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所有的爱情写爱情小说,最不可避免的,是它终将落入俗套。所有爱情的开始,都是美轮美奂的;所有爱情的结局,都是丑悴不堪的;而中间部分,也无非是横生些枝节,这边添一笔,那边又添一笔,弄出个枝繁叶茂的样子,可即使这样,也没用,读者总是比你更早地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当然,也可以玩点花样,反过来写,不是那种“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成”的一见钟情,而是一上来就让男女主人公相看两厌,然后让他们渐入佳境,然后让他们花好月圆。像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像好莱坞的《一夜风流》。这种写法看似爱情有另一种结局,但它们真的是结局吗?其实不过是爱情的开始。因为奥斯汀只写到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了,洞房花烛都还没写到呢,她就不敢往下写了,很明智地让它戛然而止,这一类写法只能戛然而止的,不然,就又成了前一个故事。也就是说,千百年来,世界上所有的爱情,其实只有一种,世界上所有的爱情故事,其实也只有一个,有什么必要反反复复地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