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6年土地改革以来,永宁摩梭人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社会文化变迁,其婚姻家庭的变迁尤为深刻。本研究把1950年以来永宁摩梭社会的历史分为土改以前的传统时期、土改以后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市场经济时期,分别描述了这三个历史时期摩梭人婚姻家庭的整体面貌,从而呈现了近60年来永宁摩梭人婚姻家庭的变迁。本研究认为,摩梭社会内部传统文化的力量与外部的国家力量不断冲击、交织与平衡,塑型了60年来摩梭人婚姻家庭变迁的轨迹。国家是变迁的主要力量,它通过行政体制、经济发展模式、意识形态等手段,推进和引导着摩梭人婚姻家庭的变迁。国家对摩梭村落管理模式的变化,决定了摩梭人婚姻家庭的指导性变迁、革命性变迁和涵化等不同模式。摩梭社会内部个体主体性的崛起则形成了传统婚姻家庭制度的内在张力,是变迁的重要动力。本研究强调摩梭人家屋观念和家庭组织的独特性及其社会意义,认为摩梭家庭作为一个微型的社会自组织,既有摩梭人个体生活实践的价值,又是摩梭文化独特性的重要源泉。本研究在个体一家庭一村落一国家的结构体系中把握摩梭家庭的内涵,强调家庭的社会文化意义,是少数民族家庭研究的一个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