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言(1)

青苍 作者:耿立


青苍是颜色的标示,也是一种借代。我说历史是青色的,而土地是苍黄的。

颜色本来是自然界的一种物理现象,《说文解字》里说:“颜,眉之间也;色,颜之气也。”段玉裁的注解是:“凡羞愧喜忧谓之颜色”,因为“心达于气,气达于眉间”。最初“颜色”指的是面色,到了唐朝,“颜色”才有了指自然界色彩的含义。比如唐朝诗人杜甫在诗作《花底》中写道:“深知好颜色,莫作委泥沙。”

后来颜色被别人附会了很多的东西,比如红。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一种正面的修辞和建构乌托邦的核心用料,其实人们最初对红的识辨主要来自自然之火与人畜之血。无论是火还是血,那对初民都是灾难而非福祉。在人们尚未学会取火用火的年代,森林和草原的燃烧会夺走人的性命,流血则意味着死亡的降临,所以红从伊始就是人类素不喜的颜色。至今,西方一些国家还是对红色充满恐惧,视红为不祥,比如霍桑《红字》里的红,那是一种耻辱。火红的赤练蛇定是有毒的,火红的蘑菇亦然。人类不喜红色,动物牛见到红也一样会发怒。古人知道动物惧怕红的习性,就把石器蘸上动物的血来对付动物,增加魔力和恐吓。俄国十月革命用红色来威慑俄国的对手和反对派,从此,红色在俄国、中国大行其道而有了特殊的意蕴,成为一种图腾。帕慕克有一本小说《我的名字叫红》,那里红是世俗幸福的颜色,红是生命和欲望的颜色,红也与调皮的情欲相伴随,同时红色还象征了生命的终结。

在我们的叙事系统,红的颜色成了一种温暖和爱,它也成了抵抗黑暗和苍白的象征,黑与白属于地狱、魔鬼,和病态。红与太阳结盟,它变成了照耀我们眼珠和灵魂的东西,我们随口就能哼唱民歌:东方红,太阳升!

在中国,传统的五色体系把黑、赤、青、白、黄视为正色,红在古代的历史叙事中是缺失的,“天地玄黄”,古人感觉到的是黑色与黄色,

老子守护的是“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是一种阴性的守望,其实汗青也是一种偏于阴性的颜色,后人把汗青当做一种历史的崇拜和文字的崇拜,最后变成了一种殉道的追求。在古代,黄是中心色,象征大地的颜色。有“黄生阴阳”的说法,把黄色供为彩色之主,居于诸色之上。太极图就是以黑白表示阴阳合一。

我知道,在现代,尘土是世间最卑微的东西,但无数尘土的集合成了最本真的基础和基数,汗青的崇高只有建立在苍黄的尘土上,才是价值的所在。

黄是大地、皮肤共秋天的收获一色。黄壤,每次写乡土的文字,总是这两个字萦回心底。我常想,我们历史的源头曾有这么一幕,一个老农坐在农耕社会的起点,用黄色的土块敲着唱:“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何德与我哉。”有人说击壤是一种游戏,壤是用木头做的,前面宽后面尖,阔约三寸,形状就像一只鞋子一样。玩的时候,先把一只壤插在地上,人走到三四十步开外,用手中的壤向地上的壤击去,投中的就算赢。但我还是把击壤想象为投掷土块,这样更自然些、简洁些,而这种慢生活,是现代人无法消受的。其实在古代,遇到连年饥馑灾荒,加之战乱,上有官府欺压,下有盗贼四起,百姓不辗转沟壑,就已是上苍垂幸,如有击壤而歌的生活也就凸显得更加难能。

自走向文坛,我笔下的文字向来是写史和乡土两线并行,从黄壤平原深处走出,走向历史的邃深处,从颜色的苍黄走向的是汗青竹简的郁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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