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节 巫医交合

夏商社会生活史 作者:宋镇豪著


  第二节巫医交合 一巫医不分 (一)疾患心理和巫医行为 上古“医术”的效能,每每与主观意识所产生的幻想相平行,信仰上的模糊感和神秘性,远比由医疗实践而取得的成功经验更具魔力,这与当时的疾患心理因素和认识水平,是紧相关联的。早先人们通常把疾病的致因,直接归诸自然界神祇的降灾或人鬼作祟。甲骨文有“帝降疾”,知商代人有视疾病为上帝对下界的降警。但在许多场合,商代人是把疾病直接视为先王先妣先臣在作祟危害于生者,如甲骨文有云:“贞王疾惟大示”、“疾身惟有害,惟多父”、“贞惟多妣肇王疾”、“贞有疾趾惟黄尹害”①,大示、多父、多妣、黄尹等已故先人,都可成为致疾于人的死神。这种疾病心理观当来源于原始鬼魂崇拜。原始先民不懂得人的精神活动要依赖于人的肌体活动,认为人死而灵魂不灭。《礼记·祭法》云:“人死曰鬼。”《说文》云:“人所归为鬼。”《韩诗外传》云:“人死曰鬼,鬼者归也。”在当时人们心目中,鬼魂有着超人的力量,能对生者行为进行监视,能作祟于人,人的疾病即因鬼魂作用而起。《论衡·解除篇》记有一则上古的传说,其云:昔颛顼氏有子三人,生而皆亡,一居江水为疟鬼,一居若水为■魉,一居欧隅之间主疫病人。人们为消病除疫,通常采取各种手段安抚鬼魂,或以祭祀讨好之,或以虔悔来消除鬼魂的不满,或表示屈服以取悦之,或用某种仪式驱赶疫鬼②。但这一切必须借助于能够沟通人鬼间的媒介来完成,即巫的力量。巫是原始鬼神崇拜的直接产物,《一切经音义》云:“事鬼神曰巫。”云南、四川一带的摩梭人和纳西族中流行的达巴教和东巴教,保留有浓厚的原始巫教残余,信仰万物有灵,其巫师的消病除疫,即是以对幻想中的病魔恶鬼的颂祷词或诅咒,构成巫医行为的核心。如达巴口诵经中有:《直茨夸》,祭凶死鬼经。《呷布咪娜》,祭不育鬼经。《娜提》,祭肺病、月经不调病、中风瘫痪病之鬼经。《古布汝木》,祭哑男哑女鬼经。《基可布》,祭肚、牙、皮肤等病鬼经。《娜提滨咕慢》,祭头晕眼花鬼经。《娜提给尼慢》,祭妇女难产鬼经。《娜提司慢》,祭男女生殖器发痒鬼经。《娜木吐》,祭畸形儿鬼经。在东巴经中也有:《扎布》,祭中风瘫痪鬼经。《茨沽牙沽》,驱早夭鬼经。《给扎普赤》,驱瘟疫鬼经。《滑》,祭咽食鬼经。《达处波》,祭本族凶死鬼经。《卡咕茨赤》,祭妇女不孕鬼经。《郁杰咪》,祭伤风感冒、呕吐腹泻鬼经。《汝咪茨布》,祭畸形男女婴鬼经①。这些鬼经的诵咒,与其说是寄希望于法除病患成功而欲求不会骗人,不如说是贯穿着情绪状态的精神分析术,当然其中也夹杂着一些实际生活经验的东西,如《东巴经》中的《吐■处》,是拔火罐禁忌经,揭示有早期巫术活动中的医学实践知识。这为了解原始巫术和早期医学的关系提供了活化石。《公羊传·隐公四年》云:“钟巫之祭”,何休注云:“巫者,事鬼神祷解以治病请福者也。”古代巫医不分,由于人们把疾病致因视为鬼魂作用,故以巫师充当人鬼间的中介人角色,寄希望于巫术行医,安抚死神而达到消除疾病的目的。如摩梭人和纳西族的巫师行医,是口诵鬼经,依仗法衣法器,对有关鬼神系统施加影响,为患者治病。云南保族管巫师叫呗毫,其职责有司祭、占卜、医病三项。倮人皆信病起鬼神作祟,遇疾则以呗耄杀牲祀鬼驱病祟,呗耄多明药性,暇时常去深山采药,或预藏禽兽肝胆制作药剂,施行巫术中有让患者服药之举。呗耄作祭前,必建小青棚,供奉所谓天上下遣的祖神师祖,然后行巫术,喃喃诵经,祭经中有喂药章,叙药之来源及何药医何病,药的品类繁多,各种疾病皆有对症之药。可见呗耄亦巫亦医。但倮人中还有一种小巫叫端公,不识文字,只记咒语,自称为神授,治病把鬼时,先紧击手中之羊皮鼓,继则眸子一转,假托有神师降临附身,此时一边击鼓,一边舞之蹈之,为人解答一切疑难,名曰跳神①。姑且不论其巫术治病的后效如何,毕竟属于一种原始的行医行为,巫者确实担当起了医者的角色。如用现代民俗学术语说,端公式的行医行为,不过属于一种感致巫术或摹仿巫术,其行医的后效如何,也就可想而知。值得提起者,《韩诗外传》也记有一则上古时代巫术行医的故事,其云:上古医曰茅父,茅父之为医也,以莞力席,以萏为狗,北面而祝之,发十言耳,诸扶舆而来者,皆平复如故。这位医者茅父,活脱脱就是位巫者,治病的方式,与上述近世原始民族的巫师仗法器、咒鬼经、驱除病魔,几乎没有什么两样。古代巫师作医,文献不乏其徵。《世本·作篇》云:“巫咸作医”,《太平御览》卷七二一引宋衷注云:“巫咸,尧臣也,以鸿术为帝尧之医。”《吕氏春秋·勿躬》云:“巫彭作医。”《山海经·大荒西经》云:“有灵山,巫咸、巫即、巫肦、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海内西经》又云:“开明东有巫彭、巫抵、巫阳、巫履、巫凡、巫相,夹窫窳之尸,皆操不死之药以距之”,郭■注云:“皆神医也。为距却死气,求更生。”《天问》有云,鲧“化为黄熊,巫何活焉”,也把巫与治病更生相提并论。这些传说表明,在上古人们的心目中,巫是沟通人与鬼神间信息的媒介,依靠巫术的力量,人可以祛病消灾,因为巫师不仅能与天间升降相通,并且持有来之天间的神药。这与倮族巫师呗耄所诵祭经的“采药到天间,天间产良药,药枝伸地上,……此乃天间长生药,世间除病剂”,简直如同一辙。文献记述和民族学比较材料说明,古代社会巫术有时就属于行医行为,巫师从事的神职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医治病患。上古时期巫医不分。《广雅》云:“医,巫也。”王念孙云:“医即巫也,巫与医皆所以除疾,故医字或从巫作■。《管子·权修篇》云:‘好用巫■。’《太元元数篇》云:‘■为巫祝。’”医字本从巫,正揭示了古代巫医不分的事实,说明早期医学的产生,与巫术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二)商代的巫术作医 商代去原始社会已远,但巫者作医的行为方式仍有其广泛社会思想基础的沃土,受固有鬼神信仰观念的支配,即使巫者有过无数次失败,但其偶尔的一些成功作医例子,照常能益发得到人们的信从。《逸周书·大聚解》记武王灭商,曾效仿“殷政”,其中就有“立巫医,具百药,以备疾灾,畜五味,以备百草。”商代巫医不分,另具时代特色。由于当时已出现了上帝神权观念,人们原先视疾病皆为鬼魂作祟,至此,有时也视为上帝对下界的降警,故一度充当沟通人鬼间交往中介的巫者,有可能上升为能“绝天地通”①而协于上下,进行上帝与人间意识交流的特殊人物,甲骨文有“延巫帝呼”(《拾》1·1),是其证。巫死后甚至可成为上帝的座上宾。甲骨文有云:“贞咸宾于帝”(《丙》36),威力商王太戊时的巫咸,《尚书·君爽》云:“格于上帝,巫咸乂(治)王家。”表明在商工朝政治权力结构的组合中,巫师成为王的有力配角,死后能宾于上帝,继续发挥其协于上下的作用,在人们心目中的影响力益发神化。另外,商代王的行为,也每带有巫的色彩。前文引甲骨文中有商王武丁为某贵族的疾病进行占卜,占得其疾患属于“兹鬼鬽”。可见商王表现出了掌握着神鬼世界动向的巫术本领。张光直先生曾经指出,三代的王者行为,均带有巫术和超自然的色彩①。陈梦家先生也说过,商王为群巫之长,由精神领袖而上升为政治领袖②。如夏禹有疏导洪水的神力,《法言·重黎》云:“昔者拟氏治水上而巫步多禹”,李轨注:“巫多效禹步”,竟连禹因涉山川而病足行跛,也成为群巫效法的步态。商汤有祭天求雨之术。周后稷则有相地之宜,播时百谷的奇能。原始信仰系统的巫术,显然已被上古统治者拥为强化其显赫政治权威并有效行使其权力的借力,成为象征王权的重要方面。在商代贵族生活中,巫医的行为方式,被视为生命存在价值的保障和精神报应的依托。甲骨文云:庚辰卜,贞多鬼梦,惟疾见。贞多鬼梦,惟言见。(《合集》17450)疾、言对文,言自然也指某种疾患。《论衡·解除篇》说:“病人困笃,见鬼之至。”患者在精神恍忽的梦幻中感到多鬼的形现,但他不拥有与鬼灵沟通的能力,只能语无伦次或听凭疾患变化。要想排除鬼神作祟对生命的威胁,还得靠巫的力量。别辞有云:其用巫,求祖戊若。(《合集》35607)乙亥,扶,用巫,今兴母庚允使。(《合集》19907)丙戌卜,□贞。巫曰:■贝于妇用,若,一月。(《合集》5648)惟巫言■。(《合集》30595)可见,一旦巫师施用法术,即能求得己故先祖的保佑,或当即召至神灵的降临而进行人神间的意愿传递;巫师的言行解答,可为患者取得精神上的安慰;巫师的作祭,似乎也能求得患者的平安。另外,巫师还能力患者御除疾殃,它辞云:丙申卜,巫御。不御。(《合集》5651)贞巫■不御。(《合集》5652)御为御除病殃的仪式,其中容或有“百药爱在”的作医程式。■像女巫在病榻边跪而祷祝意,与上述茅父为医,以莞为席,北面而祝之,替患者消除病祟,可相对照。有时商王本人可直接充当巫师,如:甲戌,……执,王惟巫……母庚。(《合集》20365)贞弗祟,王惟巫。(《英》1957)商王既可用巫术与已故母辈相沟通,也可驱除鬼神作祟。有时他还能力自己御除病殃。如:庚戌卜,朕耳鸣,有御于祖庚羊百,又用五十八侑母……今日。庚戌卜,有鸣,御于妣辛暨父丁,惟之侑■■。庚戌卜,余自御。(《合集》22099)朕、余是商王武丁自谓。商王为其耳鸣的病症,可与先王先妣沟通,杀牲致祭进行自御。有一辞云:贞王■。(《天》85)末一字像一人头戴面具卧倚版榻状,或即《仓颌篇》“阴病疑瘣”的瘣字初形,盖指装扮鬼相驱疫鬼。《论衡·订鬼篇》云:“巫者力鬼巫。”近代原始民族中有以鬼神附体与之沟通的巫术,如萨满施行巫术时,“下神”是其活动的核心①。《周礼·夏官》有云:“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以索室殴疫”,郑注:“蒙,冒也,冒熊皮者以惊殴疫疠之鬼,如今魌头也。”可见古代有戴假面具装扮鬼巫以惊跑疫鬼的巫医行为。商代的面具在殷墟、老牛坡、滕县前掌大、城固苏村、新干大洋洲、广汉三星堆等地均有出土(见本书五章六节之三),有的是为舞具,有的则可能曾用于殴疫场合,为巫师的法器。(参见前图40)这条卜辞似记商王自为鬼巫惊殴疫疠之鬼。商代晚期武丁以后的几位商王,好为巫医的,尤数武丁。《殷本纪》称其“夜梦得圣人”而“求之野”,是其用人以神示借稽。武丁时甲骨文有“王梦珏,不惟循小疾臣”(《合集》5598),记其梦见礼玉而有循询巫医官“小疾臣”。《殷本纪》又有记其祭成汤,“有飞雉登鼎耳而呴”,为之恐惧,怕灾祸降临。可见他的行为准则时时受鬼神信仰所支配,当然这与整个社会固有宗教意识是分不开的,但他更显得笃信致诚。相比之下,《殷本纪》言商王武乙有“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曰射天”之举,后一王的鬼神观念无疑淡薄得多。甲骨文中有关疾病的占卜,近百分之九十六、七出现在武丁时期,武丁既能自己充当巫师御除病祟,又曾为鬼巫惊殴疫鬼,还能关心众多的朝臣、王妃、子息或其他贵族成员的病患,并为他们判断病象病因,析其病症,察其病情变化,进行巫术作医。在当时社会,商王武丁算得上是一位体智能力与病理药理知识较为厚实的出色政治家兼总巫师。商王为巫术作医时,王朝内一批巫师每每降到次要位置。甲骨文有:“丙戌卜……。巫曰:御”(《合集》5649),在此场合,巫师似乎成了一位向王提供参考意见的副手。尽管王和巫同时都充当了与鬼神沟通的中介人角色,但王是主角,巫只是王的配角,只能附从王的言行举止。显而易见,商代已不再属于那种“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①的原始巫觋信仰滥觞时期,巫的阶级属性十分鲜明,是王权的组成部分。当时并非所有人都能与鬼神沟通,唯有以王为首的少数人独占着这种巫术的权力,握有巫医的专门知识,且这种知识也不是为社会的所有人服务的。商代各地诸侯或族氏方国,也自有其巫。甲骨文有“巫由”、“巫臾”、“巫如”①等,殆兼记其出身族氏名。又有“周以巫”、“爯以巫”、“妥以巫”②等等,是各地向商王朝致送巫师。巫可致送,则其地位应在当地上层权贵之下,表明巫已作为当时社会一个专门的知识阶层,而服务于贵族阶级,因其人才难得,故在政治权衡场合常成为权贵之间进行某种交易的利用对象。巫以其握有的特殊知识,故能跨越空间和时限,身分却不会改变,死后也如此。甲骨文有已故巫师称“东巫”、“北巫”者③,为神名。这批上升为人格神的巫,群称为“巫先”、“四巫”或“九巫”④,仍被视为鬼神世界的一个专门知识阶层。陕西周原建筑遗址出土过一个蚌雕人头像⑤,鼻梁隆准,深目闭口,头上似戴一平顶高冠,冠顶刻有一“巫”字,面目表情严肃专注,俨然为一巫师形象。河北藁城台西商代中期遗址发现的一座墓,墓主约为一45岁左右的中年男性,随葬有不少铜、石、骨、陶器,近头部一侧有卜骨3块,脚边放着一个长方形漆匣,内装“石砭镰”的医疗用具,生前应是位巫师⑥,与文献说的巫作医可对照。同墓又殉有一20岁左右的青年女子,可见墓主生前地位不算太低,但随葬品在同批墓群却又只能列为中等偏上,说明其应处在当地上层权贵的属下,充当着巫医的专门角色。巫因鬼神崇拜而产生,巫医不分,是信仰与理性的合一。从原始社会巫“事鬼神祷解以治病”,到巫“多明药性”,到商代有专职的巫医之设,其中深含着人们在生活实践中所历经的无数次痛苦失败教训和日积月累的经验认识。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一旦人们从鬼的幻觉世界回到人的现实世界,巫医之分也就势在必然。 二医疗的俗信 上古巫师作医,内含一些合理的医疗术,只是受认识的局限,在行为状态和信仰系统上采取了占卜、致祭、诅咒、祈禳、驱疫等等一系列歪曲处理的巫术方式。其合理的医疗术,乃出于人们长期生活和生产中经验教训的提炼,在一定条件下,会向俗信转化。形成一种传统习惯,在人们的行为上、口头上或心理上保留下来,并直接间接服务于生活①。对巫医方式进行自发性的分辨和取舍,早在夏商之前当已有之。据《帝王世纪》记载的传说,远古时有伏牺,“尝味百药,而制九针,以拯夭枉。”又有神农,“尝味草木,宣药疗疾,救夭伤之命。”《淮南子·修务训》中也说,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搜神记》卷一则云:“神农以赭鞭鞭百草,尽知其平毒寒温之性、臭味所主。”所谓药性滋味,即《本草经·序录》中指出的“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惊四气,及有毒、无毒。”假托圣人味尝百药而制九针的传说,反映了先民曾冒牺牲生命的风险,进行医疗实践的探索途径,一些成功经验,很早就被揭去了原先的神秘色彩,作为一种医疗俗信,在人们心理上、行为上发挥着积极作用。药物的辨识和利用,可追溯到远古时期。赵璞珊先生对《山海经》中的药物名作过统计,矿物类药有5种,植物类药28种,木类药23种,兽类药16种,鸟类药25种,水族类药30种,其它类药5种,计达132种,部分药物至今仍在利用,而大部分不得其知。药方相当简单,都是单药单方单功用,没有复方,故产生时代原始①。在这些药物中,动物类药有71种,占到53.8%,植物类药有51种,占38.6%,矿物药最少,仅仅占3.8%。有学者指出,药物的发现,离不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渔猎畜牧时代理应动物类药发现多,植物类药大量出现,是农业有较大发展的结果,矿物药少,表明手工业采矿业开始时间还不长②。可见,《山海经》中的药物名,是出自对远古以来人们辨识和利用药物医疗经验的汇集。各地新石器时代遗址每有大量动植物遗存发现,有的可能曾作药用。浙江河姆渡遗址出有穿山甲、鳖骨、酸枣、芡实等,特别是樟科植物的叶片数量最多,是人工有意采集堆积品,据说是用来驱虫防病的③。河南新郑裴李岗遗址和密县莪沟北岗遗址,均有枣核、桃核等炭化植物果核出土④。江苏海安青墩遗址出有桃核、芡实⑤。甘肃东乡林家遗址一座房址中,出有3陶罐炭化大麻籽⑥。这类动植物在今日中药中无不仍在利用。至商代,明确作药用的植物更多有发现。河北藁城台西遗址曾于3座房址中,发现不少盛器,分装着许多药用植物果实或种子,有蔷薇科桃属的桃核和去核的桃仁,有同科樱属的郁李和欧李之仁,有李实、枣、草木樨、大麻籽等。据古代药书记载,桃仁是活血化瘀的代表性药物,有止咳逆上气、杀小虫、下瘀血、通经、治腹中结块、通润大便、■瘕邪气等作用,但多食会致腹泻。郁李仁历来专供药用,可通便、泻腹水、治浮肿,能破血润燥。李实可除痼热,其核仁可治面■黑子。枣能健脾益血,枣核入药,有酸收益肝胆之效。草木樨能清热解毒。大麻籽为润肠通便药,有祛风、活血通经功能,大麻仁酒可治骨髓风毒和大风癞疾等,但有缓泻作用,不能随便食用①。这类药物分门别类成批出土,正表明药物治病已作为一种医疗俗信,很早就存在于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武丁时甲骨文有云:“王疾齿,惟易”、“王疾齿,亡易”的对贞②。易有治义③,反映了对齿疾治疗的积极态度。《国语·楚语上》记武丁作书云:“若药不瞑眩,厥疾不廖。”又见《孟子·滕文公上》,乃《尚书·说命》逸篇的佚文。赵岐注云:“瞑眩,药攻人疾,先使瞑眩愦乱,乃得瘳愈也。”说的是如果服药后感觉不到头晕目眩的药物反应,病就好不了。可见商代人对药性药力的医疗俗信,是恪守不疑的。除药物外,人们还很早就发明了针砭及外科手术等疗法。《山海经·东山经》云:“高氏之山,其下多箴石”,郭璞注云:“可以为砭针治痈肿者。”《淮南子·说山训》云:“医之用针石”,高诱注云,“针石所抵,弹人痈痤,出其恶血。”《黄帝内经·素问》云:“其病为痈疡,其治宜砭石”,旧注:“砭石如玉,可以为鍼。”《说文》云:“砭,以石刺病也。”《盐铁论·申韩》云:“下鍼石而钻肌肤。”《汉书·艺文志》云:“箴石汤火所施”,颜师古注:“箴,所以刺病也;石谓砭石,即石箴也,古者攻病则有砭。”凡箴石、鍼石、针石、砭石、石箴、砭针、砭、箴、鍼等,写法或称法不同,但均指同类性质的针疗器具,盖因取材不一之故。这种针疗器具,古代有以竹、骨、牙、石等为之者,金属发明后,或又以新材料制之。陕西临潼姜寨一期遗址,出有47枚磨制规整,圆扁修长而尖端细锐的骨针,有的可能即原始针疗器具①。甘肃东乡林家遗址出有骨针236枚,骨锥358枚②,数量很多,恐怕不会都是一般用品。山东诸城呈子遗址,一些墓葬内死者的手中握有骨针,又有骨锥同出③。大汶口遗址墓葬所见,一些死青往往只手或双手握獐牙或骨矛,有的獐牙尖经加工,刃部锋利,有烧痕。还同出骨锥、骨针、牙刀或牙镰之类,牙刀、牙镰是用猪獠牙制成,刃部锋利,端部尖锐。骨针或放在骨管中。如26号墓内一成年人,双手均握獐牙,同出骨锥3枚,牙镰4件,骨管1根,内放13枚无鼻骨针④。各地新石器时代遗址,几乎都有数量不等的骨针、锥或其他质料的棒状、尖状器出土,容或有用于医疗者。针的形制不同,疗法也不一样。如所谓九针,有头大末锐的镵针,形如卵形的员针,锋如黍粟的银针,刃三隅的锋针,末如剑锋的铍针,员锐而中身微大的员利针,尖如蚊虻喙的毫针,锋利身薄的长针,尖挺锋微员的大针等。针对人体不同病症和不同部位,可施用不同的针,如锋针可发痼疾,铍针可取大脓,员针可按摩体表,员利针可取暴气,毫针可取痛痹,长针可取远痹⑤。有学者认为,考古发现的石卵、石刀、石镰、石棒、骨针、骨锥等等,在当时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当有兼用于医疗目的。如石卵,可火煨水热以温熨患处,近似员针的性质。石棒可用于叩击体表。有的则类似铍针、锋针,可用于切割痈脓、刺泻瘀血⑥。上举大汶口墓葬死者手中握的锋刃锐利的獐牙,尖端有烧痕,似当时在治痈出脓血的手术前,已有火烧消毒之举。尤其是众多的无鼻骨针,蓄之于特制骨管之中的事象,说明针砭医疗术,早在原始时期已成为社会的俗信之一。商代的针砭医疗器具,在各地遗址也时有发现。河北藁城台西中商遗址,曾出土砭石3件,均作拱背凹刃,尖端圆纯,长度在20厘米左右,形似镰刀,也称砭镰,可用于切破痈脓,排除瘀血。其中一件,出土时装在一只黑色朱彩的带盖扁长方体漆盒内①。湖南石门皂市商代遗址,出有一种长约13厘米,外表光滑的石棒,据说是用于叩击体表的砭针②。殷墟大司空村一座商墓的人架背下,发现有两件骨锥,呈八字形放置,锥尖对人体,其中一件刺及胸椎骨③。骨锥刺破肌肤而深扎体内,似乎属于针刺治疗失败致死的病例。《盐铁论·轻重》有云:“拙医不知脉理之腠,血气之分,妄刺而无益于疾,伤肌肤而已矣。”商代针砭术似仍处于早期探索阶段,疗效还显得不太成熟,人们曾为此付出过惨痛代价。所谓“妄刺”,正可用来形容这种探索过程中出现的事象。胡厚宣先生曾指出,甲骨文殷字写作■,本意像一人身腹有疾,另一人手持针刺之。与针疗殷字有关的另一个■字,是指艾木灸疗;还有一个■字,是指按摩体腹④。可见,在商代,人们对于疾病的治疗,药物、针灸、按摩数者俱备。但针砭疗法,尚基本处在盲目信奉的摸索之中,作为深层次的经络学说还没有产生。不过屡屡的失败,并没有使人们因噎废食,不断摸索,不断总结,不断进取,也带来了成功的希望,后世中医学上的药物学和针灸医科的出色成就,正是在古往今来人们的前赴后继努力中形成的。然而,必须看到,自原始时期直至商代,医疗俗信的发展并没有导入与巫术信仰截然对峙的局面,有关医术中不可思议的认识局限,同样蒙有深深的神异色彩,以致与巫术长期相杂揉。大汶口文化时期的一些墓葬,常发现医疗器具与龟甲同出,有的甲壳涂朱,内装数量不等的砂粒。江苏邳县刘林遗址,也发现龟甲内盛小石子①。同地的大墩子遗址,一些墓葬出土的龟甲,有的装着许多小石子,有的均是装骨针6枚②。山东兖州王因遗址,在几座墓葬发现的3副龟甲壳内,分别装有7、12、25枚骨锥。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了该地区史前先民的“龟灵”观念③,同时也是巫医交合的行为状态和信仰系统在原始葬俗中的再现。下及商代,巫医交合仍十分兴盛,上述台西中商遗址,盒装医疗器具砭镰,与3块卜用牛胛骨同出一墓。甚至在山东微山县两城山出土的四块东汉时代描绘针砭治病的画像石中,手执砭针的医者犹被勾勒成一位人身鸟体的神巫④。很显然,自原始时期至夏商以来,尽管人们通过长期医疗实践所获得的许多可贵的合理性经验,已相继作为传统俗信而被继承和发扬,但认识的局限往往落后于理性的探索,况且人们还没有摆脱超自然势力的支配,因而复又使某些合理性经验蒙上了一定的神秘性,反而为巫医行为的施展提供了逆向发展条件。但是当时的传统俗信中的科学成分和经验概括,毕竟是主流所在,人们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制九针,以拯夭在”,面对迷信桎梏而表现出的主动性分辨和取舍,也是态度鲜明的。 ① 分见《合集》13697,13666、2521、13682。 ② 参见朱天顺:《中国古代宗教初探》,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181~187页。 ① 参见杨学政:《达巴教和东巴教比较研究》,《宗教论稿》,云南人民出版社, 1986年,103~196页。 ① 参见马学良:《云南彝族礼俗研究文集》,四川民族出版社,1983年,15~24贝。 ① 《尚书·吕刑》。 ① K.C. Chang:Art、Myth and Ritual:The Path to Political Authorlty in Ancient Chn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3. ② 陈梦家:《商代的神话与巫术》,《燕京学报》20期,1936年。 ① 秋浦,《萨满教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141页。 ① 《国语·楚语下》。 ① 分见《合集》20364、20366、5650。 ② 分见《合集》5654、946、5658。 ③ 分见《合集》5662、34157。 ④ 《合集》21880、《续》1·2·4、《戬》25·11。 ⑤ 参见陈全方:《周原与周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图版20页。 ⑥ 《藁城台西商代遗址》,文物出版社,1985年,143、147~149页。 ① 参见乌丙安:《中国民俗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88年,240页。 ① 赵璞珊:《〈山河经〉记载的药物、疾病和巫医》,《山海经新探》,四川省社 会科学院俞拊出版社,1986年,264~270页。 ② 徐南洲:《〈山海经〉与科技史》,《先秦民族史专集·民族论丛》第2辑,1982 年。 ③ 《河姆渡遗址动植物遗存的鉴定研究》,《考古学报》1978年1期。 ④ 《考古学报》1984年1期、《考古学集刊》1981年第1集。 ⑤ 《考古学报》1983年2期。 ⑥ 《考古学集刊》1984年4集。 ① 耿鉴庭、刘亮:《藁城台西商代遗址中出土的植物》,《藁城台西商代遗址》附录三,文物出版社,1985年,193~196页。 ② 分见《合集》10349、13643。 ③ 《孟子·尽心上》:“易其田畴。”赵岐注:“易,治也。” ① 《姜寨——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上册,98页。 ② 《考古学集刊》1984年4集。 ③ 《考古学报》1980年3期。 ④ 《大汶口》,文物出版社,1974年。 ⑤ 赵璞珊:《中国古代医学》,中华书局,1983年,18~19页。 ⑥ 马继兴、周世荣:《考古发掘中所见砭石的初步探讨》,《文物)1978年11期。 ① 马继兴:《台西村商墓中出土的医疗器具砭镰》,《文物》1979年6期。 ② 周世荣,《湖南石门县皂市发现商殷遗址》,《考古》1962年3期。 ③ 《殷墟发掘报告(1958~1961)》,文物出版社,1987年,258页。 ④ 胡厚宣:《论殷人治疗疾病之方法》,《中原文物》1984年4期。 ① 《考古学报》1965年2期。 ② 《考古学报》1964年2期。又《考古学集刊》1981年第1集。 ③ 参见高广仁、邵望平:《中国史前时代的龟灵与犬牲》,《中国考古学研究——夏鼐先生考古五十年纪念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④ 刘敦愿:《汉画像石上的针灸图》,《文物》1972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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