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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执政前之荆公(上)

梁启超讲王安石其人 作者:梁启超 著


第五章 执政前之荆公(上)

古之天民者与大人者,必有其所养。观其所养,而其所树立可知也。观其所树立,而其所养可知也。荆公之德量气节事业文章,其卓越千古也若彼,则其所以养之者必素矣,吾故于其少年时代事实之有可考者略论次焉。集中有《忆昨诗示诸外弟》一首,盖庆历三年由淮南判官乞假归省时作,读之而公少年之经历可概见也。诗曰:

忆昨此地相逢时,春入穷谷多芳菲。

短垣囷囷冠翠岭,踯躅万树红相围。

幽花媚草错杂出,黄蜂白蝶参差飞。

此时少壮自负恃,意气与日争光辉。

乘闲弄笔戏春色,脱落不省旁人讥。

坐欲持此博轩冕,肯言孔孟犹寒饥。

丙子从亲走京国,浮尘坌并缁人衣。

明年亲作建昌吏,四月挽船江上矶。

端居感慨忽自悟,青天闪烁无停晖。

男儿少壮不树立,挟此穷老将安归。

吟哦图书谢庆吊,坐室寂寞生伊威。

材疏命贱不自揣,欲与稷契遐相希。

昊天一朝畀以祸,先子泯没予谁依。

精神流离肝肺绝,眦血被面无是晞。

母兄呱呱泣相守,三载厌食钟山薇。

属闻降诏起群彦,遂自下国趋王畿。

刻章琢句献天子,钓取薄禄欢庭闱。

身着青衫手持版,奔走卒岁官淮沂。

淮沂无山四封庳,独有庙塔尤峨巍。

时时凭高一怅望,想见江南多翠微。

归心动荡不可抑,霍若猛吹翻旌旗。

腾书漕府私自列,仁者恻隐从其祈。

暮春三月乱江水,劲橹健帆如转机。

还家上堂拜祖母,奉手出涕纵横挥。

出门信马向何许,城郭宛然相识稀。

永怀前事不自适,却指舅馆排山扉。

当时髫儿戏我侧,于今冠佩何颀颀。

况复邱樊满秋色,蜂蝶摧藏花草腓。

令人感嗟千万绪,不忍仓卒回骖。

留当开尊强自慰,邀子剧饮毋予违。

此不啻公二十三岁以前自述之小传也,其天性孝友之纯笃,固盎然溢于楮墨间,而所谓欲与稷契遐相希者,盖自弱冠时而所志固已立矣。

荆公之学,不闻其所师授,盖身体力行,深造而自得之。而辅仁之友,则亦有焉。今刺取集中书序往还论学言志者次录之,其于公所养,可见一斑也。

夫君子有穷苦颠跌不肯一失诎己以从时者,不以时胜道也。故其得志于君,则变时而之道,若反手然,彼其术素修而志素定也。(《送孙正之序》)

予材性生古人下,学又不能力,又不得友以相镌切以入于道德,予其或者归而为涂之人而已耶?……自予之得通叔,然后知圣人户庭可策而入也。是不惟喻于其言而已,盖观其行而得焉者为多。(《李通叔哀辞》)

某愚不识事务之变,而独古人是信。闻古有尧舜也者,其道大中至正,常行之道也。得其书,闭门而读之,不知忧乐之存乎已也。穿贯上下,浸淫其中,小之为无间,大之为无崖岸,要将一穷之而已。(《上张太傅书》)

方今乱俗,在学士大夫,沈没利欲,以言相尚,不知自治而已。(《答曾子固书》)

天下之变故多矣,而古之君子,辞受取舍之方不一,彼皆内得于己,有以待物,而非有待于物也。非有待于物,故其迹时若可疑;有以待物,故其心未尝有悔也。若是者,岂以夫世之毁誉者概其心哉?若某者不足以望此,而私有志焉。(《答李资深书》)

学足乎己,则不有知于上,必有知于下;不有传于今,必有传于后。不幸而不见知于上下,而不传于今又不传于后,古之人犹不憾也。知我者其天乎。此乃易所谓知命也。命者非独贵贱死生尔,万物之废兴皆命也。孟子曰:“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答史讽书》)

夫君子之学,固有志于天下矣。然先吾身而后人,吾身治矣,而人之治不治,系吾得志与否耳。身犹属于命,天下之治,其可以不属于命乎?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又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孔子之说如此,而或者以为孔子之学汲汲以忧世者,惑也。惑于此而进退之行,不得于孔子者有之矣。……吾独以为圣人之心,未始有忧。有难予者曰:然则圣人忘天下矣。曰:是不忘天下也。否之象曰:君子以俭德避难,不可荣以禄。初六曰:拔茅茹,以其汇,贞吉。象曰:拔茅贞吉,志在君也。在君者,不忘天下也。不可荣以禄者,知命也。吾虽不忘天下,而命不可必合,忧之其能合乎?……孔子所以极其说于知命不忧者,欲人知治乱有命,而进不可以苟,则先王之道得伸也。世有能谕知命之说而不能重进退者,由知及之仁不能守之也。始得足下文,特爱足下之才耳。既而见足下衣刓履缺,坐而语未尝及己之穷。退而询足下终岁食不荤,不以丝忽妄售于人。世之自立如足下者有几?吾以为知及之仁又能守之,故以某之所学报足下。(《与王逢原书》)

集中言论,似此者尚多,今不悉录,录其尤者,尝迹荆公一生立身事君之本末。进以礼,退以义,其蚤岁贫苦患难,曾不以撄其胸,能卓然自立,以穷极古今之学而致之用。其得君以道易天下,致命遂志而不悔。其致为臣而归,则又澹然若与世相忘。记所谓素位而行,不愿乎外,无入而不自得者,公当之矣。及读此诸篇,然后知公之学,盖大有本原在。其大旨在知命,而又归于行法以俟命,故其生平高节畸行,乃纯任自然,非强而致。而功名事业,亦视为性分所固然,而不以一毫成败得失之见杂其间。此公之所以为公也。

公固守道自重,不汲汲于用世,而玉蕴山辉,不能自闷,贤士大夫,稍稍知之而乐称道之。其交公最蚤者,则曾巩也。巩与欧阳修书云:

巩之友有王安石者,文甚古,行称其文。虽已得科名,然居今知安石者尚少也。彼诚自重,不愿知于人。然如此人,古今不常有,今时所急,虽无常人千万,不害也;顾如安石,此不可失也。

而陈襄上荐士书,以之与胡瑗等并举,称其才性贤明,笃于古学,文辞政事,已著闻于时。皇祐三年,宰臣文彦博,遂以之与韩维共荐,于是有集贤院校理之命。嘉祐元年,欧阳修又以之与包拯、张环、吕公著三人共荐,称其学问文章,知名当世,守道不苟,自重其身,议论通明,兼有时才之用,所谓无施不可者。自是征辟屡至,然安于小吏,不肯就职,非故为恬退,亦有取于素位之义而已。

(考异一)《宋史本传》称曾巩携安石文示欧阳修,修为之延誉,擢进士上第。今按此妄语也。巩上修书,有先生使河北之语,其事在庆历六年。而公之成进士,在庆历四年,且书中明有已得科名之语,则公之得第,非藉揄扬甚明。《宋史》开口便诬,何以示信。

(考异二)《本传》又云:安石本楚士,未知名于中朝,以韩吕二族为巨室,欲藉以取重,乃深与韩绛、绛弟维及吕公著三人交。三人更称扬之,名始盛。今按此又妄语也。陈襄当皇祐间,已称公文辞政事,著闻于时。欧阳公亦言学问文章,知名当世。而韩维者,则文潞公以之与公同荐者也;吕公著者,又欧阳公以之与公同荐者也。然则韩吕安能重公?而公亦安藉韩吕以为重哉?夫自皇祐以及熙宁二十年间,公声名满天下,若范文正公、富郑公、韩魏公、曾鲁公皆交相延誉,见于本集及其他记载者班班可考。而《本传》曾不道及,乃至并文欧二公之荐剡而没之,一若有损诸君子知人之明者,徒曰藉韩吕以为重而已,毁人者何所不用其极耶。吾所以哓哓辨此者,以公之名节高一世,即其没后,而反对党魁之温公,犹称道之(见下),今如《宋史》所记,则一干禄无耻之小人,而其居恒所谓知命守道者,皆饰说以欺人矣,此大有玷于公之人格,虽欲勿辨,乌得已也。

(考异三)荆公少年,交友甚少,曾子固称其不愿知于人,而公《答孙少述书》,亦言:“某天禀疏介,生平所得,数人而已,兄素固知之。置此数人,复欲强数,指不可诎。”由此观之,公之寡交可见。而俗史乃有公与濂溪交涉一事,是又不可以不辨。罗景纶《鹤林玉露》云:荆公少年,不可一世士,独怀刺候濂溪,三及门而三辞焉。荆公恚曰:吾独不可自求诸六经乎?乃不复见。度正撰《周濂溪年谱》云:嘉祐五年,先生年四十四,东归时,王介甫为江东提点刑狱,年三十九,已号通儒。先生遇之,与语连日夜。介甫退而精思,至忘寝食。(此说本邢恕,恕程氏门人也)今按此两说者,一言不见,一言已见,既相矛盾,岂荆公少年既恚其不得见,及年至四十,又及其门而求见耶?抑濂溪始焉三辞之不见,而继焉且复自往见之耶?一何可笑,不知两说皆妄也。考濂溪不过长荆公五岁,以为少年,则俱少年耳,即云荆公求友心切,亟欲见濂溪,而濂溪以彼此同在求学之时,何得妄自尊大若此。岂孔子之与孺悲耶?且濂溪既未见荆公,以一向学之少年,何由望名刺而知其不可与语?濂溪果如此,尚得为人耶?况按诸两家年谱,盖终身无遇合之地。濂溪以天禧元年生道州。天圣九年,年十五,父卒。从母入京师从舅氏。则自十五以前,皆在道州也。景祐四年,母卒,葬润州。康定元年,年二十四,起洪州分宁县主簿,始入江西。荆公生天禧五年,幼随父宦韶州,其《忆昨书》曰:“丙子从亲走京国,则年十六也。”明年亲作建昌吏,则年十七至江宁矣。宝元二年,父卒,在江宁居丧,诗所谓三年厌食钟山薇也。庆历二年,年二十二,成进士,官淮南,而濂溪已先二年官分宁。是二人当少年时,未尝一日相值,罗氏之说,从何而来?嘉祐三年,荆公自常州移提点江东刑狱。四年,年三十九,五年五月,召入为三司度支判官,而濂溪于是年六月解合州签事归京师,则荆公已去江东,而年亦四十矣,以为二人相遇于江东,其年与地皆不合,而刑氏、度氏之说,从何而来?彼讲学之徒之造为此说者,欲借荆公以重濂溪耳。若夫濂溪之见不见,则何足为荆公轻重?而吾犹辨之不惮词费者,凡以见当时之所以诬诋荆公者,肆无忌惮,乃至毫无影响之事,而言之若凿凿焉,则其他之不可信,皆类是矣;而真事实之被抹煞而不可见者,又何限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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