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 工作之美 我就是喜欢工作

美是步履不停 作者:李蕾 著


列夫·托尔斯泰

一个人如果知道怎样去工作和怎样去爱,

知道怎样为自己所爱的人工作和爱自己的工作,

那么他就可以享受到丰盛的人生。

唯有选择能决定一个人的位置

熬啊熬,终于把七天的假期熬过去了。

我不喜欢放假。主要是叛逆期没过,所以反对一切被规定的事物,觉得不可爱。

在安排好的时间,和所有人一起齐刷刷休假,这带给我一种停电检修的感觉。和它相比,工作更能让我高兴一点。

这一年的长假里,春雨医生创始人张锐猝死,微信朋友圈都在说这件事。太可惜了,他只有四十一岁,在创业,IPO(首次公开募股)快要实现,人却没了。有个朋友写了篇文章《拿命去换钱究竟值不值得?》,我愣了一下,很认真地问了自己一遍。

如果让你来回答,那答案是什么?

我的一个女友开了个美食微信公众号,叫“神婆爱吃”。她也写到这件事,说上小学的时候,用“生死存亡”造句,好像没有革命烈士就有语病。但活到现在,“张锐们”大大拓宽了这词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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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不仅为“活”,更为了“存”,那是真正的理想主义者。

这辈子不仅为“活”,更为了“存”,那是真正的理想主义者。

我喜欢这个说法,我喜欢“张锐们”。

这个愚蠢的世界没有那么多重要的事情,值得人拿命去交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有人选择做事,有人选择休息。我最讨厌的是什么都不做的人对做事的人指手画脚、嗤之以鼻,因为不做事就没有失败、没有风险、没有力量感,也没有了生死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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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愚蠢的世界没有那么多重要的事情,值得人拿命去交换。

如果什么都不做,那这条命有什么意思呢?收藏生命并不会让它延长。

2016年,我辞职,做了“美的专业主义”这个自媒体。在此之前,我是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

年轻的时候,到大学做讲座,我被问到最多的问题是:你是怎么成为女主播的?回答了很多次之后我才发现,提问的人并不想了解一个女主播是怎样做功课,怎样提问,怎样思考的。更多的人关心你是怎么出名的,我怎么才能干掉你,坐在你的位置上。

我的同行白岩松说过一句话:如果把一条狗拉进中央电视台的演播室,然后在黄金时间连播它一个月,这之后,这条狗就成为中国的一条名狗。

的确,女主播常常被人羡慕,我也认为出名就是这个职业的待遇。因为有了待遇,有了话语权,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呈堂证供”,都需要负责任,要用自己的名誉做担保。老实说,这常常让我有一种不安感。

事情的改变发生在2012年,那一年令我印象深刻。

先是我主持的所有节目都被停掉了。我写过很多检查,生气过,也努力过,最后终于认账—在传统媒体里,谈话节目没有生存空间了。

第二件事是作为一个电视媒体人,我家的电视机至少有十个月没有开过。它在书架的中央,就像一块黑色磁铁,我在屏幕上贴了一个圣斗士星矢,它一直没有被拿掉。

在这段时间里,我和易中天先生主持了一档节目,在CCTV1播出。节目播出了快一年,我并没有红,一直出现却不被记住,这是白岩松也万万没想到的状况吧。

渐渐地,我自己所在的频道很少再开业务会,电视台里的男孩子跟我说:李老师,我们找不到女朋友。

这不行。我是个手艺人,得做事情,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胡乱混过去的日子一点儿也不舒服,像是大难临头,吓死我了。于是我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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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什么都不做,那这条命有什么意思呢?

收藏生命并不会让它延长。

有很多人问我:你为什么辞职?

这很容易回答。我要赚钱,我害怕过气。令我沮丧的并不是过气这件事,而是那种感受。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心有猛虎的女人,我要抵抗的是那种“什么都难以发生”的过气感。

我认识一个女孩子,也是媒体人,比我早两年辞职,去了一家网络公司。她说:我想成为一个很厉害的人,要成为一个真正厉害的人,我要赚很多很多钱,熬很多很多夜。

我一直很喜欢这个女孩子,她漂亮,聪明,而且非常有野心。

创业有一百万种可能性,它并不能让我一直兴奋。实在太忙了,每天早晨醒来,觉得脑门上贴了一万件事,屁滚尿流地做完五千件,晚上躺在床上一数,变成一万五千件。

事业和爱情一样,都是越做越多。

只要你迈出那一步,一切都会不同。

放假回家,妈妈问我:你现在做的这件事能赚钱吗?

我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怎么回答,我觉得没办法解释清楚我在做什么。

我爹什么都不问,他学会了一项新技能: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银行APP,让我表妹教他使用,然后他跟我说:以后我们给你转钱就不用跑去银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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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和爱情一样,都是越做越多。

只要你迈出那一步,一切都会不同。

人老了就胆小了。我一直不停地朝着想要的生活奔跑,还没等我跑到,我爹我娘就老了,我是他们悬在身体之外的心,放不下来。

我妈曾经问过我:你不辞职不行吗?

那个时候我已经办完了辞职手续,从办公室拉回了几十本书,一些奖状、奖牌。我把它们放在一个箱子里,再也没有打开过。

接下来就是昏天黑地地忙。我很少跟父母解释我在做什么,他们问:你要做的这件事情,做得成吗?

我不知道。

即使我做错了所有的事情,父母也会爱我。年轻的时候我常常犯错,也不怕犯错,因为总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过了三十岁,时间变得深不可测。我并不知道它会埋伏在哪里,在哪个关键时刻给我沉重的一击。幸运的是,随着年纪渐长,我犯错的概率越来越小了。

我对妈妈讲,如果不辞职,女主播这碗饭我也能继续吃下去。但它就像一碗没有淘干净的米,里面有微小的沙子,长年累月会磨损我的牙齿,折磨我的肠胃,直到我决定放弃它。

放弃一碗饭不是结果,它是开始。任何改变都没那么可怕,它最好来得早一点。我想我是做对了。能不能一直都做对?我并不知道。

但我会坚持下去,因为只有这样,才会让我觉得不那么平庸。

假期里我剪短了头发,拍了一组照片。是的,今年我要出一本新书。

照片发在朋友圈,瞬间收获了几百个好评,朋友说你短发很好看。实际上我头发掉得太厉害,索性剪短,更有安全感。

你看,这真是充满自主权的一年。小到头发,大到饭碗,我都能够完全主宰自己的命运,决定怎么做。

现在我的团队有七个人,她们非常年轻,有的是“85后”,有的是“90后”,都很聪明。我们做视频节目,做医疗美容知识入口,采访专家和KOL(关键意见领袖),有机会尝试最新的美容项目,一个个越变越美。

再写招聘启事的时候,我就很得意,心想你们为什么不快点到我身边来呢?要知道,跟我在一起会越来越美,这才是最好的命运。

每一天,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后台都会有人留言,问一些怎样变美的专业知识,这让我特别高兴,觉得自己做的事能对别人有帮助。

在很多年前,关于美和审美是由男人说了算的。男人们站在历史的上层位置,他们并不关心女人在想什么,在做什么,在过什么样的生活。反正男人们只喜欢胸大、貌美和很听话的女人。

当我越来越深入地了解跟女性有关的项目、了解女人的需求时,我发现,所有变美的动力都来自女人内部的争论。你喜欢谁?你想要什么?怎么才能过上好的生活?女人们常常为此吵得不可开交。

和很多年前不同,女人们在努力变美,不是为了取悦男人,而是为了让自己更自信。她们想要定义的美,并不只是胸大貌美很听话,那些令人着迷的女人,都会更有样子,更有自己的风格。

现在我学会了通过一张脸认识一个人,这是准确的。因为一个人的脸上写着他的生活。年轻时候走过的路,遇到的人,经过的那些事,都会在一张脸上现形。

有人来采访我说,创业让你觉得最难的是什么?

我想起张爱玲在《半生缘》中写过一段话:中年以后的男人,时常会觉得孤独,因为他一睁开眼,周围都是要依靠他的人,却没有他可以依靠的人。创业大概就是这样吧,有时候会觉得孤独,不知道自己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也并没有人可以分担。

一个人变美并不容易,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也不一定能让命运更好,那我们为什么要这么拼命地活着呢?时不时这样想想当然是好的,它促使我一次次做出选择。

唯有选择能决定一个人的位置。

成长都是像刀一样,越磨越锋利

不久前,上海的一种报纸停刊了,它曾经很有影响,养活了我很多的朋友。三年前,我主持的一档谈话节目关掉了,因为收视率不高。这些年,我的几个记者朋友,一些人转行,一些人移民,几个最好看和最著名的同行创业去了。我一直以为这就是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直到今天接到卷毛的电话。

卷毛曾经是我的同行,他是特稿记者,因为报道黑社会而被人家恐吓,一年内搬了三次家,睡觉从来不脱鞋,枕头下面压着一把刀。卷毛爱洗脚,爱打麻将,一群人去K歌,他最爱罗文,跟我合唱一个《铁血丹心》。几年前,卷毛所在的报社不景气,他便和人合伙,开了一家饭店,据说生意不错。有媒体人去吃饭,只要报卷毛的名字,总会送两个菜。我没想到卷毛会给我打电话。也没什么事,他说:蕾蕾,我们报纸毕了。在陕西话里,“毕了”就是驾崩的意思。我说你也不靠报纸活着。他说你真不懂事儿,这报纸再不景气,有它在,就是高堂在,一旦没了,我就成了孤儿。我吓了一跳,感觉被他逼着要说几句真心话,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卷毛叹口气说,后天就是记者节,你在干吗?这下我可真犯了愁,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因为我忘了记者节这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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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选择能决定一个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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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很多人很多事聚了又散,那些所热爱的和畏惧的一起消失不见。

2000年,我从北京返回西安,成为《三秦都市报》的一名记者。那个夏天,我腰围一尺七,晒得黑黑的。好多年后,我的制片人回忆第一次见我:我和李蕾握了一下手,我记得很清楚,李蕾的手像个鸟爪子,凉的,眼睛很大,像个蚂蚁。我们制片人八十年代的时候写诗,很受女生欢迎。2000年11月8号,中国有了记者节,我和这些朋友一起过节,可我那时还没有记者证;我写人物特稿,喜欢采访,有一篇稿被很多报纸刊登,竟然拿到了七千多元稿费。

这么多年,很多人很多事聚了又散,那些我们所热爱的和畏惧的一起消失不见。我现在住在上海,自认是个手艺人。抽屉里有一个蓝皮的记者证,去年用了一次,上高铁,可以先上车后补票。

我想先说说2002年8月11日我在内蒙古的经历。

那是一次比较特殊的经历,没有很明确的采访任务,又走得很远,这让我很放松。我一直想来草原看看,看看这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民族。他们说的是汉人听不懂的蒙古语,他们大碗喝酒,酒是植物做的。他们认为动物中最好看的眼睛是马的眼睛,他们和马睡在一起,醒过来搂着马脖子看它的眼睫毛。

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我想说的是,就在那个地方,太阳落山的时候,我看见羊群归家。靠在一个小小的敖包上,我想起来,上小学时我的理想就是做记者。大约十岁多吧,写作文《我的理想》。什么都不懂,怎么会懂理想?我以为记者就是拿着一个照相机到处跑,在一大片腿之间钻来钻去,比别人更快地问大人物一个问题。我把这些想法写在作文里,班主任说理想不等于幻想,你还是写写医生或者教师更实际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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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终于迎来了一个不可抵抗的商业时代,所有优美的灵魂都生不逢时。

后来我还是成了一个媒体人,这和理想没什么关系。我靠手艺吃饭,每个月想的都是怎么能把活干得更好,怎么赚到更多的钱,怎么让别人觉得我很牛。为了这些虚荣心,我又实际又不怕吃苦,在北京租房子住,很破的房子,一个月房租两千四百块,冬天没有暖气,我就拼命申请出差,去南方。

有一年11月我在烟台,拍一个名叫《兄弟》的纪录片。是桩真事儿:孤儿兄弟自幼相依为命,哥哥辍学打工,供弟弟上学,弟弟终于考上大学,要交钱学计算机,哥哥就监守自盗,偷了公司的东西,之后潜逃。警方去学校找弟弟,要他给哥哥打电话,就说自己病重,哥哥忍不住偷偷去学校探望,被捕归案。

片子拍得很顺利,结束后弟弟和我们告别,他伸出手,我提起三脚架,没理他。剪片子的时候我一遍一遍看哥哥的特写镜头,那么朴素的一张脸,厚厚的嘴唇簌簌地抖着,我一直觉得他就要哭了,可他却始终没有哭。

看了七遍,我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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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真是很奇妙的事,你根本无法预料自己的心会选择背负什么。

这个片子改了三次才通过。制片人跟我说,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我们不能太理想化,媒体需要一个正确的立场,这是责任。工作以来,我的心情第一次遭到来自责任的挑战,我抽了半包烟,第二天舌头上长出一个泡,很痛,两天没吃东西。

2002年的8月,我在草原上想起这些。

我一直想来草原看马,看看它们长睫毛下面美丽的眼睛,只是草原上草很少,马也很少了,牧民用摩托车替代了马。摩托车比马跑得快,不生病,吃得少,只是没有灵魂。我们终于迎来了一个不可抵挡的商业时代,所有优美的灵魂都生不逢时。

草原上有人唱起深情的歌,我想起当年教训过我的制片人。离开北京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他,他的话却一直跟着我。成长真是很奇妙的事,你根本无法预料自己的心会选择背负什么。

在报社的几年,我去了更多地方,看到更多事实。我采访过十七岁患黑色素瘤的女孩子,她给我写了一张小纸条,从重症监护室里递出来:我不想死,我还没有恋爱过;我看到一个人上访了三十一年,从风华正茂到白发苍苍,只是为了三百三十五元钱;我沿着渭河做田野调查,从西安上溯到它的源头甘肃省渭源县,史书上说那座山阳面产金,阴面产玉,有白虎出没,我走了半个多月,眼看着一条河是怎样被人“糟蹋”,从圣河变成废河。

那时候《三秦都市报》的办公室在一个叫安东街的地方,街很窄,站在道路的这边可以和另一边眉来眼去。我们办公室里来过一个七十几岁的老人,他进来,不说一句话,从一个大大的蛇皮袋子里往外掏东西,都是材料,堆在桌面上,有一尺多高。掏完了,还是不说话,咚的一声跪在地上,我听见人的膝盖骨磕在瓷砖上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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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灵敏的东西,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体会得到。

在媒体工作很容易唤起集体荣誉感,也容易养成一些洁癖。我们会为一个好标题激动得睡不着,会像神经病一样不接地气。办一份周刊,叫《新青年》,卷首语是万老师写的,第一句就是:风中红旗漫卷,路上青春跌宕。我们吵架,纯粹为了一个开头该怎么写,或者一件事的对错是非,吵急了摔门、骂人、怠工、打架……这些事都发生过。

后来我做了特稿部主任,穿着黑T恤,扎着头巾站在《陕西日报》的大会议室述职,为了几篇被毙掉的稿子跟总编拍桌子。回想起来,我们总编真是个好人,他还请我吃饭。那时候我就是别人眼里的愤青吧,其实也做不了什么,只是不平静,遇见不能理解的和不能接受的就心情巨坏,盼望把一切都毁灭重来才好。

2003年,我在陕西电视台主持一档名叫《开坛》的谈话节目。下半年,《开坛》做了一期节目,嘉宾是学者朱学勤,上网查看资料时,看到了他的一段话:知识分子很容易为自己的“高尚意图”所迷惑,不以这一意图进入历史过程的责任后果为念。

看完这段话,我发现朱先生所说的知识分子的问题和我在传媒中遭遇的困惑是一根藤上结出的瓜。对我来说,“记者”这个身份像是一双高跟鞋,一穿上它,立即觉得自己看世界的海拔不一样了,可以口诛笔伐,动辄砍杀秩序,这么做的确快意恩仇,至于破坏了以后,能不能建设更好的秩序却是我没想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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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到了某个阶段,真正重要的东西会越来越明确。

我的一个朋友说,真正的“报纸人”,是上帝放逐在混沌人间的天使,他们有一颗澄明的心,一双犀利的眼,一支独立的、只忠诚于真理和道义的笔。除此之外,我还想说,他们应该有平静的坏心情,闷在盖子里架在火上烧,冒出的是智慧的蓝火苗,而不是浮躁的红火苗。

2008年,我离开西安,到了上海。一直被问,你为什么要离开。我说不清楚。有些灵敏的东西,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体会得到。我可能是这样一个品种,多长了一根无用的天线,接收到特定的频率,就像有个声音一直在耳朵里说:快点走快点走。所以我总是一直在路上,这样的动荡和不安有一个好处,它让我保持了身材。

有一年冬天,父母来看我,我们在上海一个叫天鹅轩的地方吃饭。那时候我正和一位前辈共同做着一档谈话节目,我妈妈就诉苦:易老师,我这个女儿,辞职的时候都没告诉我。她要来上海了,回家跟我们说,我是来通知的,不是来商量的。

我听得吃吃笑,心平气和地帮母亲剥一颗笋,说,那个人真是我吗?可真是个白眼狼啊。每一个故事都应该标识出它所诞生的地方,那不是为了让我们重新回去,而是为了让我们发现自己走了多远。

后来我不再做电视节目,也不参加什么业务会。我的很多同行都有点伤感,觉得自己成了媒体的难民,那一艘曾经华美的大船,像泰坦尼克号,有着悲剧的命运。坚持到最后的人,无非是甲板上那一群乐手,保持着教养和风度,心里知道所有的救生艇都走了。

人生到了某个阶段,真正重要的东西会越来越明确。尽管媒体在经历着巨大的动荡,可我依然相信自己并不会成为悲剧的一部分。我越来越忠诚地认为:自己是个手艺人。我学会了小心翼翼地对待理想,也不断突破自己的某些障碍。坦白说,手艺人恐怕是这世上唯一越做越难做的行当,也是这世上唯一不需要担心世界变化快的行当。没什么可害怕的,成长都是像刀一样,越磨越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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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可害怕的,成长都是像刀一样,越磨越锋利。

我负责做女神,你负责对我好

“十分李蕾”改成了“美的专业主义”。

有人在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为什么改名字?你把这个号卖掉了么?留言的人一定是我的“真爱粉”。天气这么冷,他是担心我饥寒交迫,只好出卖公号吧。

你们可以放心,给微信公众号改名字这事儿的确是我干的,可我是不会卖掉这个号的。十五岁,我第一次拿到稿费,三十元,惊为巨款;第一次拿到实习工资,十七岁,一百一十八元;第一次在王府井买东西,白色裤子,花了一千多元,那年我二十三岁。三十岁以后,时间特别快,十年八年一眨眼就过了,不像二十几岁,两三年都觉得漫长。去年夏天我整理衣柜,发现二十三岁时买的那条白裤子还在,还能穿。忽然总结出一个真理:只有金钱和美貌是值得终生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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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生命中所有的好东西都只是为了一个目标:让人变得越来越美。

先说金钱,我从来没占过钱的便宜,但平心而论,钱也没有辜负过我,我的努力都得到了回报。没有人能平白无故享福,也没有人会白白吃苦。这就是我给微信公众号改名字的动力:我要努力赚钱。赚钱干什么?这个问题更好回答了:变美。我认为生命中所有的好东西都只是为了一个目标:让人变得越来越美。

是在2015年春天,我决定注册一个微信公众号。这事儿和生孩子有个共同之处:起名字很重要。比如我认识两个叫“平娃”的人,一个成了著名作家,他把名字改了一个字,叫“贾平凹”;另一个平娃没改名,开了个平娃烤肉店,烤肉特别好吃。我觉得名字改变命运,这么说是不是显得迷信?毕竟我也是读了那么多年书的人,重说一遍吧:名字改变一部分命运。

我有个朋友,叫张向东,一个文艺理工男,把自己的公司弄上市,又辞职创业,去做自行车了。他特别反对我创业,每次都问我为什么要赚钱。这问题都问了几十遍了。我说要赚奶粉钱啊。他说,欢喜我养,你别创业了。我没理他,也没想创业,不就是开个微信公众号吗?至于吗?你管头管脚,我还能上天啊?他也不理我,过了两天,说,微信公众号名字就叫“十分李蕾”吧。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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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每一天都是重要的,他们住在我的身体里形成现在这个我。

“十分李蕾”2015年5月7日上线,第一篇文章是《我的女儿叫欢喜》。这大半年,做过“给孩子读诗”活动,做过虎头蛇尾的“十三姨”社群,推荐过一些书,开了“李蕾声优课”,也新认识了一些好玩的人。我竟然坚持下来了,更难得的是你们也坚持订阅,这几天我没有更新,有人来问我: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了?我有点感动,觉得很多人待我好,是不必见面也不必讨好的,这是我最大的福气。

这个冬天上海特别冷,昨天我在楼下的面包房接受采访,采访者是几个“90后”,都很好看,小姑娘问我:在你的成长过程中,哪一段时光对你影响最大?

我答不上来。

过去的每一天都是重要的,它们住在我的身体里,形成现在这个我。有人赞我有主见,一直知道自己要什么。我从来没解释过,今天要说老实话,其实我一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妈妈从小教我要在对的时间做对的事情,我没学会这个,我走的每一步都没踩在点上。直到妈妈的头发全白了,她对我说:我也不知道怎么生了个你。对于我身上错别字一样的气质,她并不理解,一直为我揪着心,嘴上却再也不提了,这些年不管我做什么,她都不说意外。

有几个特别好的朋友也问过我:你想要什么?

我不知道。但我一直知道自己不要什么。我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坚持把自己不要的剔除掉,直到无路可走,眼前不管剩下什么,你想要的一定就在其中。

正因为这样,每次被人问如果可以穿越,你想回到几岁,我都很恐惧,心里说千万别让我回去,求你了,那些鼻青脸肿的过去,再年轻再一脸胶原蛋白也不值得我留恋。比起年轻时,我睡眠更差,看完一本书要花更多时间,身体更娇气,需要很努力才能显得美貌。可我对现在的自己更有感情,我的脸,我的头脑和我的生活,都是我认真要求自己的结果。

在《神雕侠侣》里,杨过曾经对小龙女说:现今咱们什么也不用怕啦。过得几个月,等你身子大好了,咱俩一齐到南方去。听说岭南终年温暖如春,花开不谢,叶绿常春,咱们再也别抡剑使拳啦,种一块田,养些小鸡小鸭,在南方晒一辈子太阳,生一大群儿子女儿,你说好不好呢?在这么冷的冬天,听到这样的话,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这就是我想要的:和你们一起,过上好的生活。

什么是好的生活?很美貌,很有钱。

如果你的容貌配不上你的内心,那就赚很多很多的钱,改变容貌。每个人都能为自己修炼一张体面的脸。

新年开始,我把微信公众号改为“美的专业主义”。我喜欢这个名字,就像饿了就要吃饭,冷了就要取暖,我认为变美是需要专业技术的,这也是我真心喜欢的事情。

从内心到容颜,变美是个技术活儿。

时间会做出判断,我得努力一下,让这个微信公众号变得好看,让更多的人,包括我自己,变得更美。如果下一场大雪,我会在雪里埋几粒豆子,许愿说:希望你变得好吃。那些真心喜欢美食的人,不会因为减肥而放弃,那些真正想要变美的人,我要找到你们,控制美到生命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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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好的生活?很美貌,很有钱。

有人问我:变美是必需品吗?

不是。

地球分为“美半球”和“不美半球”,“美半球”的人生来就美,或者一生都在努力变美;“不美半球”的人刚好相反,她们坚持认为好美不如赖丑着。她好端端活着,吃饱穿暖有工作,没时间上健身房,没心情阅读和玩耍,没钱没胆量改变自己的容貌。但是,她渴望爱情,她说总有一天,会有一个王子千辛万苦找到我,就像扒开灰烬找到一颗珍珠。然后她给我留言,说,李蕾,你在书里写过一句话:只要你下定决心做一件事,全世界都会来帮助你的。

说实话,我并不感动。

你看过童话吗?就算你是灰姑娘本人,灰姑娘也是穿着水晶鞋,有仙女把她变成公主,在自己最美的时候让王子爱上自己的。你下定决心不美,难道以为王子会爱上一个长得丑只对社会有用的人吗?

不要做灰烬里的珍珠,你只需要变得越来越美,然后直视王子的灵魂,对他说:我负责做女神,你负责对我好。

我就是喜欢工作

马尔代夫有个酒店,只有二十五个房间,都是水上别墅。这个酒店最著名的地方是:每栋别墅都有一个滑梯,从房间里哧溜滑下去,就直接滑进了大海。

冲着这个酒店,翘翘去了马尔代夫。

酒店大约两千美金一晚,翘翘说:我脱光衣服,什么也没穿,哧溜滑进大海,海面上全是星星,我在想,我还要工作吗?

很多年前,我和翘翘都不知道地球上有个地方叫马尔代夫。马尔代夫,多古怪的名字。有只名叫麦兜的小猪说:马尔代夫,那是坐落于印度洋的世外桃源,蓝天白云,椰林树影,水清沙幼。

妈妈答应带麦兜去马尔代夫,说发了财就去。后来妈妈带麦兜去了太平山顶,麦兜以为这里就是马尔代夫,他们玩到太阳落山,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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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最容易错过的,不是努力,不是才华,是辨认时代的能力。

那时候翘翘就问过我:如果赚到很多钱,你想做什么?不记得当年胡乱回答了什么,现在想起来,觉得好感慨:我怎么知道翘翘真的会赚到好多钱呢!

有钱人真的很古怪,如果我是翘翘,脱光了衣服,哧溜滑进大海,才不会想要不要工作,我只想再来一次。

我曾经目睹了翘翘的青春,她一脸局促,穿得像个万花筒,从“十八线”小地方来到北京,一心想要成为“一个重要的人”。

翘翘在北京待了半年后,我们在一个酒吧里认识的。是谁过生日,乱哄哄的局,喝了很多酒,那些洋酒大部分是假酒,仗着年轻,没人在乎究竟喝了什么。

后来钱不够了,翘翘出去买二锅头,揣在怀里偷偷带进来,门口不让进,她挺着肚子说:姐怀孕了,不信你摸。

保安真的伸手摸,她一巴掌扇过去,手上四个银戒指,打得保安脸上几条血印子。就这么打了一场群架,当然打不过,跑的跑,没跑掉的留下来赔钱。折腾到天亮,我和翘翘就成了闺蜜,还合租过一段时间。

我没想到翘翘能成为有钱人。普通人最容易错过的,不是努力,不是才华,是辨认时代的能力。把我放在二十年前的杭州,我也同样认不出马云。

翘翘的目标非常明确:她要更聪明,更有钱,更强大,走在街上被人认出来。如同每一个从五湖四海来到超级大都市的年轻人一样,促使翘翘不断进步的都是负能量。

翘翘说:在某个小城市平平淡淡度过一生,这种幸福到处都是,我要的不是这些。

翘翘问我:你最想要什么?

我说不知道,但我一直知道自己不要什么,把那些不想要的都拿掉,我就离自己想要的越来越近了。

如今我和翘翘都过了四十岁。有几年我们曾经失去联系,但我知道她一直很拼,对自己从未满意过。她的体重再也没有超过三位数,学会了三国语言,没有孩子也没养狗。

我怀孕的时候,有钱人翘翘重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我问她有钱的感受怎样?她说如果我是个有钱的男人,感受会很美妙。但有钱给女人带来很多麻烦。

我根本不信,说,我是不怕麻烦的人,把你的钱都给我吧。

翘翘翻个大白眼:你要钱干吗?

我说把迪士尼包下来,痛痛快快玩一天。

我们都不是一两岁的人了,不再为生活所困,也不再为年纪所累。我和翘翘重逢的时候,都认为这才是我们生命中最美好和舒服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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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个小城市平平淡淡度过一生,这种幸福到处都是,我要的不是这些。

如果能够回到年轻,我根本不会更快乐,那时候可怕的审美和干瘪的钱包有什么好留恋的?也许我只想杀年轻的我灭口。

用了这么多年,我们努力控制自己的头脑和身体,没有一刻放松过,终于能够掌控自己的生活,让自己心安理得。那些看起来毫不费力的生活,都让人竭尽全力。

我决定创业的时候,翘翘提醒我:不要太拼,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失去太多。

特别累的时候,我会难以入睡,心想总有一天我会厌倦工作,停下来停下来。

现在轮到翘翘这么问了:我还要工作吗?

我发了一会儿呆,心想我们为什么需要工作呢?起初是为了生存,为了找到更好的位置,得到更多的爱,成为一个重要的人,一个被人羡慕的人。

慢慢地,好像这些都没那么要紧了,我停不下来,只是因为爱上了工作本身。

有部很好看的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里面有句话:择一事,终一生。

那些修文物的师傅们对着一个碗,一个盘子,一坐就是一辈子。如此投入工作的动力是什么?文物师傅们说:干得时间长了,慢慢也就磨出来了,主要你还得喜欢它。

我就是喜欢工作。——全世界到处都有这样的怪人,对吧?

无论如何选择,能不能过好自己的人生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在一切都未到来之前,只有工作值得信赖,实现自己的心愿,有自信,同情别人,一个人强大得像一支军队。

从马尔代夫回来,翘翘更忙碌了。她只是又分手了。男人问她:你不爱我了?翘翘说:我爱你,但我跟自己感情更深,我爱了自己四十几年,实在不能为你放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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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选择,能不能过好自己的人生才是最重要的事。

我问她:如果爱情一去不回呢?

翘翘说:那就让它一去不回。

没有自己风格的人,是没有未来的

我录了个新的视频节目,叫《美的专业主义》。

最后一句话,我站在巨大的西班牙斗牛士壁画前,说,时尚易变,风格永存。

这是Coco Chanel的格言。

香奈儿1971年去世,那时候我还没有出生。正是由于她强烈的风格,让我体会到一个人可以永远活着。现在,很多事情发生了改变,假如香奈儿还活着,别管多少岁,她依然可以站在时尚前沿,我毫不怀疑这一点。

所以说,“风格”比那个创造风格的人活得更长久,它决定了一个人的位置。

可究竟什么是风格?

说实话,这件事让我很苦恼,我常常被它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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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比那个创造风格的人活得更长久,它决定了一个人的位置。

这一次,我就被录节目卡住了。

我必须做一档自己的节目。

有人问我:你为什么要那么费力呢?告诉我你喜欢吃什么,你身边睡了什么样的人,这些都很好玩。

我不是为了做节目,也不图好玩,我需要工作。

起先是想要赚钱,后来工作本身变得更迷人了。

我找了一个很漂亮的地方录节目,到处都是曲线。第一期节目,我讲了papi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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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想得少一点,才能做得多一点。

录像的前一天晚上,我问我的小伙伴们:要讲papi酱什么呢?

一档节目,总要有自己的风格,小伙伴们希望节目红,有很多人看,他们甚至想去烧个香,背着我偷偷商量。刚开始我的确被卡住了,因为我根本不能猜出人们的兴趣所在,也不知道人们要看什么。一想到我和papi酱、《奇葩说》《金星秀》生活在同一个时代,我会觉得难以置信,这非常令人吃惊,毕竟他们这么新又这么与众不同,连他们的粉丝也特别有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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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胆量或者机遇,什么都无法替代工作。

后来我吃了一大包薯片,对小伙伴们说:不要梦想我成为别人,一切酷炫的东西都不适合我,我站在那儿说话,只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管它什么风格,我们得想得少一点,才能做得多一点。

录节目的时候,我在想是什么时候知道papi酱的?应该是那条“上海话+英语”的短视频,刷爆了我的微信朋友圈,我看了两遍,差点笑昏过去,觉得这姑娘太有意思了,小巴掌脸上有八万种活法。

我最爱看的,是papi酱翻白眼。

心理学家说,每个人都会翻白眼,但唯独在青春期,女孩子不得不屈服于各种各样她们认为很弱智的指令,斗不过你,我翻我翻我翻翻翻,非暴力不合作。总之,翻白眼意味着你不情愿,意味着你少女,意味着你还年轻。

我的节目还在后期制作当中,新闻就爆出papi酱获得了罗振宇和徐小平的投资。你看,任何一个时代都不会埋没有独特风格的人,她们总会获得盛名。有钱是一件好事,但从这一天开始,papi酱无忧无虑的翻白眼时代彻底结束了。

1921年,法国著名小说家保罗·莫朗第一次走进康邦街。那时候香奈儿还没有征服巴黎,她的房间看上去很像诊所,所有人都看不出香奈儿的天分,也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出她将会获得盛名。多年以后,保罗·莫朗为香奈儿写了一本传记《香奈儿的态度》。这本书陪伴我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时光,它教会我很多东西。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法国人认为皮雅芙的歌曲、萨冈的小说和香奈儿5号是法国最重要的三大出口商品。香奈儿的朋友们说:可可所遇到的一切,都能被她变成金子。对此香奈儿声称:成功的秘诀就在于,我一直在辛苦地工作。我工作了五十年,和所有人一样努力,甚至比任何人都更努力,金钱、胆量或者机遇,什么都无法替代工作。

我喜欢香奈儿的态度。

我对工作知道些什么呢?一无所知。

谁也不知道在未来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将是什么,在我不知道去哪里的时候,是工作给了我勇气,坚持做自己擅长的,重复一万遍,坚持剔除自己不喜欢的,重复一万遍。或许这就是风格。那些真正有风格的人,不会被时代局限。如果这个时代很糟糕,或者发生了更严重的事情:这个时代还未结束就已经过时了,最早离开的会是香奈儿这种人。她随时准备好了重新开始,永存只是她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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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做自己擅长的,重复一万遍,坚持剔除自己不喜欢的,重复一万遍。

那个决定生命质量的人是自己

《金刚经》讲了什么?

终极科学的宇宙真相。

这答案未免太枯燥了,给我这个答案的人是陈念萱。

她新写的书,是一本小说,并且是用《金刚经》写的。

还没看书,我就开始翻白眼了,心想这是写小说呀,你能不能有趣一点?

如果这么去问,她一定会说:修行不是为了有趣。

我不死心,想问你能不能性感一点?

结果必定是她半个字也不答,立即翻脸,把我拉黑。或者她还算给我情面,骂一声性感有什么用!她最恨别人赞她漂亮,是真的恨,一点儿也不欲擒故纵。

这就是陈念萱,她是个怪女人。我这么说,她听起来反而会很舒服,当作最高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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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世界多大,总有些人是一伙儿的,隔山隔海来相认。

我们认识有十多年了吧,那时候我在电视台做一档谈话节目,有一年请来很多台湾嘉宾,先是胡因梦、曹又方,之后又见到了陈念萱和吴璧人。不管世界多大,总有些人是一伙儿的,隔山隔海来相认,何况台湾很小。

后来我才发现,她们竟然彼此熟识。那是我对台湾女子印象最为美好的时期,她们的确有共同之处:名字都很好听,都美貌,都很勤奋。

有一种偏见认为,貌美且有名的女人会得到很多宠爱,生活得毫不费力。我从来不相信这是真的,事实上我见过的那些人,她们美若星辰,也有得不到的东西,她们非常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

陈念萱也是个奇女子,交游广阔,悟性极高,学了各种古怪的玩意儿。第一次见面,我刚刚失恋,和她一起站在路边等红灯,风很大,她忽然铁口直断:以后你和他还会见面,会是很好的朋友。我吓得脸上一红,气急败坏,心说跟陈念萱做朋友太倒霉了。

好在她住台北,我住上海,很少见面,彼此的性格都不喜黏连,平时也不怎么聊天,但无论技术怎么更新,我们也没有失散,每次相见都是旧人旧鞋旧蹦跶,连舒服都是旧式的,不用挣命,很安稳。

我知道她接触藏传佛教二十多年,缘分极深,多次去不丹,去恒河,曾经在金刚大法会上一个人做了一百多个人的斋饭,只凭借一把勺一双筷子一个盆。她母亲过世时,友人馈赠金刚砂,撒在遗体上,火化后端出一盘雪白如珍珠又沾染彩虹色的遗骨。

有一年我在台北,去诚品书店闲逛,在宗教畅销书那一排,赫然看见陈念萱的书《金刚经寻宝》。她写:许多人都说看不懂《金刚经》,老实说,我也看不懂。但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莫名其妙就喜欢了,喜欢到涕泗横流。

为这一句话,我喜欢得心里都空了。

好多年前,我和朋友去寺庙里看樱花,去得晚了,樱花落了一地,小和尚把花瓣收集起来,在地上摆了一个大大的“佛”字。那天见到了英俊的大和尚,他送我一册《金刚经》,我看不懂,只觉得那些古老的字好刚猛,回来放在床头,想着能睡个好觉。

后来我去过一些地方,见过一些人。在海拔四千米之上看见圆月升起,照得室内金器生辉,我问一个大堪布:《金刚经》讲了什么?他说:金刚有两种意义,一是能穿透一切的迅猛闪电,二是最坚固的钻石。《金刚经》讲的,就是当各种烦恼来了,你能够像迅猛的闪电击穿烦恼,你的心能像坚固的钻石,不为任何烦恼动摇。同样,当各种快乐来了,你也能看透快乐,不被快乐动摇。

我摇摇头说,我舍不得快乐,我只是不想要烦恼。

堪布笑起来,他牙齿雪白,神情非常庄严。他说,你为什么烦恼呢?

我说,堪布,但愿你像我一样恋爱、工作,然后你爱的那个人拒绝你,你很努力依然是个废物,这样你就能理解我了。

的确是这样,对于每个人而言,无论有没有读过《金刚经》,想要不被外界干扰都很难做到。关于命运,我们讨论得并不充分。如果我失业了,我是一个单身妈妈,我生活艰难,又穷又没才华,这时候有人对我说:你过得不好,因为你不够努力,只要你下决心改变,一定会有好的事情发生。说句老实话,这些话根本没什么用,我一听就想报警。

怎样才能好起来呢?

不要告诉我人生不会好了。我还是相信有些人更为智慧,她们发现了一些关于命运的终极秘密,尽管只是蛛丝马迹,也可以让我当下安心。

陈念萱是不是那个人?

我不知道。

我习惯通过聊天和阅读来了解一个人,陈念萱写了三十几本书,占据了我的一排书架,可我总觉得跟她聊天风险很大。这是一种什么体验?很难描述,说说我倾慕的一个男人吧。

这男人特征鲜明,他长着一张大嘴。嘴大到什么程度?握手成拳,可以毫无障碍地吞下去。我特意去查过,中国相书上说,这样的人既富且贵。我倾慕的男人果然很厉害,名字也很厉害,叫苏格拉底。苏格拉底说:人长着一张嘴,只用来吃饭和接吻是很好的,可是偏偏要说话。因为说话,苏格拉底丢了性命。

因为聪明和敏感,陈念萱善于辩论。假如办得到,把她剖开看看,血管里流动的也许并不是鲜血,而是一吨问号。和她说话当然不至于丢掉性命,但常常会咯噔一下,被她卡住。

一辈子不被卡住,生命就像流水一样,生老病死,爱恨情仇,日子一天一天过,哗啦啦流走了。被卡住的那个感觉就非常刺激,像丢了块石头,咯噔一下,你被陈念萱卡住了,有意思的是,那个“卡”里会有不同的旋律出来。

小说很短,我是磕磕绊绊看完的,有些部分看了好几遍。不是认真,不是赞叹,是没看懂。相比其他佛经,《金刚经》并不算长,五千字左右,但它很像一部舞台剧。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没什么很特别的,释迦牟尼和弟子挨家挨户乞食完毕,回到祇树给孤独园盘腿坐下,大弟子须菩提站起来提了一个问题,整部经书就在一问一答中完成了。

而陈念萱这部以《金刚经》写就的小说,相比别的小说,也很不像小说。基本是在聊天中完成的,某些雄辩的段落,我都能看见她把自己写了进去,气势婉转,顿足大笑。最大的收获是:我忽然发现,那些经书中的句子,其实就是我们生活中琐碎的细节。

王子坐在恒河边吃早餐,他说:香蒂的烙饼真是绝活,饼皮这么薄,咖喱却没有流出来,面烫得刚好有嚼头,没有一家馆子做得比她好,连我妈也做不到。看得我大笑起来,心想真妙,这个香蒂就是陈念萱啊,她做得一手好菜,家里除了巨大的书架,就是巨大的厨房。

我曾经以为人生会比书架和厨房更多,其实并不会。

陈念萱也是这么想的吧。

我经历过一段非常艰难的时光,那时候每天开着音乐,单曲循环,只听《金刚经》,是王菲的版本。听的时候木知木觉,它就像一粒止痛片,把我和疼痛隔开,让所有的感受都消失了。去年,陈念萱来上海看我,送我礼物,一个大宝法王给的小白象,还有一小袋金刚砂。那天晚上,我又听《金刚经》,忽然觉得每一句话都和我相认了,用一条围巾捂着脸,哭得不能自制。

我们早已是小说中的句子,只是自己并不知道。

谁会爱上如来佛呢?

《女不强大天不容》之后,六六就去学中医了。

女人过了四十岁再说爱学习就有点儿像老房子着火,你已经烧得热火朝天了,别人只心疼那房子好贵。

六六上的这个中医课,是全日制。为了跟师,六六把包包、男人和猫都搬到了南宁,儿子却留在了上海。

临走前我们去六六家里吃了好多肉,她说:这件事搞得我好纠结,我问过师父,学了中医我会不会变得好穷?好害怕呀。师父说:你去打个卦吧。三枚铜钱开出来,说六六以后不缺钱,她立即眉开眼笑跟了师。

六六住上海时,我们见个面要穿越大半个城。等她去了南宁,我反而觉得时间过得快了。

隔几个月听说六六回来了,我就背地里瞎想:怎么又回来了,不是辍学了吧!

连六六的亲妈都没想到,她学中医能下这么大功夫,走这么深。有商业活动请六六出席,给她三十万。六六说我要跟师父下乡义诊,不能去。拒绝归拒绝,她心里有猫爪子挠,掉头跟师父嚷嚷:你看你看,学中医我都不能发财了!但和大多数人不同,六六是发财以后才学的中医。她写了篇文章,叫《晒晒更健康》,说发财以后学中医的好处是不以兴趣牟利,不指着这个发财。还有一个好处她文章中没讲:但凡一个人做事不指着发财,做这件事就很容易开心。

有点神秘的是:开心做事的人往往更容易把事情做成,赚到更多钱,得到更多的尊重。

自从六六学了中医,她家客厅里就摆上了一张针灸床,背景墙原本是油画《向日葵》,现在被几张便宜的人体穴位图遮住了。

我们原来见面很俗气,聊赚钱、明星和华尔街,现在有点匪夷所思了:六六看看我,又看看她心爱的玩具─一个光溜溜的人体模型,掏出一把银针,嗖嗖地就给我扎上了。我看起来特别镇定,不停地腹式呼吸,用极其磁性的声音跟她说:好了好了,别扎了。她说:你以为我愿意扎?这针一根七分钱呢。

第一次被六神医扎过已是深夜,开车回家,她嫌我露着脖子,翻箱倒柜找出一条丝巾给我围上,丝巾上满是骷髅头,搞得我一路都很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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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做事的人往往更容易把事情做成,赚到更多钱,得到更多的尊重。

第二天她问我:昨天睡眠咋样?我说:回家路上差点睡着了。她听起来比我还高兴,说:你每天都来让我扎扎,瞌睡了就睡我家。

在此之前,六六给我娘扎过针。我娘是六六的“亲妈粉”,她睡眠不好,血压高,不怎么听医生的话,吃药也不能坚持。一听说六六在学针灸,立即就挽袖子求扎。六六大笑,说我最喜欢这样的病人,没来以前,都已抱定我是神医的信念。

信者得救。神医果然像菩萨一样心善,半夜降临我娘房间,自带全套设备。我站在一旁陪着,不怎么敢看。我娘亲自挨针,她也不怎么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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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爱一件事情,你走路吃饭都会惦记着,逮住机会就碰一碰它,肯下笨功夫,不计较时间,也不在意别人是否理解,完全像修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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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热爱都是苦行。

要我说,六六在我娘眼里就是“六六仁波切”,都不用真刀真枪地扎,摸个顶啥的,我娘就能百病全消。我娘被六六扎了以后,当天就说针灸确实能治失眠,还听六六的话,在手机里下了个《心经》,说是睡不着听听,能平心静气,百毒不侵。

六六的功力到底怎样,我一直不得而知。她给我娘扎了几天,就拍屁股走了,毕竟是过路的菩萨,不是家养的菩萨。

走前六六很负责地把我娘托付给了另一个中医,特意叮嘱我娘说:这个人功力在我之上,你明天就约他的针。我娘拉着六六的手,像老歌里的十送红军,特别感人。

//////一个人的热爱就是黑夜里折磨你的利器,同样的,它也是一个人漫漫长夜里的止痛片。

第二天我娘并没有去扎针。她说:我不爱扎针。再劝,我娘也只有这一句话。

都说医者父母心,在六六面前,我娘就活成了个小娃娃。六六给予她的不仅仅是几枚针,一点体验,从六六那里,我娘获得了爱、支持与安慰。这件事我白天黑夜里想过,觉得我是没有六六本事大,我不如她。六六学中医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爱这件事。而我在这方面很晚熟,一直到工作了很多年都不确定自己究竟最爱什么。

从前被人追求的时候,有人问我:你想要什么?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我说:我想成为张爱玲,你能给我吗?现在想起来都没脸承认,可我的确这么说过。

说这话的时候,我在电视台当着女主播,并没有写作,我觉得写作没办法养活自己。更深层的原因是:我害怕自己写不好。

几年前我出了第一个长篇小说,有个叫亢霖的男人在微信里找到我,他把十八万字的《藏地情人》改写成了四千字,然后说:你好好写啊,你可以写得更好。亢霖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因为我在写作上很少得到鼓励。并不是大家对我不好,赞美实在是太多了,一些人说我美貌,认为我可以活得备受宠爱;一些人说我有才华,可以做很多赚大钱、出大名的事情。

只有我爹不这么看,他说:把聪明放在脸上的,都不是聪明人。

还有这个亢霖,我还没有见过他。在一次电话里,他问我:你有多喜欢写作呢?我说:不知道啊。我一直在做别的事情,可是如果写不好,做什么都没那么让我开心。这是我的真心话。也许我并没有为这份真心做证人。

在六六身上,我看到了她对中医的热情,如果真爱一件事情,你走路吃饭都会惦记着,逮住机会就碰一碰它,肯下笨功夫,不计较时间,也不在意别人是否理解,完全像修行一样。

真爱是需要明证的。

柯洁大战AlphaGo之后,我看到有人这样总结他的成长历程:当年七八岁的柯洁赴京学棋,寄住在袁卫红二段家,每天不到六点就起床,六点开始做死活题,上午去学文化课,下午去聂道场学棋,晚上练棋到十一点,然后做完文化课作业才睡觉。

一个那么小的孩子,身边一没狼爸二没虎妈,竟然硬是把自己逼成“高三狗”。

所有热爱都是苦行。而每个高手,都是在年幼时就体现出了惊人的毅力和自制力。

十九岁的柯洁输给了“三岁”的AlphaGo,那又怎样?哪怕孙悟空被压在了五指山下,可是谁会爱上如来佛呢?

让我睡不着掉头发揪着不放的心愿,就是我心里头的“孙悟空”,它不认账,不甘心,甚至不识好歹。即使把它捧在手心里,它也要挣脱开,即使四方来贺,它也没那么珍惜。这让我变成了一个怪人。因为别人所说的好,并不是我想要的好。

尼采说,如果想过安逸轻松的人生,就不要做显眼的事,混迹人群中就好了,不知不觉别人就忘记了你的存在,而你也融入了人群。睡不着的时候,想起这句话,发现一个人的热爱就是黑夜里折磨你的利器,同样的,它也是一个人漫漫长夜里的止痛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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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心头那个“孙悟空”的永不服气,让我培养起对美的独到看法,让我直到现在都保持了十六岁的腰围。

现在我已经成熟多了,对自己也越来越满意。回头看看很感激,正是心头那个“孙悟空”的永不服气,让我培养起对美的独到看法,让我直到现在都保持了十六岁的腰围。

六六的学还没上完,她“非法行医”已经一年多了,家里门庭若市,放着好多别人孝敬的土特产。周围的“款爷爷款奶奶”最爱问她的是:吃什么补阳气?吃燕窝?吃虫草?吃野参?吃老鳖?

六六的原话是:除非真遇到大急症了,否则得空就晒太阳补阳吧!一分钱不花。万物生长靠阳光,你们想吃的这个那个,其实能量都是从太阳来的。阳气没有那么玄妙神秘,就是太阳的气息。我反对夜里跑步,反对室内运动。运动的目的是为了生发阳气,你太阳下走一圈,汗水淌一淌,湿气就去掉了,阳气就散布周身了。

这种不花钱就能治大病的方法,钱多的人往往是半信半疑,不肯实践的。

我真希望六六早点儿成为一代神医,想补阳气的人都听她的话,去晒太阳了。那些燕窝啊,虫草啊,老鳖啊就不用再惦记自己的身价,它们不说话,一个劲儿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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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不是不能获得,只是需要好运气,还有足够彪悍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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