是被听见了,哪怕只听见最后两句“亲热笑谑之声”,也大有可以起疑之处(因为跟武功有关),幸好金老爷子扑灭了对方的疑心。

另外还有一个地形设计上的不合理之处也值得一提。《倚天屠龙记》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张无忌和朱长龄掉下悬崖后,张无忌通过山壁上的一个长约十几丈的洞穴爬到了一个巨大的山谷。这是一个很奇怪的设计,因为张无忌在掉落悬崖之前曾站在悬崖边上往来路望去,他看到的乃是“一望无际的雪地”,既然如此,从悬崖壁上的洞穴里再怎么爬,岂不都是在那“一望无际的雪地”下面?怎么可能爬十几丈就爬到了一个“似乎亘古以来从未有人迹到过”的巨大山谷?

【书房的故事】

很长时间以来,我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就是希望有一间单独的书房。

念初三的时候,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房间,房间里除了床和写字台外就全是书架,连写字台抽屉也有一半装着书。这应该算是一间书房,不过不是单独的书房,因为它有一半是卧室。

后来出了国,一开始住单间,自然谈不上单独的书房。直到后来结了婚开始找大的房子,才又把那个小小的愿望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于是看房子时特别留意是否有房间适合做书房。

有一次跑去看一处号称三房两厅的房子,到了那里扳着指头数来数去只有两个房间。正自纳闷,房东目光如炬,看出了我的疑惑,就指着客厅边上凸出去的一块巴掌大的地方说这是第三个房间。我一看那地方与其说是房间,不如说是形状不规则的客厅的一部分,连门都没装,就说这么小的也算房间?房东笑笑说:嗯,这房间住人的确小了点儿,不过可以当个书房……

后来看的房子多了,惊讶地发现房东那句回答简直是一句经典。来自五湖四海的房东们像是统一过口径似的,我只要一说哪个房间太小,他们十有八九就会告诉我:嗯,这房间住人的确小了点儿,不过可以当个书房……

其实有些我抱怨太小的房间并不真的太小——住人是可以的,只不过当书房的确小了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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