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涉及我国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方方面面,常和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完善和健全农村法制工作也随即成为我国法制工作的重心之一,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形成了凡事强调“管”字的习惯。“管”字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固然重要,但是“管”毕竟不是万能的,要想使我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得到尽快的发展,必须充分调动各条战线人民的积极性。具体到农村法制建设,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种极性,才可能取得的发展农村法制的工作中,我们往往只片面台调农民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必须遵守法律和服从管理的一面,单纯把农民群众当做管束对象进行教育和警告,却忽视了对农民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朱镕基总理在最近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农民列为我国弱势群体的一种,就是对保护农民权益不力现实的反思。农民作为弱势群体,需要得到全社会更多的关心和保护,不过这还不是外力的作用;对农民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更需要从内力上下功夫,提高农民群众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积极性,健会农民的法制观念。要提高农民保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前提就是必须让农民群众有机会充分认识和了解自身的合法权利,在此基础上形成对合法和非法行为的识别和判断,自觉维护合法权益。自觉抵制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这大农民权益保护的丛书,就为农民群众了解自身权益提供了一个便捷手工具。丛书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用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向农民群众解释其中哪些权利受法律保护,哪些行为受到法律的制止,具体的纠纷应当怎么解决等,具有可读性和实用性。我们期待并且相信,这套小丛书,将给农民群众带来新的感受,为提高我国农村法制水平做出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