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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年》与“精神股份制”打造的金字招牌

本文整理自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张宝明在复旦大学历史系的讲座《“公同担任”:精神股份制打造的“金字招牌”》。

本文整理自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张宝明在复旦大学历史系的讲座《“公同担任”:精神股份制打造的“金字招牌”》。讲座由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马建标主持,南京邮电大学熊玉文教授和浙江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的胡梦莹博士参与评议。

主讲人张宝明教授(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作为一代名刊,《新青年》杂志是20世纪思想史上最重要的创举之一。有人将它称为“第一刊”,我认为,从它演绎的一幕幕金戈铁马、鼓角争鸣的思想故事来看,这是名副其实的。我曾在2005年写过一篇文章《从知识经济学的视角看<新青年>启蒙情怀的生成》,从经济和物质的角度来讨论《新青年》的出版,也曾在2015年写了《“公同担任”:精神股份制打造的“金字招牌”——遥想〈新青年〉的思想世界》,也就是今天讲的这个题目。回溯历史,这本杂志的经营不但有着“物质股份制”的成分,也充满了“精神股份制”的意味。在“公同担任”的《新青年》编辑部,精神股份制之下的启蒙运作规则使得杂志同仁在现代性发展问题上各自的思想得到了充分的演绎和体现,从而形成了思想史上难得的学说争鸣、思想互补的局面。在1919年五四运动之后,主编陈独秀因为散发传单被军警逮捕,而后他又离开北京南下,这种“公同担任”的局面也随之消减。更多的同仁为了这个“金字招牌”的分合存续,开始了新一轮的思想纷争。今天,我主要选取这个时段,来讨论精神股份制打造“金字招牌”的故事。

《新青年》第二卷第一号

《新青年》第二卷第一号

一、引言:一代名刊《新青年》

首先,我介绍一下《新青年》的来龙去脉。1915年9月,陈独秀从日本回到上海。辗转迂回,通过他的老乡——亚东图书馆的总经理汪孟邹——介绍,他认识了群益书社的老板陈子沛、陈子寿兄弟,由此创办《新青年》杂志,以主撰身份撑起一把伞,赢得了一片独立的天空,开启了20世纪启蒙思想史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1936年,亚东图书馆和群益书社联袂重印《新青年》,在一则“通启”中这样广而告之:“我国近四十年来有两大运动,其影响遍及全国,关系国运:一为戊戌政变,一为五四运动。此两大运动之由来,因其先有两种有力杂志倡导之,前者为《新民丛报》,后者则为《新青年》杂志。”

胡适曾于1936年为《新青年》做广告:“《新青年》是中国文学史和思想史上划分一个时代的刊物。最近二十年中的文学运动和思想改革,差不多都是从这个刊物出发的。”虽然胡适是为了推销《新青年》,但他并非是夸大其词。早在1923年10月,胡适在《给〈努力周刊〉编辑部的信》中就写道:“二十五年来,只有三个杂志可代表三个时代,可以说是创造了三个新时代:一是《时务报》;一是《新民丛报》;一是《新青年》。”

无论是褒是贬的何种党派、无论是持有何种观点的学者,无论是思想家还是出版史家,都不能不为《新青年》这个平台创立了社会与经济效益双赢的奇迹拍手叫好。即便在一百年后的今天,学界同仁每每提起《新青年》,都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发自内心的、由衷的敬意:一是思想史那些闪亮登场的字眼排列组合成了一轮最为壮丽的精神日出,撩动并加速我们的心跳;二是出版史上发生的当红奇迹无法阻止我们的好奇心。今天的我们一直在好奇,《新青年》为什么能从最初的无人问津到后期的大名鼎鼎?

因此我们要遥想“新青年派”知识群体搭建的历史世界,故事林林总总,撇开其逶迤曲折,我们掘拾其最为鼎盛的“同仁”时期作为我们触摸的对象:在“公同担任”的编辑部里,“精神股份制”下的启蒙运作规则演绎出了一幕思想史上逶迤曲折且宛转悠扬的故事。在一个世纪之后,那一代人的家国情怀与使命担当,仍是人文知识分子挥之不去的历史记忆。

二、门可罗雀:一人“主撰”的“前世”

下面,我来讲述《新青年》创刊之初的故事。1915年9月,《新青年》杂志创刊,其初创名为《青年杂志》,后因触及同名刊物的版权,才改为后来广为人知的名字。当时已有一个宗教性质的报刊名为《青年杂志》,陈独秀便当机立断将其改名为《新青年》。

刚刚出世的《新青年》曾有一段不为人知的不受待见的遭遇,并非像陈独秀早期所振振有词的那样,“只要十年、八年的功夫,一定会发生很大的影响”。当时以“主撰”定位的陈独秀一文不名,还没有章士钊有名气,《甲寅》的名气更是远远在《新青年》之上。二次革命失败后,陈独秀逃到日本,为生计四处奔波。当年出版商的压力丝毫不亚于今天互联网时代的出版社。在商家那里,“硬通货”才是硬道理。要把启蒙的生意做大需要多重元素的协力,其中有几个基本要素迫在眉睫:一是基本的运转经费;二是优质稿源;三是编辑队伍;四是发行人手。其中尤以前两者最为紧要。

所以陈独秀在一人担当时期,时刻不忘两个发展主题:一是资本,二是人才。首先是北上集资,为杂志的运转奔波。汪原放曾回忆称:“1915、1916年间,酝酿过一个‘大书店'计划。起初曾有群益书社、亚东图书馆、通俗图书局三家合办之议,未果。后又打算群益、亚东合并改公司,并由此而有仲甫、孟邹北上之行。”陈氏亦多方筹资,从他致胡适的约稿信中可以得到佐证:

“弟与孟邹兄为书局招股事,于去年十一月底来北京勾留月余,约可得十余可得数万元,有现金二十万元,合之亚东、群益旧有财产约三十余万元,亦可暂时勉强成立,大扩充尚须忍待二三年也。书局成立后,编译之事尚待足下为柱石,月费至少可有百元。……《青年》、《甲寅》均求足下为文。”由此可见,陈独秀从一开始酝酿《新青年》就已经就把自己摆进去,成为捆绑式的“股东”了。

主撰陈独秀“招财”的同时,也在“招才”。如上信所述,“招股”是为了延揽“柱石”,而“柱石”又可以为市场化的运作提供卖点的品牌支撑。汪孟邹给胡适的另一封信足见主撰“招股”与“招才”并行不悖的急切心理:“陈君盼吾兄文字有如大旱之望云霓,来函云新年中当有见赐,何以至今仍然寂寂,务请吾兄陆续撰寄。”虽是转达之语,陈氏求贤若渴的焦急心情却跃然其上。

主撰在2卷1号的扉页上以两则《通告》更是将人与事的“互为表里”逻辑构成暴露无遗。《通告(一)》云:“得当代名流之助,如温宗尧、吴敬恒、张继、马君武、胡适、苏曼殊,诸君允许关于青年文字皆由本志发表。嗣后内容,当较前尤有精彩。此不独本志之私幸,亦读者诸君文字之缘也。”这个“广告之后更精彩”的自我标榜看似简单,其实它是将“一时名彦”作为卖点捆绑推销。尽管这些作者不可能签订买断的协议,但“文字皆由本志发表”的“通告”却给人以尽收网底之感。这种以名家托举品牌的战略眼光,也不难从其与大腕作者胡适的君子协定中窥见:“他处有约者倘无深交,可不必应之。”言下之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在这里,我们能触摸到主撰陈独秀捉襟见肘的痛处:经济上惨淡经营,稿件上等米下锅。钱荒和稿荒的双重压力使得《新青年》面黄肌瘦,偶泛红晕,广告做得很好,也不过是涂脂抹粉后的虚胖。这就是一人独当一面的“主撰”时期之情形。

三、门庭若市:“公同担任”的“今生”

《新青年》的华丽转身是在陈独秀北京“招股”不成反被人招的1916年年底。在蔡元培的轮番轰炸下,1917年初,陈独秀携带杂志就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编辑部移到北京。从此,《新青年》一改门可罗雀的冷清,无论是作者、读者还是编辑队伍都开始趋向门庭若市。从《新青年》进驻北大到“轮流编辑”,从“容纳社外文字”到“不另购稿”,从作者和稿件“俱乏上选”到切实“尤为精彩”,《新青年》销数逐渐扩大,“最多一个月可以印一万五六千本了(起初每期只印一千本)”。

由此,如日中天的当红杂志也在不经意现出了“前恭后倨”的原形。探其究竟,《新青年》进入了“公同担任”的同仁期,也就是我所说的 “股份制”时期。这里所说的“股份制”入股方式,不是我们通常说的厂房、设备、资金等“物质”,而是以各自的知识、思想、观念、信仰等精神产品作为股份投稿《新青年》,这即是我们标题昭示的“精神股份制”。他们策划了一系列栏目,包括劳动节纪念号,马克思研究号等等。

《新青年》“股份”的运作是以编辑部“公同担任”作为精神信号的。先有4卷1号起“陈独秀先生主撰”隐退作为预告,再有4卷3号的《本志编辑部启事》正式公布:“本志自第四卷一号起,投稿章程,业已取消,所有撰译,悉由编辑部同人公同担任,不另购稿。其前此寄稿尚未录载者,可否回赠本志,尚希投稿诸君赐函声明,恕不一一奉询。此后有以大作见赐者,概不酬赀。录载与否,原稿恕不奉还,谨布。”

《本杂志第六卷分期编辑表》把《新青年》由一个主撰发展为多头主撰或说公共担当的事实大白于天下:第一期陈独秀、第二期钱玄同、第三期高一涵、第四期胡适、第五期李大钊、第六期沈尹默。轮流坐庄的事实一改主撰“一揽子”的个人意志决策模式,同时也引入了分庭抗礼的“民主”办刊机制。尽管这里尚留“集中”的余温,但一个有一定自由的联邦式“公共空间”却渐入佳境。

其独特在于,与西方“公共空间”的生成过程不同,以《新青年》领衔的新闻媒体成为“公共空间”成长的关键因素。在《新青年》群落中,立场接近但又和而不同的人们,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共的领域”,在晚清以降国家与社会不可避免地急速分离后,以新闻媒体传播为载体迅速建构起巨大的辐射舆论场。这个思想文化的批评空间,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之内,成为参与整体民族国家构建的中坚独立力量。应该看到,在现代中国,缺乏市民社会的社会基础,仅由先觉们的临时组合的“公共空间”,出现各种难解的问题是难免的。能否将“新青年派”知识群体这一公共空间潜存的内在张力转化为公开透明的协力,不但是对原主撰一个人的考验,也是对每一位参与者的集体拷问。毋庸置疑,这个考验源自公共性和个人性的紧张。进一步说,是思想史元命题民主与集中的张力。

坚实强大的作者队伍,是办刊人梦寐以求的愿望,但同时也是整合队伍使之“听将令”的难点。陈独秀是个“海归”,具备不错的学术基础,但“公同担任”中的编辑个个都是“海归”,各个知识分子都有特立独行的特性。在思想家各自为战的时代,怎样让作者队伍“心散神不散”,是陈独秀主持这一舆论平台的关键所在。“采取同一步调”“听将令”,则是主编恒久不变的初心。在这一点上,陈独秀的收放自如、把持有度,可从鲁迅回忆录中窥见一斑:“《新青年》的编辑者,却一回一回的来催,催几回,我就做一篇,这里我必得记念陈独秀先生,他是催促我说最着力的一个。”

此外,《新青年》公共空间的独特性还在于,文学“公共空间”与政治“公共空间”一开始就混装在一起。《新青年》群体的努力结果,变成了同仁们开创的《新青年》既是文学“公共空间”,又是思想“公共空间”,还是政治“公共空间”。胡适在刚入职时曾和陈独秀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即20年不谈政治,而为了留住胡适,陈独秀也答应了这个要求。但答应归答应,陈独秀心中有着浓浓的政治情怀,因此他还是拐弯抹角地谈论政治。

在《新青年》这个公共空间里大家可以各说各话,但有一点却不曾偏向:围绕中华民族现代性目标上的高度一致和统一,讨论中国当下应何去何从,充满着浓浓的家国情怀。在这个意义上,《新青年》是“精神股份制”浇灌出的思想“奇葩”。在这个“精神股份制”规则下,《新青年》“公同担任”的编辑同仁,以舆论家的身份为民族与国家的民主、独立、富强、自由、和谐等人类核心价值观和终极关怀担当着“道义”,释放着家国情怀。他们可以在编辑方针上仁者见仁,可以在选稿内容上智者见智,也可以在论述路径上各自为战,但在中国现代性的演进之大是大非的国是问题上唯一不二。对此,我们可以从陈独秀立意的破与立之“革命”大纛上,找到同仁们共同奋斗的目标。

然而,对于陈独秀的攻击从未断过,捕风捉影的谣言无处不在,《新青年》也面临四面楚歌的困境,这和陈独秀提出新思想、新道德是有关系的。因为《新青年》提倡个人自由、独立婚姻等,观点较为激进,因此有人把“陈独秀”故意写成“陈毒兽”,对他冠以骂名。1919年6月,陈独秀开诚布公,毫不隐晦同仁们在“反对”与“拥护”上态度和目标高度的一致性。发出了最为率性的“宣言”:“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德先生与赛先生),一切政府的迫压,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

在现代性的演进上,以编辑部为主体的“新青年派”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认定的方向。所有的发散最终都聚焦在一个中心:“现在世上是有两条道路:一条是向共和的科学的无神的光明道路;一条是向专制的迷信的神权的黑暗道路。”这就是20世纪“新青年”一代知识分子在中国道路上的旨归。在这一个破旧立新“问题”上,同仁们没有歧义,于是也才有了在同一条战线上协同作战、再造中国的默契与承诺。

到了1919年,虽然编辑部已经到了山重水复的境地,但以陈独秀口径出炉的《本志宣言》火力更加迅猛、意志更加坚定:“本志具体地主张,从来未曾完全发表。社员各人持论,也往往不能尽同。读者诸君或不免怀疑,社会上颇因此发生误会。现当第七卷开始,敢将全体社员的共同意见,明白宣布。就是后来加入的社员,也共同担负此次宣言的责任。”“全体”、“共同”一扫内部的张力,他们共同追逐着未来那若隐若现的中国梦。但遗憾的是,“新青年派”的宣言,也预示着一个声名鹊起的团体即将“散掉”。残酷的是,“公同担任”的“精神股份制”时代也将成为同仁们难以释怀的心结。

四、“金字招牌”:精神“股份”的力量

对于《新青年》这样的一个“公共空间”来说,“公共性”既是秩序,又是原则。“公同担任”的“精神股份制”之所以能够形成“金字招牌”,两点因素不容忽视。对新青年群体知识分子来说,第一是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和能力,这是公共性的前提;第二是具有批判意识公众相互之间达成的共识,这是启蒙的底线。这一放一收,两点缺一不可。

由此,理性、秩序、公共,成为“公同担任”的核心观念,这也是《新青年》及其知识分子群体得以辉煌的保证。然而,这一“公共空间”的同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已逐渐淡化,启蒙共同体内部已然出现分化。当然,这一分化的必然性可以说与生俱来。对此,我们可以从陈独秀对政治的浓厚兴趣以及对杂志话语权的把控等蛛丝马迹中找到确凿的历史依据。陈独秀是一个敢说敢干,风风火火闯九州的汉子,甚至还和蔡元培一同研制炸药,但是胡适的观念是想打造一个“公同担任”的“公共空间”,因此两人的冲突就已经埋下了伏笔。

《新青年》启蒙话语公共舆论中潜藏的“话语霸权”,不仅表现在对于传统文化、宗教话语的挤压,还包括《新青年》“公共空间”内部话语权力的不平衡所隐蔽的冲突基因。新青年在轮流编辑时主题有着不同的变化,在胡适编辑时主要是哲学和译文作品比较多,如《玩偶之家》等等;而到了陈独秀编辑时则围绕政治展开。因此同仁性绝非铁板一块,一旦出现分裂,必将带来大厦崩塌之垮掉的后果。

《新青年》的同仁性在于其公开透明的特点、开放包容的气度、担当执著的气象。或许,正是“精神股份制”浇灌的启蒙之花让他们备加珍惜,以至于以爱恨交织的不同心态和文字流布出依依不舍的复杂情感。对此,我们不难从同仁们关于“金字招牌”之何去何从的寄托中体味到其中的爱恨情仇。

事情的经过要从陈独秀的个人际遇说起。1919年4月8日,蔡元培宣布废除学长制。陈独秀被不动声色地解除文科学长职务,但仍保留教授职位。1919年6月11日,陈独秀因散发反政府传单被捕,当年与胡适20年来年不谈政治的承诺,也在顷刻间灰飞烟灭。陈独秀不再拐弯抹角地谈论政治,而是直言:我就是喜欢谈政治的,即使你逃离了政治,政治也会找到你;即使你逃到深山老林,政治仍是会找到你。我们就是政治人,我们与政治是无法分开的。

1920年9月1日,也是“新青年社”成立之日,陈独秀发表《谈政治》一文。同是发表《谈政治》的公开文字的8卷1号,“新青年社”的《本志特别启事》“以免误会”的“预先声明”一目了然:“本志自八卷一号起,由编辑部同人自行组织新青年社,直接办理编辑印刷一切事务。”杂志封面由“上海群益书社印行”调整为“上海新青年社印行”的“变脸”,标志着陈独秀与群益书社7卷42期的合作画上了句号。

8卷1号的《新青年》表现出“经济”(独立)与“政治”(色彩)冲突加剧、分裂在即的双重信号,这使得杂志在内忧外患中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结和忐忑中,同时面临着经济和政治歧路。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拐点”,而这一切,又都是围绕他们倾心精心打造的“金字招牌”展开的。

1920年5月1日,《新青年》第七卷第六号为“劳动节纪念号”。鉴于篇幅增至400多页,书社提出加价,双方相持不下。或许是“劳动者”对“资本家”的意识上升,而且《新青年》的发行对象大多数是下层无产者,所以尽管汪孟邹出面调停,陈独秀还是恼羞成怒“大拍桌子”,最终闹得不欢而散。一贯喜欢自作主张的陈独秀这次依然胸有成竹:“自办一书局”,而且“非有发行所不可”。因此,在5月7日给胡适、李大钊的信中,陈独秀对自己的想法与事情的原委都一并交给了同仁:“非自己发起一个书局不可,章程我已拟好付印,印好即寄上,请兄等切力助其成,免得我们读书人日后受资本家的压制……现在因为《新青年》六号定价及登告白的事,一日之间我和群益两次冲突。这种商人既想发横财,又怕风波,实在难与共事,《新青年》或停刊,或独立改归京办,或在沪由我设法接办(我打算招股自办一书局),兄等意见如何,请速速赐知。”

在这个“独立”问题上反复追问甚至有点穷追不舍,这多少显得与陈独秀的性格不符。原来,声名显赫、大红大紫的《新青年》是以“知识”和“思想”为精神代价换来的如日中天之“金字招牌”。用今天的商业话语即是:冠名权就是一个了不起的数字,更何况其社会价值和效益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想当年,从第四卷开始取消了“每千字自二元至五元”稿酬而改为“所有撰译悉由编辑部同人共同担任”也是大幅度降低了办刊成本的。当时虽然同仁自掏腰包,但那靠“智力”所入的“干股”不能不说隐含着很高的含金量,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精神领域的“真金白银”。眼下,只是成本降低后还需要面对排版印刷、经营发行等问题,更何况随着《新青年》同仁性的淡化,杂志又慢慢回到原初的路子上来,内容单调、文风单一、空间萎缩等不能不影响到《新青年》的发行量。进一步说,在《新青年》同仁与商家的关于成本与定价的问题只是历史真实的一面,内容及其发行对象的错位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

万般无奈,陈独秀在此想到了当年的办法:“招股”。此次招股除了与上次“财”与“才”的双管外,还多了一层“内外”兼招的变化。陈独秀在上海向北京同仁提出甚为直接的条件:一是同仁慷慨解囊;二是“非北京同仁多做文章不可”。可惜,涉及股份,无人回应;论及稿件,寄来的几乎全是应付差事的演讲稿。最终“招外股”无效,“招内股”无果。最后,“将稿费算入股本”的做法也只能杯水车薪。要知道,胡适当年的躬身入局堪称真正意义的“股东”:“昨天忙了一天,替《新青年》做了一篇一万字的文章。这文是不卖钱的。不过因为这是我们自己办的报,不能不做文。昨天一直做到半夜后三点半钟方才做好。这篇文字将来一定很有势力,所以我虽吃点小辛苦,也是情愿的。”而此时的胡适已经今非昔比,难怪陈独秀喟然长叹曰:“长久如此,《新青年》便要无形取消了。奈何!”

就此而言,原本我们通常将《新青年》的分化归因于问题与主义、启蒙与革命、文化与政治的分歧,现在看未免有夸大之嫌,至少可以说不够全面的。事实上,上述论争恰恰能够说明新青年这一“公共空间”的公共性和自由性,只要把它限制在“真理愈辩愈明”的范畴内。然而,当陈独秀迫不及待地打破同仁们的“不谈政治”的承诺,“色彩”加速染浓,势必将原有秩序打破,“股份制”以及“公同担任”的格局也随大势已去。

如果说《新青年》同人有底线,那无非是说“精神股份制”的成果需要共享:我们看到,当陈独秀主导的《新青年》重组这个“股份制”时,同仁们那根敏感的神经紧张起来了。本来,这里尽管有“政治”歧异、“色彩”不合等等问题,但在同仁们看来都是细枝末节、无伤大雅,也完全可以让《新青年》完成“从哪里来还到哪里去”回归。毕竟政治色彩染浓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从一开始就龃龉且不断升级。与此同时,南下还是北上的去留也不在话下,这只是一个空间问题,更何况原来《新青年》就在北京。让谁来办,或者说谁掌握话语权,才是大是大非、何去何从的症结所在。正是这样一个拉锯战式的紧张,清晰地折射出同仁难舍、旧情难割的深层心理。

从1919年9月出狱算起,陈独秀经历了北京、上海、广州的三步走。每走一步,就与同仁们疏远一次。这一时期的北京和上海之间书信往来中心议题基本上都是关于《新青年》的起、承、转、合问题。1920年4月26日,陈独秀写信给李大钊、胡适、周作人等12人,进行公开、广泛地征求意见,显示出作为“伙计”应有的民主与公平。细读之下不难发现,“咨询”无非是一种台前幕后的过场,说穿了是无疑而问的(摆)设(之)问。从其相继邀请陈望道与沈雁冰参加《新青年》编辑工作和撰稿工作的情形看,在上海的陈独秀已经拿定主意了。殊不知,这些正是上海“同志”惹恼北京同仁的冲突升级点。所以这样胸有成竹的“请速赐复”之请求得到的只能是一纸空文。

《新青年》在北京、上海“两栖”之时,针对杂志“色彩”问题,胡适多次写信与陈独秀交涉。12月16日,陈独秀在给胡适和高一涵的信中说:“《新青年》编辑部事有陈望道君可负责,发行部事有苏新甫君可负责。《新青年》色彩过于鲜明,弟近亦不以为然。”胡适心急火燎,陈独秀却“不以为然”,同时倒打一耙:“同仁多做文章”才是。主导权旁落于陌生人的做法本来就令同仁不满,更何况陈独秀还给那些新人诸如沈雁冰、李达、陈望道等支付了薪水:不但同仁时期圈存的家底要流入外人的腰包,而且外人以一边倒的思想倾向把控《新青年》,这怎能不让北京同仁义愤填膺?撇开中间飞鸿穿梭的意见征求,精神股份制打造的“金字招牌”花落谁家成为你推我搡的议论焦点。

胡适得知陈独秀闻讯而感情用事后,他便很快向在京同仁发出紧急信件,以“征求意见”的名义联合抵制“色彩”与“分裂”。这时的“色彩”问题已经被“分裂”与否所取代,而“分裂”还是“统一”的问题则是在为一个“名目”。胡适曾为消解陈独秀的火气这样安慰过同仁李大钊、鲁迅、钱玄同、周作人、王星拱等伙计们:“《新青年》在北京编辑或可以多逼北京同仁做点文章。否则独秀在上海时尚不易催稿,何况此时在素不相识的人的手里呢?”这是胡适的真实想法,也是担心破裂而走出的“妥协”一步:《新青年》这一如日中天的“金字招牌”究竟鹿死谁手才是手中的底牌。

胡适向同仁“征求意见”的议题,提出想把《新青年》移到北京编辑。但在陈独秀气急之时,胡适很快收回“另起炉灶”的要挟,态度上180度大转弯,说“我们这一班人决不够办两个杂志”。当陈独秀在气头上表示“此事(指另起炉灶)与《新青年》无关”时,胡适持要挟的口气和方式:“然岂真无关吗?”这个疑问的口气中除了要挟外,还有一种对同仁多年心血的讨价意味。这里,胡适不愿意分裂的态度从来没有这样鲜明过,他竟然主动地迁就起陈独秀来:“一个公共目的,似比较的更有把握,我们又何必另起炉灶,自取分裂的讥评呢?”

包括胡适自己在内的9位北京同仁,有张慰慈、高一涵、陶孟和、王星拱等6人态度明确地支持“移回北京”;而鲁迅、周作人、钱玄同则明确表示“索性任他分裂”、“不必争《新青年》这一个名目”、“不在乎《新青年》三个字的金字招牌”;李大钊则以“调和”的态度“主张从前的第一个办法”。作为精神股东,《新青年》的同仁董事会是以飞鸿传书的形式进行的,他们往往不在现场,但个个圈阅、人人担当、从不缺席。正能量的“调和”“商量”“和和气气”是一种重整旗鼓的呼应;而看似负能量的“索性”“不必”“不在乎”则是一种酸葡萄心理作祟。这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同仁们对于这个金牌杂志的留恋、珍视和惋惜。

五、聚散之间:从“独白”到“复调”的启示

“复调性”作为历史哲学理念,其精髓正是“不同主体间意识互动、互识的对话性”,其根源则是“人类生活本身的对话性”。“复调意识”的核心语义乃是:确认视角与思想的“多声部性”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确认诸种观点与声音“既不相融合,也不可分割”,各自对立而又彼此相关,在互补、互证、互动、互识中并存共生。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核心概念——“和而不同”,正是对巴赫金“复调理论”之核心要义的精准概括。

将这一理论作为本研究的“支援”不难发现,《新青年》从一个由“陈独秀主撰”的普通刊物,发展为由陈独秀、胡适、钱玄同、沈尹默等人“公同担任”“轮流编辑”的“同人刊物”,其遵循的编辑理路的转变用“从‘独白性’走向‘复调性’”来形容,则别有一番滋味。《新青年》的青年作者毛泽东那句“万类霜天竞自由”道出了个中滋味。“竞”是自然的,也是必然的,但面对寥廓而苍茫的大地,“谁主沉浮”的“主”之感慨与追问是人为的,也是必要的。此中的历史玄机根本上还是取决于时代逻辑发展需要。

讨论环节

主持人马建标教授(复旦大学历史学系):

我与张老师神交已久。早在大学时代,我就读过张老师的作品《启蒙与革命:五四“激进派”的两难》(1998年版)。这本书令我耳目一新,因为张老师的文笔是非常有灵气而生动的,文笔洗练优美,在字里行间充满了思想的穿透力,所以从那时起我就对《新青年》特别有兴趣。在2008年博士毕业之后,我前往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做博士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参观《新青年》编辑部的旧址。近代史研究所位于王府井大街北侧的东厂胡同,距离陈独秀的故居箭杆胡同9号——也就是《新青年》编辑部住址,只有一箭之遥。然而,我所看到的只是一栋破旧不堪的建筑,门前布满了蜘蛛网。陈独秀和他的《新青年》杂志在五四时期叱诧风云的荣光早已湮没在历史的尘埃里。不过,陈独秀在箭杆胡同的故居如今已经旧貌换新颜,实在令人欣慰。

在近代中国思想文化史中,《新青年》一直是研究热点,要想有学术突破需要有大胆的想象力,即胡适所说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而张老师能从“精神股份制”这一角度去研究《新青年》显然是非常有创新性的,让我们耳目一新。

我有一个问题想向张老师讨教。从陈独秀独撰《新青年》发展成由陈独秀、胡适、鲁迅“公同担任”,期间营造了一个“公共空间”,同仁们都遵守了理性、秩序、公共的核心观念,但到五四运动之后这个“公共空间”就破裂了。那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尽管《新青年》后来是轮流公同担任,但陈独秀其实一直纯粹地认为这个刊物是他创办的,因此应该由他说了算。而陈独秀这样的意识,其他人如胡适有没有察觉到?

还有一个问题,可否认为,通过《新青年》编辑部同仁的分合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思想界的分裂?这样的分裂又和1919年整个中国乃至世界的复杂局势转变有关系。1919年,法国巴黎召开了巴黎和会,中国上海召开了南北议和,这两个会议都涉及到中国的命运。巴黎和会涉及到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国家主权,上海的南北议和涉及到中国内政的统一。然而,这两个和会,在中国公众看来,都“失败”了。所以,陈独秀批评说,“两个和会都无用”。陈独秀并不是一个真正纯粹的学者,他对政治的兴趣表明他更像一个革命家,其独特的精神气质应该值得我们关注。

主讲人张宝明教授(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的确,陈独秀有这样的一个心理:《新青年》是我主办的,是由我带到北京的,他有比较强势的心理,而胡适等人也意识到陈独秀有这样的意识。

关于第二个问题,陈独秀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在过去他是一人主撰,后来形成了一个团体,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前期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见陈独秀作为最大的精神支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评议人熊玉文教授(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今天听到张教授的讲座我很受启发。最初看到海报时,我就在想为什么是“精神股份制”而非“精神共同体”?但听完讲座后我理解了,大家是在一起合伙做生意的,陈独秀是最大的股东。刚才张老师讲到,胡适认为影响时代的三个杂志是《时务报》、《新民丛报》和《新青年》,我个人觉得,在这其中《新青年》的影响是最大最深远的,它不仅影响当时的青年,也影响到我们后人。在当时一战的国际大背景中,我们中国人所理解的西方的科技文明似乎宣告破产,而在这个时候陈独秀能够举出科学的大旗,我认为是非常了不起的。不仅是我们中国人如梁启超认为西方文明业已破产,西方人例如斯宾格勒也是这样认为的。陈独秀这个号召可以说是逆流而上的,而且也给我们指明了方向,如果我们当时真的听从西方人所言,中国不再崇尚科学了,或许我们就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从陈独秀第一次高举科学大旗,到今天我们把科学技术当作第一生产力,可见《新青年》的伟大之处。

其次,我个人是做五四运动研究的,对于五四运动的发生与《新青年》究竟有何关系,我个人的理解是,《新青年》提倡白话文,给当时的大众传播提供了一个知识平台,也给大家提供了一个信息源的认知保障。我们都知道,五四运动不是因为中国代表团和中国政府之间的电报往来兴起的,它是通过大众传媒的传播而爆发的。如果说文言文只有学生能看懂,那么白话文就是让大众都能看懂。

第三点,是关于《新青年》对民族主义的崇尚,再到后期对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这些都改变了我们的思想,也改变了我们的精神境界。

所以我觉得从上述三个角度来说,《新青年》确实是名刊,是“金字招牌”。这个“金字招牌”随着《新青年》停刊之后,似乎已经埋在历史的沙子里了,今天张教授的讲座可谓是大浪淘沙。因此我想请教张老师,陈独秀的《新青年》是要打造怎样的《新青年》?他有没有实现他的目标呢?

主讲人张宝明教授(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我认为陈独秀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他的目标。在30年代抗战爆发的时候,记者曾问陈独秀如今还是否要创办报刊。对此,陈独秀回答说他不再创办了,因为现在各个杂志报刊都愿意发他的文章,都向他约稿,在这个意义上他获得了一定的成功。同时,陈独秀为中国现代性演进,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文化上,都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在40年代蔡元培去世的时候,陈独秀写了一篇纪念蔡元培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他回首历史,回顾新文化运动和《新青年》等等,因此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陈独秀实现了他的理想和寄托。

主持人马建标教授(复旦大学历史学系):

我赞同张老师的观点,即陈独秀创办《新青年》总体上是相当成功的。如果从俄国的人的角度观察,似乎更能印证此点看法。1920年6月,苏俄代表维经斯基(吴廷康)初来中国之际,就注意到陈独秀。他在给俄共中央远东局的信中,专门提到陈独秀,认为他是“一位享有很高声望和有很大影响力的教授”。这也说明陈独秀在当时的巨大影响力当然与他主编的《新青年》有关。

评议人胡梦莹博士(浙江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

我从事五四时期中国近代翻译史和中日文化交流史的研究,一直很关注陈独秀在日本的活动。张老师在很多文章中都提到,陈独秀与胡适的不谈政治的约定只是一个权宜之计,因此对于陈独秀这样的一个不关心学理的杂志主导者而言,他是否从一开始就对“精神股份制”保持认同,还是说只是因为刚开始他认为杂志状况不佳,所以他觉得“精神股份制”是一个权宜之计,换言之,陈独秀是否认可这一种“分庭抗礼”的民主机制,还是说他其实内心里仍然有一种对《新青年》的绝对控制的想法。

另外一个问题是,陈独秀引入了陈望道等人,但这些人的名望都不及北京的同仁,因此陈独秀是否有借他们已经打造好的“金字招牌”来提高新同志的名望,从而重塑一个新团队的意图呢?

主讲人张宝明教授(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谢谢胡博士提的两个问题。首先我把陈独秀的“分庭抗礼”总结成“精神股份制”,这其实是我们后世人对这种历史现象的总结,本身他们在集合的过程中是一个共同体,然而各人有自己的想法。他没有主观的意识或者自觉,这其实是我们后人做研究总结出来的。陈独秀想借助金牌作者来提升刊物的品位和质量,从而形成一个名刊,因此我觉得这既有自己愿意加入的成分,亦有分庭抗礼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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