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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文化特点谈王国维之死(1)

风物长宜放眼量:季羡林谈传统文化 作者:季羡林


将近60年前在清华读书时,经常徘徊在“王静安先生纪念碑”前,和同学们指指点点,谈论陈寅恪先生写的纪念碑文。其中有几句话:

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斯古今仁圣所同殉之精义,夫岂庸鄙之敢望。先生以一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论于一人之恩怨,一姓之兴亡。

与此事有联系的,寅恪先生还有一段话:

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厚,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王观堂先生挽词并序》)

这些话意思是明白的,但是我们却觉得,它与王静安先生之死挂不上钩。静安先生自己写得非常清楚:“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事变,义无再辱。”原来溥仪被驱逐出宫时,他曾与罗振玉、柯绍忞等相约同殉。后未果。他认为这是耻辱。到了1927年,韩复渠兵临北平城下,他不想再一次受辱了,于是自沉于颐和园内昆明湖。这是一种忠君思想,是再清楚不过的了,同什么“俗谛”、“思想自由”,又同什么“文化”有何关联呢?这个问题多年来耿耿于怀,没有得到认真的解决。我也就把它放到一边,不再考虑。

最近,我因为给一册纪念寅恪先生的论文集写一篇序,又认真读了一些陈先生的著作,浏览了时贤关于他的专著和论文。有的学者在自己的著作中谈及王静安先生之死,作了一些解释。读了以后,我学习了不少的东西,得到了许多启发。可是将近六十年前我碰到的那个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学者们的一些看法,我认为有点隔靴搔痒,没有搔到痒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只好重新独立思考了。我觉得,要想满意地回答我的问题,只能从中国文化的特点出发来考虑、探讨。

什么叫做文化呢?世界各国的学者给文化下的定义,据说有好几百个。定义数目这样多,正好证明这个问题并没有解决,难以解决。我现在不想再给定义的宝库增添新的负担。我个人没有这这个能力,也认为没有必要。我只想考虑一下中国文化的特点,由此来解决自己的问题。

世界各国人民的文化有共性,也有个性。中国文化的个性或者特点是什么呢?讨论这个问题的学者也是非常多的。我不想远求,我顺手拿过了一本《中国文化书院讲演录第一集·论中国传统文化》,又随便从里面选了四位学者的文章,加以节引。第一位是梁漱溟先生。他在《中国文化要义》中说:

中国人的心思、思想、精神用到哪里去了呢?用到人与人之间去了,用到人伦关系上面去了。所谓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和好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人伦的问题。

第二位是冯友兰先生。他在《中国哲学的特质》中说:

中国文化有一个特点,就是对人的评价很高……中国的文化讲的是“人学”,着重的是人。中国哲学的特点就是发挥人学,着重讲人。

庞朴先生是我想提到的第三位学者。他在《中国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扬问题》中说:

我想是不是可以说人文主义是中华文化的一个精神呢……孔子的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就是“仁义礼智信”中的那个“仁”字,就是以人为本位,以人作为自己学说的目的,是尊重人的一种学说。

第四位是任继愈先生。他在《唐宋以后的三教合一思潮》中说:

任何一个理学家都认为三纲五常是与生俱来的、天地间的至理,最高真理,不能问为什么要忠君、孝父母,因为这是人类善的本性的必然要求,这种天性与生命共存亡,只要活着就必须在这个规律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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