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第二十二鬥訟

唐律疏議 作者:(唐)長孫無忌 等編修


  拒捍上音巨。下音旱。猶抵敵也。 賤隸下羊至反。〔一二二〕 部曲奴婢客女隨身此等律有明文,加減並不同良人之例。然時人多不辨此等之目。若依古制,即古者以贓沒為奴婢,故有官、私奴婢之限,荀子云臧獲,即奴婢也,此等並同畜產。自幼無歸,投身衣飯,其主以奴畜之,及其長成,因娶妻,此等之人,隨主屬貫,又別無戶籍,若此之類,名為部曲。婢經放為良,並出妻者,名為客女。二面斷約年月,賃人指使,為隨身。 〈僣,日改心〉犯〔一二三〕上音愆。訓過也。貳心貳心,即姦心也。謂奴姦主斬之,而過失傷主者絞。 正服義服正服,謂五服內之親也。義服,謂若服外之親也,若妾為妻黨服之類也,此等並是以義制服也。 妻之言齊〔一二四〕按周禮云,妻者,敵體齊眉謂之妻。〔一二五〕故律:妻為齊,謂與夫義齊。若有毆妻,以卑故減,至死以凡人論。若妻毆夫,以尊故加。 更相急難下乃旦反。謂兄弟至親,如急難即更相救也,護也。 彎弧下音胡。弓也。按孟子云,越人之兄,彎弧射其弟,其弟即號泣而求救;他人射之,即握而與鬥。何故也?兄弟至親也,義不至是;他人至疏也,故可相拒。 孀居上音霜。婦人寡居,謂之孀居。嫂叔按禮云,嫂叔不通問。謂隔宿不問安否。又云,嫂叔不親授。謂嫂將物與叔,即宜置物于地,令其自取。如此之制,皆欲遠別嫌疑故也。 遠別上于願反。下逋列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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