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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在前现代欧洲为何会比黄金还要珍贵?

哥特部落包围罗马时的索求公元408年,蛮族哥特部落杀入意大利,数万人马兵临罗马城下。城内的大佬看着这帮穿着兽皮的勇士,开初还觉得没有什么大了不起,罗马城可是历史悠久,屹立不倒已经有八百年光景。没想到,

哥特部落包围罗马时的索求

公元408年,蛮族哥特部落杀入意大利,数万人马兵临罗马城下。城内的大佬看着这帮穿着兽皮的勇士,开初还觉得没有什么大了不起,罗马城可是历史悠久,屹立不倒已经有八百年光景。没想到,哥特人围起城来显得相当老道,很快将通道封死,不准任何人员与物资进出。两个多月之后城内到了断粮的边缘,只得谴使议和。哥特人大开血口,提出的撤兵代价包括三万磅白银,五千磅黄金,以及三千磅胡椒。城内居民七凑八凑,将雕像上与教堂内的金饰、银饰全都扒下,总算备齐赎金,送走哥特大军。

蛮族入侵在许多地方都出现过,并没有什么特别。但是哥特人的要价却很是特别,从所求数量不难看出罗马帝国晚期人们心目中的价值观:黄金当然比白银珍贵,而胡椒竟然比黄金更为珍贵。

两年之后,同一股哥特部落再次兵临罗马,终于攻破城池,烧杀抢掠三天。此时西罗马境内有许多横冲直撞的乱兵,帝国的统治行将进入尾声。但是胡椒的特别却没有随着罗马帝国的衰亡而褪色,作为香料之中最为大宗的一味,到中世纪的时候胡椒还是珍品。更有意思的是在十五世纪,出于获取香料的欲望与贪婪,欧洲人不惜千辛万苦进行探险,找到直接联结亚洲的航海通道,还出人预料发现了美洲新大陆,由此建立的商业与殖民帝国更是改变了世界历史。

19世纪法国画家JN Sylvestre笔下描述的日耳曼蛮族于410年洗劫罗马城的情景

胡椒不是防腐剂

胡椒作为一种香料,竟然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对现代人来说还真是不好理解。流传甚广的解释是在没有冰箱的中世纪,欧洲人得用胡椒的辛辣来给肉类保鲜,或是遮掩变质肉食的臭味。也就是说,比金银还贵重的胡椒,是用来装点馊肉的除臭剂。这一解释传到中国还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号称在中世纪欧洲的饮食结构之中肉食占着相当大的比重,用盐煮起来味道平淡无奇,需要香料调佐。

中世纪的欧洲其实也是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糊口社会,并不像现代这样有着过剩的肉食。举例来说,近代的尼德兰算是欧洲最为富裕的商业地区,一般民众的生活要稍好于周边其它国家,但是以那里的生活标准,连“收入过得去的家庭一周也就最多吃一次肉,普通劳工一个月难得碰一次肉腥。”经历过物资贫乏时代的人都知道,一周只能吃一次的时候,清水煮肉放点盐巴就已经够鲜香可口了。当然,在社会的上层,占人口极少数的王公贵族平日不愁没有肉吃,庄园里集市上都有鲜肉供应。因此,对贵族家的大厨来说,也完全没有必要用贵过金银的香料来装点过期的食物。

更何况胡椒并没有防腐的作用,就算能够掩盖馊肉的异味,却难以保证吃下去不坏肚子。冰箱发明之前,世界各地肉类防腐的方法大同小异,不外乎用盐腌,用烟熏,或是煮熟之后晒成肉干。只是现代的西方人,使用冰箱一百年之后大多不记得传统的防腐方法,尽管有历史学者一再指出胡椒保鲜不合情理,却总是有人以讹传讹,难以更正。

要理解胡椒等香料在中世纪的珍贵,首先要理解欧洲地理位置的特别。处在欧亚大陆西北角的欧洲,位置靠北。举例来说,意大利西西里岛上有一座历史名城叙拉古,处于欧洲的最南端,北纬却有37.08度。放在中国地图上,纬度与其相当的城市是河北邢台。也就是说,若是把位于黄河北岸的河北南部移到欧洲,已经南到足以给他们当海南岛。从意大利半岛前往欧陆,首先要翻过阿尔卑斯山,日内瓦是山中一座名气较大的城市,其位置已经比我们的哈尔滨稍北一点。从山上下来,随便前往一个欧洲大城市,巴黎,阿姆斯特丹,伦敦,柏林,慕尼黑,维也纳等等,其纬度都要高过哈尔滨。

当然,由于洋流的关系,欧洲的气候比相似纬度的其他地区来得暖和。农业的产出量也不完全由纬度来决定,法国的平原地区种粮要远优于意大利的山地,东北松嫩平原虽然偏北却是中国重要的产粮基地。只是说到奇花异果的种类,位置偏北的欧洲远不能与热带或亚热带地区相比。就连一些在我们看来是相当平常的农作物,比如说棉花、甘蔗、生姜等等,在欧洲大部分地区都无法种植。工业化之前,经济最为依靠的是土地的产出,欧洲却是没有什么特产的区域。这一地理的局限造就欧洲人外出探险、贸易与殖民的原始动机。

地处偏僻的欧洲

以中世纪的条件,欧洲不但是农产品种类少的穷乡,也是对外交通极为不便的僻壤。往西南是波涛茫茫的大西洋,往正南是黄沙漫漫的撒哈拉,想要获得热带的出产只有往东南经由中东地区,却控制在穆斯林手中。胡椒其实是香料之中的大路货,在印度南部,马来亚与印尼都有出产。肉桂则主要产于斯里兰卡。产量较小的是丁香与肉豆蔻,生长于印尼东部马鲁古群岛之中几个火山小岛之上。在印度洋周边与南中国海周边,都算不上稀罕的物品。古代中国通过海上贸易,也不难弄到这些香料。


丝绸之路与香料之路的示意图

香料运到欧洲却要颇费一番周折。首先将香料从各产地收集起来的是印度商人,运到印度西岸的几个集散港口。其后由穆斯林买下香料运往中东地区,有两条不同的线路。一条通过波斯湾北上,运至现在的伊朗、伊拉克,与北边的丝绸之路汇合,再经过一大段陆路,运到地中海东北部地区。另一条则是运至红海入口的也门城市亚丁,卖给阿拉伯商人。其后的北上路线可以走水路,经过红海运往埃及亚历山大港。也可以走陆路,将装在麻袋里的香料放在骆驼背上,由沙漠之中游牧的阿拉伯部落主导,经过麦加运往地中海地区东南的黎巴嫩与叙利亚。这一条香料之路也是赫赫有名,公元前的圣经旧约时代就有通商的记载,后来又产生过一门由商人创立的宗教:公元七世纪生活在麦加一带的穆罕默德曾经奔波于这条沙漠商道之上,接触了不少犹太教与基督教的教义,进而揉合两大宗教之中的元素,创立伊斯兰。

路遥生传奇

中世纪的欧洲人受地处偏僻的局限,对香料的来源、贸易途径以及亚洲的地理所知甚少,只知道香料大致来自东方的印度。古希腊人就听说过印度的富有,东征的亚历山大更是不惧艰险闯到印度河边,收获不多却带回来许多似是而非的传说,成为欧洲人理解印度的基础。在马可·波罗之前,他们对中国的概念模糊,更不知道东南亚、日本的存在。他们能够直接接触到的“东方”其实是现代的中东,基本控制在穆斯林手中,宗教上算是基督教的敌人。

欧洲的商贩只能在地中海东部的港口城市见到已经转手好几次的香料,通常先运回意大利,而后再卖去欧洲其它地区。原本在东南亚相当普通的香料,经过层层关卡,走过海陆长途路程,到欧洲变成王公贵族家中的珍品。胡椒是大路货,价格可以涨百倍;丁香较为稀有,价格可以涨千倍。


文中所用资料主要参考Paul Freedman这本关于香料的专著。书的封面正好显示几样常用的香料,加上中文标签后供读者参考

在中间转运的阿拉伯商人更是拿出讲《一千零一夜》的本事,说道香料的来之不易。他们说印度有胡椒树林,但是采集胡椒粒很困难,因为林中有许多毒蛇。当地人得放火烧林赶走毒蛇,结果也把胡椒粒烤成黑乎乎与干瘪瘪的样子。他们又如说肉桂长在阿拉伯的高山之颠(实际的产地是斯里兰卡),人根本爬不上去,只有高飞的鸟儿能把小棍子模样的肉桂拣来筑巢。于是阿拉伯人想出一个巧办法,在山脚下摆一堆肉块,引诱飞鸟叼起带回巢中,而后因为肉块太重致使鸟巢跌落下来,这样一番周折才能拣到肉桂。说来阿拉伯商人将香料从也门运到埃及或叙利亚,一路上千辛万苦,忽悠着卖个好价钱也无可厚非。而欧洲商人则不辨真假,反正这些昂贵的香料附上离奇的故事贩回去之后还要再卖几轮。


中世纪文本中描绘十四世纪法国国王查理五世宴客的图像。头戴金色王冠的三人从左至右分别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法国国王查理五世,及神罗马帝国太子瓦茨拉夫。其他几位入座者为主教。桌前的马戏团正在表演十字军攻打耶路撒冷

以食物的口味来说,中世纪的欧洲与现代的印度、中东相似,不但偏重,而且喜欢刺激,对调料有许多讲究。这一偏好的来源有不同说法,有的说是继承罗马贵族的习气,有的则说蛮族入侵之后出现断层,要到十字军东征的时候,欧洲勇士体会中东的美食,又从穆斯林那里学来重口味。用香料调配的基本上是肉食,只能是上层社会的讲究。中世纪的西洋贵族在社交习俗上跟我们当代的乡民类似,碰到个喜庆就得大摆宴席,请周边的王公贵族赏脸,也请来一起习武拼杀的骑士,按照地位高低与亲疏远近一排就是几十桌甚至上百桌,而且从早到晚前后吃喝好几天。

从遗留下来的记录来看,大鱼大肉是主食,香料则是必不可少。现代人往食物里放调料纯粹是调节口味,在中世纪却另有一层特别的意味,显示的是主人的富有、好客与大方,相当于当下某些生意人请客吃饭,必定要摆上山珍海味才够得上档次,喝酒要上茅台才显得出大方。而且饭桌上吃过之后,还要将香料包在小袋里当作礼品送给客人,因此每次请客都要消耗许多。

于此之外,香料还有医疗与保健功能。中世纪欧洲信的是“传统西医”,与我们的传统中医有几分相似,都是基于某些听起来有点道理与逻辑,却难以验证或量度的概念。论本源,传统西医来自古希腊哲学,后来也是由阿拉伯人继承发扬,在中世纪中期又传入欧洲。其基本的理论根据是体液说:自然万物由水、火、土、气四种元素混合组成,因此人体也有四种基本的体液,分别是血液,黏液,黄胆汁与黑胆汁。以属性来论:血液是热与湿,类似于气;粘液凉与湿,类似于水;黄胆汁是热与干,类似于火;黑胆汁是凉与干,类似于土。再下边就是各种体液之间,还有属性之间,要达到某种平衡。

相应的,食物也有凉热与干湿的区分,王公贵族喜欢的大鱼大肉多半是凉的,虽说猪牛鸡鱼之间干湿不同,而香料多半是热的,正好与肉食搭配。这些讲究与我们中医之中所谓人参补气、燕窝养颜、银耳滋阴、虎骨壮阳等等说法一样,在现代医学看来都是没有什么根据。只不过传统西医至少有一项好处:香料拌在鱼肉里,味道好营养也好,吃着还可以显出尊贵的身份。反倒是现代医学研究出来的营养原理拼不出一道令人满意的搭配,不是可口的不健康,就是健康的不可口。

香味的宗教含义

香料不但有药效,做成香水之后还带有一份特别的宗教含义。就像我们民间传说之中的九天仙境必定是清香四溢,地中海周边的神界也是芬芳馥郁。在这一点上基督教也未能免俗,圣经之中的叙述不时将香气与神圣联系在一起。天使下凡到人间,首先让人感觉到的是他们随身的清香。在沙漠中苦行的天主教修士不洗不浴,连伤口化脓都不管不顾,平日蓬头垢面,身上带着臭气。但是根据教会的传说,真正修行到家的圣徒死后,遗体不会腐烂发臭,而是带着一股悦人的香气。中世纪的欧洲教徒还有一项特别的爱好,收集圣徒的遗骨供在教堂之中当着护佑平安的圣髑。冒险家时常跑去意大利甚至中东,在当地盗墓者的帮助下去坟地挖出白骨,运回欧洲贩卖。每一样圣髑的发现也都有故事可说,常见的情节要么就是圣徒托梦,要么就是挖开之后坟里飘出香气。

从宗教的角度出发,中世纪对香料的来源也有一番特别的理解。照圣经所说,伊甸园可不是建在天上,而是建在地上,只是亚当夏娃吃禁果之后被赶了出去。据说伊甸园就在东方,周边有高山火墙阻挡,还有佩剑天使守护,凡人无法入内。但是世界上的几条大河都是源自伊甸园,印度则有幸处在伊甸园的旁边,园中的香气泄漏出来,这才使印度成为盛产香料的好地方。

中国的佛教徒以为极乐世界在西方,因为源于印度的佛教先传到中亚,再向东传入中国。欧洲人有着类似的心态,只是方向相反。基督教创立于中东的巴勒斯坦,对欧洲来说是来自东方的宗教,其圣地在耶路撒冷,伊甸园则在更东边,印度的东北方向。基督教的想象加上古希腊时期就开始流行的传说,使得印度、亚洲、东方成为欧洲人心目中世间天堂的邻近地区,不但盛产香料,还有许多金银珠宝,引发无限的遐想。

寻找香料有违宗教精神

只是在地理的安排上,上帝对欧洲却不是很照顾,不但与亚洲东部的距离遥远,亚欧之间的中东地区更是控制在基督教的老对头穆斯林手中。人家印度人的口味重,用的却是本地的出产。欧洲贵族的口味重,用的香料却是进口货,而且还得通过穆斯林转手。十五世纪末,欧洲人在摸索之中,终于找到绕过非洲南端直接通往亚洲的航道,才得以突破这一地理的限制。

在近三十年的中国,欧洲这一段地理发现的时期常常被称为“大航海时代”,被当作欧洲实现飞跃的起点。不时有论者拿着郑和下西洋与欧洲人的航海对比,感叹郑和错过的发现,称道欧洲人的探索精神,凭着“爱冒险的天性、对财富的渴望以及强大的宗教热情”,冲破极限,收获累累。

“冒险的天性”与“对财富的渴望”在哪里都有,直白一些说就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以香料在欧洲的需求与珍贵倒是不难理解。“宗教热情”却有些说不过去,中世纪的教会虽说有几分迷信,但是崇拜的是上帝而不是财神,向往的是死后的救赎,而不是现世的富贵。在教会的道学家眼里,香料根本就不是人体必需,带来的只是一时的快感。虽说香气源自伊甸园,但是香料与金银一样激起的只是贪婪与罪恶。而且香料比金银更为邪恶,金银至少还持久,从东方不知何处弄来的香料,不远万里运至欧洲,放进嘴里咬不到几口就没了。往轻里说这是浪费财富,往重里说这简直就是罪孽。宗教热情与对香料、财富的渴求,二者本应是对立的。若说其中有一些宗教的考虑,也只是外出探险有几分与穆斯林对抗的意思。

后来的历史发展显示道学家们至少说对了一点,香料的确没有多少内在的价值。到进入十八世纪的时候,欧洲贵族的口味改变,烹饪不再依赖香料,反倒讲究原汁原味。别说在现代,就是在十八世纪西方人也已是难以想象那些胡椒粒曾经享有过的魔力。但是道德说教却无法阻挡人们对财富的渴求,欧洲不断涌现冒险家,不顾帆船与水手葬身海底的代价,不惜以大量的贵金属来换取亚洲的特产。三百年后,与亚洲的贸易竟然促成欧洲工业化的出现,使其登上技术领先的位置,成为世界经济的中心。这样的结果,却是当年从宗教角度批判香料贸易的道学家们难以预料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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