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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诗之“新”

百年中国新诗史略:《中国新诗总系》导言集 作者:谢冕 等著


新诗之“新”

讨论新诗的起点,一般要从1917年2月说起。在该月出版的《新青年》2卷6号上,发表了胡适的八首白话诗,它们虽未脱五七言的旧格式,但引入了平白的口语,已和一般的旧诗有所差异。随后,1918年1月的《新青年》4卷1号又刊出白话诗九首,作者为胡适、刘半农、沈尹默三人。这组诗的面貌焕然一新:不仅完全采用白话,而且分行排列,采用标点,旧诗的形式规范被基本打破。由此开始,新诗面向了公共的接受,正式登上历史的舞台。

当然,新诗的发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了一个相当的过程。众所周知,作为一种高度“成规”化的文学,中国古典诗歌在形式、技巧、情调等方面,拥有一套稳定的模式。虽然内部也有丰富的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在漫长的历史演变中,其表现力可以说发展到了极致。晚清以降,中国社会进入一个急遽变化的时代,人的思想、意识、语言都处在动荡之中,许多异质的“新名物”与“新经验”不断涌现出来。当传统的诗歌形式不足以充分容纳这一切,一些诗人开始思考如何使诗歌焕发出新的活力,书写出“古人未有之物,未辟之境”,黄遵宪、梁启超等人倡导的“诗界革命”就代表了这种努力。但“以旧风格含新意境”的作法并未打破古典诗歌的基本规范,“诗界革命”的终点构成了新诗发生的起点,这已经成为学界的一般看法。(1)

胡适对新的诗歌方式的摸索,最初也是呈现于晚清诗歌改良的脉络之中。1915年9月,在美留学的他提出的“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2)就大体未离“诗界革命”的轨范。然而,这一主张却遭到了力主“诗文两途”的梅光迪等人的激烈反对,在与友人的一系列论争中,他的思想后来“起了一个根本的新觉悟”,即:“一部中国文学史只是一部文字形式(工具)新陈代谢的历史。”(3)在此之后,他才将思路集中在语言工具的层面,提出了“白话作诗”的具体方案,为“文学革命”找到了最终的突破口。1917年,胡适从美国回到国内,随着空间的转移,美国友人的激烈反对被《新青年》诸公的鼎力支持替代,他的诗歌构想也变得更加明确、自信,“决心把一切枝叶的主张全抛开,只认定这一中心的文学工具革命论是我们作战的‘四十二生的火炮’”(4)。在理论探讨的同时,胡适还在写作中不断尝试。最初写下的一批白话诗,只不过是洗刷过的旧诗;后来虽打破五七言的体式,改用长短不齐的句子,如《鸽子》、《一念》等,但还明显残留着词曲的气味和声调。回国以后,在钱玄同等人的激励下,胡适进一步在语汇、句法、音节等方面彻底摆脱束缚,终于实现了“诗体的大解放”。1919年2月的译诗《关不住了》(作者是美国女诗人Sara Teasdale),完全采用自由的散文语式,灵活地传达出内心迫切的情感,被胡适称为“我的‘新诗’成立的纪元”。(5)

值得注意的是,在胡适和他人的表述中,最初的新诗只是笼统地被称为“白话诗”,到了1919年10月,胡适在《谈新诗——八年来一件大事》中,才正式提出了“新诗”的概念:“中国近年的新诗运动可算得上是一种‘诗体的大解放’。因为有了这一层诗体的解放,所以丰富的材料,精密的观察,高深的理想,复杂的感情,方才能跑到诗里去。”(6)由此看来,“白话诗”与“新诗”是一对不应混淆的称谓,对应着不同的“尝试”阶段:如果说前者,指称的是过渡的类型,“白话”入诗只是传统诗歌的内部调整,那么,后者则属于一种全新的类型。换言之,“白话”构成了新诗的语言特征,但新诗的内涵并不是“白话”所能说明。当隐喻性的诗意语言被散文化的日常语言所替代,当意象性的结构方式被分析性的现代语法所消解,改变不仅发生在工具的层面,整个诗意生成的前提也从根本上被刷新,诚如有学者指出的:“它的突出特征不再是将主体融入物象世界,而是把主观意念与感受投射到事物上面,与事物建立主客分明的关系并强调和突出主体的意志与信念。”(7)在这个意义上,所谓新诗之“新”,不仅对应于一种新的语言、新的形式,更是对应于一种新的经验方式和新的世界观。在“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的诗体解放背后,一个自由表达、自我反思的现代主体,也随之浮现。

后人称胡适为新诗的“老祖宗”,但应该看到,新诗不是由胡适等一班人凭空创造出来的,它的发生以及“正统以立”与诸多语言的、文学的、历史的、社会的因素相关。比如,在文学资源的层面,中国传统文学内部的差异性,直接为胡适的新诗构想提供了历史依据,来自异域的文学新潮(如美国的“意象派”)也构成了他的理论参照。再比如,当文学运动与国语运动合流,在胡适等人对“白话”的鼓吹中,最终引申出来的是对现代民族国家语言的总体构想,“白话诗”以及“白话文学”的历史价值由此得到了空前的提升。同样不能忽略的是,在中国社会现代转型的背景中,新诗的出现并非是孤立的,在某种意义上,它也是一系列社会制度、生活方式、文化结构变迁的产物。陈独秀在分析新文学的成功时,曾有这样的看法:“中国近来产业发达,人口集中,白话文完全是应这个需要而发生存在的。”对于以一个“最后之因”解释历史的方式,胡适曾提出异议,指出促成白话文学成立的因素还有很多,至少包括:一千多年白话文学作品的存在,“官话”在全国各地的推行,海禁的开放与外国文化的涌入,以及科举的废除、满清帝室的颠覆等。(8)胡适的立论,虽然直接针对着陈独秀,但两人无疑都着眼于宏观的进程,新文学(包括新诗)产生的现代性背景也被勾勒出来。在这样的背景中,所谓“新诗”之“新”,因而也有了更多的含义,它与古典诗歌的区别,不仅是文学内部成规的改变,诗的文化功能、角色,与读者的关系,乃至阅读的方式,都发生着潜在的变化。

在中国传统社会,“诗”作为最重要的文明方式,并非现代意义上的纯粹文学,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其功用显现于个人的道德修养以及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近代以来,科举的废除,现代知识分工体系的移植,以及新式教育的兴起,改变了传统文化得以存在的条件,报刊媒体的发展,也塑造出新的阅读、传播和评价机制。虽然,诗歌与“政教”的关联并没有断绝,在特定的年代甚至还会强化,但从总体上看,“诗歌也不可避免地被视为一有别于其他现代领域的专门、狭窄、私人性质的活动”,有关诗人形象、诗歌接受等问题的诸多争议也由此产生。(9)在这个意义上,将《新青年》上的公开“发表”,看做是新诗的起点,似乎具有了某种象征性的意义,这表明了新诗作为一种“发表”的文学,它的命运将和传统诗歌迥异,从一开始就卷入了“别样”的文化空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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