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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庫提要研究

《中国四库学》(第3辑) 作者:邓洪波 编


· 四庫提要研究

試論國家圖書館藏《四庫全書總目》稿本殘卷的編纂時間——兼論與天津圖書館藏《總目》稿本殘卷的關係[1]

夏長樸 臺灣大學中文系

摘 要:本文之作,主要在探討北京國家圖書館所藏《四庫全書總目》稿本的編纂時間。這是筆者繼《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天津圖書館藏《四庫總目》稿本、臺北“國家圖書館”所藏《總目》殘稿、上海圖書館藏《總目》稿本之後,探討現存《四庫全書總目》稿本編纂時間的系列研究之一,希望藉此對殘存世間的《四庫全書總目》稿本不僅有較清楚的時間定位,也企盼對這些稿本的先後順序能有具體的了解,就《四庫全書總目》的編纂過程研究而言,這應是頗有參考價值的關鍵問題。

關鍵詞:《四庫全書》;《四庫全書總目》;紀昀

一、前言

2011年天津圖書館影印出版《紀曉嵐删定〈四庫全書總目〉稿本》(以下簡稱《津圖紀稿》),緊接著2012年臺灣商務印書館也影印出版了臺北“國家圖書館”所藏的《四庫全書初次進呈存目》。這兩部書的影印問世,不僅爲四庫學增添了第一手的研究資料,也開啟了文獻學界研究四庫學的新風氣。近十年來,有關《四庫全書總目》的研究大量增加,許多大學紛紛設置四庫學研究中心,一時之間四庫學的研究風起雲湧,形成一股氣勢沛然的學術浪潮,儼然可與地下出土文獻的研究風氣相抗衡,這種現象值得肯定。

除了上述兩部書稿之外,上海圖書館、北京國家圖書館、北京國家博物館、南京圖書館及臺北“國家圖書館”等,也都藏有數量多寡不一的《四庫全書總目》稿本。雖説殘存卷數有别,但就文獻研究而言,這些殘稿都是彌足珍貴,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源,對探討《四庫全書總目》的成書過程來説,也都具有相當重要的參考價值。

本文之作,主要在探討北京國家圖書館所藏《四庫全書總目》稿本(以下簡稱《北圖殘稿》)的編纂時間。這是筆者探討現存《四庫全書總目》稿本編纂時間的系列研究之一,希望藉此對殘存世間的《四庫全書總目》稿本不僅有較清楚的時間定位,也企盼對這些稿本的先後順序能有具體的了解,就《四庫全書總目》的編纂過程研究而言,這應是頗有參考價值的關鍵問題。

二、《北圖殘稿》的編纂時間蠡測

《北圖殘稿》雖非完整的書稿,與《津圖紀稿》不同的是,此一殘稿没有另外羼入或夾帶其他《總目》的稿本,可説通體來自一個書稿,因此没有必須事先辨僞的需要,也爲探討此一稿本的編纂時間,省卻了不少的麻煩,相較于《津圖紀稿》而言,要單純許多。以下就直接切入主題,討論本稿本的編纂時間。

與過去探討其他《四庫全書總目》稿本的編纂時間相同,由于缺乏直接的文獻佐證,無法據以論述《北圖殘稿》的編纂時間,只能通過具體可靠文獻的旁證作爲參考,進而比較出本稿的大致編成時間,事雖不得已,卻是目前可行的唯一方法。在檢討論述過程中,比對資料的選擇,務求確實可信;内容的分析解讀,力求精確;論證也要求儘可能嚴謹,以求得出足以令人信服的結論。

(一)就提要存有李清、周亮工等人的著作與姓氏文字,可以看出《北圖殘稿》的編成時間在乾隆五十二年三月之前。

乾隆五十二年(1787)三月,由于發覺李清所撰《諸史同異録》書内竟然有世祖順治皇帝與明崇禎四事相同的記載,清高宗爲此勃然震怒,當即下令撤出此書立刻銷毁,他説:

乾隆五十二年三月十九日内閣奉上諭:四庫全書處進呈續繕三分書,李清所撰《諸史同異録》書内,稱我朝世祖章皇帝與明崇禎四事相同,妄誕不經,閲之殊堪駭异。……乃從前查辦遺書時,該省及辦理四庫全書之皇子、大臣等未經掣毁,今續三分全書,猶復一例繕録,方經朕摘覽而得,甚屬非是。……所有四閣陳設之本及續辦三分書内,俱著掣出銷毁,其《總目提要》亦著一體查删。欽此。[2]

上意如此,臣下自然奉命唯謹,全力清查李清的各種著作。此事影響極大,牽連範圍甚廣,法網森嚴之下,不僅李清的著作遭到銷毁,連帶周亮工、吴其貞等人的著作也因有違礙文字遭到波及,一併都自《全書》撤出銷毁。除此之外,《四庫全書》所收各書,只要提要内容涉及上述諸人的文字、書名,也都遭到牽連,必須删除改動。《四庫全書》如此,《四庫全書總目》自不例外,同樣都要一體查删。换言之,乾隆五十二年以後編輯的《四庫全書總目》稿本,不應再收有上述諸人的著作提要,各書提要内容也不容許再出現上述諸人的名字與著作名稱。

經過這麽嚴峻的清查處理之後,李清、周亮工及吴其貞等人的著作已成禁書,照理説不應再存留于《四庫全書》與《四庫全書總目》之中,因爲這是嚴重觸犯忌諱的事。但就筆者翻閲《北圖殘稿》所見,事實似乎並不如此,依然有上述作者的書籍,存在于《總目》稿本中,如:

1.卷六十六,史部載記類,28b—29b《安南志略》《十國春秋》之間,著録有(明)李清撰《南唐書合訂》二十五卷(兩淮鹽政采進本)提要,館臣以墨筆勾除。

按:武英殿本《四庫總目》(以下簡稱“殿本《總目》”)(第2—436頁)[3]、浙江刻本《四庫總目》(以下簡稱“浙本《總目》”)(第588頁)[4]已無此書,武英殿本《四庫全書簡明目録》(以下簡稱“殿本《簡目》”)(第6—113頁)[5]亦無此書。惟有浙江刻本《四庫全書簡明目録》(以下簡稱“浙本《簡目》”)(第254頁)[6],在《安南志略》《十國春秋》之間,則依然著録此書,可見《北圖殘稿》原本即收有此書,仍保持奉命删除之前的原來面目。

2.卷七十,史部地理類三,5a—5b《顔山襍記》《嶺南風物志》之間,仍存有周亮工撰《閩小記》四卷(刑部尚書英廉采進本)提要,館臣以墨筆勾除。

按:殿本《簡目》(第6—128頁)、殿本《總目》(第2—526頁)、浙本《總目》(第627頁)已經删除此書。但浙本《簡目》(第291頁)及文瀾閣抄本《四庫總目》(第584頁)[7]在《顔山襍記》《嶺南風物志》二書之間,依然存有《閩小記》四卷提要。對比上述現象,可知《北圖殘稿》原有《閩小記》的提要,後來才由館臣將其删去。

除了這兩部書籍之外,其他著録或存目書籍提要中,内容涉及李清、周亮工等人的文字亦復不少,如:

1.卷六十四,史部傳記類存目六,16b—17a《禮白岳記》一卷(禮部尚書曹秀先家藏本),(明)李日華撰。

提要結語“殆是書有二名耶”下,原有:“周亮工《書影》曰:‘嘗見檇李李君實作《禮白岳記》,分視之則爲一則,合視之,共爲一記。而詩即連綴于中,分視之則詩,合視之,詩亦紀也。’”一大段文字。館臣以墨筆删去。

按:殿本《總目》(第2—405頁)已删,浙本《總目》(第574頁)依舊保留未删,僅將“周亮工《書影》曰”改爲“《因樹屋書影》曰”。文瀾閣抄本《總目》(第448頁),亦保留有“周亮工《書影》曰”本段文字。

2.卷一四一,子部小説家類二,17a—17b《默記》三卷(兩淮馬裕家本),(宋)王銍撰。

本書提要“宋王銍撰”下,原有:“字性之,汝陰人。……爲樞密院編修官”一段介紹作者生平履歷文字。

館臣墨筆删去此段文字,改爲:“有《補侍兒小名録》,已著録。”

另“尹洙扼吭之妄”下,墨筆删去“李清《南唐書合注》,亦稱所引江南野史李後主小周后事,參校本書此文,則亦不能無誤”一段文字。

又“鞏未察而書之”下,墨筆删去“小周后事,或則今本江南野史非完善,其文在佚篇之内,均未可知”一段文字。

按:殿本《總目》(頁3—974)、浙本《總目》(頁1197)均已删除上述二段文字。

3.卷一四二,子部小説家類三,39b《夷堅支志》五十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宋)洪邁撰。

本書提要“胡應麟《筆叢》謂所藏之本有百卷”下,原有“周亮工《書影》謂應麟所藏乃支甲至三甲”一句十六字。

按:殿本《總目》(第3—1010頁)、浙本《總目》(第1213頁)均已改爲:“核其卷目次第,乃支甲至三甲,共十一帙。”

就李清撰《南唐書合訂》二十五卷、周亮工撰《閩小記》四卷爲《北圖殘稿》原有,其後修改時才勾去删除,以及《禮白岳記》一卷、《默記》三卷與《夷堅支志》五十卷等仍保有忌諱文字的現象來看,《北圖殘稿》的編纂時間必然要早于清高宗下令禁書之前,否則不可能出現館臣以墨筆删除或更動提要文字的情形。如此説來,《北圖殘稿》的編纂時間應在乾隆五十二年(1787)三月以前。

(二)就“《御製詩文集》”的著録,可以推定《北圖殘稿》的編纂時間應早于乾隆五十一年(1786)。

清高宗的詩文著作豐富,編輯《四庫全書》時,也將其收入集部。就著作時間而言,《文集初集》收入丙辰至癸未(乾隆元年至二十八年,1736—1763)作品;《二集》所收爲甲申至乙巳(乾隆二十九年至五十年,1764—1785)作品;《三集》收入丙午至乙卯(乾隆五十一年至六十年,1786—1795)作品;《餘集》則爲丙辰至己未一月(嘉慶元年至四年,1796—1799)作品。

各集的刊刻時間爲:《御製文初集》三十卷,乾隆二十八年(1763)正月刊刻;《二集》四十四卷,乾隆五十一年五月刊刻。《御製文二集》以下,《御製詩四集》以下的詩文,終高宗之世皆未繕寫收入《四庫全書》。[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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