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江,男,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研究员。研究方向:民族学、行政学。主持完成课题:国家社科规划课题《贵州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任组长)、省社科规划课题《贵州省社会学现状及发展方向研究》(任组长)、《贵州省经济学现状及发展方向》(任组长)、贵州省省长基金项目《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研究》(任组长)、省科技厅软科学课题《贵州省科研单位改革状况及发展研究》(任组长)等。成果获奖:《少数民族地区行政管理》(专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族关系》(专著)分别获贵州省第二届、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共贵州省十一届省委候补委员、十届贵州省政协委员、科教专委会副主任、十一届贵州省政协委员、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社会兼职: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兼)、贵州省布依学会常务副会长、贵州省企业文化学会、企业党委书记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等。吴大华,男,1963年6月生,侗族,湖南新晃县人。法学博士后,经济学博士后,二级研究员。现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贵州与瑞士发展比较研究中心主任,华南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云南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先后担任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副主任、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2000年7月调任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委高校工委委员,2002年1月任贵州民族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10年4月调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民族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暨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贵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等职。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民族法学(法律人类学)、犯罪学、马克思主义法学、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