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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立体化开发利用法律调控规制:结合深圳前海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之探索

城市土地立体化开发利用法律调控规制:结合深圳前海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之探索

定 价:¥45.00

作 者: 王权典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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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9718626 出版时间: 2017-12-01 包装:
开本: A5 页数: 314 字数:  

内容简介

  《城市土地立体化开发利用法律调控规制:结合深圳前海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之探索》结合前海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探索科学的差别化供地新模式与土地资本运行机制。当前我国土地空间开发利用法制建设滞后,不能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城市土地立体化开发利用法律调控规制:结合深圳前海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之探索》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各类法律关系进行梳理以及对相应的调整机制创新进行探索,明确区块土地立体化利用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宗地划分、开发时序安排、权责协调以及确权登记等规则,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王权典,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任华南农业大学法学教授、农村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法学会研究基地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广东省城镇化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执业律师,历任省市立法顾问及政府法律顾问;主要从事涉农法制暨城镇化法治、土地和生态法制及基层治理研究和社会服务。常年参与涉农城镇化、生态环境、土地管理、社会治理等立法、政策咨询;多年来提交政府研究咨询报告或立法政策建议书累计300部(项);共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10余部,主要代表著作有《新型城镇化存量土地再开发之调控与规制策略》等。 欧仁山,先后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华南农业大学法学教授、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兼职执业律师、政府法律顾问;长期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工作,主要研究行政法制、立法学及社会治理规范。 吕翾,先后毕业于中山大学和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教师、立法基地与法治评估中心研究人员、广东省法学会研究基地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研究专员,主要从事经济法、土地法制的教学及研究工作。

图书目录

绪论
第一章 土地立体化利用的法律属性及创制意义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及相关范畴的由来
(一)空间权法律关系
(二)土地空间权的本质
(三)土地空间权的外延
二、我国土地空间权法律制度概况及构建原则
三、土地空间权的创制意义
四、土地空间权范围的界定
五、土地空间权的物权属性
六、土地空间利用的权利冲突
(一)当前立法规范在土地空间开发利用的权责设定及权利冲突解决方面存在的不足
(二)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分析地下空间权利的设定和使用
七、权利救济的探索
第二章 土地立体化利用空间权利类型及其运行秩序
一、土地空间权的体系构成及分类
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体制
(一)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是有序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前提条件和保障
(二)五个城市关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规定
(三)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体制可供选择的方案
(四)深圳前海区域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体制的转型
三、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程序
四、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管理
(一)我国七个城市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编制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三)依法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体制
五、构建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之间的冲突解决机制
(一)有关地下空间的基本权属关系
(二)有关空间开发利用的权利冲突预防及矛盾解决机制
六、关于地表使用权人开发地下空间的优先权问题
(一)概述
(二)我国香港地区地铁建设土地利用模式之借鉴
(三)新加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之经验启示
第三章 土地立体化利用的宗地划分、开发时序和空间征收规则
一、土地空间权所指对象范围的确定——基于法理分析
(一)案例引出的问题
(二)问题调整现状
(三)城市综合体建设用地范围的确定
二、关于土地(下)空间的土地面积分摊方法
(一)多层单一用途土地面积分摊的方法
(二)多层多用途土地面积分摊的方法
(三)在土地分摊情形下的空间价值评估
三、相关规范文件对土地立体化利用宗地划分的规定示例及评析与启示
(一)国内相关规定示例
(二)初步评析与启示
(三)立体化利用的宗地划分
四、土地立体化利用开发时序的安排
(一)城市综合体开发时序的内涵
(二)城市综合体开发时序的影响因素
五、土地立体化利用空间征收的补偿问题
(一)补偿前提:空间权是一项独立物权
(二)补偿性质
(三)补偿的原则
(四)补偿的范围
第四章 基于类型化的空间权利取得方式与用途、年期、开发指标等确定的规则
一、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一)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一般规定
(二)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地方探索
(三)前海项目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的对策
二、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
(一)有关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规范
(二)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期限的地方实践
三、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程序设计
四、空间开发建设用地的政策扶持
第五章 适应渐进式的土地立体化开发契约安排与争议解决机制
一、土地空间开发利用中的合同关系
二、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影响因子分析
三、土地空间开发利用所涉其他契约关系中的基本权责范畴
(一)有关地下综合管廊建设PPP项目协议
(二)有关“地铁+物业”用地模式的项目协议
四、土地立体化利用开发合同争议解决机制
(一)以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出让)主体角度为视点,考虑解决问题的机制
(二)以地下空间权利人的角度为出发点,考虑争议解决机制的构建
(三)以在先用益物权人的角度为出发点,考虑争议解决机制的构建
(四)特殊侵权责任之承担
(五)建立统一的管理组织
(六)设置保证金担保用地行为
第六章 空间权利登记规则
一、我国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行为的性质
二、我国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现状
三、其他国家和地区土地空间权利登记制度简介
四、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纳入登记的具体对象
(二)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方式
(三)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内容
(四)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空间范围的测量方法
五、深圳前海交通枢纽项目空间权利登记方案——结合南京地铁建设用地分层使用权设立及确权登记的经验借鉴
第七章 空间权利变更、消灭及续期规则
一、空间权利的取得
二、空间权利的变更
(一)变更的外部性
(二)建筑用途外部性及兼容化
(三)使用年期外部性及兼容化
三、空间权利的消灭
(一)一般空间权的消灭
(二)空间役权的消灭
(三)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法律后果
四、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与补偿
主要参考文献
附件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
附件2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附件3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附件4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附件5 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
附件6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附件7 一般建设用地管理流程绪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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