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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法律的碰撞:无人驾驶汽车法律规制研究

科技与法律的碰撞:无人驾驶汽车法律规制研究

定 价:¥98.00

作 者: 张志坚,项波
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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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3078948 出版时间: 2021-12-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开 页数: 316 字数:  

内容简介

  无人驾驶汽车引发的法律挑战,可以从民法、行政法和刑法三个维度提出应对方案。基于无人驾驶汽车在不同应用场景中所涉法律关系的不同,不宜“一刀切”地对其进行法律规制,而应在区分公用、商用和自用等不同应用场景基础上,对其责任险、赔偿基金、运营模式、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等作出不同的制度设计。本书针对当前无人驾驶汽车路权、车辆经营权、法律地位和责任主体不明等现状,认为应当从本源性角度,借助第一性原理分析方法,对无人驾驶汽车自身构成要件进行剖析,明确无人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对无人驾驶汽车保险、赔偿基金以及运营模式进行重构。同时,在提出电子法人理论的基础上,对无人驾驶汽车在民事方面涉及的交通事故侵权和网络信息侵权,行政方面涉及的准入标准、道路通行权、交通责任认定及行政处罚对象,刑事方面涉及的数据类犯罪和交通肇事类犯罪建构起合理应对方案和规则体系,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和理由,并进行具体条文设计,以期能探寻出适合我国国情并能面向世界的无人驾驶汽车法律规制路径,从而促使以无人驾驶为代表的智能科技产业步入可持续的良性发展轨道。 本书适合法学领域和科技领域的工作者及相关研究者阅读。

作者简介

  张志坚,男,江西永丰人,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江西理工大学智慧法治研究中心负责人,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大数据、区块链智能合约、无人驾驶和人工智能法治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持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人工智能自主行为的私法规制研究”(项目编号:21BFX081),《论人工智能的电子法人地位》(张志坚独著,载《现代法学》2019年第5期)获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项波,男,法学硕士,教授,现任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近年来,主持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项目、江西省社科基金等省级以上课题十余项,在《江西社会科学》《山东社会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编《民法典型案例评析》等教材,出版《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保障研究》等专著两部。现兼任江西省民法学会副会长、江西省立法研究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

图书目录

目录
第一章无人驾驶汽车概述
第一节无人驾驶汽车的构成要件和特性
第二节无人驾驶汽车的本质和法律属性
第三节无人驾驶汽车的价值和意义
第四节无人驾驶汽车的风险与收益
本章小结
第二章无人驾驶汽车法律地位辨析
第一节无人驾驶汽车法律地位观点介评
第二节无人驾驶汽车成为民事主体的理由
第三节无人驾驶汽车的电子法人定位
第四节无人驾驶汽车作为电子法人的运行特征
本章小结
第三章无人驾驶汽车保险与赔偿基金法律制度建构
第一节无人驾驶汽车财产保险
第二节无人驾驶汽车责任保险
第三节无人驾驶汽车保险定价和理赔
第四节无人驾驶汽车赔偿基金
第五节电子法人保险和赔偿基金
本章小结
第四章无人驾驶汽车电子化运营优势、法律风险与规制
第一节电子化运营:智能合约与无人驾驶汽车的融合
第二节智能合约的法律属性与运营优势
第三节无人驾驶汽车电子化运营的法律风险
第四节无人驾驶汽车电子化运营的法律规制
本章小结
第五章无人驾驶汽车的民法规制
第一节无人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侵权分析
第二节无人驾驶汽车网络信息侵权分析
本章小结
第六章无人驾驶汽车的行政法规制
第一节无人驾驶汽车给传统交通安全秩序带来的挑战
第二节当前交通制度在应对无人驾驶汽车方面的缺陷
第三节域外无人驾驶汽车行政规制制度考察
第四节我国无人驾驶汽车行政规制的对策建议
本章小结
第七章无人驾驶汽车的刑法规制
第一节无人驾驶汽车数据类犯罪分析
第二节无人驾驶汽车交通肇事类犯罪分析
本章小结
第八章无人驾驶汽车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
第一节域外立法参考考察
第二节我国立法建议
本章小结
第九章无人驾驶汽车立法条文设计及理由
第一节刑法条文设计及理由
第二节行政法条文设计及理由
第三节民法的条文设计及理由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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