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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江湖成熟的时期(9)

江湖中国:一个非正式制度在中国的起因 作者:于阳


晚清:关系网控制中国之肇始

那么,关系社会何时才定型?笔者认为晚清至民国是关系社会成熟的年代,可认为是定型期。有很多旁证,主要讲几点。

首先,通过大量文献检索,“关系”这个词起源于晚清,这是第一个线索。《官场现形记》注脚说:“过班:过通关系而升官”,这是笔者找到的最早例证,这个“关系”就是今天讲的关系。在稍早一些的文献中,无法发现“关系”这个词“托关系走后门”的含义。

其次,关系社会的土壤出现在清末。关系社会与秘密社会都是体制外的江湖社会,但功能不尽相同。秘密社会主要针对离田、失业或叛逆的游民,诉诸宗教(教门)、政治(“反清复明”)方向,后期演变成黑社会;关系社会主要涉及移民中就业群体,譬如务工者、商贩、建筑承包商、摊贩,最初发源于劳动移民或城乡接合部群体。

产生关系社会的最初压力是19世纪的社会转型,家族农耕制度解体,西方文明传入,近代工商业兴起,农业剩余人口进入城市投身工商,离家经商务工的移民需要投亲靠友,寻求在异地的生活保障和经济资源。在这种压力之下,移民在当地的所有人脉资源都被调动起来,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网络。最典型的例子是同乡会,出门在外,任何一地都会有同乡,有同乡就有人组织同乡会。人生地不熟,有事找同乡,同乡在当地各自拥有其他亲友,由此穿针引线,向外展开,扩展资源,很自然就结成一个网络,这就是关系社会的原型。同乡仅仅是一个充满乡谊温情的借口,或者一个假托的符号,真正由背后的功利性交换做主,功利性是根本。所以说,同乡以情为表,以利为本,相辅相成。同乡们在外地亲如一家,仗义疏财,各自返乡后反而慢慢疏远,其中功利关系的解除和重建是关键。

19世纪末西风东渐,西方资本、官僚资本以及民族资本推进中国近代工商业和城市群发展,引发大量经济性移民,即非游民的移民。游民开始脱离流氓无产阶级,进入城市就业,开始生产性的移民生活。新移民的主流是商人、伙计、文员、小贩、艺人、市民、基层官员,创造了区别于游侠“仗义疏财”的“重利疏义”功利主义文化。外地的移民需要投亲靠友,但是城里亲友并不都是慈善家,也不是取之不竭的大富翁,人情施舍是需要回报的,至少需要交易。于是,这些移民连同其三姑六舅和同学老乡们,探索完善了人情制度实施的许多细则,如“人情债”“时间差”“过量偿还”“清算忌讳”等等。从法学意义说,完善人情制度,等于完善了关系社会的组织法。每个社会制度都需要组织法,关系社会作为惯例制度也不例外,它的大法就是“人情”。

民国以后,“关系”的说法渐渐增多起来,各种文献时有所见,涌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有趣说法。“关系”的叫法代表一种看问题的角度——一种典型中国文化的角度,而不是关系客体本身。因为客观关系——远房亲戚、朋友、熟人、同学早已存在,还没叫做“关系”的时候就已存在,现在出现一种新语境,旧人进入新语境,可利用的对象称作“关系”,不能利用的沿用旧名。譬如,七大姑八大姨若是可利用资源,就允许称作“关系”,不能利用则照旧沿用旧名,该表哥就表哥,该姨父就姨父。

人情是一种习惯法,不成文法,没有人制订,但是条理分明。人情发生了,关系社会就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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