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二/周汝昌明人刘、于二公的《帝京景物略》,真是一部奇书,每一循诵,辄为击节叫绝。——然而高兴之余,却又总带有几分怅惘之感,因为在我寡陋的印象中,似乎数百年间,竟无一人一书堪称继武,在他们之后,拖下了这么大的一片大空白。这难道不让人沉思而慨然吗?多年以来,此种感慨日积日深,——不想今日要为云乡兄的《燕京乡土记》作序,我心喜幸,岂易宣喻哉!乡土记有甚对读?有何价值?我不想在此佳构前面回答这种八股题,作此死文章。汉人作赋的,先讲“三都”、“两京”;三国诗人,也有帝京之篇。看来古人所以重视“皇州”、“帝里”,不一定只因为它是“天子脚下”。不论什么时代,一国的首都总有巨大的代表性,燕都的代表性,远的可以上溯到周武王分封,近的,也可以从辽金说起——这“近”,也就有七八百年呢!这其间,人民亿众,歌哭于斯,作息于斯,蕃衍于斯,生死于斯,要包涵着多么广阔深厚的生活经验、文化内容,恐怕不是“计算机”所能轻易显示出答案来的。我们中华民族,就在这样的土壤上,创造积累出一种极其独特而美妙的文化;这一文化的表现形式,不只是存在于像有些人盯住的“缥湘卷轴”之间,却是更丰富更迷人地存在“乡土”之际。这一点,往往为人忽略。忽略的原因,我认为是它太神奇而又太平凡了,于是人们如鱼在水,日处其中,习而与之化;于是只见其“平凡”、而忘其神奇,而平凡的东西还值得留心与作记吗?这也许就是刘、于二公之所以可贵。我常常这样思忖。“乡土”到底是什么?稍稍长言,或者可以说成乡风土俗。乡风土俗,岂不“土”气乎?仰慕“洋”风的,自然避席而走。但因沾了“帝京”的光,或许就还能垂顾一眼,也是说不定的。其实,“帝京”的实体,也仍然是一个人民聚落的“大型”物罢了。一个小小聚落的“乡土”,却也是很值得为之作“记”的呢?我打一个比方。譬如这“庙”之一物,今天一提起它,想的大约只是一个“迷信象征”。事实上并不是这么简单的“认识论”所能理解说明的。如果他一乍听庙和“社会”密切相关,会惊骇诧异或嘲骂其“荒谬”、“错误”。因为他不知道中华民族的文化历史,我们的“老祖宗”们,凡是聚落之点,必先有一“社”(也许设在一株古树之下),群众有事——祭祀的,岁时的,庆吊的,娱乐的,商议的,宣传的……都以此“社”为“会”众之所。从这里发生出“一系列”的文化活动形式。后来的庙,就是“社”的变相遗型(众庙之一的“原始体”叫土地祠,就是“社”了)。庙的作用,远不只是“烧香磕头”一类。应当想到:建筑、雕塑、壁画种种艺术,都从此地生长发展。唱一台戏,名曰“敬神”,其实“娱人”,(“心到神知,上供人吃”的俗谚,深通此理了!)而戏台总是在庙前头的。所谓“庙会”,其实是“农贸市场”和“节日文艺演出”的结合体!所以鲁迅先生早就指出,这是中国农村人民一年一度的惟一的一种自创娱乐形式,把它当作“迷信”反掉了,则农民们连这么一点快乐也就没有了!——讲“乡土”,其中必有与“庙”相关的事情,这是我敢“保证”的。这些事,难道不值得我们思索一下吗?我们常说“人民的生活”这句话。其内涵自然有科学表述,今不多及;然而假使人民的生活当中不包括我们刚才叙说的那一重要方面,那么这个民族(伟大的民族啊!)还有什么“意味”可言呢?这个民族有他自己的文化历史,有他自己的乡风土俗,这如不是一个民族的一种标志,那什么还是呢?历史的时间长河是望不到尽头的,时代要前进,科技要发展,文明要进化,社会要变迁……。但不管怎么进展变化,中华民族的根本质体与精神是不会变“土”为“洋”的。以此之故,后人一定要了解先人的“乡土”,知道他们是怎样生活、为什么如此生活的深刻道理,才能够增长智慧,更为爱惜自己民族的极其宝贵的文化财富,对于“古今中外”的关系,才能够认识得更正确,取舍得更精当,而不致迷乱失路,不知所归。如此看来,为燕京之乡土作记,所系实非细小。以“茶余酒后,谈助可资”的眼光来对待它,岂不浅乎视之了?开头我提《帝京景物略》,此书确实不凡。但它是以“景物”为主眼,除“春场”等个别条目,记“乡土”的实在不够丰富。如今云乡兄这部新书,大大弥补了前人的阙略,长期的空白,使得我们不再兴惘然之慨叹,其于后来,实为厚惠,个独像我这样的一个人的受贶良多而已也。云乡兄的文笔亦佳,使刘、于二公见之,或亦当把臂入林。这也是不可不表的。我草此序,极为匆促,不及兼作题咏,今引前年题他的《鲁迅与北京风土》的一首七律于此,也算“义类”相关吧:至日云鸿喜不遐,春明风物系吾家。轮痕履印坊南北,酒影书魂笔整斜。霏屑却愁琼易尺,揖芬良愧墨难加。揩摩病眼寒灯永,惆怅东京总梦华。诗题是:《壬戌长至节云乡兄远惠其新著赋句报之》。是为序。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三日,北京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