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辑一 淡之美

独自闲行 作者:李国文 著


淡之美

淡,是一种至美的境界。

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在你眼前走过,虽是惊鸿一瞥,但她那淡淡的妆,更接近于本色和自然,好像春天早晨一股清新的风,给人留下一种纯净的感觉。

如果浓妆艳抹的话,除了这个女孩表面上的光丽之外,就不大会产生更多的有韵味的遐想来了。

其实,浓妆加上艳抹,这四个字本身已经多少带有一丝乏意。

淡比之浓,或许由于接近天然,似春雨,润地无声,容易被人接受。

苏东坡写西湖,有一句“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其实他这首诗所赞美的“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也是大自然的西湖。虽然苏东坡时代的西湖,并不是现在这种样子的,但真正懂得欣赏西湖的游客,对那些大红大绿的、人工雕琢的、市廛云集的、车水马龙的浓丽景色,未必多么感兴趣。

识得西湖的人,都知道只有在那早春时节,在那细雨、碧水、微风、柳枝、桨声、船影、淡雾、山岚之中的西湖,像一幅淡淡的水墨画,展现在你眼前的西湖,才是最美的西湖。

水墨画,就是深得淡之美的一种艺术。

在中国画中,浓得化不开的工笔重彩,毫无疑义,是美。但在一张玉版宣上,寥寥数笔便经营出一个意境,当然也是美。前者,统统呈现在你眼前,一览无余。后者,是一种省略的艺术,墨色有时淡得接近于无。可表面的无并不等于观众眼中的无,作者心中的无,那大片大片的白,其实是给你留下的想象空间。“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没画出来的要比画出来的更耐思索。

西方的油画多浓重,每一种色彩都唯恐不突出地表现自己,而中国的水墨画则以淡见长,能省一笔,决不赘语,所谓“惜墨如金”者也。

一般说,浓到好处,不易;不过,淡而韵味犹存,似乎更难。

咖啡是浓的,从色泽到给中枢神经的兴奋作用,以强烈为主调。有一种土耳其款式的咖啡,煮在杯里,酽黑如漆,饮在口中,苦香无比,杯小如豆,只一口,能使饮者彻夜不眠,不觉东方之既白。茶则是淡的了,尤其新摘的龙井,就更淡了。一杯在手,嫩蕊舒展,上下浮沉,水色微碧,近乎透明,那种感官的怡悦,心胸的熨帖,腋下似有风生的惬意,也非笔墨所能形容。所以,咖啡和茶,是无法加以比较的。

但是,若我而言,宁可倾向于淡。强劲持久的兴奋,总是会产生负面效应。

人生,其实也是这个道理。浓是一种生存方式,淡也是一种生存方式。两者因人而异,不能简单地以是或非来判断。我呢,觉得淡一点儿,于身心似乎更有裨益。

因此,持浓烈人生哲学者,自然是积极主义了;但执恬淡生活观者,也不能说是消极主义。奋斗者可敬,进取者可钦,所向披靡者可佩,热烈拥抱生活者可亲;但是,从容而不急趋,自如而不窘迫,审慎而不狷躁,恬淡而不凡庸,也未始不是又一种的积极。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不管你是举足轻重的大人物,还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只要有人存在于你的周围,你就会成为坐标中的一个点,而这个点必然有着纵向和横向的联系。于是,这就构成了家庭、邻里、单位、社会中的各式各样繁复的感情关系。

夫妻也好,儿女也好,亲戚、朋友也好,邻居、同事也好,你把你在这个坐标系上的点看得浓一点儿,你的感情负担自然也就重一些;看得淡一点儿,你也许可以洒脱些、轻松些。

譬如交朋友,好得像穿一条裤子,自然是够浓的了。“君子之交淡如水”,肯定是百分之百的淡了。不过,密如胶漆的朋友反目成仇,又何其多呢?倒不如像水一样淡然相处,无昵无隙,彼此更融洽些。

近莫近乎夫妇,亲莫亲于子女,其道理也应该这样。太浓烈了,便有求全之毁,不虞之隙。

尤其落到头上,一旦要给自己画一张什么图画时,倒是宁可淡一点儿的好。

物质的欲望,固然是人的本能,占有和谋取,追求和获得,大概是与生俱来的。清教徒当然也无必要,但欲望膨胀到无限大,或争名于朝,争利于市,或欲壑难填,无有穷期,或不甘寂寞,生怕冷落,或欺世盗名,招摇过市。得则大欣喜,大快活,不得则大懊丧,大失落。神经像淬火一般地经受极热与极冷的考验,难免要濒临崩溃,疲于奔命的劳累争斗,保不准最后落一个身心俱瘁的结果,活得也实在是不轻松啊!其实,看得淡一点儿,可为而为之,不可为而不强为之的话,那么,得和失,成和败,就能够淡然处之,而免掉许多不必要的烦恼。

淡之美,某种程度近乎古人所说的禅,而那些禅偈中所展示的智慧,实际上是在追求这种淡之美的境界。

禅,说到底,其实,就是一个“淡”字。

人生在世,求淡之美,得禅趣,不亦乐乎?

闲话闲章

有一次,我送了一本自己的书给一位老先生。他翻开来,见到扉页的题签,笑了。我不知蹊跷,瞧着他。

“阁下这印章,想必是在马路边小摊刻的吧?”这倒也让他猜个正着。

过了一些日子以后,此公送了一方镌有我名姓的印石和另一块闲章。果然,出手不凡,印出样子来,多了一点儿书卷味,少了一点儿匠人气。

“您老的手艺?”

“闲来无事,向你卖弄卖弄。”

那闲章怪有趣,不圆不方,什么形状也说不上,字刻得不篆不隶,四脚巴叉,自成一体。关键在于那铭言“始终如一”,虽然是常见之语,刻在这里,却有很多意思,够我琢磨的了。

老人说了,共勉共勉,看来,他是很想把一生心得与我共享。我虔心看着那朱红印泥的“一”字,好有力,也好醒目。

如一,而且始终,容易吗?我等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活一辈子,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在不停调整中的,使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适应的过程。你想一,未必一,你不想二,偏要你二,所以,“始终如一”是个很难达到的境界。

我讲了我读印的感想,抬头望他:“然否?”

老者笑而不语。

这枚闲章,我用不上,但放置案头,提醒自己尽量如一,作为座右铭,起一点儿警示作用,也有益处。做人也好,为文也好,要做到这个“始终如一”的“一”,也就是“一贯”的“一”,“一直”的“一”。格物致知,读书治学,要做到如北京话说的“死磕”精神的那“一心一意”的“一”,“一丝不苟”的“一”,也还是要下一点儿力气,用一点儿功夫呢!

因为有了这两方图章,便常把玩,也对治印这种纯属于中国文人的器玩,感到有兴趣。我很奇怪,外国人到琉璃厂,常买这类印石,有钱的,花大量外币,竟敢问津田黄鸡血,甚至倩人刻了,带回国去。尽管如此,好像至今在西方世界里,还处于学不来和用不上的阶段。这很可能与中外文字的形态、东西文化的背景不甚相同有关。

西人求实,重物质,讲实用,签名不易模仿,能够鉴别真伪,故而处处签字;而且拉丁字母,曲里拐弯,也很适宜笔走龙蛇。但签出来的名字,可能反映签字人的某些性格,却谈不上成为艺术品。国人尚虚,信精神,重然诺,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盖上个章,只不过以示郑重,所以,篆刻渐渐发展成为中国的一门艺术。

这与宋以后,至元,至明,文人画大兴有很大关系,文人作画,与宫廷画家工笔重彩不同,多用水墨写意,因而画面通常表现得比较素雅冲淡,韵味是足够的,色彩则略嫌不足。有几枚鲜红印泥的图章,耀眼地盖在画作的边幅或一角,是会生出一种视觉上的快感的。于是,印章、题签和书画三者,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样,治印便是文人画家们的又一技巧和专长。齐白石篆刻也是一绝,有印曰“三百石富翁”,可见他是多么看重这些有灵性的顽石了。

一幅画上,总不能横七竖八都盖上自己的名章,于是,闲章便出现了,成为文人借以表达思想情操、志趣爱好的一种方式。画面上多了个人意气的朱印文字,画也就更好看更耐看了。偶读清人陆以湉《冷庐杂识》卷一《印章》条,提到了明、清三位文人的闲章,颇为别致。一为袁枚,为“三十七岁致仕”,不足四十岁就告别官场,这六个字表示出这位文人的风雅脱俗、不恋凡尘的清高。一为郑燮,为“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这大概是对于科举应试、蹭蹬三朝的自嘲了。

提到这位郑板桥先生,可谓闲章冠军。他辞官回扬州后,以卖画鬻字为生,人称他的诗文书画为“三绝”,推崇备至。虽然他的润笔费不低,可买家还是舍得花钱。于是,他的画品流传很多;当然,假托其名的赝品也不少。所以,他的闲章七七八八,有很多种。如“七品官耳”“十年县令”“风尘俗吏”等对仕宦生涯抱淡泊心态者;如“吃饭穿衣”“私心有所不尽鄙陋”等不加遮掩,敢坦承胸怀者。文人潇洒,磊落自在,都在他这些闲章上表达出来。

他有一方长达十个字的闲章,“恨不得填漫了普天饥债”,实在让我们感动,这和杜甫的“安有广厦千万间”诗句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从他的另一首《潍县署中画竹呈年伯包大中丞括》的七绝:“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是一位时刻把老百姓生死安危、饥饱冷暖记在心上的文人。他在山东潍县做过地方官,颇有政声。后来,因为灾荒,他请求放赈,济民危困,多有亢直言行,为此,得罪了朝廷,被免职回乡。回乡后照样清高耿直,不事权贵,“索我画偏不画,不索我画偏要画”,从这个性格来看,郑板桥一生称得上“始终如一”这四个字了。

在《冷庐杂识》中,陆以湉还举了明人唐寅的例子,说他也有一枚经常使用的闲章,为“江南第一风流才子”。这八个字,倒也符合弹词说唱、故事传说中的唐伯虎。如果,对历史上那个真实的唐解元来说,风流是真的,才子也不假,但江南第一,就值得商榷了。明代全盛时期,在江南出类拔萃的文人中间,他还坐不到首席的位置上,要说是“吴中第一”,或更贴切。不过,文人中又有几个不狂放、不自诩、不把话说得够满,甚至过头的呢?

唐寅的一生先是受科场案牵连,后又卷入宁王朱宸濠逆案之中,科场失意,仕进无门,倘不这样激扬文字、意气风发,做出一番不与世同的行径举止,岂不太窝囊了自己?他在《与文徵明书》中说得清清楚楚:“岁月不久,人命飞霜,何能自戮尘中,屈身低眉,以窃衣食,使朋友谓仆何?使后世谓唐生何?素自轻富贵犹飞毛,今而若此,是不信于朋友也。”所以,在吃了这些苦头以后,他的心志更加坚定,他要一直恃才傲物、狂放不羁下去,不改初衷,像他闲章上所说的,要做这个“江南第一风流才子”。

然而,风流的唐伯虎,只不过是外在的表现形式。他写过一首诗,题曰《梦》。

二十年余别帝乡,夜来忽梦下科场。鸡虫得失心尤悸,笔砚飘零业已荒。自分已无三品料,若为空惹一番忙。钟声敲破邯郸景,依旧残灯照半床。

这首应该是晚年的作品,倒是他内心的真实写照了。透过他表象的形态上的超脱,剖视他一生也未平静过的心灵,就是中国士大夫魂牵梦萦的功名之想啊!

所以,他这颗闲章,就有点儿心口不一、似是而非了。

当然,一个人要做到前后如一,表里如一,对人对己如一,对上对下如一,也是很不容易的。但是,现在我手上的这枚闲章上的四个字,“始终如一”,倒是应该达到的境界。也许很难做到百分之百,多多少少,在往这个方向努力,也就不负老先生的好意了。

逛书摊

每到夏收以后,农村里就该挂锄,城里人就该歇伏了。不过,一想到暑热天气,酷阳当顶,便没了出门的兴致。但今年,北京的雨水较多,因而不会是那么热得令人难耐,遂有可能走出家门,到各处去转转。

通常,这种消闲活动并没有特别明确的目标。信步而行,欲止则止,遇车即上,欲下则下。有得看,多待会儿,无得看,打道回府。这大概算得上王子猷雪夜访戴的“乘兴而行,兴尽而返”的陶然了。老实讲,在现代生活节奏的社会里,能够做到“梦魂惯得无拘检,又踏杨花过谢桥”的行止随便、惬意自如,也是一种难得的快乐。

因为人们或是主动,或是不情愿地给自己规定得太多太多,不是必定这样,就是不可那样地做事、说话、开会、上班、吃饭、应酬、敷衍,实在是很累很累的。那么,在心劳神疲、殚精竭虑、魂不守舍、压力重重之下,这种轻松一下的行为,便是必要的调节了。当然,轻松的方式很多,下象棋、打麻将、逛公园、看电影,是很多人放松自己的办法。如果不那么囊中羞涩,需要一些情调的话,咖啡屋小坐,保龄球一番,到郊区打打高尔夫,夜总会里跳跳迪斯科,也是使紧张神经为之舒缓的好方法。

然而,也怪,读书人的消闲,说来说去,仍是离不开一个“书”字。所以,在夏季里,倒有不少次这样无目的、无打算、走到哪就是哪的轻松。统计一下,十之八九,倘非书店、图书馆,便是偶尔的书展和街头上永远花花绿绿的书摊了。近年来北京的大商场里也可以买到书,更多了一些可以驻足的地方。我发现,我的好多朋友总是喜欢把时间消磨在这种地方。虽说出门了,上街了,结果不过换个场合读书罢了。

好像古人也是如此,清人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八载:“相传王文简晚年,名益高,海内访先生者,率不相值,惟于慈仁寺书摊访之,则无不见,亦一佳事。”

这也怪有趣,如果不是愚,大概属于读书人的天性了。

其实,人的一生,都在捧读着两种书:一种是铅字印出来的;另一种,便是叫作人生的这本无边无沿、无休无止的大书了。一般说,读前面的书,易;读后面的书,难。因为即使印出来的最新的书,也是过去。时间的疏隔,已与读者无切肤之痛的关联,可以从容对待。再则允许选择,喜欢读则读之,不喜欢读则不读之。相反,社会、现实、人际关系、日常生活,才是一本真正的大书。这本无字的书,比所有有字的书都学问广博,道理深奥,意旨纷繁,章法多端。有的人读得好些,庶几不至于碰壁;有的人读得差些,有时连生存也会艰难;有的人读得快点儿,可以免得落伍;有的人读得慢些,保不准屁股就要挨打了。这本书的厉害之处是:你读也得读,不读也得读,毫无选择余地,谁也没法逃避。你一定逆着,犟着,硬顶着,不买他的账,你就得付出代价。

所以,在散步时,走过马路,忽有所思,不禁悟道。看起来,人,你我他都在内,其实不也永远处于这两种书的交汇点上吗?眼前如同没有斑马线的十字路口,历史和现实,过去与今天,纷至沓来,目不暇接,难免眼花缭乱,不知所从。但定下心来,将这两种书,横过来读,竖过去念,你就会发现,若是能够努力看透的话,就能从思古之幽情中,学会一种适应生活的能力。

看透,或者努力看透。舍此之外,焉有他哉?

寻找快乐

一位很有名的外国歌手,在她写的《我的故事》这本书里,说了一句我觉得很有道理的话:

The only failure is not knowing how to be happy.

大意是,一个人要是不懂得快乐之道,才是真正的失败。这句话中所寓涵着的人生哲理,真是值得深思。这位歌手就是席琳·迪翁,电影《泰坦尼克号》主题曲《我心依旧》就是她演唱的。影片风靡了全球,她唱的这首爱情歌曲也传遍了整个世界。

不过,她写在自传里的堪称金玉良言的这一句智慧心得,知道的人并不多。其实,歌曲虽然使人愉悦,但那是一过性的,而哲理所能给人的启迪,却有着恒久的意义。一句深刻睿智的话,若能使人悟到什么,从而改变什么,那就更有价值了。

很早以前,我写过一本小册子,书名就叫《寻找快乐》,也含有类似的看法。在我的印象里,歌手都很青春,未必会对人生有多深的体会,看到席琳·迪翁的见解,就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了。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到底是快活的时候多呢,还是不快活的时候多呢?没人做过这方面的统计。但是我想,“人生识字忧患始”“不如意事常八九”,这大概是对人生一种比较准确的状态描写。快活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幸运碰上的,不快活则是随时随地在等待着你。

就拿一些极日常的事情来说吧!

假如你一早睁开眼,天气不好,恐怕不会太开心。其实这是常事,但晴朗和阴霾对人的情绪怎么也有影响,老天爷总不开脸,铅灰色的云层,像一块砖头压在心上,能感到愉悦吗?

接着,你皱着眉头吃完老样子的早餐,从果腹这个角度看,也许无可挑剔。但人终究和吃饲料的动物有所不同,胃口大小、心情好坏,乃至于咸淡、干稀都有些个人的讲究。于是,就有喜欢与不喜欢的分别。“嗟来之食”固然难以下咽,“守着多大的碗,吃多大的饭”也会影响食欲,想到终日奔忙,只是为了这碗饭,也就再开心不起来。

人,就是这样,顺的时候少,不顺的时候多,这几乎是绝大多数人的命运。

随后,就该穿衣出门了,这就更麻烦了。你在那儿脱来换去,大半不是从个人舒适角度出发,更多的是从顺应别人的眼光去考虑。你捉摸不透马路上这股服装潮流,一会儿这么变,一会儿那么变,不知何时是个头。而且变过来变过去,弄得人无所适从,就更为苦恼。

穿衣如此,其他诸如此类的烦恼,简直不胜枚举。好了,这就该上班去了。搭乘公共汽车也好,或者骑自行车也好,出了门,一个挤字,就把你的情绪全给败坏了。这世界好大好大,按说不会多你一个,但从别人连一块立锥之地也不想给你留下的挤劲,你会为你自己的多余或别人的多余而无法快活了。

还有比衣食住行更简单、更普通、人人都逃脱不了的事吗?

以此类推,你踏进让人焦头烂额的社会,不知会有哪些坑坑洼洼,等着你去跌个鼻青脸肿呢。所以,越寻思越觉得活在这个世界上,太累了。

怎么办呢?

如果你不想精神崩溃,不想自杀,如果你又不想去大打出手,做一个斗士,改变自己的命运,如果你并不甘心像蚕一样束缚在茧里,被不快活弄得愈来愈不是自己,那么,最佳之计,你一定要努力寻找快乐,去追求你心目中的世界。

千万别跟自己过不去。

记住,你的世界和你的快乐只属于你!

在生活中,大家都知道,快乐不易得,不常得,相反,不快乐却易得,而且常得。不懂得快乐之道,由着快乐从身边滑过,是失败;同样,快乐本来不多,不知道珍惜快乐,不懂得寻找快乐,更不明白去创造快乐,同样也是一个失败者。

为什么快乐少而不快乐多呢?因为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挑起生活重担的一生,也是风雨兼程的一生,一帆风顺,未必前途光明,日丽风和,未必春天常在,心想事成,未必路路畅通,幸福圆满,未必鲜花不败。晋人羊祜说“天下不如意事,十常居七八”,这是人生体验的真谛。如何在崎岖的生活道路上,如何在坎坷的艰难日子里,使不如意事,少些,再少些,这就必须懂得快乐,寻找快乐。

对上了年岁的人来讲,尤其要活出生命的质量来。

因此,不如意事多,需要快乐的程度也就高,如同人不能缺乏维生素那样,快乐,其实就是人的心灵维生素。每增添一岁,需要快乐的程度,也就增加一分。人越是老,越是需要快乐,来调节身心,来支撑意念,来适应变化,来焕发精神,否则,老得有些累,有些倦,有些烦,有些厌,活得没劲头,过得不如意,思想一懈怠,百病也就要找上门来了。

所以,我的宗旨是,每天早晨一睁开眼,就把这一天当作生命中的一个盛大节日。要把生命最后余下来的每一天当年来过。杨白劳过年,还包玉米面饺子呢!那位逃账躲债的贫苦人,也晓得在三十晚上要寻找一星点儿的快乐呢!那么我们,再不济,也强过喜儿一家吧,想到这里,还有什么不能豁然开朗,而偏偏要愁眉苦脸的呢!

因此,我的办法是,第一,要排除不快乐。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老年痴呆症,真正做到无忧无虑也不容易。因此,有了不快乐,要想尽方法去解脱。譬如,不为不值得烦恼的事情伤脑筋,不为不应该激动的事情动感情,不为得不到想要的生闲气,更不为那些鸡毛蒜皮、芝麻绿豆、针头线脑、仨瓜俩枣的事情跟自己过不去。

第二,要明白所谓的生活质量,物质是要摆在第一位的,但不是唯一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物质虽是基础,量的增加或者扩大,不见得快乐也随之同比例地增加或者扩大的。一个腰缠亿万的富翁,一个工薪阶层的成员,谁晚上睡觉更香甜呢?说不定是后者而不是前者,因为后者没有那么多值得焦心的事情。一个炙手可热的大员,一个打工揾饭的平民,谁在半夜有人敲门时不那么紧张呢?估计后者会因扰其清梦,愤而骂街,而前者则难免要心怀忐忑,颤抖着双手去开门。

一般来讲,拿钱能买到的快乐,绝对不是真正的快乐。而这种快乐一去以后,那空虚和苦涩,更不是味。物质享受是有止境的,天天顿顿,鱼翅海参,最终有吃腻的一天。只有去寻找那种基本与别人无争无碍的享受,去体味那种既物质更精神上的享受,去创造那种能够品尝得出来的,从心灵到感官的享受,享受得有文化、有品位、有水平、有质量,才使自己活得充实,活得有滋味。

第三,当然,对那些“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的年轻人来说,他们的快乐,在于事业的拼搏、目标的追求、相互的竞逐和不断的进取上;而对于走过了人生大半路程,“停车坐爱枫林晚”的老年人来讲,已过了“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年岁,则尤其不宜乱伤脑筋,乱动感情,乱生闲气,乱闹别扭地自找不快乐了。一个夕阳西下、晚霞满天的人,与一个朝气蓬勃、早晨八九点钟太阳的人,是不能等同而言的。后者,来日方长,有足够的年龄资本,供其挥霍。前者,青春不再,韶华已逝,口袋里那张岁月支票,余额已经屈指可数,就不允许自己大手大脚了。

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每一天,都很宝贵,要有意义地度过这一天,便是我们老年人的安排了。于是,从容一点儿,潇洒一点儿,开朗一点儿,明智一点儿,随和一点儿,放松一点儿,淡泊一点儿,想开一点儿,能够这样一点一点地做起来,便是寻找到老年人的快乐之本了。

茶余琐话

我记得刚从南京来到北京的时候,那是1949年的秋天。

北京的秋天有点儿凉,凉也挡不住外乡人对它的兴趣,因为这是一座浓缩着历史的城市,街道、胡同、店铺、人家,都像一本厚厚的古籍,耐人寻味。那一份怎么也拂拭不去的陈旧感、古老感,使人觉得苍凉,更觉得沉重。也许那时的北京没有如今人多,走在小巷子里,除了鸽哨,除了飘落的树叶,除了你的脚步声的回响,连个人影也见不着的,好像时间的钟摆,已经凝滞在那里似的。

北京就是这样的吗?我在纳闷。有一天,走在东单牌楼那条街上,一家茶叶店的楼上,忽听一班洋鼓洋号的管乐队吹吹打打做广告,我吃惊得站住了。茶和萨克管、架子鼓,应该是很不搭界的。然而,这份浅薄的喧噪,令我对沧桑的古城有了不同的认识。在我的记忆中,上海的茶庄,虽在十里洋场,置身闹市,但唯恐其不古色古香,尽量斯文礼貌,端庄儒雅,尽量商人气少,书卷气浓。而古城的茶叶店,却如此摩登、趋时、市俗化,实在有些不解。

这是我最早接触到的北京人的茶趣。后来,才渐渐明白,老北京人对于饮茶之道和茶叶主产地的南方人,那舌尖味蕾的微妙感觉,有着难以调和的差别。“大碗茶”出于北京,就凭这三个字,便大致概括了京城百姓的茶品味。

这一年的冬天,我参加京郊的土地改革运动,就在海淀蓝靛厂一带,第一次喝到了地道的北京花茶。那时,蓝靛厂是真正意义上的郊区,村庄的土墙上往往能看见用石灰水画的大圆圈。初不明何义,后经老乡解释,方知那是吓唬狼的。因为狼性多疑,一见白圈,不知深浅,便多掉头而去。如今,若将当时土改工作组有人受到狼的攻击事讲给那一带的人听,一定以为是天方夜谭。

所以,分到各村去的工作人员,一路灌足了挟带着沙尘的西北风,再加之对狼的提心吊胆,到了老乡家,能坐在热炕上,喝一盏香得扑鼻的花茶,便是非常滋润安逸的享受了。

蓝靛厂周围村庄多为旗人聚居地,他们大都不从事农业劳动,因而不能分田分地,但有关政策还是要向他们宣传的。旗人由盛而衰,虽衰,可还保留着一点儿盛时余韵。譬如礼数周到,譬如待客殷勤,客至必沏茶,必敬烟,古风依然。水壶就坐在屋中央的火炉上,整日嘶嘶作响,阳光透过略有水蒸气的窗户,有一种朦胧温馨的感觉。我第一次喝到北京的花茶,就是一位穿着又长又大棉袍(即使当时也不多见)的旗人老太太亲手沏的。

递在我的手里,眼前一亮,杯子里还浮着一朵鲜茉莉花,那在数九寒天里,可真是稀罕物。以前在上海家中,只知绿茶和红茶,也仅识得绿茶的炒青、瓜片、毛尖,红茶的祁门、英德、宁红种种。不知花茶为何物。四十年代在南京读书时,随着当地同学去泡茶馆,南京人讲究“上午皮包水,下午水包皮”;泡茶、泡澡,视为人生两大乐事,这才听跑堂问:“先生阿要香片?”

香片者,即花茶也。这位曾经进过宫,给太后娘娘(我估计为光绪的瑾妃,后来的隆裕皇太后)磕过头、请过安的老太太,不说花茶,而说香片,这是一种派,一种过过好日子、见过大世面、轻易不肯改口随俗的自尊。前几年,到台湾,与那边的朋友谈北京,有人很留恋北京香片,说那一股沁人心脾的气味,至今难以忘怀。看他年纪,不用问,三四十年代肯定在北平待过,属于在旗人老太太那一类的香片茶友。现在,几乎没有人说香片了,“文革”期间,到茶叶店里,连花茶也不说,招呼声来一两“高碎”(即高级茉莉花茶碎末的简称),服务员也就明白了。花八毛钱,捧回家来,挨批遭斗之余,喝上一杯,也是无言的自我安慰了。

在什么都凭票凭证的年代里,只有茶叶是和中国老百姓在一起的,这真不容易。

不过,我对这种花非花、茶非茶的香片不是十分热衷。我更喜爱喝闽北的武夷岩茶,闽南的安溪铁观音,台湾的洞顶乌龙,粤东的凤凰单丛(枞)。记得有一年坐长途大巴,行驶在闽粤交界处的山区公路上,路况不佳,颠簸困顿,饥渴难忍,加之烈日当头,骄阳似火,酷热难熬,众人遂要求在路旁的小镇歇脚。就在热得不可开交的那一刻,一小盅烫得不可开交的工夫茶,浇入喉间,顿觉暑热全消,心旷神怡,如苏东坡诗中所写“两腋清风起,我欲上蓬莱”那样,竟有飘飘欲仙之感。

古人喝茶,是要煮的,而现代人喝茶,通常都是冲泡。古人煮茶,还要放进别的什么东西的,也许花茶是更古老的一种喝法呢。“昨日东风吹枳花,酒醒春晓一瓯茶”,唐人李郢这首《酬友人春暮寄枳花茶》诗,或可一证。但是,要想喝到茶的全自然品味,当数绿茶,因为它最接近原生态。其实,能喝到杭州龙井、苏州碧螺春,或者阳羡、婺源这些有名气的绿茶,自是口福不浅。其实,“天涯何处无芳草”,有一年,在皖南黄山脚下,逛徽式古建筑村落,走得累了,在一农家院落里大影壁下歇凉,自然要讨口水喝。主人颇知趣,忙汲井水,着小妮子烧开,抓两把新茶,投入硕大的茶壶中。连连说无好茶招待,但斟上来一盏盏新绿,同样也喝得齿颊生香,余甘不尽。其实,得自然,得本色,得野趣,便是佳茗。有茶助兴,便雌黄文坛,嘲笑众生,海阔天空,心驰神往起来。

茶,能醉人,我想,那一天,我是醉茶了。

苏轼诗云:“戏作小诗君一笑,从来佳茗似佳人。”如果允许说两句醉话,绿茶似童稚少女,红茶似成熟少妇,乌龙似介乎两者之间的邻家女孩,更妩媚可爱些。那么,北京人钟爱的花茶呢?就是打扮得过头,甚至有点儿张狂的女郎,倒遮住了本来的应该是率真的美。

然而,茶是好东西,在人的一生中,它或许是可能陪伴到你最后的朋友。

一般而言,抽烟,是二十、三十岁时的风头,架二郎腿,喷云吐雾,含淡巴菰,快活神仙;喝酒,是四十、五十岁时的应酬,杯盏碰撞,酒浅情深,觥筹交错,你我不分;可到了六十、七十岁以后,医生会谆谆劝你戒烟,家人会苦苦求你禁酒,到了与烟告别、与酒分手之后,百无聊赖之际,口干舌燥之时,恐怕只有茶陪你度过夕阳西下的余生。

我在剧团待过,团里的那些老艺人,都是老北京,都是花茶爱好者,一上班,先到开水房排队沏茶。然后你就听吧,他们喝起茶来,所发出日本人吃面条的吸溜之声,此起彼伏,压倒了政治学习读报纸社论的声音。由于他们茶叶的消耗量大,所费不赀,所以,他们都喝那种不是很贵的花茶。如果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茶在末尾,对老艺人来讲,这最后一位的茶却是第一位的需求。

旧时,京剧演员在台上唱着唱着,跟班会送上去一盏茶,戏停下来,让他润润嗓子,这叫“饮场”,艺人离不开茶的程度,可想而知。我在的那个剧团,说唱曲艺的,通常都携有一个半公升大小的搪瓷茶缸,茶缸上挂着的茶锈,至少有好几微米厚,足以说明其茶龄之悠久。他们从做徒弟时捧这个茶缸,捧到当师傅,捧到退休养老,捧到赋闲晒太阳,看样子,一直要捧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会撒手。

人之一生,说起来,是一个加和减的过程,先是加,加到一定年龄段以后,就开始减了,最后减到一无所有为止,每个人都会遇上这样一个渐渐淡出的局面。烟会离你而去,酒会离你而去,甚至亲人、朋友、同事都会离你而去,只有这一盏茶不会把你抛弃。

茶好,好在有不嚣张生事、不惹人讨厌、平平和和、清清淡淡的风格,好在有温厚宜人、随遇而安、怡情悦性,而又矜持自爱的品德。在外国人的眼里,茶和中国是同义词,你懂得了茶,也就懂得了中国。

西洋人好喝咖啡,中国人爱喝茶,咖啡是在亚热带阳光充分的肥沃土地里生长出来的,咖啡豆成熟了以后,红得十分鲜艳,因为它凝缩了太多的阳光。而茶叶通常都种植在云雾迷漫、空气湿润的高山之巅,茶树的每个叶片,云蒸霞蔚,雨露滋润,汇聚着大自然的精灵之气。如果说阳光是热量的总汇,那么精灵则是智慧的结晶,所以,喝咖啡的西方人和喝茶的中国人,在感情上,便有外在和内向之别;在性格上,便有冲动和敛约之分;在行为上,便有意气用事和谨言慎行的不同;在待人接物上,西洋人讲实际,讲率直,重在眼前,中国人讲礼貌,讲敦厚,意在将来。

所以说,茶之可贵,因为它能成为我们每个人的终身之友,它那一股冲淡的精神,也应该是我们每个人尽量禅悟的真谛。

一杯在手,在缕缕茶香中,你会暂时把日子的艰窘、工作中的不愉快、事业上的阻难、家庭里的纠葛等等头疼之事放在一边,仅仅体味这片刻的宁静与舒缓。

学会冲淡,这是茶给我的启迪,虽然觉悟得太晚了一点儿,如果按古人所言“朝闻道,夕死可矣”的话,悟得晚比不悟,终归要好一些。

一般来说,琴弦绷得太紧,就有断的危险,陡冷陡热,杯子就会爆裂,一个人,神经要是总处于紧张的竞争状态之中:你多,我没有你多,想方设法要比你多;你出名,我没有你出名,不择手段要比你出名,总是没完没了地折腾,没准会生出毛病。我认识的好几位同行,就这样把自己折腾没了。

所以,要学会饮中国茶,要懂得饮茶的宽容放松之道。君不见茶馆里何其熙熙攘攘,又何其气氛融洽,高谈阔论与充耳不闻并存;驴吸鲸饮与徐徐品味同在;伟大的空洞,渺小的充实,各有各的活法各有各的精神满足;昨天为爷今日为孙,此刻为狗他时成龙。完全可以相行不悖,互不干扰。在茶馆里,没有什么一定要领袖群伦的人物,让大家慑服于龙威之下,你在你的桌上哪怕称王称霸,全球第一,宇宙第二,我在我桌上也可以不理你,不尿你,谈不上谁买谁的账,大家平等。也只有这样的氛围,心能静得下来,气能平得下去,这就是只有茶能起到的调和作用、稀释作用、淡化作用、消融作用。

如果是酒的话,火上浇油,双方肯定剑拔弩张不可。因此,以茶代酒,永远不会胡说八道。以茗佐餐,必然会是斯文客气。这世界上只有喝茶人最潇洒,最从容,不斗气,不好胜,我们听说过喝啤酒的冠军、喝白酒的英雄,但饮茶者才不屑去创造这些纪录呢!有一份与他人无干、只有自己领受的快乐,就足矣足矣了。

咖啡太强劲,可可太甜腻,饮料中防腐剂太多,汽水类含有化学物质,唯独茶,来自中国土地的饮品,有着非舶来货所能相比的得天独厚之处。清心明目,醒脑提神,多饮无害,常饮有益,尤其茶的那一种冲淡清逸、平和凝重、味纯色雅、沁人心脾的品格,多多少少含有一点儿做人的道理在内。

多一点儿恬静,少一点儿狂躁;多一点儿宽余,少一点儿紧张;多一点儿平和,少一点儿乖戾;多一点儿擅自珍摄,少一点儿干扰他人。也许,这就是多余的茶话了。

境界三帖

有一次,游名山,朋友们都登绝顶而去,我懒得爬山,便在山脚闻名遐迩的宝刹憩息。天很热,我坐在井边纳凉,寂寞寺院,寥落蝉声,显得少有的寂静。只见一位和尚,一担一担地挑水,去冲洒殿前的青石台阶。他年纪不大,话也不多,但言谈得体,识见不俗。这样我知道他是个游方的僧人,好像是佛家规矩,凡挂单者,总得为寺院做些什么力所能及的事。

忽然,钟磬齐鸣,佛号长诵,原来从海峡那边来了一位法师,以及随同多人,都披着金光灿烂的袈裟,在正殿里做法事,并布施若干万元。然后,又看到方丈引路,长老陪同,住持拈香,几乎所有僧众都簇拥着贵宾,瞻观膜拜。相比之下,这位穿着直裰短打的行脚僧,看来只有自食斋饭,自宿僧房,无人搭理的冷落了。我说,同是佛家子弟,何必厚此薄彼?但他很坦然,继续挑着一担担井水,不紧不慢,将大雄宝殿前面冲洗得干干净净,尘埃不沾,暑气尽消。

我打量这位僧人,不由肃然起敬。整个下午,我看他从井筒里,至少挑有四五十担水,每一次把水筲从井口提出来的时候,都是绳直而不弯,水满而不盈。然后将水再倒进铁桶里,几乎很少泼洒在井栏上。担水一路,步履安详,也不见溅溢出来。这种从容不迫、举止得当的神态令我神往。我想换作我,肯定是做不到的。

于是,我向他请教心静之术。他合十说,佛是不许打诳的,他没有想得这么多,甚至根本不曾想,心里只有这桶水,也就不可能生出其他杂念了。他虽然不是高僧,但他的话,他的行为,却透出一种颖悟。从此,每当我感到心烦意躁之时,就想想这位担水的和尚,顿觉有习习凉风,由腋下生起,不由轻快许多。其实,杂念即欲。人世间的许多烦恼,皆因太在乎那桶水外的名欲和物欲,纠缠其中,不能自拔。如果只求挑好自己那桶水,摒除杂念,力臻宁静淡泊的境界,我想,无论对己还是对人,都会是一件有益的事情。

中国人热情好客,世界闻名,尤其关心别人胜过自己,毫无疑义是我们这个礼仪之邦最优良的传统之一。

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若是你敲开村子里谁家的门,你就不仅是这一家尊贵的客人,势必也是全村共同的客人。不大工夫,村里的男女老少都会跑来关心地看望你。

在美国,除非你屋子里冒出股股浓烟,有必要招来消防队,否则,他们讲究尊重别人的隐私权,会不动声色的。所以他们相处,通常不怎么好打听对方的家庭、婚姻、职业、财产收入等等情况。因此,西方人的冷,似乎是故意地保持距离,也好也不好。好的是不给他人制造无端的干扰,能有属于自己的一方净土;不好的就是互相之间的联系过于隔阂。一个老头或者老太太,孤苦伶仃地死在公寓里好几天,无人过问,也是常有的事。

但好心过度,好到人家实在受不了,事事插手,包打天下,好得过了头,变成打扰别人的话,便会产生出负面反应。我就见到有些心肠太热、热得过度的人士,总是生怕别人犯错误、栽跟头似的,谆谆教诲,苦口婆心。这样热的后果,往往适得其反,倒叫被教育者感到头痛不已。糖是甜蜜的,你好心把他埋在糖堆里,他就成了蜜饯。

别说这种互相的关心要见好就收,就是男女之爱,太多了也使对方经受不住。美国就有一对情人,爱得太深,吻得太紧,以致一方窒息而亡。这种热昏了头的感情,对被爱者来讲,就成了痛苦。

所以,冷和热,过之犹不及,要以适度为佳。

通常,人老了,意味着成熟。作家老了,尤其应该如此。我特别钦佩文学长者笔下那种对于命运的领悟、人生的豁达、世情的谙悉、社会的了解,所言所行,常常于不期然中所闪烁出的智慧之光,足使我们这些后辈于迷蒙中清晰、混沌中了然,从而获益匪浅。因此,我总感觉到这些老者的人品、风范、学问乃至于炉火纯青的文章,由于经过了长时间的历练磨砺,虽岁月迁移,世道变幻,已无碍于那光辉的存在。于是,在我脑海里,对这些敬仰的前辈,遂凝固成一个如玉之润、如石之坚、如水之静、如海之深的永恒印象。

不知道这是否可称为在历史中的永恒、读者心目中的不朽?

有一年的冬天,我去积雪覆盖着的托尔斯泰的庄园参观。那庄园叫亚斯纳亚,位于离莫斯科不很远的图拉附近。也怪,那天也不知为什么,偌大的庄园,银装素裹,一望皆白,竟再无其他来参观的人,显得十分落寞。当时,我心中涌上来很冷清也很凄凉的感慨。因为看不到太多脚印的雪地,是冷落的最好见证。

托尔斯泰就这样很不起眼地埋葬在他的庄园里,一条平平常常的土路旁边。

他的坟墓只是稍稍隆出地面的一块小丘,除了周围的参天高树外,别无任何明显的标志。那些照例有的,也应该有的碑石、祭坛、十字架等装饰,在这里是看不到的,真是平凡得无法再平凡了。要不是插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小的木板上写了两行字,我们就会走过去了。

这两行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大意是这样:请你把脚步放轻些,不要惊扰正在长眠的托尔斯泰!

多好!一片洁白,万籁无声,仿佛时间也凝固了。这一块普通木板上的两行字,倒体现出这位大文豪朴素中的伟大磊落,淡泊中的高风亮节。我忘了查考这是谁的手笔,但使我豁然贯通,眼下这份寂寥空廓,不正是这位文学巨人最后走出亚斯纳亚,在风雪中追求不知所终的辽阔苍茫的境界吗?

虽然陪伴着这位文学巨人的是那晶莹的雪和那冷冽的空气,但他的智慧之光,却会永远点亮世人的心。

旅伴

你走过夜路吗?

没有旅伴,只有你一个人踽踽独行?

那时,你会感到孤独。你会觉得一个人活在世上,是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与社会隔绝的,当然更不希望被社会抛弃。哪怕鲁滨孙漂流到荒岛上,还有一个“礼拜五”和他做伴呢。人需要人,和人需要阳光、空气一样重要。

假如,这时在你身后的漆黑中,有一星灯亮,虽然你会忐忑,谁知后面来的是好人还是歹徒,但你将不会再有孤独带给你的那种空空荡荡的心悸。真正地被人为地孤立起来,那是一种折磨。囚犯的囚字,便表明了孤独是古已有之的惩罚手段。

我先听到身后些微的动静,回头看到一盏明灭不定的灯亮,我能判断,那不是飞舞的流萤。我驻足,回过头去,任那还带着秋阳温暖的河水,漫上来,浸湿我的脚,我等待着,希望有一个旅伴。

我想起契诃夫的一篇小说,一个人和别人打赌,把自己关在一间屋子里,不是几天,也不是几月,而是十年二十年,不和外界有任何接触。最后,他终于坚持到了约定的期限,明天即可以走出封闭的屋子,拿到这笔赌赢的巨款。但是他在天亮以前,独自离开那间幽闭多年的屋子,留下一封信。信中说他在饱尝了孤独的苦痛以后,悟到一个人有比金钱还更为需要的东西,那就是人与人的感情交流。

我记忆中的这个夜晚,是在山西与河南交界处的一条人烟稀少的丹河河谷里赶路。月明星稀,秋虫啁鸣,凉风飒飒,草木萧萧,若不是我那时的政治境遇,若不是我急急地要从下放劳动的那个小山村步行数十里路赶到九府坟车站准备回北京的话,那秋夜实在是怡人的。

灯近了些,也许影影绰绰地发现了我,那灯火,便停在原地了。

那是若干年前的事了,如今回想起来,当时的酸辛苦涩和严峻,渐渐地不再占有很重要的位置。相反,阳光下的山,山阴里的河,河谷间人与人在劳动中的友情,倒似雾似梦地经常在心头泛起。在有限的脑海里,多保留一点儿往日的温馨情爱,你便会感受到这个世界仍有许多可以寄托寸心的所在,因此便不再觉得孤独。

丹河到了柿子红熟的深秋,便清澈平缓,无声地在你身边流过。路就在曲曲弯弯、高高低低的河沿上,是由放羊的人、抄近道的人走出来的。若顺盘山公路,我将赶不上明天一早的火车,只有这一班车。

等我继续赶路的时候,那并不很亮的松明,迟疑了一会儿,又随着脚步的高低,一跳一跳地走动了。

虽然,我离开山村的时候,有一辆运料的卡车下山,那司机终于不敢叫我上他的车,我一点儿也不怪他,他有他的难处。同样,我能体谅隔着帐篷说话人的苦心,他大声地,不知在问谁:“秋后还闹狼吗?”

没有回答。

他又说:“夜里我可听见过狼嚎的。”这分明是在提醒我。

这些人都是我劳动时的伙伴,他们都是些普普通通的工人。不知哪位好心朋友,有意识地扔了一根白蜡杆在路口,那是一种韧性很强、轻易不断的木棍。我心里谢了,俯身捡了起来,上路了。

夜深露重,孑然独行,不过有了身后面的这位若即若离的行路人,我觉得不再寂寞,也不担心出没的野物。无论如何,在路途中,又是这样凄冷的秋夜,有一个旅伴和没有一个旅伴是不相同的。尽管那人(我也不知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始终跟我保持距离,不过我已感激不尽了,我能理解,谁对陌生人不存戒心呢?

过了方山,上了公路,不远便是山下的一片平川,那星星点点的灯火闪烁处,就是火车站了。

这时,我发现那辆卡车才开了过来,想不到比我步行的人还慢,真是太奇怪了。

那位师傅发现我,刹住车,从车窗里探出头来。也许这里没有了什么顾忌,甚至埋怨我:“你啊,你啊,听拉拉蛄叫唤,还不种地呢?我在公路上等了你小半夜,想不到你竟敢抄近道,顺河边走,幸好没出什么事。快上车吧!”

我正想告诉他,这一路好歹有个伴时,那些手持松明的人,也跟了上来。在模糊的光影里,我发现至少有三个人,说不定还多,与我前后脚走来。见我往车上爬,他们也停下来。然后,我惊讶地看到,他们立刻调头,顺着来的方向往回走了。那明灭不定的松明,随着他们加快的脚步,似乎显得轻捷地跳动,愈走愈远。

“谁?”师傅问我。

我不知道是谁。直到今天,我还是不知道那几位好心的旅伴是谁。司机师傅告诉我,要是只有一个两个人的话,狼是敢扑上来的。听到这里,我心里感到一股暖流,这世界竟还有这样的温馨,也是人们觉得活下去的力量吧!天还未亮,坐在驾驶室里忍不住激动的我,索性由那滚烫的泪水痛快地流着。

从此,我深信,只要忠诚于自己,忠诚于朋友,哪怕是一条漆黑的夜路,一定会有旅伴与我一路同行,绝不会孤独,也不会寂寞的。

事隔若干年后,我回想那山垭口似雾似梦的情景,仍忍不住要问:那是谁呢?这些怕我被狼吃掉,在默默中送我一路的旅伴!遂成了一个永远的然而是温馨的谜,也许再也解不开的。但对一个美好的世界来说,难道必定需要一个答案吗?美好,不就够了吗?

赶路吧!我总是对自己策励着,旅伴在等待着呢!

耕耘者说

我也记不得是在哪本书里读到过的了,书名忘了,作者忘了,但里面有一句话,我却一直未忘。书中的一位主人公说:“我们都是土地的儿子!”人和土地的关系,再没有比这句话更贴切的了。

这句话在那本书里,究竟是用来褒扬人对土地的感情呢,还是嘲讽耕作于土地的农民的狭隘呢,终是回忆不起来了。或许两者都有,或许两者都不是。但我却牢牢地记住了这句话。我相信,人对于土地,总是有一种摆脱不了的归属感。双脚站在土地上,那种实实在在的滋味,平时是不大感觉得出来,只有在你所乘坐的飞机降落时刻,轮子擦着跑道的那一瞬间,体会是最深刻的了。每次到居住在高层建筑物里的朋友家串门,望着窗外的蓝天,站在阳台上往下俯视,心里总有些悬悬乎乎的不踏实感。

因此,也许我勉强算是个土地的儿子的缘故,如果给我一份选择的权利,高层建筑和普通楼房,我宁肯更接近地面一点儿。我在北京城里居住的年头也不短了,对那些走来走去的大小胡同,渐渐地看惯了。尽管有的大杂院,条件可说是十分之糟,但是到了春天,院里该绿的全绿了,该开花的全开了;到了秋天,该结果的全结了,该落叶的全落了。一年四季,在你眼下的土地上,实打实地给你可以把握得住的那变化着的一切,使你觉得有一份充实。

多好!别人是否这样看,我不敢说,反正,我觉得好!

有时候,从胡同里走过,那一阵阵槐花的香味,并不因为这院里住着的多是些平民百姓,而不好意思飘出院墙。那一串串脆枣,那一个个红柿,绝对不怕张扬地映入过路人的眼帘。这时候,我就很羡慕居住在小院里的有块空地的人家。

终于,三次换房,从三楼而二楼,从二楼而一楼,而且,有了一个小院。虽然,位于楼房的北面,大部分时间被遮住了阳光,然而,那是一个当真的小院,四周有矮墙围着,其中有一块可以种些什么菜和豆,长些什么花和草的土地。刚刚搬来后不久,就在集市上一位老乡手里,买了两棵石榴栽上了。说是一种甜石榴,每个能结得碗那么大,放心吧,两年开花,三年吊果,绝不怕肥,你就侍弄着,准保你不能失望的。过了一年的春天,由于我们采取了防寒措施,那两棵石榴未被冻死,活了过来。于是又买来几株据卖者介绍说,是很不错品种的玫瑰香葡萄插在土中。

我之所以热衷于葡萄和石榴,当然是因为不需要太复杂的栽培技术。所谓园艺,是一门艺术,我何尝不想在小院里有几竿湘妃翠竹,枝叶掩映,一年四季,绿意盎然。要是再有一兜西府海棠,到花盛季节,引来飞舞的蜜蜂蝴蝶,那必定是赏心悦目的。但我一位有坐北朝南小院的邻居奉劝我,他先声明,决无打击我的积极性的意思,阁下这院子太背阴了,什么都长不好的。别瞎费力气,别指望,别想得那么美好,朋友!

这位直言不讳的朋友,说罢走了,可是,我已经种下了石榴和葡萄,总不能弃之不顾吧?何况在我印象中,一直还保留着对于远祖来自中亚的,这两种果品的最美好的回忆呢。那是几年前去格鲁吉亚,在美丽的第比利斯山城,吃到了真正的本乡本土的石榴和葡萄。

平心而论,我所吃过的石榴,很难称为水果的。除了一层薄薄的皮,便是涩口的籽核。一粒一粒地吃,费事;一把一把地吃,涩得嘴都张不开。在那里,我讶异的不是它的大小,而是剥开来,每一粒籽实都像一注清冽甜美的甘泉,好像不含有引起口腔酸涩感的单宁质似的。于是产生一种奇怪的想法,也许吃的不是石榴吧?葡萄那就更不用说了,格鲁吉亚是葡萄之乡,诗人叶夫图申科陪我去过一处古老的酒窖,品尝过窖藏了二三十年的我们中国也许该叫作陈酿的葡萄酒。我去过位于高加索山脉的许多地方,每到一处,端上来款待客人的,就是各式品种的葡萄。我一点儿也没有妄自菲薄的意思,那是我一生中吃过的最好的葡萄。

于是,当在小院里只问耕耘,不问收获时,无论如何,总是被格鲁吉亚那残留下的记忆所诱惑,一想起来,仿佛仍齿颊生香似的。可是,石榴虽然活了,但总是很孱弱。葡萄拉蔓了,也上了架,始终恹恹的没有生气。按懂行的人指点,枝也剪了,肥也施了,虫药也喷了,杂草也除了,根部的砖头瓦块也捡走了。一年过去,两年过去,三年也过去了,真让人失望,一点儿也不让人兴奋,石榴非但没挂果,连花也不开一朵,葡萄结过几嘟噜,酸得连尝一尝的勇气也没有。

就在这期间,靠墙根的水泥房基处,长出来一棵泡桐。后来,才明白,这是在盖房子打地基被砍伐了的大树,根部未刨掉又萌生出的新枝。长势很猛,也就一年工夫,蹿出一人来高。有人说,你要不弄掉的话,有这么一个抢嘴的家伙,你浇多少水,喂多少肥,全等于让它独吞了。当时,我好像未加什么考虑,二话没说,拿起铁锹,就把它齐根铲断了。

一棵青枝绿叶的泡桐就这样倒下来了。做这件事情的过程中,心里涌上来是奇怪的甚至是愤愤然的感情。因为未经我的许可,竟然在我的小院里长出来,而且长得比我种植的葡萄、石榴还要好,这当然触犯了我的尊严。后来我想,也许土地的儿子,在对于土地的依恋外,可能难免产生对于土地的统治、管辖的私有心理吧!

这或许是私有制给人带来的弱点了,嫉妒心是一方面,在你眼皮底下,全不买你账地存在着,伤害了你的自尊心,则是另一方面。这是你的地盘,你的天下,应该你说了算,唯辟作威,唯辟作福,你想要干掉谁,谁就甭想活。于是采取断然措施,恨不能斩草除根而后快。细想起来,太过分了!上帝赐予的土地,本是众生共有的,谁都有生长的权利,干吗要斩尽杀绝呢?抑或这小院属于我,长出这棵泡桐,给我一片绿,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小院依旧,冬去春来,石榴剥掉裹着的冬装,已生出淡绿的叶芽,葡萄从土里刨出来,新的枝梗也开始延展,透露出一丝春意。似乎是同时,墙脚下那被砍掉的梧桐,管我赞成不赞成,喜欢不喜欢,拇指粗细的枝条,笔直地拔地而起。也许是我的偏见,我认为它那昂扬着的样子,是在向我挑战。

我始则犹豫了一下,结果还是动手,要把它折断。

想不到的,看起来那样柔嫩的枝条,竟是那么坚韧,从撕裂处滴出来的液汁,像切开的血管,向外奔着鲜血似的不可遏止,那情景把我惊吓住了。直到我连根扯断后很久很久,还往外冒出那清冽的晶莹的水滴,淋漓不止,使我有些不安了。

我想,也许是泡桐树痛苦的眼泪吧?

望着我苦心经营,但始终精神不振的石榴、葡萄,我心软了。一个如此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东西,我偏要想方设法地掐死它;而这两种真好像是扶不上去的天子似的,寄托着我中亚甜美之梦的果品,却总像遭霜打过的一样,蔫蔫的了无生气。

有人建议,给葡萄、石榴埋一点儿维生素吧!有人推荐,一种植物催长剂很灵验的,让我试一试!有人认为,土质不行,干脆换土吧!我都从善如流地照办了,并不见任何效果。直到那位拥有一座向阳小院的邻居,笑吟吟地告诉我,关键在于阳光,万物生长靠太阳,唱了这么多年的歌,你怎么还不明白问题所在呢?我悟了,难道要我拆房子让它们得到充足的日照吗?

那么泡桐呢?它甚至一丝阳光也照不到的,无论再三再四地摧折,就在我为我的葡萄、石榴换土施肥之际,一枝比先前更为茁壮的泡桐树苗,管你什么态度,也不看你的眼色行事,又挺拔地且无惧无畏地从墙根下长出来了。

我问我的邻居,它没有阳光,不也生机勃勃吗?

邻居反过来问我:“那你知道,它的根部在泥土里扎得多么深吗?你弄不死的,你对它无可奈何,不管你来硬的,来软的,绝对是在白费心机,你哪怕气得吐血,一个有生命力的东西,它该长出来,你是压制不住的。”

“由它生长?”

“这就是世界。再大的院子,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谁也不可能例外,谁也无权例外,即或暂时例外,除了在历史上留下笑柄外,什么也剩不下的。是不是?”我这位学哲学的邻居莞然一笑。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说话间,我搬到这幢楼里来住,也快五年了。

葡萄有两年,总是那七八个残缺不全的叶子,结那么可怜巴巴的酸掉牙的十来个果子,仅此而已;后来,也许它自己觉得活得没什么意思,死了。石榴呢,还健在,长高了许多,不过胡乱分蘖,至今既不开花,那肯定更不会结果了。

倒是那棵泡桐,亭亭玉立,长成了树势,硕大的叶片,在夏日里,在微风中婆娑摇曳,也有它自己的一块绿荫。当我推开后窗,那怡悦的绿色和院外的树木连成一气,不也是一番别致吗?

真的,我又想起邻居的话,这就是世界。

而且,愈琢磨愈觉得有道理。

我的阅读主张

阅读,并不都是愉悦的。

人的一生,其实阅读的最大的一本书便是生活。但这本书对我而言,从来也不曾给我带来过什么愉悦。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数十年来,也就只有于阅读之中,赖所获得的愉悦,聊以自适。所以,对于书籍,对于各式各样能够到我手中的书籍,我都是心存感激的。

每本书都是一个独特的天地,当你沉埋这个用文字建造起来的虚幻世界里,你在现实生活中所遭遇到的画地为牢的孤独便会暂时忘怀,久而久之,阅读的最大愉悦就是这种对于身外一切纷扰的遁逃。我不甚害怕那些岁月里的熬煎,只是害怕无书可读,那种孤独,才是真正无法排解的。

一般来说,凡阅读,目的有二:一、求知;二、消闲。当然对我而言,还有其三,那就是上面所说的逃遁了,即或是极其短暂的逃遁,能够忘却那视你为贱类的一张张唾弃的脸,一双双蔑视的眼,也是于阅读中获得的最高愉悦了。不过,这只是属于我的个例,不足为训。

求知也好,消闲也好,是可以并行不悖的。求知未尝不具消闲的功能,消闲未必收不到求知的效果。可以说,只要打开一本书,总会给你带来学问,多少和大小的区别罢了。有的书是大学问,有的书是一般的学问,有的书未必有什么学问,甚至连教益也谈不上,若能使我获得阅读的片刻愉悦,那也是我于孤独中的最佳伴侣了。当许多人都把背冲着你的时候,书籍不抛弃你,与你为伴,便是极其可贵的朋友了。

正如我的胃口不怎么挑食的习性那样,对于书籍,只要能看得下去,总是不放过的。几乎是来者不拒,很少选择。因为我对好心人的谆谆教导,应该读什么书,不应该读什么书,从来抱敬谢不敏的态度。因为我一向认为没有不可看的书,只有看不到的书。不过,近年以来,视力严重衰退,对于时髦的书,流行的书,炒作的书,五个人以上穿一条裤子齐声叫好的书,就只好遗憾,放弃阅读了。尽管如此,我仍旧主张阅读,只要时间和空间允许,尽其一切可能地阅读,阅读一切可能读到的书。

古人说过,“开卷有益”,这绝对是真理。古人还说过,“敬惜字纸”。在他们眼里,凡是有文字的纸张,都应采取珍惜的态度。这当然未必可取,那反映了印刷物不普及的小农经济社会中的惜物心态。但应该看到,这种书籍崇拜是中国知识分子薪火相传的宝贵精神,是中国文化得以数千年赖以不堕的物质基础。

但后来,尤其到了今天,中国有太多的书,而这些太多的书里有着太多的糟粕,这也是令想读书的人颇感挠头的烦恼。如果无所适从,茫然失措,因噎废食,糟粕固然没了,精华也随之而去。其实,不去其糟粕,何来精华?读书的全部愉悦,就在这种抉择之中。好和坏,自己判断,糟粕和精华,自己说了算,予取予弃的生杀大权,自己手中把握。这种不受别人干涉,不看别人脸色,不以别人的意志为意志,不以别人的标准为标准,在阅读中所得到的自由,便是无与伦比的快乐了。

我的阅读主张,说来简单,与胃口决定多吃、少吃,或者不吃,是差不多的。那些有学问并对我有用处的书,我用吃橄榄的办法阅读,反复咀嚼,徐徐品味;那些有学问然而对我用处不大的书,我用吃甘蔗的办法阅读,啜其甜汁,吐其渣滓;那些没有什么学问也没有什么用处的书,我就用吃石榴的办法来阅读了。固然,石榴这东西,能食的部分极其少,不能食的部分尤其多,但此物之苦之涩之酸外的,偶然一得之甘旨,忽然意外的清香,也是难能可贵的。

有时,阅读一本闲书的愉悦,所带来的身心充实,胜过很多灌输的学问。所以,碰上这类闲书,我总是要拿起来翻一翻的。不惮吹灰之力,也许获益其中,哪怕分文不值,弃之也不嫌迟。当然,阅读,有快乐,也有不快乐。读得丧气,读得败兴,读得大倒胃口,读得恨不能找根绳子将自己勒死,那就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叶,当读小说成为我的一份职业时的体会。那时,我编《小说选刊》,我从来没认为那是一份美差。因此,阅读的愉悦,只是相对而言,但手不释卷,则是读书人一生的追求,这是不可动摇的。

鲁迅说过:“一说起读书,就觉得是高尚的事情,其实这样的读书,和木匠磨斧头、裁缝的理针线并没有什么分别,并不见得高尚,有时还很苦痛,很可怜。”由此可见,求知和求生是同样的道理。因此,春华秋实,你付出得多,收获就会多,只要读书,就有收获。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多读一本书,多一分智慧的光亮。

于是,我就会想起一个忘了出处,但总是砥砺着我的读书故事。

那应该是一本革命回忆录,应该是一位革命前辈的亲身经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国民党统治的白色恐怖时期,从事地下工作的他,被抓进苏州反省院里。在关他的单人牢房的墙夹缝里,挖出来一部未被狱卒发现的、已很零散的恩格斯的《反杜林论》。显然,这是前一位关在这间牢房里的难友有意留存下来的。他在那几年的关押期间,这部可以说是相当枯燥乏味的哲学书籍,是他唯一可读的书。后来,抗日战争爆发,党把他营救出来,嗣后,他竟然成为一位研究《反杜林论》的哲学专家。

我由此推想过,若是处在这样的状况之下,我将会携带一本什么书籍走进班房呢?这虽是荒谬的假设,然而,在这个世界上,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会发生,应该发生的事情却偏偏不发生,如果,这个假设万一成真,给我只能拥有一本书的选择自由,根据我个人从1957年开始,直到1979年为止,长达二十二年的阅读经验,一种处于基本上相似的班房状态下的阅读经验,我会在下列两种书籍中择其一:

一、曹雪芹的《红楼梦》;

二、鲁迅的杂文集。

这是我读了一辈子的书。从十几岁时读起,一直读到今天,七十多岁了,仍时不时要翻开这两部书中的某一回、某一篇,像孔夫子所说的“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那样,追求这个“悦”。

为什么我要挑选这两部书之一进班房呢?因为,有些艰深的书籍,是毫无疑义的好书,但啃起来十分吃力,在唯可面壁的孤独中,除那位革命家可以啃下《反杜林论》外,我想一般人都缺乏那种攻坚的毅力。有些精彩的书籍,既能引起阅读兴趣,也能产生阅读快感,然而,多读几遍以后,也就索然无味,俨然鸡肋。

唯有曹雪芹的《红楼梦》,唯有鲁迅的杂文集,是永远读不完也永远读不厌的书。它俩都是既能够得到求知的满足,也能够饱享消闲的愉快的书。最初读时,如山阴道上,应接不暇,流连忘返,美不胜收。后来读时,如登泰山而小天下,恢宏堂奥,气象万千,学无止境。老实说,曹雪芹笔下的世界离我们很远,然而,我们却有如同身在金陵那条街上的亲切感觉。鲁迅批判的锋芒与现实生活已风马牛不相及,但是,不知为什么,却总能在心灵深处得到呼应、共鸣,和那种对于民族的、对于国民性的切肤之痛。

因此,《红楼梦》和鲁迅的杂文给我所带来的阅读愉悦:一、不论从哪一页翻开来阅读,不论从头往后读,还是从后往前读,都能很快进入角色;二、不论读过多少遍以后,再捧起来读下去,都能找到与前不同的、每读每新的体会;三、不论时间和空间发生什么样的变革、变迁、变化,甚至变异,这两部书籍之所以不朽,就在于永远有话好说的强大生命力上。

在我阅读的全部历史中,差不多有二十二年,这两位大师的书籍,总是与我的行李、背囊、吃饭的搪瓷盆、粮票、菜金在一起。那些日子里,我发配到修建铁路新线的工程单位劳动改造,差不多走遍大半个中国。幸好,即使在最为严峻的“文革”岁月里,这两位大师也不在禁绝之列,于无奈的孤独中,只有阅读他们,是唯一的慰藉。

记得1957年的春天,我还是二十出头年纪,从东安市场的旧书摊上买到十卷本的红布面的《鲁迅全集》,买到十六册本的万有文库版的《石头记》。初初起步尝试写作的我,如醉如痴地沉浸其中,将其视作临摹的法帖,将其看成作文的范本,甚至极其手工业式地抄录两位大师的语汇、句式、起承转合的连结词等等,以求得其真谛。在那个没有电脑可以检索的年代里,这种极原始的一笔一画的劳动,倒也是强化阅读的一种虽笨拙却见效的方法。

在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体系中,优秀的文学作品与史传是可以画等号的。曹雪芹的书、鲁迅的书,其实就是形象化的一段历史记载,而优秀的历史著作,譬如我们称司马迁的《史记》为无韵之《离骚》,也是对其极高的文学价值的肯定。也许正是出于这样的认知,从那以后,文史,尤其是史,便是我阅读的新领域。我记得,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二十四史陆续问世以后,八十年代后,中国出版事业的空前发展,各种史籍、类书、集成的大部头图书的推出,过去没有的,现在有了,过去看不到的,现在看到了,过去藏在深闺人不识的,现在广泛传播了。于是,活到老,学到老,便是浪费了青春、荒疏了学业的我们这一代,“亡羊补牢,犹未晚也”的要务了。

说到底,中国人的阅读是和汉语中特有的“学问”这个词语密切相关的。“学问”,典出《易·乾》:“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辩之”,由“学”和“问”两个单独意义的汉字组成,是一个地道的古代汉语。外国人将这个古老的汉语语词,转换成他们的语言时,通常译为 knowledge ,或者译为 learning ,只能说是大致吻合,认真地说,并不十分贴切。因为,汉语“学问”,包含着“学而问之”和“问而学之”两层意思在内,与外国人所说的“knowledge(知识)”“learning(学习)”不尽相同。其中的“问”字,老外这种译法是体现不出来的。

何谓“问”?无非不知、不解、不懂、不会,为了求知、求解、求懂、求会,所以要“学”。因此,学问全从问来,无论是吃橄榄式的阅读,吃甘蔗式的阅读,还是吃石榴式的阅读,先问一声“为什么?”最为关键。

学问的问,是获得阅读愉悦的最为重要的一点。

文夫与茶

烟,酒,茶,人生三趣,陆文夫全有了。

那一年,到宜兴,适逢新茶上市,我们便到茶场去品茗。

时值暮春,茶事已进入盛期,车载着我们穿过散布在坡间谷地的茶园,江南三月,草长莺飞,早已是一片郁郁葱葱,不免有些季节不饶人的遗憾,想喝上好的新茶,应该说是来晚了一点儿。

虽然茶场例行的规矩,要沏出新茶招待,但此时节多用大路货来支应造访者。因为当地友人关照过的缘故,对我们破了例,那一盏凝碧,该是这个茶场里今春的上品了,饮来果然不错。

于是想起唐代卢仝的诗:“天子须尝阳羡茶,百草不敢先开花。”看来,言之有理。古阳羡,即今宜兴。此地的茶,自古以来享有盛名。在座的其他同行,喝了,也就喝了,说猪八戒吃人参果,全不知滋味,未免糟蹋诸公。但值不值得花费如许价钱,来买这种据称是上品的茶,却不大有把握。值否?不值?几个人都把眼睛瞅着文夫,看他如何说,如何办。

因为,他家住苏州,近一点儿的,有太湖的碧螺春,远一点儿的,有西湖的龙井,应该说,不会舍近求远,但他呷了几口阳羡茶以后,当时就放下钱,要了三斤新茶。或者还可能多一些,事隔多年,我记不得了,要不然不会留下这个印象。反正,他买了很多,令人侧目。因为茶叶不耐储存,当年是宝,隔年为草。文夫认定可以,于是,别人也就或多或少地买了起来。

从那次阳羡沽茶,我晓得他与我同道,好茶。

然后,转而到一家紫砂厂买茶壶,这是到宜兴的人不可缺少的一项节目。但壶之高下,有天壤之别,好者,爱不释手,但价码烫手,孬者,粗俗不堪,白给也不想要。挑来挑去,各人也就选了一两件差强人意,在造型上说得过去的小手壶,留作纪念。文夫却拎了一具粗拙可爱、古朴敦实的大紫砂壶,我不禁笑了,这不就是儿时所见村旁地头边、豆棚瓜架下的农家用物吗?他很为自己的这种选择而怡然自得。

有人喝茶,十分注重茶外的情调,所谓功夫在诗外是也。我属于现实主义者,容易直奔主题,这也是至今难以奉陪新进的落伍原因。只是看重茶在口中的滋味,至于水,至于器皿,至于其他繁文缛节,雅则雅矣,但我本不雅,何必装雅,所以,就一概略去。因此,日本人来表演茶道,我敬佩,从不热衷。

看文夫这只茶壶,我也很欣欣然,至少在饮茶的方式上,我晓得他与我观念趋同。

那年在宜兴,我记得,他既抽烟,又吃酒,还饮茶,样样都来得的。近两年,他到北京,我发现他似乎不抽烟了,酒大概吃得很少了,只有饮茶如故。

我问他:如何?

他答曰:还行!

一个人,该有的,都曾经有过,当然,是幸福。或者,有过,后来又放弃了,那也没有什么;或者,压根儿就付之阙如,又怎么样呢,那也未必不是幸福。不仅仅是烟酒茶,一切一切的物质,和一切一切能起到物质作用的精神,都可以算在内。有或没有,得或不得,想开了,求一个自然,然后得大自在,最好。

无妨说,自然而然而自在,这就是我认识多年的陆文夫。

他原来,烟曾经抽得凶,甚至电脑照打,酒曾经吃得凶,而且醉态可掬。不过,现在,烟和酒,从他个人的生活场景中,渐渐淡出。守自己的方针,写自己的东西,一台电脑一杯茶;或索性什么也不写,品茶听门前流水,举盏看窗外浮云,诚如王蒙所言,写是一种快乐,不写也是一种快乐,自在而自由,何乐而不为?

到了我们这样年纪的一群人,只剩下茶,是最后一个知己。

好多人终于把烟戒了,把酒戒了,从来没听说谁戒茶的。看来,能够全程陪同到底的乐趣,数来数去,唯有茶。茶之能成最后的朋友,是由于它不近不远,不浓不淡,不即不离,不亲不疏。如果人之于人,也是这样的话,那友情,说不定倒更长久些。君子之交淡若水,所以说,茶者,君子也。

文夫,从我认识他那天起,就总保持着这种淡淡的君子风度。

试想一想茶,你对它无动于衷的时候,如此;你对它情有独钟的时候,仍如此。色,淡淡的,香,浅浅的,味,涩涩的,不特别亲热,也不格外疏远,感情从不会太过强烈,但余韵却可能延续很长很长。如果,懂得了茶的性格,也就了解了文夫一半。

我这样看的。

记得有一年到苏州,文夫照例陪我去看那些他认为值得我看的地方。

我这个人是属于那种点到为止的游客,没有什么太振作的趣味,实在使东道主很败兴的。但我却愿意在走累了的时候,找一个喝茶的地方,坐下来,这才是极惬意的赏心乐事。与其被导游领着,像一群傻羊似的鱼贯而入,像一群呆鸟似的立聆讲解,像一群托儿所娃娃仿佛得到大满足似的雀跃而去,这样游法,任凭是瑶林仙境,也索然无味。我记不得那是苏州的一处什么名胜,他见我懒得拾级而上,便倡议在山脚下找个地方喝茶。

找来找去,只有很普通的一个茶摊,坐在摇晃的板凳上,端着不甚干净的大碗,喝着混浊粗粝的茶汤,也算是小憩一番。但这绝不是一个喝茶的环境,一边是大排档的锅碗瓢盆,小商贩的放肆叫卖,一边是过往行人的拥挤堵塞,手扶拖拉机的招摇过市,往山上走的善男信女,无不香烛纸马,一脸虔诚,下山来的时髦青年,悉皆勾肩搭背,燕燕莺莺。说实在的,这一切均令我头大,但我很佩服文夫那份平常心,坦然、泰然、怡然地面对这一派市声与尘嚣。

在茶水升腾起来的氤氲里,我发现他似乎更关注天空里那白云苍狗的变幻,这种通脱于物外的悟解,更多可以在他的作品中看到,茶境中的无躁,是时下那班狷急文人的一颗按捺不住的心,所不能体味的。此刻,夕阳西下,晚风徐来,捧着手中的茶,茶虽粗,却有野香,水不佳,但系山泉。顿时间,我也把眼前的纷扰、混乱、喧嚣、嘈杂的一切置之脑后,在归林的鸦噪声中,竟生出“天凉好个秋”的快感。

茶这个东西,使人清心、沉静、安详、通悟。如果细细品味这八个字,似乎可以把握一点儿文夫的性格。

所以,我以为,饮茶时的文夫,更像江南秀士一些。

读书的姿势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林语堂先生办《论语》,提倡幽默,提倡性灵说,提倡袁中郎。他因之被称为“幽默大师”。有一位黄嘉音先生(后来在上海的孤岛时期,办过一份《西风》杂志者),曾在《论语》上发表过一组漫画,题为《介绍几个读论语的好姿势》,其中有一幅曰“游蛟伏地式”,画一人伏在地上看书。被鲁迅先生在《病后杂谈》一文里,谈到明末军阀孙可望的酷刑时,顺笔加以讽刺过的。

但读书,确实存在一个姿势问题。人之所以要读书,无非求知和消遣两道。当然求知时,无妨得到消遣的乐趣。譬如房龙(Hendrik Willem Van Loon)的书,既很有知识性,也很有趣味性。同样,纯消遣式读书时,也可以得到不少教益。譬如金庸的武侠小说,有些史实考据之类,虽属稗官野史,不足征信,也总是会扩大一些知识面的。所以,这两者实际上,是没有什么严格分界线的。

求知的读书,总是以正襟危坐、目不斜视为标准姿势了。小学生在教室里就是要挺直脊柱、两手后背的。据说,这有益于健康发育。但在图书馆的阅览室里,或前倾,或后仰,或伏桌,或抱头,往往不怎么讲究姿势了。至于学习文件、研读社论,或红笔重杠,或左右交流,或闭目凝思,或略开小差,左手茶,右手烟,姿势就很难一致了。

至于消遣性的读书,除去坐式以外,更有半躺式、全躺式、侧卧式几种闲适自在的姿势。当然也包括“游蛟伏地式”的俯卧,用手支着头颅的读书法。那种手执一书,在沙发里,往后一靠,半躺式的读书看报姿势,则最具群众性了。但若是看古代的“耕读图”或“红袖添香夜读书”之类的绘画,可能由于我国古代无沙发这样的坐具,要想慵懒的话,只好凭几、凭栏或者侧卧,靠胳膊肘支撑着身体来读书了。这都不能坚持太长时间,那是很累人的。幸好古人用文言文,凝字炼句,不敢长篇累牍,可能有这些实际考虑在内的。

最彻底的姿势莫过于躺着读一本手不释卷的书,这恐怕是人生一大乐事了。我们参观毛主席的书房和卧室,看到他床上放置着许多书,可见这位伟人,有时读书也要采取躺姿的。我们也知道,有些人,入睡前,若不翻看几页书的话,是无法入眠的。但是躺下来读书,就像鲁迅先生所说:“像这样的时候,我赞成中国纸的线装书了。……洋装书便于插架,便于保存……但看洋装书要年富力强,正襟危坐,有严肃的态度。假使你躺着看,那就好像两只手捧着一块大砖头,不多工夫,就两臂酸麻,只好叹一口气,将它放下。”(卧读绝对危害视力健康。)

我很惊讶西方人的一切设施、器具、产品、物件,无不从方便使用者角度出发,独独他们的印刷物,不为读者不打算坐着看书时着想,一律“硬领而皮靴”,而且每本书必厚到城砖程度,重达数百克、上千克方过瘾。我在伦敦看到一部最早的莎士比亚全集,那是他死后,由他的几位演员同事,找了一位大亨,筹资出的戏剧集,收罗了他的全部作品。八开本,厚约十厘米,其重无比,休想捧在手上阅读。于是,专门做了一张桌子摆这部书,你要看,你就站在那儿翻吧!由此看,大概还有一种站着的读书姿势。我们过去看铺天盖地的大字报,现在看贴在电线杆上的马路广告,就属于这种站着看的读书姿势了。

所以,有着五千年文化的中国,那线装书,无论站着、坐着、躺着来读时的那种轻便性,就非西方印刷物的笨重榔槺,所能望其项背的了。除了《永乐大典》《四库全书》这些典籍外,通常的线装书,重不足斤,长不盈尺,可把可卷,袖珍便携,是极方便的。而且中国旧法造纸,化学物质用得较少,变脆发黄的速度,要比洋纸洋书来得缓慢些。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文化也发达过一阵,重印了不少古籍,很多就是珂罗版聚珍仿宋精印的线装书。“文革”时期若未被抄走化为纸浆,现在,甚至比五十年代的出版物,质地还要好些。

很可惜,近年来几乎不出线装书,这份国粹看来快有失传的危险了。

其实,那时上海商务印书馆的《万有文库》采用普通印刷法装订出版,但也充分考虑到读者的多种读书姿势,每一本都是很薄很薄的,一部《石头记》,分为十六册。如今,《红楼梦》有上中下三册者、上下两册者,每本都不轻。甚至还有精装一厚册者,就有好几斤重了。似乎中国出书的趋势,也是往“硬领而皮靴”的方向发展,读书人将以端坐读书为主,想躺着看,必须具有强劲的臂力腕力方可。

读书的姿势,除了上述这些常见者外,过去,还有一种比较个别情况下的特别姿势,那就是接皇上的圣旨了。圣旨虽然不是书,但也要读。这时候一般得焚香沐浴,恭敬如仪,然后做出“踧踖如也,与与如也”的样子,双膝落地,磕头跪拜,方能一字一字地看下去。不过,现在已经不可能有这种事情了。新人新书新思潮,层出不穷,即或某一界的某位权威,抱残守缺,还想发旧日的威风,来一条手谕,怕也未必有人会买账的。无论如何,时代在飞快地进步着,人们也不那么容易被吓住的了。

所以,不管什么读书姿势,唯有多读,才有清醒,唯有清醒,才理直气壮。道理很简单,大家都知道,“知识就是力量”嘛!

人之老

从最初呱呱坠地那一刻起,到最终化作一股清烟而去时止,每个人,都在时时刻刻地发生着变化。人的一生,存在着两种变化:一是从十岁的童年,到二十岁的青年,到三十而立的壮年,到四十而不惑、五十知天命的中年,所发生的那种加法式的变化;从六十多岁的初老期,到七十岁的中老期,到八十岁的晚老期,到九十岁至百岁成为人瑞的终老期,所发生的那种减法式的变化。

一加一减,这就是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史。

“老”是一种必然。这种不经意间的变化,你,或者我,我,或者他,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因为上帝不会让你一辈子永葆青春。所以,进入老年以后,谁都会发生无法避免的悖谬啊,颠倒啊,乖错啊,忮忌啊,牢骚啊,愤懑啊,猜疑啊,暮气啊,简直不一而足,防不胜防,而且不知不觉,愈来愈甚。说白了,所谓“十反”,所谓“十拗”,也是与老俱来的必然。南宋陆放翁有诗,抒发自己的豪情壮志。“不是人间偏我老”“白发未除豪气在”“心如老骥常千里”“老夫壮气横九州”。他是位十二万分地不服老、不愿老的诗人,但是,活到八十多岁高龄时,最后也不得不写道:

镜里萧萧白发新,默思旧事似前身。齿残对客豁可耻,臂弱学书肥失真。渐觉文辞乖律吕,岂惟议论少精神。平生师友凋零尽,鼻垩挥斤未有人。(《叹老》)

清人梁章钜的《浪迹三谈》这部随笔集中,有一篇题为《十反》的短文,也谈到了人到老年以后的变化,读来饶有兴味。

世俗相传老年人有十反,谓:不记近事偏记得远事;不能近视而远视转清;哭无泪而笑反有泪;夜多不睡而日中每耽睡;不肯久坐而多好行;不爱食软而喜嚼硬;暖不出,寒即出;少饮酒,多饮茶;儿子不惜而惜孙子;大事不问而絮碎事。

盖宋人即有此语,朱新中《鄞州志》载郭功父“老人十拗”云云。余行年七十有四,以病齿不能嚼硬,且饮酒、饮茶不能偏废,只此二事稍异,余则大略相同。周必大《二老堂诗话》云:“予年七十二,目视昏花,耳中时闻风雨声,而实雨却不甚闻,因成一联云:‘夜雨稀闻闻耳雨,春花微见见空花。’”

则当去嚼硬、饮茶二事,而以此二事凑成十反也。

从两手空荡荡地来到世间,会哭会喊会努力抓住什么会张开嘴要吃东西,无一不是在做加法,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由弱而强,由小而大。这以后,行云流水,意气风发,跌打滚爬,挥洒人生也好;有过快乐,有过痛苦,有过笑声,有过眼泪也好,总是不停地在加,一直加到无论精神,无论物质,都攀登到所能及至的高度。虽然,加法未必没有负面的因素,可不管怎么说,那是属于成长中的烦恼。

而过了生命的高峰期,不知不觉老之将至,便不停地开始做减法了,吃得不那么香甜了,玩得不那么爽心了,体力不那么健壮了,感情不那么张扬了。紧接着,爱好在淡薄,欲望在消失,趣味在减少,心境在枯竭。这种点点滴滴的减掉,舍不得又不甘心的“落花流水春去也”局面,你还活着,就无法排遣掉这些难堪,必然就要产生许多别扭。哪怕是最温柔的减法,也是令人不胜伤感的。曾经拥有的美好、圆满、幸福、甜蜜,曾经推拭不开的无奈、惆怅、羁情、悲思,终于渐行渐远,一一离你而去。最后,你总归还是被减到两手空空以后,离开这个世界。

想得开的老人,只是努力不去想而已,但不等于别扭就不存在了。而想不开的老人,这种垂老的别扭,这种渐渐不为人所理解的别扭,这种越想越烦越是得不到解脱的别扭,可不是夏季最后的玫瑰能带来浪漫和情调的,而实际上像硫酸,像砒霜,或腐蚀着躯体,或毒害着灵魂,是要让你活得不开心的。

想到这里,我也就明白,那些故去的,那些健在的,曾经驰骋当代文坛的老先生、老领导、老前辈,当然也包括我的那些老朋友、老弟兄之类,一张张苦瓜脸,所为何来了。活到老,也许不难,但活得明白,活得清醒而又理智,而不是越活越糊涂,越活越癫狂,那就不容易了。尤其时下那些尚能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名人、闻人、要人、贵人,那些基本上已接近木乃伊状态的大师、泰斗、权威、圣人,际此桑榆夕照、苦日无多之时,则更是不能宁耐、不肯安生地要出现一些老文人的心理症候:

一怕冷清;

二怕冷场;

三怕冷落;

四怕看冷脸;

五怕人们对他冷冷淡淡。

当然,毫无疑问,这些我们曾经仰起脸看的老人家,几乎无一例外地难能免俗起来:

一喜热闹;

二喜排场;

三喜露脸;

四喜被恭维;

五喜大家向他鞠躬致敬。

好在有的老年人,我相信这是多数,还能知道自己的斤两,懂得收敛和要求适度,让年轻人觉得那是一位可爱的老头儿或值得尊敬的老太太。但不论谁,只要上了年岁,很难彻底摆脱这种精神上的危机感。这种害怕冷漠、喜欢热闹的人性弱点,断非只是老年人所独有的特色。其中,还应该包括未老先衰的,目前四五十岁,年岁并不能称为老,但文学年龄已经终结的知青和知青后一代作家。

现在看起来,一个人,除了常说的生理年龄和心理年龄,对文人而言,还要加上一个文学年龄。文学年龄的长与短,决定着他文学创造能力的大与小。作为文人,活着,只是意味着他的生理年龄,或者心理年龄。而江郎才尽,写不出一个字来,说明他的文学年龄已经进入死亡期。有的作家,有的诗人,虽在陆续发表作品,但不具有勃勃的生命力,只是勉勉强强地挣扎,只是有气无力地表示他的存在,这说明他的文学年龄实际上进入了衰竭期。

文学不相信奇迹,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尤其如此。生理年龄可以活到七老八十,心理年龄说不定还可以雄风不倒,老有少心,但能像壮年写出《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的托尔斯泰,晚年写出一部《哈泽·穆拉特》来;像壮年写出《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的雨果,晚年写出一部《九三年》来的具有强大生命力、享有较长文学年龄的作家,至少目前的中国文坛上,还找不到一个。

当代中国作家,文学年龄都相当短促,三年五年算长的了,维持上十年八年,还能写出有分量作品的作家,几乎绝无仅有。甚至,有的人,他的文学年龄开始之际,也就是他文学创造力的结束之时,这以后,除了粗制滥造,别无他能。因此,无妨从新时期文学以来这数十年间细细算来,可有一位贯彻始终、处于创作旺期的作家?

唯其如此,所以应该懂得适可而止。文学年龄已经苟延残喘时的写作行为,值得尊敬,不值得提倡,尤其不需要沸反盈天地炒作。正如人老了以后,跳跳国标舞还可以透出一丝老绅士的风度,非要跳迪斯科、跳街舞,还要RAP一番,那就让人为他那把老骨头捏把汗了。

一般来讲,文学年龄要大大短于一个人的心理年龄和生理年龄。某种意义上说,人的精神产品的创造力,大致上是和这个人的生育能力相匹配的。一个作家,写到老,写到死,是绝对可能的。但这个作家的最好作品,应该是在他生命最旺盛的时期写出来的,这几乎是文学史上的铁的规律。除了极罕见的天才外,谁也无法逃避年事愈高,体能愈弱,精气愈衰,创造力也随之递减的法则。

“庾信文章老更成”,那是用来哄一些文学老爷子、文学老太太开心的。环顾宇内,那些捧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几乎没有一位还能写出超过自己成名作的作品。我想,不是丰厚的奖金害的,也不是暴得的虚名害的,而是他的文学年龄基本上画了句号而使之然耳。

然而,从老到死,是一个有的人长些、有的人短些的过程,总体来讲,人类的寿数在逐渐延长,当代中国人的生命,能够较有质量地活到七八十岁,已不是古人所说“人生七十古来稀”那样难得了。这当然是好事,但老年人越来越多,老年人的别扭弄得后生们很不好侍候,恐怕也将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

每当看到文坛上的盛会,某位文学老人被尊坐着,被抬爱着,被吹捧着,被赞颂着,什么著作等身、功勋卓著啦!什么名篇佳构、青史不朽啦!那一番表面文章,好比腊月二十三,送灶王爷上天,不过应景而已。这总使我想起早年看过的一部日本电影,硬把上了年纪的老母亲背负到深山里去的《楢山节考》,老而成为负担,成为灾难,实在是于人于己皆痛苦的事情了。中国旧时有一本极薄的私塾启蒙读物,叫作《千字文》,其中有一句“寒来暑往,秋收冬藏”,这个“藏”字,对老年人来讲,还是很有启示意义的。

总而言之,老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前人梁章钜能将这些老年人势所难免的、习以为常的、遂不以为是新鲜的生活现象凑在一起,汇总起来,便有点儿意思了。也许这些人生的观察,早晨八九点钟太阳的年轻人是不会当回事的。但对照自己,反顾他人,莞尔之余,细细琢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也不禁惕然有同感矣。

梁章钜(1775—1849),字闳中,晚年自号退庵,祖籍福建长乐,长于福州。嘉庆壬戌(1802)进士,历任军机章京、礼部员外郎,后放外任,长期在外省担当要职。他与林则徐既是同乡,又是挚友。鸦片战争时他任江苏巡抚,亲自带兵赴上海,协同守将陈化成抗敌御侮。看来,他既是能干的疆臣大吏,也是忠忱的爱国志士。

清代正途出身的大员,与那些不学无术的买官捐班滥竽充数者不同,与那些提笼遛鸟的八旗子弟托庇祖荫者也不同,都有较高的学术素养、较深的文化造诣。就文人而言,如果先天不足、后天失调,那他的文学年龄,更是屈指可数了。

这篇《十反》,当系梁章钜晚年之笔。一个文人,到了垂暮之年,不讳言其老,记下了这个老,承认了这个老,也就很值得尊敬了。

新陈代谢,为万物生长的自然法则,所以,人生的加减法,文学的兴衰史,谁也无法回避,谁也不能例外。老是一种正常现象,一个人,总不老,或者总不想老,或者总不承认自己老,又或总是在那里装嫩,装少壮,装朝气蓬勃,殊不知在文学年龄上,早就呈植物人状态了。如拉架的老黄瓜种,抹上再厚的绿漆,都是无法与顶花带刺、刚从大棚里摘下的鲜嫩黄瓜相比的。

老,就得承认老,就得服气老,人们尊敬你的年齿,尊敬你的资历,尊敬你过去的成就,尊敬你的好脾气、好性格、好人缘、好风度,不等于尊敬你现在的文学状态。无论如何,那些过时的、过气的、倒嗓的、老掉牙的、属于你那个时代的文学观念,也许曾经光明过,光亮过,甚至光鲜过,但那毕竟已成历史,不再属于今天。

写《格列佛游记》的英国文豪乔纳森·斯威夫特先生曾经说过:“当我老时,愿望如下……”

不混在年轻人队伍里头,除非他们专诚邀约。

不随便施教,也不随便麻烦别人,除非对方切求自己。

不夸耀年轻时的英姿、力量或如何受女性欢迎等等。

不听谄言,也不要设想自己会蒙年轻女子的青睐。

不乖戾、郁闷或猜疑。

不鄙薄当代的作风、情趣、时尚、人物、斗争等。

不严厉对付年轻人,但接受他们青春的愚昧和缺点。

不多言,也不多讲自己。

不肯定事情,也不固执。

……

乔纳森·斯威夫特(1667—1745),也是一位活了78岁的英国老作家。读了他这一系列的“不”,想想我们自己,难道不应该对他的这份睿智,这份明达,这份警醒,这份淡荡表示敬意吗?

也许,真是可以引以为座右铭的。

人生一搏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既有趣也艰难。

有趣,是对于生活的追求和获得。当你在襁褓中的时候,你渴望能爬、能站起来;当你颤颤巍巍立定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你又想能迈步、能走路;然后你又希望能跳、能跑。人的一生,就是在一个欲望接着一个欲望,一个目标接着一个目标的驱动下,有意识也好,无意识也好,孜孜不息、奔跑不已的过程。

有趣,是获得,而艰难,是付出。

无论那欲望或是目标定义为高尚的、邪恶的、伟大的、渺小的哪怕或者仅仅是为了最狭义的生存而苦苦挣扎;也无论其目的,在于追求,在于获得,或者根本无所谓追求和获得,只是浑浑噩噩。总之,每个人都活得蛮有滋有味的,而且觉得往前走去,下一步要比这一步大概更有奔头。所以,真正活腻了,活够了,再也不想活的人还是极少的,否则,自杀该不是个别现象了。

我们谁也不能完全把握未来,很难保证绝对的成败输赢。因为明天有许多不可知的变化,即使胜利在望,可以全军覆没;眼看走投无路,也许绝处逢生。放眼未来,可能和不可能,永远各占百分之五十。人的可贵,就在于这一半的机会,也仍旧寄予希望,兴致勃勃地往前行进。

其实,有时明知失败也不会止步的。那些前赴后继、杀身成仁的志士,难道不了解自己只不过是漫长的通往成功道路上的一块垫脚石吗?可是,肯把脑袋放置在断头台上,义无反顾,显然,是为了他根本看不到的明天在拿自己下注。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人生本是一搏的这个“搏”字,也无妨说成一博输赢的“博”,“搏”既有胜负之分、成败之别,那么也就等于在“博”。人类下赌注时,获胜率甚至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也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去“搏”和“博”的。否则怎么叫作“孤注一掷”呢?这也就是人类优于地球上的其他生物的地方,大概在于具有这种豁出去一“博”的精神。

人能翱翔蓝天,登上月球,走出太空,并不是在完全的把握下获得成功的,而是在没有什么希望的情况下,披荆斩棘,前赴后继,跌打滚爬,头破血流,经历无数失败,才达到目的的。如无一博之心,唯知因循守旧,苟安自得,庸庸碌碌,不肯冒某种程度的险去赌去博的话,人类至今也就只能够跑跑跳跳罢了。

这当然是很艰难很漫长的过程,每走一步,都要在地球上留下血和汗的印迹。而且,每一个成功的背后,都有无数曾经“搏”过、“博”过而失败的前人为你铺路。因此,十赌九输,这个概率,大抵是准确的。如果因为怕输而裹足不前,犹豫等待,打个呵欠,懒洋洋的,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的话,那么,你不但成功无望,也不能为后人的成功积累可资汲取教训的宝贵经验。

失败也是贡献,因为你失败了,别人再不会因此失败,通往成功的路上就少了一份障碍。若是没有哥白尼的先驱,也不会有布鲁诺的“日心说”,若不是作为异端的他,为这个学说于宗教审判中被烧死的话,人类大概还在《圣经》的《创世记》里寻求答案呢。

正是这种“博”,才能迸发出智慧的火花,才能产生出思想的飞跃,才能使精神的东西变为物质的东西。即使是失败的教训,也是弥足珍贵的。“不吃一堑,不长一智”的古训,是很有道理的。但中国人吃了这么多年的大锅饭,缺乏竞争机制,遂养成了程度不同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等待,依赖习惯,“搏”和“博”的精神,主要运用在人与人的“斗争”上,白白消耗掉了大好时光。而对于社会财富的积累增加、人类自身的长足进步,在世界范围里比较起来,还是相当落后的。作为地球公民,不免愧之有余了。

所以,在新的世纪揭开新的一页之际,有着五千年光辉历史的中国人,还不应该抓住机会,好好地“搏”一“搏”或者“博”一“博”吗?

大浪淘沙

《三国演义》开篇,有一首《临江仙》: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这是一首脍炙人口的卷首词,为明代嘉靖朝翰林学士杨慎所作,但一直被认为是小说作者罗贯中所写。最早的《三国志通俗演义》(嘉靖本)是没有这卷首词的。直到毛宗岗父子校订评点这部小说时,才加了这首词,《三国演义》大普及,产生大影响以后,遂误讹为真。

杨慎(1488—1559),字用修,号升庵,是诗、词、曲无一不精的明代文人。他在写这首气势雄浑、潇洒从容的词时,肯定受到过两位前辈的影响。

一位是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一位是辛弃疾的《念奴娇·登建康赏心亭呈史致道留守》:

我来吊古,上危楼,赢得闲愁千斛。虎踞龙蟠何处是?只有兴亡满目。柳外斜阳,水边归鸟,陇上吹乔木。片帆西去,一声谁喷霜竹?却忆安石风流,东山岁晚,泪落哀筝曲。儿辈功名都付与,长日惟消棋局。宝镜难寻,碧云将暮,谁劝杯中绿?江头风怒,朝来波浪翻屋。

这两首千古绝唱,最能点透大浪淘沙这谁也别扭不过的历史规律。所以,杨慎在收尾处,将数千年来发生在这块土地上的盛衰兴灭,风云变幻,沧桑代谢,人间万象的中华民族历史全过程,统揽笔下,用“笑谈”二字一语道破,不能不说是一篇发人深思、启人悟解之作。

“怀古”也好,“吊古”也好,“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也好,都是对于江河万里流日夜、大浪淘沙无尽时的历史回顾。我记得,新中国成立前夕,我还是个青年学生,在六朝故都南京读书时,曾经以一种怀旧之心,去探寻过刘禹锡诗中“朱雀桥畔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的王谢人家而不得,既不见衮冕巍峨、圭璋特达的望族辉煌,也不见钟鸣鼎食、文采锦绣的豪门鼎盛,触目所及,断巷残壁,旧墟破房,步履所至,瓦灶冷炙,穷苦人家。于是,一个人在江边蹀躞时,望着滔滔江水,无法不生出江山依旧,世事变迁,正是杨慎这首《临江仙》中的许多感慨。

那时,我还年轻,还不大懂得人间的万事万物势必要经历的新陈代谢规律。大浪淘沙,既无情又现实,后浪永远不断地追赶着前浪,那一股不可阻拦的大趋势,谁也不能改变,滚滚长江如此,历史洪流也如此。

年轻,难免幼稚,幼稚,自然天真,于是很容易被那城墙上斑驳的苔藓,书场中呜咽的琴声,已是旧梦的秦淮画舫,既非北音更非吴语的蓝青官话的慢条斯理……种种残留着似乎还透出丝丝缕缕的古色古香所陶醉,所触动。尤其当春意阑珊、微风细雨、时近黄昏、翩翩燕飞之际,那一刻的满目苍凉,萧条市面,沧桑尘世,思古幽情,最是令人惆怅伤感的。

想不到半个世纪以后,那旧日追寻的情调,已被太多残酷的现实冲击得荡然无存。再一次故地重游,那河之洲、江之滨,便只剩下如杨升庵《临江仙》中“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的感慨,以及更多的震撼于这大浪淘沙的严峻。

属于你的时间已是屈指可数,除了最好年华付诸东流之憾,时光蹉跎一事无成之悔,也许只有辛稼轩那“宝镜难寻,碧云将暮”、苏东坡“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之叹了。

但是,这是谁也不能逾越的大浪淘沙的规律,历史,永远是这样一浪一浪地奔流不息。过去的,也就过去了。然而,在南墙根晒太阳,看日影移动,在树荫下挥蒲扇,听蝉鸣聒耳,即使在这方寸地,渔歌唱晚,倦鸦归林,霞绮渐淡,夕阳犹红,我发现,也还是足可怡情悦性、颐养天年的。

应该明白,生活的乐趣,人生的追寻,思想的锋芒,对于世界的视角,对于历史的评价,不同年龄段的人会有不一致的观点,更有不一致的做法。到了这把无欲无求的年纪,到了回忆超过想象的年纪,到了坐在看台上看球场中队员角逐的年纪,到了成为闲云野鹤自己支配自己的年纪,大可坐下来,从历史洪流大浪淘沙的过程中觅得一知半解,点滴心得,便算不虚度一生了。

走了一辈子路,吃了一辈子饭,生了许多闲气,遭了许多劫难,交过不少朋友,当然,也认识不少坏蛋,你把别人整得够呛,别人也把你修理得够惨……中国知识分子活到这种程度,活出这个水平者,实在太多太多。无论怎么不济,仨瓜俩枣,芝麻绿豆,总是能够总结出一二,体会出二三来的。哪怕是假语村言,贻笑大方,痴人说梦,笑掉大牙,又有何妨呢,横竖不就是“笑谈”吗?

“笑谈”,便成了我在这方寸地中消磨长日的唯一营生。既然是“笑谈”,难免被人撇嘴,难免惹人不快,固然,因此而骂我者颇众,但到了这把年纪,一切都不那么在意了。

于是,一杯浊酒,一盘残棋,一杯酽茶,一段陋文,也就无所谓他人的口角了。

苏东坡饮酒

其实,苏东坡并不善饮酒。

他在《题子明诗后》说:“吾少年望见酒盏而醉,今亦能三蕉叶矣!”蕉叶,是一种浅底酒杯,容量不大。何况,宋代的酒酒精度是很不高的,武松过景阳冈,喝了十八大碗酒,居然还有力气打虎,足见苏东坡这三小杯酒,量是很有限的了。但他爱酒,而且越老越酷嗜此物,“饮中真味老更浓”,这就是他的爱酒铭。后来,他流放岭南惠州,甚至自己酿酒呢!

人之喝酒,有数种状况:一是嗜好,对杯中物情有独钟,自斟自饮,自得其趣;一是应人之邀,坐在席旁,杯在手中,盛情难却,不得不饮;另一种则是意在酒外,以酒浇心中之块垒耳。凡天下饮酒人,无非喜爱、应酬、解愁三道,才端起酒杯来的。但东坡先生饮酒,却与众不同。他说过:“予饮酒终日,不过五合,天下之不能饮,无在予下者。然喜人饮酒,见客举杯徐引,则予胸中为之浩浩焉,落落焉,酣适之味,乃过于客。”(《书东皋子传后》)他还说:“吾饮酒至少,常以把杯为乐。往往颓然坐睡,人见其醉,而吾中了然,盖莫能名其为醉为醒也。在扬州时,饮酒过午辄罢,客去解衣盘礴终日,欢不足而适有余。”(《和饮酒二十首序》)

他所追求的杯酌之娱,不是自己的陶陶然、飘飘然,而是愿意看到别人在饮他的酒时的那份快乐。这种自己喝得并不多,但愿朋友喝得多的饮酒之道,实在是很特别的。朋友喝得舒服、畅快、尽兴、欢乐,他也得到了淋漓酣畅的由衷喜悦。甚至比来喝他酒的朋友还觉得开心些。所以,“闲居未尝一日无客,客至未尝不置酒,天下之好饮,亦无在予上者。”饮酒达到如此境界者,古往今来,大概是不太多的。

“若仆者,又何其不能饮,饮一盏而醉,醉中味与数君无异,亦所羡尔。”求其醉味,而不在盏数,这里我们不仅看到诗人饮酒的潇洒,也看到东坡先生信奉的人生哲学。“我有一瓢酒,独饮良不仁”,他一生追寻的真正快乐,是一种精神世界的完善,这和酒囊饭袋沉湎于物欲的满足之中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像东坡先生这样,愿意与别人同享快乐的。而且,从给予别人物质的快乐中去追求自己精神上快乐的人,那就更少了。世俗的功利之心,严酷的竞争行为,小市民的现实主义,以及快乐的不可多得,势必造成这样的紧张状态:如果有一杯酒,宁可独饮自斟;如果有一口饭,不希望出现第二张嘴;如果是快乐,最好不要有人分享。

假如,酒只有一壶,饼只有一块,快乐也只有那么一点点,独自慢慢地受用,也并无可以指摘之处。可有些人常常不满足于个人有酒可饮、有饼可餐、有快乐可享的局面,总想得到本不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那阴暗的灵魂、占有的心理、攫取的欲望与苏东坡的人生哲学恰恰相反。他们以夺取别人物质的快乐来获得自己精神上的快乐,这便是可耻的了。总之,在说起来颇不雅的动物本能的驱使下,不仅夺了他人的酒,抢了他人的饼,还把快乐建筑在他人痛苦的基础上。于是,人世间的厮杀争斗、卑污龌龊,就由此而生了。在他们眼中,人和人之间,只剩下赤裸裸的商业交换关系,除了利害得失外,别无其他。活在这种血腥味很浓的人群中,人生的全部目的就是咬人与被咬,只要有一副食肉类动物的坚牙利齿就行了,这样的人,真是“异于禽兽者几希”了。

其实,苏东坡的一生称得上是跌宕沉浮,命途多舛,是血雨腥风的一生,是不断地被剥夺杯中酒、手中饼和并不多的快乐的一生。颠沛流离,天南海北,旅途驿站,奔波不歇,但他无论在怎样的处境中,都能营造出他的快乐氛围。诗文之娱,酒食之味,声色之美,山水之趣,比之他的政敌和文敌,那位拗相公王安石,过得要充实丰富、生动有趣多了。应该说,他享受了诗情画意的一生,心灵自由的一生,也是在炼狱中获得了大自在的一生。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的这种自己快乐,更愿从别人的快乐中追求精神上大快乐的人生哲学。

现在,撇开宋神宗时代政治上的变法运动,姑且不论其是非曲直,公道人心,仅就这两位文学大家的争端而言,弄不清王安石是否受冷落二十多年以后,心理有一点儿变态?是否由于比他年少的苏轼那如日中天的名声,使他按捺不住难以名状的嫉妒?一般来讲,人是有着复杂心理的动物,文人也难能例外。韶华已逝,便仇恨一切来日方长的人;风光不再,便嫉妒所有姹紫嫣红的美丽;寂寞冷落,自然怨绝窗外传来的繁华热闹的声音;江郎才尽,便对文场的新鲜举止视若仇敌,非咬牙切齿不可了。也许从这里能理解王安石上台以后,对于司马光、苏轼,那种手下绝不留情的打击了。

文人的嫉妒情结,是挺可怕的。所以,历朝历代的文人动手整起同类来,是不怎么斯文的。而且,要抓辫子、戴帽子、打棍子的话,更是行家里手。尤其从文字中寻找破绽,上纲上线,鸡蛋里都能挑出骨头来。何况苏轼写了那么多的诗文,还能找不出一个错。所谓文祸,其实在中国历史上是小菜一碟,不算什么稀奇的。没错尚且难逃文网,更何况东坡先生的正直,不合时宜,对于这位前辈而握重权的同行,在政治上、文学上的不买账呢!于是,王安石的爪牙,那些御史们,那些妒火中烧的小文人,就抓住了他的诗,参了好几本,押赴京师,坐了大牢。

他被关押,被流放,被远谪,倒并非他的酒害的。不过他写过“醉里狂言醒可怕”,他的酒给他带来了“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酒困路长惟欲睡,日高人渴漫思茶”“惟有当时月,依然照杯酒”的灵感,甚至连书法也因酒而出神入化。“仆醉后辄作草书十数行,觉酒气拂拂从十指间出也”。但他由酒而诗、由诗而祸的人生际遇,漂泊半生,至死也并不悔酒悔诗,依然我行我素。甚至他的朋友、他的弟弟都郑重劝他戒诗。当然,嗜诗和嗜酒是一样的,只要成了瘾,就不大容易戒掉,不过,更重要的,是他信奉自己快乐也与人快乐的人生哲学,怎么能教他罢笔断诗呢?该怎么着,还怎么着,岂肯随便改弦易辙呢?

一个坚信自己的人,也是不肯臣服的人,尽管他因写诗写进了狱中,可在班房里仍旧继续写他的诗。被关狱中一百三十日,后来释放了,出狱当天,忍不住还是要饮酒,要写诗。“百日归期恰及春,余年乐事最关身。出门便旋风吹面,走马联翩鹊啅人。却对酒杯浑是梦,试拈诗笔已如神。此灾何必深追咎,窃禄从来岂有因。”虽有一肚子不满,而不计较,虽受到不公平待遇,而不深究,这一百天的牢狱之灾过后,春风拂面,鹊报平安,酒杯琥珀,诗笔纵横,我还不依然故我?这首诗要是让王安石和他的党羽看到了,恐怕眼珠子都得气绿。

一个人能够为自己的追求和理想活着,不改初衷,哪怕在最糟糕的情况下,“数亩荒园留我住,半瓶浊酒待君温”,也坚持与人快乐、自己快乐的作风不变,“天公用意真难会,又作春风烂漫晴”,只要素心不变,本真不灭,快乐总是属于我们的。

他在《纵笔三首》里写过,这大概是他晚年的笔墨了:“寂寂东坡一病翁,白须萧散满霜风。小儿误喜朱颜在,一笑那知是酒红。”可见一直到他衰迈之年,对于酒和诗的钟情,仍不减当初的。由此可知,他信奉着他的人生哲学,一直享用到最后,结束了他光辉的一生。所以,从东坡先生的饮酒之道足以佐证,获得固然是一种快乐,给予也未尝不是一种快乐。要是大家多一些东坡先生所追求的快乐,那么这个世界上,岂不是更温馨、更美满?

  1. 一种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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