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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学

行政诉讼法学

定 价:¥98.00

作 者: 胡建淼 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丛编项: 普通高等教育法学精品教材
标 签: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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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9736996 出版时间: 2019-06-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 页数: 674 字数:  

内容简介

  本书是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全新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解释,对行政诉讼法学的概念、理论、制度进行全景式介绍与阐释的法学教材,亦为我国著名行政法学专家胡建淼教授的独著式代表作。在结构上,全书共设八篇十八章,分为绪论—诉讼范围—组织和管辖—诉讼主体—证据和依据—普通诉讼程序—特别类型和特别规定—程序保障制度,以建构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知识体系;在体例上,每章设有“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疑难问题探讨”,在条分缕析的同时,更启发读者深入思考,以实现理论与实践、基础与前沿、知识与思考的融合。

作者简介

  胡建淼,男,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1995年8月起任原杭州大学副校长,1998年9月起任浙江大学副校长,2007年10月起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2010年12月调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 现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建淼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行政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东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政法研究会顾问,*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和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和法制委员会成员,北京市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 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人民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获中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1997年入选“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曾兼任律师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3年。 长期从事公法和行政法研究,自1990年以来,曾到美国斯坦福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德国基尔大学、法国马赛大学等作过访问学者或学术交流。自1987年以来,共出版《行政法学》《比较行政法》《论公法原则》《行政强制法论》等著作九十余部(含合著),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百余篇(含合著)。

图书目录

细目
第一篇绪论
第一章行政诉讼
第一节行政诉讼的概念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
二、行政诉讼的特征
三、行政诉讼相关区别
第二节行政诉讼的类型
一、行政诉讼的类型化
二、国外行政诉讼的类型
三、中国行政诉讼类型关系
第三节行政诉讼的功能
一、解决行政争议
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行政诉讼旨在“控制权力”还是“维护权力”?
二、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功能何以体现?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行政诉讼法
第一节行政诉讼法及其历史发展
一、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
二、行政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三、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第二节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三节行政诉讼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行政诉讼法的指导思想
二、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
三、行政诉讼法特有原则
第四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如何理解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地位平等?
二、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到底是绝对原则还是相对原则?
三、如何评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三章行政诉讼范围(一)
第一节行政诉讼范围及其划定
一、行政诉讼范围
二、确定行政诉讼范围的意义
三、确定行政诉讼范围的因素和方式
四、确定行政诉讼范围的两条主线
第二节“行政行为”的范围
一、行政活动与行政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概念演进
三、《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行为”的定位
四、从行政行为范畴看诉讼范围
五、从行政决定与行政规定看诉讼范围
第三节“合法权益”范围
一、公民权利与利益的概念基础
二、“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与突破
三、从“人身权、财产权”到“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四、解读《行政诉讼法》(2017)第12条第1款第12项
第四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新行政诉讼法为何要以“行政行为”代替“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行为侵犯公民的“政治权利”到底是否可诉?
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合法权益”是否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四章行政诉讼范围(二)
第一节行政诉讼肯定范围
一、行政处罚行为
二、行政强制行为
三、行政许可行为
四、行政确权行为
五、行政征收征用和补偿决定
六、行政不作为
七、侵犯经营权
八、认为侵犯公平竞争权
九、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十、认为侵犯社会保障权
十一、行政协议及行为
十二、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二节行政诉讼否定范围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机关人事管理行为
四、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第三节特别情形可诉性的明确
一、《行政诉讼法解释》(2018)列举的不可诉情形
二、政府机关对国有企业及资产监督管理行为
三、其他司法文件及指导性案件所表明的态度
第四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是否内部行政行为一概不可诉?
二、政府采购行为是否可诉?
三、“责令改正违法”属于什么行为性质?是否可诉?
四、如何分辨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
五、公安交通部门对驾车者违章“记分”是否可诉?
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认定等行为是否可诉?
七、对土地的征收决定是否可诉?
八、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上“黑名单”是否可诉?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五章行政审判组织
第一节行政审判体制
一、世界行政审判体制
二、行政法院体制与普通法院体制
三、中国行政审判体制
第二节行政审判机关——人民法院
一、行政审判组织
二、人民法院组织体系
三、普通法院与行政审判权
四、专门法院与行政审判权
五、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
第三节行政审判机构——行政审判庭
一、设立行政审判庭的依据
二、行政审判庭的组织和职能
第四节行政审判人员——行政审判法官
一、法官
二、行政审判法官
第五节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
一、合议庭
二、审判委员会
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中国行政审判体制应当如何改革?
二、在中国有必要设立行政法院吗?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六章行政诉讼管辖
第一节行政诉讼管辖理论
一、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诉讼管辖相关概念区别
三、行政诉讼管辖的分类和制度结构
四、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意义和原则
第二节行政诉讼级别管辖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节行政诉讼地域管辖
一、地域管辖概念和确定原则
二、地域管辖制度结构
三、一般地域管辖制度
四、特殊地域管辖制度
第四节巡回法庭、专门法院和跨行政区划法院管辖
一、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管辖
二、海事法院的管辖
三、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
四、跨行政区划法院的管辖
第五节行政诉讼其他管辖
一、相对集中管辖和异地交叉管辖
二、提级管辖和一并管辖
三、指定管辖
四、移送管辖
五、管辖权转移
第六节管辖恒定原则与管辖权异议
一、管辖恒定原则
二、管辖权异议及条件
三、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第七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最高人民法院是否有权确立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二、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是否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如何把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范围?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七章行政诉讼原告
第一节行政诉讼原告的基本概念
一、行政诉讼原告的概念与特征
二、行政诉讼原告的相关概念
三、行政诉讼原告的种类与诉讼地位
第二节行政诉讼原告范围的拓展
一、从主观标准到客观标准
二、从相对人到相关人
三、从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到利害关系
第三节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理论
二、行政诉讼原告的载体: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三、行政诉讼原告的载体:行政相对人与行政相关人
四、行政诉讼原告的诉讼能力
五、原告与行政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
第四节原告资格的具体认定
一、有关权益人的原告资格
二、有关企业和出资人的原告资格
三、有关农村经济中的原告资格
四、基于程序而形成的原告资格
第五节原告资格的转移
一、原告资格的转移的特征和条件
二、公民原告资格的转移
三、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资格的转移
四、原告资格转移的程序
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如何理解“利害关系”与“法律上利害关系”之间的区别?
二、国有企业被处分,其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三、公民的监护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四、在拐卖人口案件中家属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五、死亡公民的近亲属起诉是否存在顺序问题?其是否有平等的诉权?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八章行政诉讼被告
第一节行政诉讼被告的基本概念
一、行政诉讼被告的概念与特征
二、行政诉讼被告的相关概念
三、行政诉讼被告的种类和诉讼地位
第二节行政诉讼被告资格
一、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理论
二、行政诉讼被告载体
三、被告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第三节被告资格的具体认定
一、直接诉讼案件中的被告
二、经过复议的行政案件中的被告
三、授权关系中的被告
四、委托关系中的被告
第四节司法解释所明确的被告
一、《行政诉讼法解释》(2018)
二、《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四、《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节共同被告的资格认定
一、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
二、行政主体之间的共同被告
三、行政复议关系中的共同被告
四、非行政主体的共同被告问题
第六节被告资格转移和被告的追加、变更
一、被告资格的转移
二、对被告的追加
三、变更被告与被告的变更
第七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国家、国务院、党组织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吗?
二、在行政不作为状态中,是否存在共同不作为的被告?
三、授权依据法不够格时,可否视为委托并由此确定被告?
四、受委托组织超越委托权限时,以谁为被告?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九章行政诉讼其他参与人
第一节行政诉讼第三人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与原、被告
三、行政诉讼第三人种类、情形和地位
四、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时间和方式
第二节行政诉讼法定代表人和共同诉讼代表人
一、行政诉讼法定代表人
二、共同诉讼代表人
第三节行政机关负责人和相应工作人员
一、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界定
二、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诉讼地位
三、行政机关相应工作人员及诉讼地位
第四节行政诉讼代理人
一、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诉讼代理人种类及范围
三、对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委托
四、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行政诉讼代理人——律师
第五节行政诉讼其他参与人
一、证人
二、鉴定人
三、翻译人员
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否也存在具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分?
二、《行政诉讼法》(2017)第29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的上诉权是基于主观标准还是客观标准?
三、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时,是否依然拥有调查和收集证据的权利?
四、在同一个案件中,一个诉讼代理人是否可以同时代理多个当事人进行诉讼?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十章行政诉讼证据
第一节行政诉讼证据的基本概念
一、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律特征
三、行政诉讼证据与行政程序证据
四、行政诉讼中的“新的证据”
第二节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和要求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三节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及分配
一、举证责任及后果
二、被告的举证责任
三、原告的举证责任
四、第三人的举证责任
第四节证据的提交、补充、调取和保全
一、证据的提交
二、证据的补充
三、证据的调取
四、证据的诉讼保全
第五节对证据的交换、质证和认证
一、对证据的交换
二、对证据的质证
三、对证据的认证
四、最佳证明与认证规则
五、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六节关于证人和执法人员的出庭
一、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与义务(作证的豁免)
二、申请出庭与传唤出庭
三、证人出庭费用及承担
四、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出庭说明
五、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第七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如何为行政诉讼证据重新定性?
二、行政诉讼证据是否只限于《行政诉讼法》(2017)第33条规定的八种?
三、行政机关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是否也属于证据?
四、禁止被告事后补证,这里的“事后”在时间上如何把握?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十一章行政诉讼依据
第一节行政诉讼依据及适用
一、行政诉讼依据
二、行政诉讼依据与行政行为依据
三、行政诉讼依据的适用
第二节行政诉讼依据范围及效力等级
一、行政诉讼依据的范围
二、行政诉讼依据的效力等级
三、行政诉讼对民事诉讼法的适用
第三节行政诉讼依据的适用原则
一、适用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原则
二、地域适用原则
三、就近适用原则
四、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五、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六、有利于相对人原则
七、不让违法者获益原则
第四节行政诉讼依据的冲突及处理
一、行政诉讼依据的冲突
二、下位法与上位法的抵触
三、行政诉讼依据的改变、撤销和裁决
第五节行政诉讼依据的选择和引用
一、规范依据的选择规则
二、几项特殊的选择规则
三、直接选择与请示选择
四、裁判文书对规范依据的引用
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行政诉讼可以适用宪法吗?
二、行政诉讼可以适用民事或刑事法律规范吗?
三、其他规范性文件可以作为行政诉讼依据吗?
四、国务院的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吗?
五、相对人行为时法、行政主体处理时法与人民法院审判时法不一致时如何适用?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十二章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起诉
一、起诉的概念和特征
二、起诉方式和条件
三、前置性程序
四、起诉期限
五、起诉期限的扣除和延长
六、几种特殊情况的起诉
七、起诉状和有关材料
第二节受理
一、立案审查和受理
二、立案登记制
三、驳回起诉
四、对受理行为的程序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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