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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

刑法总论

定 价:¥99.00

作 者: 付立庆 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丛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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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9748302 出版时间: 2020-08-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 页数: 428 字数:  

内容简介

  本书是作者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刑法总论》课堂十数年间授课讲义的基础上,经过系统完善而成,内容涵盖刑法总论的重要领域。全书彻底贯彻阶层犯罪论体系、结果无价值理论和作者所倡导的积极主义刑法观,理论特色鲜明;作者虽取法德日刑法学基础理论,但并未全盘借鉴,而是注重域外理论的本土实践,较多地结合我国实务案例展开,追求理论对现实的真切关照及“从问题的思考到体系的思考”;既有对刑法教义学的诠释运用,也有对前沿理论的深入探讨,论理透彻、条理清晰、由表及里、深入浅出。因此,本书对刑法学学习者(本科生或研究生)、刑法学研究者或刑法实践者(刑事司法实务人员)都将具有较大的参考作用。

作者简介

  付立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杰出学者“青年学者”(A岗)。曾获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16)。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东京大学法学政治学研究科客员研究员。曾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多年。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核心期刊单独发表论文数十篇。著有《积极主义刑法观及其展开》(2020)、《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与路径选择》(2010)、《主观违法要素理论:以目的犯为中心的展开》(2008),译著《刑法总论》(山口厚著,2018年中文第3版)等。现为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云南大学、鲁东大学等学校兼职教授。

图书目录

目录
第一编刑法绪论
第一章刑法概说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
一、刑法的概念
二、刑法的性质
三、刑法的分类
四、刑法的任务与机能
(一)刑法的任务
(二)刑法的机能
第二节中国刑法简史
一、刑法发展的基本历程
(一)中国传统刑法:唐律、明律、清律
(二)清末近代转型:古代刑法、近现代刑法
(三)新中国刑法学的发展历程
二、新中国的刑事立法
(一)1979年刑法典时期
(二)1997年刑法典时期
(三)1997年《刑法》的完善
第三节刑法的体系与解释
一、刑法(典)的体系
(一)刑法典的基本结构:编、章、节
(二)刑法规范的具体载体:条、款、项、但书与段
二、刑法的解释
(一)刑法解释的理由
(二)刑法解释的分类
(三)刑法解释的立场
(四)刑法解释的方法
(五)刑法解释方法之间的位阶关系
第四节刑法规范的供给不足及其处理
一、刑法规范供给不足的不可避免性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明确性要求注定会抑制刑法规范的供给
(二)无论采用何种立法技术都无法担保刑法规范的供给充足
二、刑法规范供给不足是相对于理性的规范需求而言的
(一)不能脱离刑法规范的需求而抽象谈论供给不足
(二)刑事可罚性的判断标准
(三)刑法规范供给不足的基本含义
三、刑法规范供给不足的非常规应对:立法变动与理论调整
(一)应该在立法上进一步提高刑法规范的类型化水平
(二)可以通过刑法理论的调整扩充刑法规范的供给空间
四、刑法规范供给不足的常规应对:刑法适用解释
(一)要尽量通过各种解释方法增加刑法规范的有效供给
(二)要警惕借扩大解释等弥补供给不足之名行类推适用之实
(三)不利于行为人的当然解释最终必须还原为扩大解释才能获得认可
(四)要采取限制解释的方法对待刑罚规范的供给不足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刑法基本原则概说
一、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二、成为刑法基本原则的要求
三、我国刑法中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渊源
(一)民主主义
(二)自由主义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历史沿革
(二)罪刑法定原则在中国的确立
(三)对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的解读
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内容
(一)排斥习惯法(法律主义、成文的罪刑法定)
(二)禁止事后法(事前的罪刑法定)
(三)禁止类推(严格的罪刑法定)
(四)禁止绝对不确定刑
四、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内容
(一)明确性原则
(二)刑罚法规适正原则
五、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
第三节罪刑平等原则
一、罪刑平等原则的立法规定
二、罪刑平等原则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罪刑均衡原则
一、罪刑均衡原则的观念基础
二、对我国《刑法》第5条规定的理解
(一)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相适应
(二)刑罚的轻重与犯罪分子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三、罪刑均衡原则的具体实现
四、刑罚后果对构成要件解释的反向制约
第三章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一节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
一、概念
二、我国刑法的规定
(一)国内犯
(二)国外犯
(三)中国刑法没有管辖权的情况
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
一、生效时间
二、失效时间
三、刑法的溯及力
(一)概说
(二)我国刑法的规定
(三)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溯及力
(四)生效判决
第二编犯罪论
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第一节犯罪概念、特征与分类
一、犯罪的概念
二、犯罪概念的定量因素与但书的机能
(一)犯罪概念中的定性与定量
(二)《刑法》第13条但书的功能
三、犯罪的特征
(一)从社会危害性到法益侵害性
(二)应受刑罚处罚是犯罪的后果而非特征
(三)两特征说
四、犯罪的分类
(一)法定分类
(二)理论上分类
(三)犯罪的分层次性
第二节犯罪构成的界定
一、概说
二、犯罪构成的概念
(一)犯罪构成理论与犯罪论体系
(二)犯罪构成要件体系化的必要性
三、犯罪构成的特征
(一)犯罪构成的法定性
(二)犯罪构成的规范性
(三)犯罪构成的体系性
四、犯罪构成的功能
第三节犯罪构成体系的不同模式
一、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体系
(一)基本内容
(二)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要素及其顺序
(三)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含义:杀人罪的例说
二、英美法系的犯罪构成体系
(一)英美的犯罪构成模式概说
(二)本体要件
(三)事实和法定抗辩要件
三、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体系
(一)典型的四要件犯罪构成模式
(二)传统的·变种的犯罪构成模式
第四节犯罪构成体系的路径选择
一、我国传统犯罪论体系的缺陷及归结
(一)传统四要件体系的主要缺陷
(二)我国传统犯罪论体系几种缺陷的逻辑归结
二、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理论基础
(一)刑法基本原则与犯罪论体系的构造
(二)合理组织对犯罪的反应:阶层式犯罪论体系的理念支撑
三、采纳三阶层体系的历史基础与中国特色
(一)历史基础
(二)中国特色
四、采纳阶层式犯罪论体系的紧迫性、必要性与可行性
第五节犯罪构成的类型
一、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二、普通的犯罪构成与派生的犯罪构成
三、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四、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开放的犯罪构成
第五章构成要件该当性
第一节概述
一、构成要件要素
二、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一)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构成要件要素
(二)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三)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四)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与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
第二节行为主体
一、自然人主体
二、单位主体
(一)单位犯罪的特征
(二)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
(三)单位犯罪中的自然人
三、人工智能的定位
第三节行为对象
第四节行为
一、构成要件行为与实行行为、危害行为
二、危害行为
(一)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
(二)不作为犯的类型
三、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一)积极的作为义务
(二)作为可能性
(三)结果回避可能性
(四)结果的发生
(五)罪过
四、持有
第五节结果
一、关于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分类
二、结果加重犯
三、即成犯、状态犯、继续犯
第六节因果关系
一、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认定
(一)我国传统刑法理论的学说
(二)条件说
二、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对条件说的修正
(一)相当因果关系的判断基准
(二)相当因果关系的具体判断
三、客观归责理论
第七节时间、地点等
第八节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一、作为例外的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二、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机能
(一)推定违法的机能
(二)规制故意的机能
(三)犯罪个别化机能之否定
第六章违法性
第一节违法性阻却的一般原理
一、违法性检验的消极性
二、违法阻却的一般原理
第二节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概述
(一)概说
(二)正当防卫行为的正当化根据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二)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三)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
(四)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
(五)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六)正当防卫所保护的利益
三、特殊防卫
四、正当防卫制度的现实运作与顺畅表达
第三节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概述
(一)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不同之处
(二)紧急避险的性质
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一)客观上存在现实危险
(二)正在发生的危险
(三)出于不得已而为之
(四)关于避险意识
(五)紧急避险成立的限度条件
三、受强制的紧急避险
四、避险过当
第四节其他的违法阻却事由
一、法令行为
二、正当业务行为
三、被害人同意
(一)术语选择
(二)被害人同意阻却违法的根据
(三)被害人同意的有效条件
四、自救行为
五、自损行为
六、义务冲突
七、其他的违法阻却事由
第七章有责性
第一节有责性概述
一、责任主义
二、责任观念的演变:从结果责任论到心理责任论再到规范责任论
(一)结果责任论
(二)心理责任论
(三)规范责任论
(四)关于所谓的“功能责任论”
三、行为责任、性格责任与人格责任
第二节责任形式之一:故意责任
一、犯罪故意与故意责任形式
(一)故意的本质
(二)我国刑法中故意犯罪的法律规定与故意责任形式
二、故意的种类
(一)直接故意
(二)间接故意
三、故意的认定
(一)推定与故意的认定
(二)犯意转化与另起犯意
四、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一)概说
(二)事实认识错误之一: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
(三)事实认识错误之二: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
(四)关于事实认识错误的几点说明
(五)法律认识错误
第三节责任形式之二:过失责任
一、过失责任形式概说
(一)过失的概念与构成特征
(二)过失犯的构造
(三)过失犯的处罚
二、过失的种类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
(二)过于自信的过失
三、过失的认定
(一)监督过失与管理过失
(二)信赖原则与过失犯的认定
四、过失向故意的转化
第四节责任形式的其他问题: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一、犯罪目的与目的犯
(一)直接目的犯与间接目的犯
(二)法定目的犯与非法定目的犯
二、犯罪动机
(一)犯罪动机对量刑的意义
(二)犯罪动机对定罪的意义
第五节责任形式的欠缺:无罪过事件
一、无罪过事件的体系地位及其意义
二、意外事件
三、不可抗力
第六节责任阻却事由之一:责任无能力
一、责任能力概说
二、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与责任无能力
(一)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
(二)责任无能力
三、刑事责任年龄
(一)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
(三)减轻刑事责任年龄
(四)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
四、精神障碍
(一)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二)完全负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人
(三)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人
五、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
六、醉酒人
(一)醉酒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二)同时存在原则
(三)原因中自由的行为
第七节责任阻却事由之二: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
一、不要说的问题所在
二、故意说及其问题
三、(限制)责任说的提倡
(一)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责任要素
(二)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与不可避免的法律认识错误
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具体判断
第八节责任阻却事由之三:欠缺期待可能性
一、概念
二、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
三、期待可能性在责任论中的地位
(一)第三责任要素说
(二)故意与过失的构成要素说
(三)责任阻却事由说
(四)本书的选择
四、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立法中的体现和司法中的适用
(一)立法体现
(二)司法适用
五、期待可能性观念与犯罪论体系的变革
第八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一、故意犯的行为阶段
二、故意犯的未完成形态是一种停止形态
三、未完成罪的主观要件
第一节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的特征
(一)主观上是为了实行犯罪
(二)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三)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四)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犯罪预备的处罚范围
(一)处罚预备犯罪的例外性
(二)预备犯的处罚规定及其完善
(三)预备犯立法的途径
第二节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处罚根据
(一)学说
(二)学说的直接影响
二、未遂犯的成立条件
(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二)犯罪未得逞
(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
(四)行为人有既遂的意思
三、犯罪未遂的成立范围
(一)结果加重犯
(二)不作为犯的未遂
(三)间接故意与未遂犯
四、未了未遂与终了未遂
五、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一)不能犯与未遂犯的区分
(二)不能犯未遂的进一步区分
六、未遂犯的处罚
第三节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两种情形
二、中止犯减免刑罚的根据
三、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一)中止的时间性
(二)中止的自动性
(三)中止的有效性
四、中止犯的处罚
第九章共同犯罪
第一节共同犯罪的基础理论
一、共同犯罪概说
(一)共犯的几种含义
(二)共犯的处罚根据
二、任意的共犯与必要的共犯
(一)任意的共犯
(二)必要的共犯
三、共犯和正犯
四、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
(一)完全犯罪共同说
(二)部分犯罪共同说
(三)行为共同说
(四)本书的立场
第二节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一、二人以上
二、共同故意
(一)共同故意的内容与片面共犯
(二)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
三、共同行为
第三节正犯
一、正犯概说
二、共同正犯
三、间接正犯
(一)间接正犯概念的必要性
(二)判断间接正犯正犯性的各种学说
(三)间接正犯的正犯性判断标准
(四)间接正犯的类型
第四节狭义的共犯
一、狭义共犯概说
二、教唆犯
(一)共犯从属性说
(二)教唆犯的成立条件
(三)教唆犯的认定
三、帮助犯
(一)帮助犯的认定
(二)帮助犯与共同正犯的区分
四、共犯与身份
五、共同犯罪的特殊形态
第五节共犯人的处罚原则
一、主犯及其处罚原则
二、从犯及其处罚原则
三、胁从犯及其处罚原则
四、教唆犯及其处罚原则
第十章罪数论
第一节概述
一、犯罪的个数与罪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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