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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李贽文选译(修订版) 作者:陈蔚松 译注


前言

李贽,字宏甫,号卓吾,又号温陵居士,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生于明世宗嘉靖六年(1527),卒于神宗万历三十年(1602),是明代后期杰出的进步思想家,是反封建主义启蒙运动的先驱。他一生为反对封建统治阶级的道学思想,反对吃人的封建礼教而英勇战斗,最后以七十六岁高龄,在封建统治阶级的迫害下,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国封建社会的儒学,至宋代出现了一个主要流派,叫理学,又叫做道学。以程颢、程颐、朱熹为代表的道学家,提倡封建道德,宣扬什么“仁义道德”、“礼义廉耻”、“忠孝节义”等,他们把君臣之道、父子之道说成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万古长存的“天理”。程颐、朱熹把《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列为《四书》,朱熹还作了注解,叫《四书集注》。朱熹还概括出“存天理、灭人欲”这六个字,赤裸裸地暴露出封建礼教吃人的狰狞面目。

至元代复科举,诏定以《四书集注》取士,《集注》的编纂者朱熹被推崇备至。元修《宋史》,特立《道学传》,写入传中的有周敦颐、程颢、程颐、朱熹等二十四人。

明代,更加推崇儒学,进一步抬高孔子的偶像地位。明王朝规定各级学校要以孔子所定经书教诲诸生,进行“圣道”的学习和教育。同时,明朝统治者还把程朱理学定为官方哲学,成为明朝及封建社会后期的统治思想。理学家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把纲常名教和封建等级制度说成是“天理”,“天理”是先天地万物而存在的宇宙本体,是“至善”的、“永恒”的,人人必须遵守;“人欲”是“罪恶”的、“危险”的,必须加以抑制和消灭。其目的是要广大劳动人民放弃自己的基本生活要求,永远服服帖帖地受奴役,以巩固和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反动统治。

明中叶以后,海外贸易与国内商业有很大的发展,国内已出现了三十多个有名的工商业城市。尤其是江浙一带纺织业特别发达,出现了苏州、杭州等以纺织业为中心的大都市,出现了早期资本家与雇佣劳动者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生产关系。明中叶以后,城市市民、工人的反抗斗争,曾经遍及江南及国内各大城市。

李贽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封建统治阶级已日益腐朽,但是还很顽固;早期资本主义虽已开始萌芽,但是还非常微弱。与这种状况相适应,在思想意识领域,封建正统思想正在加紧控制,但是“离经叛道”的“异端”思想已经破土而出,李贽就是这样一个时代出现的一位反封建压迫反传统思想的进步思想家。

李贽出生在泉州。从唐宋时开始,泉州就是我国对外通商贸易的重要港口,元代泉州港进一步发展成为沟通亚非国家的东方大港。由于通商的关系,泉州是一个宗教众多、信仰繁杂的地区。李贽的家族和伊斯兰教有密切的血缘关系,天主教对李贽的家族也有一定影响。

李贽出身在一个世代为商的家庭里。李贽的祖宗几代都是泉州巨商,常到日本、琉球和南洋各地,最远到亚洲西部。如李贽的二世祖林驽就是兼营国内外贸易的大商人[1],四世祖林易庵和五世祖林琛父子经常往来于琉球、日本之间,并通晓琉球语,作过通事官(翻译),并娶色目人为妻,信仰伊斯兰教。李贽的家族与西亚血统的泉州伊斯兰家族屡通婚姻,李贽的祖父、父亲都是伊斯兰教徒。李贽这种世代经商的家世和近乎“异教徒”的出身,对于他的反传统思想的形成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李贽自幼就性格倔强,不盲从,不迷信,他自己说:“自幼倔强难化,不信道,不信仙、释,故见道人则恶,见儒则恶,见道学先生则尤恶。”[2]

稍长,李贽读朱熹《四书集注》等书,自觉“不能契朱夫子”深心,想丢下不读,但科举考试必须读这些书。李贽嘲笑说,科举么,这简直是开玩笑,临场只要抄抄书,蒙混一下就行了,主考官难道个个都能精通圣贤的思想么?于是他挑选了八股文许多篇,每天读熟几篇,临近考试前夕,已经能背诵五百篇了。他想,这样就行了,进了考场,拿了题目,“只要作一个缮写誊录生,就一定可以考中了。”[3]果然,他在二十六岁那一年(1552),考中了福建乡试的举人。中举后,“困乏,不再上公车。”没有再求功名,马上做官。

从三十岁开始,为了解决生活问题,李贽做了二十多年的官。他做的官,多是一些俸禄微薄、公务不多的冷官,如河南共城(现辉县)教谕、南京国子监博士、礼部司务等。万历五年(1577),李贽调云南姚安,做了三年清知府,任满辞职,携带家眷离开了姚安。二十多年的宦游生活,使他看透了官场的黑暗、肮脏和腐朽,他自己也深感受人管束之苦。他性格倔强、耿直,处处与上司抵触,他在《豫约·感慨平生》中说:“余唯以不受管束之故,受尽磨难,一生坎坷,将大地为墨,难尽写也。”[4]

李贽在思想上处处同统治者对立,从云南姚安府辞官之后,为了摆脱地方官的管束,决心不回本乡,于万历九年(1581)春天,携妻女到湖北黄安,开始过“流寓客子”的生活。李贽住在耿定理家,教授耿家子弟,自己也开始边读书边著述。他与耿定理是很投合的,但与其兄耿定向却对立。耿定向曾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刑部左侍郎、户部尚书等职,是个一心想发财做官,却满口仁义道德的道学家,一向以孔教正脉自居,对以李贽为代表的“异端”思想极为不满。万历十二年(1584),李贽的好朋友耿定理病逝,第二年他迁居麻城,住在龙潭湖上的芝佛院,并将妻女送回福建,从此他安静地读书写作,与一二相知者讲学。

李贽一到麻城,就写了一封信《与耿司寇告别》,在这封信中,他斥耿为“贼德之乡愿”,而把自己比作“狂狷”,“狂者不蹈故袭,不践往迹,见识高矣。”[5]李贽在龙湖还写了许多信同耿定向展开辩论,严厉批判他的假道学。在《答耿中丞》中,李贽把矛头首先指向耿定向奉为“万世师”的孔子。他指出:“夫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足也。若必待取足于孔子,则千古以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乎?”[6]这是对封建时代的最高思想权威和封建正统思想的有力冲击。李贽在麻城龙潭湖住了近十年,他的许多重要作品,都是在这个时期完成的。

万历十六年(1588),李贽的第一部著作《初潭集》编纂而成。他在《自序》中说:“《初潭》者何?言初落发龙潭即纂此,故曰《初潭》也。”这一年,李贽还开始编辑他的历史著作《藏书》、诗文集《焚书》和读书札记《说书》。万历十八年(1590),《焚书》在麻城第一次刻印。《焚书》里发表了给耿定向的七封信,这些信描画出了耿定向这个假道学家的丑态。《焚书》中还有大量的篇幅猛烈地抨击了儒学经典,对孔子以后的儒家学派,特别是对封建社会后期以程颐、朱熹为代表的宋明理学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有力的批判。

《焚书》出版,耿定向等狂怒起来。耿马上写了一封叫《求儆书》的公开信,诬蔑李贽对他的揭露是“诽谤”,动员他的学生们向李贽反扑,声称他和李贽之间的论战“关涉至大,是不容不辨者”。于是,耿定向的学生、曾任国子祭酒、礼部右侍郎的蔡毅中于万历十九年(1591)著《焚书辨》,对李贽进行诬陷和反扑。与此同时,封建统治集团还采用卑鄙的手段对李贽进行围攻,诬蔑他“左道惑世”、“坏法乱治”,在他游览武昌黄鹤楼时,一些人还对他进行恫吓和驱逐。

万历二十四年(1596),应刘东星之邀,李贽到了山西,第二年到了北京。万历二十六年(1598),李贽同焦竑一起,同赴南京。在南京住了将近两年,主要与焦竑研读《周易》,并最后编刻《藏书》。经过多次修订,《藏书》于1599年在南京刻印。《藏书》是李贽精心编写的一部重要历史著作。全书共六十八卷,包括从战国至元末的八百多位历史人物的传记,分为“世纪”和“列传”两个部分。李贽用反传统的独到的见解,评论了许多历史人物,特别是他写的那些总论、专论和评语,都鲜明体现了他的进步思想和历史观。

在南京期间,李贽曾和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有过三次会见。初次会见是在1599年,李贽为利玛窦题扇,并有赠诗。李贽还把利玛窦的《交友论》在湖广一带广为宣传。李贽自己写有《论交难》一文,载《续焚书》卷二。李贽还在《与友人书》中谈到了与利玛窦的交往,以及对利玛窦比较全面的看法和认识[7]

万历二十八年(1600),李贽又回到龙湖。这时,他已是七十四岁的老人了,再次受到封建统治者的迫害。麻城地方官雇了一些流氓打手,以“逐游僧、毁淫寺”,“维持风化”为名,来驱逐迫害李贽。这一次来势很凶,李贽得到了消息,由杨定见替他设法先行躲避。这一次封建统治者最后终于拆毁了他的芝佛院,以及准备死后埋骨之塔。这时马经纶从北通州赶来,与李贽同入河南商城黄蘖山中,共同谈《易》。马原任御史,因直言被谪为庶民。万历二十九年(1601),马与李同到北通州。马经纶作《与当道书》,为李贽申辩。

李贽避地通州,封建统治阶级也不肯放过他。礼科给事中张问达上疏参劾李贽,疏中极尽诬蔑之能事。明政府随即下令:“李贽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便令厂卫五城严拿治罪。其书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尽行烧毁,不许存留。”[8]

万历三十年(1602),李贽七十六岁,多病。春二月,遗言身后白布盖尸,土坑埋葬,仪从回教葬仪。明神宗下令逮捕李贽,还命令焚毁李贽的著作。李贽入狱后,照旧作诗写书。统治者审问他:“你为什么胆敢著那些妖书?”李贽驳斥说:“我著的书很多,对于世道人心,只有好处,没有坏处。”[9]审讯最终定不出什么罪名,打算押解他回福建原籍。李贽在狱中写有《系中八绝》,其最后一首说:“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我今不死更何待?愿早一命归黄泉。”[10]三月十五日,李贽于狱中取剃刀自刎,第二天,气绝身死。

明朝末年,在道学家乌烟瘴气的思想统治下,兴起了反道学的泰州学派,创始者为江苏泰州人王艮,字心斋。王艮家庭世代煮盐。王艮反对道学家所讲的道,认为人生吃饭穿衣才是重要的事,人民的日常生活才是“道”。王艮重视功利,反对道学禁欲主义。李贽是王艮之子王襞的学生,他继承了泰州学派王艮、何心隐的思想传统,并进一步发展,从而建立了反道学的思想体系。

李贽以勇敢的战斗精神,首先针对儒教经典和儒学圣贤,直斥“《六经》、《语》、《孟》,乃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11],还对孟轲、董仲舒、朱熹等儒学大师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对明代的道学家进行了无情地鞭挞。

李贽的许多著作表现了他进步的历史观。他认为历史是不断“推移”的,适当“推移”形势并对它作出贡献的人物,就应该给予肯定。他的《藏书》高度赞扬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功绩,称他为“千古一帝”,肯定隋朝杨坚、杨广“混一南北”的历史作用,称赞元为“华夷一统”。他主张“法贵适时”,赞扬商鞅为“英雄”,申不害为“好汉”,李斯为“才力名臣”,桑弘羊为“富国名臣”。在《藏书》中,李贽把农民起义领袖陈胜、窦建德列入《世纪》,和历代帝王并列,并称赞陈胜起义“匹夫首倡”,“古所未有”。李贽还认为封建社会爆发农民起义,是因为“举世颠倒,故使豪杰抱不平之恨,英雄怀罔措之戚”,赞扬明代横行海上“称王称霸,众愿归之”的林道乾“有二十分才,二十分胆”。[12]

明代中叶以后,我国资本主义因素开始萌芽,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市民阶层的力量逐渐壮大。李贽出身于一个世代经商的家庭,随着市民反封建民主斗争的开展,市民阶层的思想对他产生了一定影响。李贽认为人类天然平等,“圣人不曾高,众人不曾低”[13],“尧、舜与途人一,圣人与凡人一”[14]。主张男女平等,反对男尊女卑。认为妇女的“见识”不一定比男子低,“见识”长短不能以男女来划分。并赞扬邑姜、文母、薛涛等“远见女子”,“正人家吉祥善瑞,非数百年积德,未易生也。”[15]

针对董仲舒“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谬论和宋明理学家“存天理,灭人欲”的禁欲主义,李贽指出,人必有私,圣人也有势利之心。道不在禁欲,而在满足人们的需要和追求物质的快乐。他认为“富贵利达所以厚吾天生之五官”是必然之势,“圣人顺之,顺之则安之矣”[16]

李贽又主张自由、自治,反对封建的礼教、政治和法律的束缚。他认为政治就在于因人而治,就在于以人治人,就在于以人自治。他认为“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要注意个性。他反对“本诸身”、“取必于己”的君子之治,即封建束缚,而主张“因乎人”“顺乎民”,“因其政不易其俗,顺其性不拂其能”的至人之治[17],即自由解放。为了自由、自治、解放,李贽唾弃封建社会的一切“教条禁约”和“礼”,他落发而留鬓须,出家而饮酒吃肉,嘲弄圣贤先哲,赞扬寡妇卓文君的私奔,这都是他对封建的政教礼俗的彻底否定。

明中叶以后,小说、戏曲、民歌等文艺形式比宋、元两代有了更大的发展和繁荣,许多作品在内容上反映了市民阶层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反对封建礼教的思想愿望。一些文人反对这种具有进步倾向的文艺的发展,主张“文必秦汉,诗必盛唐”。针对这种复古谬论,李贽提出“诗何必古、选,文何必先秦”,反对以古诗文作为衡量文艺的标准和指导创作的原则。主张文艺要表现“童心”,也就是“真心”。李贽还认为,时代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文艺也必然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今日新也,明日新也,后日又新也”[18]。李贽对宋元以来生气勃勃的小说、戏剧作品,给予很高评价。通过评点、写序,热情歌颂那些具有反封建压迫、反传统思想倾向的作品,而痛斥那些宣扬纲常名教的作品。李贽对新兴文艺的赞扬,大大提高了小说、戏曲的社会地位,对明清通俗文艺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公安派的文艺思想更有直接影响。公安三袁与李贽有密切的交往。三袁主张创作要自然,不拘格套,并反对“文必西汉,诗必盛唐”的拟古风气,创立了当时文艺的一个新流派,即公安派,这是在李贽进步文艺思想的直接影响下形成的。

李贽一生的著作很多,生前刻印的主要著作有《老子解》、《初潭集》、《说书》、《焚书》、《藏书》、《明灯道古录》、《王阳明先生道学钞》、《王阳明先生年谱》,死后由别人编定刻印的有《续藏书》、《续焚书》、《李卓吾先生遗书》、《李氏文集》(又名《李温陵集》)等。

李贽的著作在明代一再受到禁毁,直至清代编《四库全书》,仍不收李贽的著作。但是在封建统治阶级一禁再禁的严令之下,李贽的著作仍然广泛流传,而且深入人心,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李贽的反封建进步思想,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期的时代产物,是封建社会意识形态中追求自由解放的市民思想,对后来进步思想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李贽死后八年出生的黄宗羲(1610—1695),尖锐揭露封建皇帝“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这种封建专制制度正是“天下之大害”[19],提出“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20]。这是对李贽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戊戌变法时期资产阶级改良派人物谭嗣同(1865—1898)把秦朝以来的君主斥之为“独夫民贼”,提出“废君统、倡民主、变不平为平等”的口号[21],也是李贽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顾炎武说:“自古以来,小人之无忌惮而敢于叛圣人者,莫甚于李贽。”[22]到“五四”运动时,人们还介绍李贽的著作,作为打倒孔家店的武器。如吴虞(1871—1949)在《李卓吾别传》中,就通过评价李贽及其著作,猛烈抨击孔学“误国殃民,为祸之烈,百倍于洪水猛兽”,“儒教之影响于亡国亡种实大矣”。

明朝占统治地位的官方哲学——理学是更加精致化了的孔学,更加虚伪,更具有欺骗性。李贽对理学伪善、丑恶本质的深刻揭露和批判,使人们认识到了它的可耻可卑,给人们以振聋发聩的启蒙作用,对当时和后来的思想家有巨大的影响。明末清初的王夫之(1619—1692)批判理学家“去欲存理”的反动说教,指出“欲即天之理”,“终不离欲而别有理”,“饮食男女之欲,人之大共”[23],这和李贽“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理矣”的命题是一脉相承的。清朝戴震(1703—1777)进一步尖锐指出,理学家“去欲存理”的说教,是对人民大众的“残杀之具”,它比酷吏的以法杀人更为残酷,因为:“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24]

李贽的战斗精神,对人们的思想解放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袁宏道把明代的封建统治比作一个大罗网,把李贽的出现,比作是要用“无羽镞”,“扇海作洪炉,燎山煮精玉”,从而解除这个大罗网[25]。汪本钶在《续刻李氏书序》中说:李贽的著述“一点撺自足天下万世之是非,而一咳唾实关天下万世之名教,不但如嘻笑怒骂尽成文章已也。盖言语真切至到,文辞惊天动地,能令聋者聪,聩者明,梦者觉,酲者醒,病者起,死者活,躁者静,聒者结,肠冰者热,心炎者冷,柴栅其中者自拔,倔强不降者亦无不意俯而心折焉。”

李贽的思想也充满了矛盾,带有时代的与阶级的局限。比如他称赞《水浒传》所描写的农民起义为英雄,但又标榜所谓“忠义”,表明他并不赞成农民起义推翻地主阶级的封建专制政权;他的思想受到王阳明主观唯心主义和佛教的影响,有不少作品宣扬了唯心主义的东西;他提出的“人必有私”的命题,在当时反对封建压迫中有一定进步意义,是资本主义萌芽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却显然带有剥削阶级的烙印……凡此种种,我们都要注意认真分析。

本书从李贽的主要著作《初潭集》、《焚书》、《续焚书》、《藏书》中选译了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文章,希望读者对李贽的作品和思想能有概括的了解。在注释、今译等方面,必定存在不少欠妥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教正。

陈蔚松(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献研究所)


注释

[1]泉州林李二姓同祖。李贽初姓林,名载贽,入学改姓李,并去“载”字。

[2]《王阳明先生道学钞》附《王阳明先生年谱后语》。

[3]《焚书》卷三:《卓吾论略》。

[4]《焚书》卷四。

[5]《焚书》卷一。

[6]《焚书》卷一。

[7]《续焚书》卷一。

[8]《明神宗万历实录》卷三六九。

[9]《李温陵传》。

[10]《续焚书》卷五。

[11]《焚书》卷三:《童心说》。

[12]《焚书》卷四:《因记往事》。

[13]《焚书》卷一:《答京中友朋》。

[14]《明灯道古录》卷上。

[15]《焚书》卷二:《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

[16]《焚书》卷一:《答耿中丞》。

[17]《焚书》卷三:《论政篇》。

[18]《明灯道古录》卷上。

[19]《明夷待访录》:《原君》、《学校》。

[20]《明夷待访录》:《原君》、《学校》。

[21]《谭嗣同全集》第五四页。

[22]《日知录》卷一八。

[23]《读四书大全说》卷四、卷八,《诗广传·陈风》。

[24]《孟子字义疏证·理》。

[25]《袁中郎全集》卷二:《送王静虚访李卓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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