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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学

监察法学

定 价:¥78.00

作 者: 马怀德 编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丛编项: 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
标 签: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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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010203225 出版时间: 2019-11-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开 页数: 458 字数:  

内容简介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监察法》开启了我国法治反腐的新时代。随着《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我国法学领域中一个新兴的学科——监察法学也应运而生。为了学习研究适用监察法,发现和总结监察活动的规律,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治实践,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监察法学十分必要。当前监察法治实践已迅速展开,监察法学研究亦日益深入。学习和研究监察法学对于建立中国特色监察法学理论体系具有促进作用,同时对于深入推进反腐败实践亦具有理论指导意义。本书是国内*早开始着手编写的监察法学教材。希望教材的编写有助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的监察理论体系,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在越来越多的高校和培训机构设置监察法学学科,开设监察法学课程,培养监察法治人才的起步阶段,为监察法学教学提供参考。

作者简介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监察学会副会长,中纪委特邀监察员。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系我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博士。曾赴美国耶鲁大学、波士顿大学作访问学者。出版学术专著、合著20余部,发表论文百余篇。直接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曾于2005年12月为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授课,2016年5月17日参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的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并代表法学界发言,三次参加中纪委专家座谈会。系“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批准的政府特殊津贴。林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在中国政法大学相继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2013年7月至2015年9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UC Berkeley School of Law)作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互联网法、教育法、廉政法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等项目多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多篇。杨伟东,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剑桥大学、伦敦大学访问学者。河南省委法律顾问,北京市人民政府等政府立法专家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著作近百篇。独著《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强度研究——行政审判权纵向范围分析》《权力结构中的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问题研究》等书,主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案例读本》《政府依法行政教程》等书,译有《英国行政法教科书》《法律与行政》等著作。主持、承担多项国家、省部级课题研究。谭宗泽,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监察法学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现任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监察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廉政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基础理论、监察法基础理论、公务员制度及职务犯罪预防和廉政制度、社会管理创新等。近年来主持完成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行政法实施研究》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发表《论国家监察对象的识别标准》等论文10余篇。沈开举,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民进河南省委副主委,郑州大学土地法治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其中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各一项。出版学术著作3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先后荣获郑州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讲课大赛一等奖、郑州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社科专家、河南省社科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等称号,出版著作曾荣获司法部优秀法学教材与著作优秀成果奖和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张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法制史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律史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史,曾获“北京市优秀教师”“法学系十佳教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王敬波,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端升学者(A层次)。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兼任教育部、审计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海警局等国务院部门法律顾问或者咨询专家;北京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朝阳区、大兴区政府等职能部门和区县政府的法律咨询专家;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秘书长,北京市行政法学会副会长。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挂职*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著有《高等教育领域里的行政法问题研究》《法治政府要论》等著作30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获得钱端升科研成果二等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司法部、教育部等科研项目80多项。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北京市“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周佑勇,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副校长,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持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等2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5部,主编及合著30余部。李洪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行政法治创新工程项目组首席研究员、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研究生导师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行政法案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会(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教育行政执法改革专家指导组成员,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公开专家咨询组成员,北京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云南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专家库专家,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特邀监察员等。著有《行政法释义学:行政法学理的更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在《法学研究》《人民日报》《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等报刊发表各类文章6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类课题10余项。余凌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警察法学。著有《行政法讲义》《警察法讲义》《行政法案例分析和研究方法》《行政契约论》《行政自由裁量论》《行政法上合法预期之保护》《警察行政强制的理论与实践》等13部学术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等多项课题。入选2007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等奖项。张瑜,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先后在西南交通大学纪委、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等实务部门工作。主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参加“马工程”重大项目“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课题。出版专著1部、参编多部公务员培训教材、监察法及党内法规释义。在《学习时报》《廉政瞭望》《改革内参》《行政法学研究》《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近20篇文章。曹鎏,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律学院访问学者,法学博士后。北京市“百名法学英才”。兼任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制日报社依法治国智库”首批专家、北京市西城区委区政府顾问、顺义区人大法律顾问、朝阳区纪委监委特约监察员、海淀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研究领域主要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监察法、教育法等。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多篇文章被《人民日报内参》《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并多次获领导批示。主持30多项国家社科基金、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等。汪海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法学博士。曾挂职*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文章数十篇,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八届)等称号。王周户,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和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省政府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员以及省法院、省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专家咨询员。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地方立法与社会治理、新疆建设兵团法治化问题等。获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施鹏鹏,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2008年),博士生导师(2009年),*高人民法院访修学者(2017年),《证据科学》杂志编辑,中、法法学双料博士,可应用英、法、德、意、西等多门外语从事学术研究,学术专长为司法制度、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和比较法。自2004年起在海内外出版专著、译著6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和译文100余篇,主持及主研近十个国家及省部级项目。自2014年起,受中央政法委及中国法学会的委托,担任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专家。解志勇,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院长、卫生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人工智能法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特聘法律专家、中国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学术专长为监察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卫生法学。自2004年起共出版专著8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百余篇,主持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国家监察理论构建、实践特色和制度创新研究”,并主持及主研其他国家及省部级项目13余项。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重要研究报告和法律修改建议等10余篇,多篇被采纳或得到重视。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生于重庆,曾插队务农、参军服役、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法学博士,毕业于重庆行政学院、西南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主要研究方向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部分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山东省、四川省、成都市、南京市、珠海市、国家住建部、中联部、中国侨联、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高检等中央机构和地方机构的法制顾问、复议委员或立法专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院校的兼职教授或研究员。董皞,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广东省社科基地澳门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广州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法制研究院院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主任。兼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法治社会》杂志总编、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法学博士,研究员,教授,博导,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司法制度、港澳问题。担任中宣部和教育部马列主义法学系列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编写组专家,在商务印书馆等**出版社出版个人专著2部,主编或合著学术著作3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法学**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近五年个人主持国家社科一般项目和省部级社科项目多项。获评首届广东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广州市杰出专家、享受广州市政府住房补贴的特殊人才等。

图书目录

序监察法开启法治反腐新时代1
绪论
一、监察法和监察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学习和研究监察法学的基本方法
三、学习和研究监察法学的重要意义
四、本书的体系和结构
第一章监察法概述
第一节监察权、监察法与监察法学
一、监察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监察法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三、监察法学的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
第二节监察法的渊源
一、关于法的渊源及监察法渊源的言说
二、我国监察法渊源资源、进路和动因的展开
三、监察法渊源构成要素的基本特征
四、我国监察法渊源的具体表现形式
五、监察法渊源的发展
第二章《监察法》的理论基础及其中国特色
第一节《监察法》的理论基础
一、《监察法》的政治学理论基础
二、《监察法》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三、《监察法》的文化理论基础
第二节《监察法》的中国特色
一、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目标
二、统领性、基础性的国家监察法典
三、权威专责的监察委员会
四、独立式复合型的监察权力
五、广泛全覆盖的监察对象
六、系统完备的监察程序
第三章中外监察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域外监察制度概述
一、以瑞典为代表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
二、以美国为代表的行政内部监察制度
三、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复合式监察制度
四、以新加坡为代表的集中式监察制度
第二节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演变
二、监察制度的权威性与有效性基础及其蜕变
第三节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监察制度
一、以中国香港为代表的集中式监察制度
二、中国台湾地区集中式监察制度的基本情况
第四章监察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监察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监察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监察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三、监察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第二节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的确立
二、坚持党的领导原则的具体理解
第三节全面覆盖原则
一、全面覆盖原则的确立
二、全面覆盖原则的具体理解
第四节监察权独立行使原则
一、监察权独立行使原则的确立
二、监察权独立行使原则的具体理解
第五节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确立
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具体理解
第六节依法监察原则
一、依法监察原则的确立
二、依法监察原则的具体理解
第七节当事人权利保障原则
一、当事人权利保障原则的确立
二、当事人权利保障原则的具体理解
第八节监督优先原则
一、监督优先原则的确立
二、监督优先原则的具体理解
第五章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
第一节监察机关的地位和特性
一、监察机关是国家机构体系中独立于“一府两院”的新型机关
二、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三、监察委员会是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
四、监察机关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
第二节监察机关的组织
一、监察委员会的组织体系
二、监察委员会的组成、产生
三、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和内部组织
四、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和监察专员
第三节监察人员
一、监察人员的法律地位
二、监察官制度
第六章监察范围
第一节监察对象概述
一、监察范围的性质
二、监察范围的发展
三、监察范围变化的原因
四、监察事项的界定
第二节监察对象范围
一、编制内人员
二、非编人员
三、有关人员
第七章监察权限与监察措施
第一节监察监督
一、监察监督概念及内涵
二、监察监督的内容
三、监察监督的方式手段
四、监察监督的特征
五、配套廉政制度建设
第二节监察调查
一、监察调查的构成
二、监察调查权的性质
三、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主体及区分标准
四、监察调查主要内容
五、监察调查的步骤程序
第三节监察处置
一、监察处置的概念
二、监察处置的主要方式和措施
三、监察处置的原则
第四节一般调查措施
一、一般调查措施概述
二、一般调查措施的种类及主要内容
第五节特别调查措施
一、概述
二、讯问被调查人
三、留置
四、查询、冻结
五、搜查
六、调取、查封、扣押
七、技术调查措施
八、通缉
九、限制出境
第八章监察程序
第一节监察程序概述
一、监察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二、监察程序的功能
三、监察程序的原则
第二节监察管辖
一、管辖原则
二、管辖类型
三、派驻制度、“两为主”制度
四、深化领导体制改革新思路——以高校为例强化行业监察
第三节监察程序制度
一、问题线索处置程序
二、调查程序
三、审理程序
四、收集证据程序
五、留置程序
六、撤销案件的条件和程序
七、《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
八、纪法衔接——《监察法》与党内监督法规的衔接
第四节职务违法证据规则
一、职务违法证据规则概述
二、职务违法证据规则的具体内容
第五节职务犯罪证据规则
一、职务犯罪证据规则概述
二、职务犯罪证据规则的具体内容
第九章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第一节监督概述
一、“监督”的词源
二、现代意义上的“监督”:含义与特征
三、对监督者的监督:监察法框架下监督的特殊性
第二节人大监督
一、人大监督的特点
二、人大监督监察委员会的方式
三、以往人大监督中出现的问题
四、以监察委员会建立为契机,改进人大监督
第三节国家权力之间互相监督与制约
一、审判机关对监察机关的监督与制约
二、检察机关对监察机关的监督与制约
三、执法部门对监察机关的监督与制约
第四节民主监督
一、民主监督的概述
二、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监督中的信息公开
三、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四、民主监督程序法治化
第五节社会监督
一、社会监督概述
二、社会监督的价值
三、社会监督的渠道
四、接受社会监督的保障机制
第六节舆论监督
一、舆论监督概述
二、舆论监督的价值
三、舆论监督的界限或原则
四、接受舆论监督的组织机构
第七节内部监督
一、设置专门的内部监督机构
二、回避制度
三、保密制度
四、防止利益冲突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一节法律责任概念与法律责任体系
一、责任理念和法律责任理念
二、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三、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法律责任的判断原则
五、法律责任的承担形式
第二节机构人员法律责任与国家赔偿
一、从传统行政责任到广义法律责任
二、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国家赔偿的制度演进与特殊功能
第三节国家监察法视野下的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机制:“依法给予处理”
二、法律责任机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律责任机制:“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第四节树立新观念落实法律责任机制
一、宪法至上的观念
二、尊重人权的观念
三、权力界限的观念
四、管理民主的观念
五、程序法治的观念
六、政府诚信的观念
七、接受监督的观念
八、权责统一的观念
九、权利救济的观念
第十一章反腐败国际合作
第一节反腐败国际合作概述
一、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基本模式
二、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中国经验
第二节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基本内容
一、反腐败国际合作的统筹协调
二、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具体内容
三、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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