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反美武装 1

我在美国当特种兵 作者:蜀小山


打了几分钟,天亮的极快,我感觉这个位置不是很隐蔽,想要转移到第二个狙击位置。抱着枪在地上滚动,想要滚到绳索那里下滑。滚了一圈,刚才我卧倒的地方就被一颗子弹打开花。我左小腿麻了一下,我暗叫不好,居然跟我用一样的子弹,小腿被爆裂的弹珠击中了。

我移动的前一刻算扣枪的时间,我滚动了2秒时间,这种子弹的初速度每秒至少800多米,那狙击我的人至少在1.6公里以外,我靠!有高手。我不顾疼痛,急忙下滑到地上。对讲耳机里突然响起张镇山的声音,我9点钟方向,1.7公里处有一个狙击手和一个观察员。

太及时了,既然知道子弹射来的方向,我借着掩体,不顾伤势,直接爬到第三个狙击位。这是我选的五个位置中,唯一一个低凹地势,一排平房背后的矮土墙后。原本就是为了防止敌军狙击手,进行反狙击用的。我先包扎好流血的小腿,待会儿还要原路返回呢,可不能失血过多,这是我第一次尝子弹的滋味,是那么的麻木。

我向张镇山询问敌军的狙击手坐标,结果史密斯下令,让我立刻撤退到集合地点等待,让张镇山直接干掉那两个家伙。我虽然很想亲自报仇!但是没办法,我现在也是有身份的人(美军士兵),必须服从他的命令。我瘸着脚,跑到集合地点,结果被十几个武装份子发现,目前我的状况可不适合进距离战斗。

我只好掏出手枪躲在墙角还击。手枪子弹有限,我苦苦等待史密斯的增援,心里把那个狙击手家人问候了无数遍。3个手枪弹夹用完了,史密斯还没赶过来,我要绝望了,准备好光荣弹(这个是我私人准备的,美军不流行这个),心里又想起那句台词,“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结果耳边想起了亲切的M4点射声。史密斯和“Scalpel”的队友们抢了两辆皮卡,史密斯冲在前面,一把M4,10几秒时间,1枪1个,没有浪费1颗子弹。看的我目瞪口呆,绿帽子就是不一样啊!

我爬上了史密斯的车,小姑娘在后排已经吓傻了。我接过M4,向四周围过来的武装份子开火。两辆车开到一栋楼房下,把张镇山接上车,然后就开始飚车。在小镇里绕了一圈,就向附近的美军基地开去。说是附近,也有10几公里的路程。不过一冲出小镇,武装份子就不再追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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