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司名器者之蠹国自利”(1)

思想背后的利益 作者:陆建德


——章士钊、李石曾与“金法郎案”

反对新文化运动的“老虎总长”章士钊曾经是邹容一类躁进的人物,好为热的文章。1902年到1905年之间,他因罢课废学从南京来到上海,成为爱国学社社员,做过《苏报》一个多月的主笔。《苏报》案发,他与陈独秀、张继等人立即创办《国民日日报》,在租界治外法权的保护下继续发表极端言论,后又参加华兴会,密谋举事,事败流亡日本。从此章士钊大变,发愤力学。李石曾1902年留学法国,1907年与吴稚晖、张静江在巴黎创办《新世纪》周刊,鼓吹“纯正自由”,扫除一切政府。《新世纪》所标举的革命思想不局限于排满和朝代更替,要比清末民族主义更加激进。李石曾一生多姿多彩,创办社会、教育事业无数,虽为国民党元老之一,却自称始终不改无政府和世界主义的信仰。章士钊和李石曾同年生(1881),同年死(1973),有很多共同的朋友,也曾同在北大任教。表面上看1925年著名的女师大学潮使他们走向对立,实际上在1924年11月到12月之间,两人由于所属营垒不同,已有嫌隙。冯玉祥“北京政变”后,李石曾在黄郛临时摄政内阁极有影响,策划了溥仪出宫事件,不久出任了清室善后委员会委员长。这个宣布即将接收故宫的委员会几乎是国脉所系,段祺瑞执政府成立后,推荐四位部长级官员进入委员会,以示慎重。想不到李石曾以国民军为靠山,竟断然拒绝。四人之一即司法总长章士钊。第二年李石曾发动强大的社会力量两次将章士钊打倒。女师大“驱杨倒章”的运动固然举起“思想革命”的旗帜,但它也可能只是权力之争的手段之一。章李二人或明或暗地卷入了“金法郎案”,这为我们探讨这个话题提供了一个合适的背景。

(一)

中国于1917年8月加入协约国对德宣战后,与盟国中庚子赔款受赔国商定,庚款赔付从当年12月起延展五年,从此就通过各种渠道与相关国家的人士接触,希望对方退还庚款中未付部分,用于文教事业。1922年,缓付期满,这方面的谈判更显得紧迫。美国在战前就将部分赔款退还,开了先例。一战后,受赔国政府也想仿效,但是不免存有私心,都想借退还款扩大本国在华利益和影响。有两个国家做得十分过分,一是日本,一是法国。日本将庚款余款完全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下,由外务省一个专设机构管理(每年要有预算,列入国家总预算送国会审议),用于所谓的“对支文化事业”。法国退款悬案的解决非常特别,始终与“金法郎案”(以下简称金案)的丑闻缠绕在一起,处理中法实业银行倒闭后留下来的“无利债券”的方式,也让人生疑,法方明显得利太多。金案是二十年代舆论关注的焦点,但是太敏感,有的作家、社会批评家故意回避,或担心报复,或希图沾溉。学界比较看重当时新旧两派的思想交锋,往往不能看到这种交锋与庚款退还款管理权之间的联系。这是忽略“思想背后的利益”的一个典型案例。中法两国关于庚款退还的谈判迁延近三年,最终以中国不得已的让步而结束,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随之产生。该机构掌管并支配部分用于教育的庚款(或者说因悬案解决而生出来的一些利权),直接受惠于谈判的成功。如果金案中确有贪腐行为,担任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中方主席、早在1919年就谋算法国退款的李石曾有涉案的动机,自然逃不掉干系。想不到的是李石曾的对手、段祺瑞执政府的司法总长兼教育总长章士钊居然也在学生打倒他的声浪中卷入金案丑闻。章士钊不以为耻,反而广而告之。他不敢检举别人,只能“自劾”,希望政府彻查。

1925年8月,北京学生联合会痛骂章士钊“摧残教育,禁止爱国”,章士钊在《甲寅周刊》(第1卷第6号,1925年8月22日)的“时评”栏回应指控,引了这段已经见诸报端的问罪文字,可见他并不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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