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制定考试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实施的标准参照性考试,是评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是实行“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国家法定的职业资格准入标准性考试。2011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政策文件,统一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保障教师职业专业化并稳定快速地发展。另外,从2011年秋季开始,教育部首先以浙江、湖北两省为试点,开始实施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和定期注册制度,此后,河北、上海、海南、广西等省市相继实施,由此将完善教师准人机制、打破教师终身制、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引导到一个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