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读书网-DuShu.com
当前位置: 首页出版图书人文社科法律法律法规商法破产法律制度:清算与再建

破产法律制度:清算与再建

破产法律制度:清算与再建

定 价:¥25.00

作 者: 李永军著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商法

ISBN: 9787800836756 出版时间: 2000-01-01 包装: 胶版纸
开本: 20cm 页数: 466 字数:  

内容简介

  本书作为一本破产法著作,将系统论述破产法的各项制度,包括两大部分、三种程序,即破产清算与再建两大部分,破产清算程序、和解程序及重整程序三大程序。 本书详细论述了破产法上的各种制度与制度价值、制度的基本原理,集破产实体法与程序法于一体,反映现代商法的基本趋势。 本书突出以下两个特点:一是运用比较法的方法,对许多发达国家的破产法进行横向比较,在比较中阐述破产法原理。二是结合新破产法制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观点。作者简介 · · · · · ·李永军,男,1964年生。民商法博士、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副教授。中国新破产法起草小组主要成员。 主要著作有:《合同法原理》、《契约学法》、《破产重整制度研究》、《票据法原理与实务》,在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主要有:《破产犯罪的比较研究》、《契约效力的根源及其正当代说明理论》等。

作者简介

  李永军,男,1964年生。民商法博士、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副教授。中国新破产法起草小组主要成员。主要著作有:《合同法原理》、《契约学法》、《破产重整制度研究》、《票据法原理与实务》,在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主要有:《破产犯罪的比较研究》、《契约效力的根源及其正当代说明理论》等。

图书目录

     目 录
    第一编 破产清算程序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支付不能制度概述
    一、自行和解
    二、强制和解
    三、财产委付
    四、破产宣告
    五、重整
    第二节 破产与破产法
    一、破产与破产法的概念
    二、破产法的性质与内容
    三、破产法的制度价值
    第三节 破产法上的立法主义
    一、一般破产主义与商人破产主义
    二、自力救济主义与公力救济主义
    三、破产原因的列举主义与概括主义
    四、破产程序的受理开始主义与宣告开始主义
    五、破产宣告的申请主义和职权主义
    六、和解前置主义与分离主义
    七 惩戒主义与非惩戒主义
    八、破产普及主义与属地主义
    九、破产宣告的溯及主义与不溯及主义
    十、破产财产的固定主义与膨胀主义
    十一、免责主义与非免责主义
    第四节 新破产法起草的背景与主要问题
    一、新破产法起草的背景
    二、新破产法制定中的主要问题
   第二章 破产程序的开始
    第一节 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
    一、破产程序开始的实质性要件
    二、破产程序开始的形式要件
    第二节 破产程序的开始
    一、破产申请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
   第三章 破产宣告
    第一节 破产宣告的一般概述
    一、破产宣告的申请主义及职权主义
    二、破产宣告的法律性质
    三、破产宣告后法院应为的事项
    第二节 破产宣告的法律效力
    一、破产宣告对破产人人身权利的影响
    二、破产宣告对破产人财产的影响
    三、对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的契约
    关系的影响
    四、对破产债权人的效力
    五、对正在进行中的民事诉讼程序的影响
    六、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
    第四章 破产法上的机构
    第一节 债权人会议
    一、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地位
    二、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三、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四、债权人会议的工作机制
    第二节 监查人
    一、监查人的法律地位及设置的必要性
    二、监查人的选任
    三、监查人的职权
    四、监查人的权利义务
    五、监查人的解任
    第三节 破产财产管理人
    一、破产财产管理人概述
    二、破产财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三、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第五章 破产债权
    第一节 破产债权的概念
    一、破产债权的含义
    二、破产债权的特征
    第二节 破产债权的范围
    一、成立于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无财产担保
    及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二、税收债权
    三、附期限的债权
    四、附条件的债权
    五、债权人对连带债务人的债权
    六、连带债务人及保证人的求偿权
    七、因票据关系所生的债权
    八、因交互计算关系而生的债权
    九、因解除双务合同而产生的债权
    十、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之被保证的债权
    十一、其他债权
    第三节 破产债权的申报
    一、破产债权申报概说
    二、债权申报的期限
    三、债权申报的方式与内容
    四、接受债权申报的机关
    五、债权申报的效力
    六、债权申报的撤回与变更
    七、未申报债权的后果
    八、无需申报的债权
    第四节 破产债权的调查
    一、破产债权调查概述
    二、债权调查的方式
    三、对异议债权的处理
    四、对债权的确认
    五、无需调查的债权
    第五节 破产债权的计算
    一、破产债权计算概说
    二、未到期债权的计算
    三、定期金债权
    四、非金钱债权
    五、外币债权
    第六节 破产债权的行使
    一、破产债权行使的一般原则
    二、附条件债权的行使
   第六章 共益债权与共益费用
    第一节 共益债权与共益费用的概念
    一、共益债权与共益费用的基本含义
    二、共益费用和共益债权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 共益债权和共益费用的范围
    一、共益债权与共益费用的立法例
    二、共益费用的范围
    三、共益债权的范围
    第三节 共益债权与共益费用清偿
    一、共益债权与共益费用清偿的一般原则
    二、共益债权与共益费用清偿中的顺序问题
   第七章 破产财产
    第一节 破产财产的一般概述
    一、破产财产的概念
    二、破产财团的性质
    第二节 法定破产财团的构成
    一、破产财团构成的时空限制
    二、法定财团的具体构成(以属地主义
    为假定模式)
    第三节 破产财产的例外——自由财产
    一、自由财产的制度价值
    二、自由财产的构成
    三、自由财产权利的行使
   第八章 破产程序中的取回权
    第一节 一般取回权
    一、一般取回权的概念与性质
    二、取回权的基础权利
    三、取回权的行使
    第二节 特别取回权
    一、出卖人取回权
    二、行纪人的取回权
   第九章 破产程序中的撤销权
    第一节 撤销权概说
    一、撤销权的概念与制度价值
    二、撤销权制度与无效行为制度
    三、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四、撤销权的性质
    第二节 撤销权的范围
    一、对非正常交易的撤销
    二、对优惠行为的撤销
    三、对无偿行为的撤销
    四、撤销权行使的限制
    第三节 撤销权的行使与效力
    一、撤销权行使的方式
    二、撤销权行使的诉讼时效
    三、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第十章 破产程序中的抵消权
    第一节 抵消权概述
    一、抵消权的概念
    二、抵消权的价值理念
    三、抵消权的特征
    第二节 抵消权的适用范围
    一、破产债权与属于破产财产的债权的
    抵消
    二、共益费用及共益债权与属于破产财产
    的债权之抵消
    三、除斥债权与属于破产财产的债权的抵消
    四、破产债权与属于破产债务人自由财产
    的抵消
    五、除斥债权与属于自由财产之债权的抵消
    以及共益费用与共益债权与属于自由财产
    的债权的抵消
    第三节 抵消权的限制与扩张
    一、抵消权的扩张
    二、对抵消权的限制
    第四节 抵消权的行使
    一、抵消权的行使方式
    二、抵消权行使的效力
   第十一章 破产程序上的担保物权
    ——别除权
    第一节 别除权概述
    一、别除权的概念
    二、别除权的制度价值
    第二节 别除权的基础权利
    一、抵押权
    二、法定优先权
    三、质权
    四、留置权
    五、让与担保
    第三节 别除权的行使
    一、别除权行使的一般原则
    二、别除权行使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章 破产财产的分配
    第一节 破产财产的管理与变现
    一、破产财产的管理
    二、破产财产的变现
    三、破产财产的出售与民商法上的优先权制度
    四、对别除权标的物的变现
    第二节 破产分配
    一、破产分配概述
    二、破产分配的依据——分配方案
   第十三章 破产程序的终结及法律后果
    第一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及事由
    一、破产程序因破产财产分配完毕而终结
    二、破产程序因强制和解而终结
    三、破产程序因全体债权人同意废止而终结
    四、破产程序因破产财产不足而终结
    第二节 追加分配
    一、追加分配的概念与财产来源
    二、追加分配的依据
    三、追加分配的程序
    第三节 免责制度
    一、免责制度的价值理念
    二、关于免责制度的立法例
    三、免责的具体条件
    四、免责的效力
    五、免责的取消
    六、对我国正在起草中的新破产法
    草案中免责制度的思考
    第四节 复权制度
    一、复权的概念及立法例
    二、复权的事由
    三、复权的效力
    第二编 再建程序
   第十四章 强制和解制度
    第一节 强制和解制度概述
    一、强制和解制度的概念
    二、制度价值
    三、关于和解的立法例
    第二节 和解的程序
    一、和解申请的提出
    二、法院对申请的审查
    三、债权人会议对于和解协议草案的议决
    四、法院对于和解协议的认可或者否定
    第三节 和解协议的效力
    一、和解对于破产程序的优先效力
    二、和解协议对于债务人的效力
    三、和解协议对于债权人的效力
    四、和解协议对于保证人、连带债务人的效力
    五、和解协议所确定的债权的执行力
    第四节 和解及和解让步的取消
    一、和解程序的取消
    二、和解让步的取消
    第五节 我国现行破产法上和解
    制度的缺陷
    一、制度缺陷
    二、对于我国现行破产法上和解制度
    弊端的思考
    第十五章 重整制度概说
    第一节 重整的概念、性质与特征
    一、重整的概念与特征
    二、重整制度的立法例
    第二节 重整制度的产生与历史沿革
    一、重整制度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二、重整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 重整制度的适用范围
    一、重整制度适用范围的概述
    二、重整适用范围的立法比较
   第十六章 相关制度比较与转换
    第一节 重整制度与和解制度
    一、重整与和解的区别
    二、制度价值比较‘
    第二节 重整制度与破产制度
    一、重整与破产的区别
    二、制度价值比较
    第三节 制度转换
    一、重整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的转换
    二、重整程序与和解程序之间的转换
   第十七章 重整程序结构
    第一节 重整程序的开始
    一、重整程序开始的条件
    二、重整程序的申请
    三、法院对重整申请的受理
    第二节 重整计划概说
    一、重整计划的概念
    二、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提出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内容
    一、关于债权债务的清偿
    二、关于重整措施
    三、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四节 重整计划的通过与认可
    一、重整计划的通过
    二、重整计划的认可
    第五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六节 重整程序的废止与终结
    一、重整程序的废止
    二、重整程序的终结
   

本目录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