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唐代的烽堠制度

隋唐军事 作者:郭绍林 著


  烽堠(hòu),又写作烽候,是观察敌情、传递信息的固定军事处所。唐代从都城到沿边地区,遍置烽堠,形成以长安为中心的辐射网络。

  烽堠皆有名称。中唐诗人李益有从军经历,《全唐诗》卷283所载他的诗歌几处提到烽堠名称。《上黄堆烽》诗说:"心期紫阁山中月,身过黄堆烽上云。"《赴渭北宿石泉驿南望黄堆烽》诗说:"边城已在虏城中,烽火南飞入汉宫。"紫阁山是长安南面终南山的一座山,作者把它和黄堆烽相提并论,可见都离长安不远。而黄堆烽在渭北可以南望,"烽火南飞入汉宫",可知黄堆烽在京师北边,是内地烽堠。《暮过回乐烽》诗说:"烽火高飞百尺台,黄昏遥自碛(qì,沙漠)西来。"《统汉烽下(一作过降户至统漠烽)》诗说:"统汉烽西降户营,黄沙白骨拥长城。只今已勒燕然石(公元89年,窦宪、耿秉率领东汉军队,在稽落山[蒙古国西北部]大败北匈奴,降服二十余万人。汉军出塞三千里,直至燕然山[蒙古国杭爱山],由班固刻石记功而还),北(一作此)地无人空月明。"《军次阳城烽舍北流泉》诗说:"何地可潸然,阳城烽树边。今朝望乡客,不饮北流泉。"回乐烽在回乐县,县址在今宁夏灵武县西南。统汉烽在长城边。作者有《盐州过胡儿饮马泉》诗,盐州又称五原,在今内蒙古,疑阳城烽北流泉即指此泉。那么,这些都是边地烽堠。

  唐朝政府在边境地区筑城以置烽堠;内地则在"高山四望险绝处"或"平地高迥处"置为烽火台。各烽堠之间,大约相距三十里,这不仅为了让比邻烽堠互相能看见信号,还由于有时需要派人联络,距离不能太远。但由于地势不能整齐划一,再加上人力物力的限制,实际上须变通设置,对于三十里的规定不能胶柱鼓瑟。烽火台是圆柱形的高台,底阔三丈,上阔一丈,高五丈。台上修造圆屋,墙壁上开凿"觑贼孔"以了望四面八方,屋径一丈六尺,一面突出三尺,上面设木板,板上设三所火灶。台下也设三所火灶。"上下用软梯,上收下垂。"(李筌《太白阴经》卷5《烽燧台篇》)每所烽堠设正副烽帅各一人,掌管文书、符牒、转牒;士兵五人,称为烽子,轮班值勤,负责观察敌情,发出信号。白昼以烟为信号,用狼粪作燃料。唐人段成式说:"狼粪烟直上,烽火用之。"(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16《毛篇》)宋人陆佃说:"古之烽火用狼粪,取其烟直而聚,虽风吹之不斜。"(陆佃《埤雅》卷4《释兽·狼》)若无狼粪则改用牛粪。夜晚以火为信号。因此,每所烽堠都备有流火绳、狼牛粪便和柴禾。如果夜间和白天都平安无事,各烽堠在早晨和黄昏要两度自行燃放一炬,称为"平安火"。如果没有平安火,表明烽子已被敌寇俘虏或杀害,敌情严重。天宝十五载(756),唐军在长安的东部门户潼关同安史叛军作战失利,"及暮平安火不至"(《资治通鉴》卷218),唐玄宗知道京师危急,因而商量外逃避难。对于敌情,烽堠视其轻重发出信号。"其放烽有一炬、二炬、三炬、四炬者,随贼多少而为差焉。"(《大唐六典》卷5《尚书兵部》)为了避免信号混乱,唐政府严禁在烽堠周围燃放烟火。报警设施发出的信号,无非由听觉器官和视觉器官所接受,在当时没有电讯装置的情况下,烽堠报警成为最简便迅速的信息传递手段。它主要针对外族入侵,同时也用于对付国内的动乱。

  国家对烽堠加以管理。中央主管官员是兵部职方的郎中和员外郎。唐律有"烽候不警"律,规定:"诸烽候不警,令寇贼犯边,及应举烽燧而不举,应放多烽而放少烽者,各徒三年。若放烽已讫,而前烽不举,不即往告者,罪亦如之。以故陷败户口、军人、城戍者,绞。即不应举烽燧而举,若应放少烽而放多烽,及绕烽二里内辄放烟火者,各徒一年。"(《唐律疏议》卷8《卫禁》)

  烽堠作为常设的处所,所用人力很多,在太平时期就显得冗余。开元二十五年(737),唐玄宗认为边隅无事,寰宇安定,"内地置烽,诚为非要",因而下令"量停近甸(京畿地区)烽二百六十所,计烽帅等一千三百八十八人"。(《大唐六典》卷5《尚书兵部》)元和元年(806),京兆府就辖区内的情况上奏说:"三原、高陵、泾阳、兴平等四县,管烽二十八所,每年差烽子计九百七十五人。远近无虞,畿内烽燧请停。"(《唐会要》卷72《京城诸军》)唐宪宗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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