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事评说

论唐代科举制的匡时济俗功能(一)

洛阳隋唐研究(第二辑) 作者:郭绍林 主编


  郭绍林

  这篇论文以《论唐代科举制的匡时济俗功能》命题,取材于元和元年(806)制举考试中的《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策问》的用语。这则问目以唐宪宗的名义说:"朕观古者君人受命,兢兢业业,敬天顺地,靡不思贤能以济其理,求谠直以闻其过。故禹拜昌言而嘉谟罔伏,汉征极谏而文学稍进,匡时济俗,罔不率由。"(《唐大诏令集》卷106《政事·制举》)可见唐代统治者认为科举制的终极目的在于匡正时弊,裨益社会,以推动历史前进。这便确定了吸引社会精英、选拔实用人才的导向,开辟了了解民意、征求社会揭发皇帝的施政过失、筹划治国方略的广阔空间。

  科举制是代替九品中正制的国家级选拔官吏制度。科举制创始于隋朝,由于没有成例可遵循,再加上隋朝为时短暂,这一新生事物在隋朝来不及展开它的过程,仅仅处于胚胎阶段,十分幼稚、粗糙。唐朝替代隋朝,立国将近三百年,对于隋朝的种种典章制度不断发展、拓宽、完善、创新,使得一代制度粲然大备,科举制因而大放异彩,趋于成熟,为后来的朝代有因有革地加以传承、行用,直到1905年在学习借鉴西方国家教育制度的一片声浪中予以废除。可见科举制影响中国政治长达1400年之久,渗透到教育、政治、学术、文学、社会、风俗、人心各个层面。科举制废除六年,清朝即灭亡,旋即出现北洋军阀执政局面。这时期军阀混战,社会混乱,固然有诸多因素,读书人猛然失却传统的仕途经济出路,对于社会转型期的秩序无所适从,文人被摒弃在政治的边缘化境地,对于社会无法发挥积极的作用,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从这个历史后果对唐代科举制的社会功能作逆向推论,可以大致窥见科举制对于稳定社会、推动历史进步的巨大作用。这正是本文对唐代科举制的匡时济俗功能进行考察并建立说法所依据的历史大背景。

  对唐代科举制作系统研究,清人徐松算得上是一位重量级的学者,他积数十年之功撰成大部头的专著《登科记考》。但在今天看来,这部书仅仅是资料汇编,按照年代考证、罗列关于唐代和五代科举活动的有关诏令、措施、活动、主考官、科目、试题、答卷、中第人士等等情况,停留在具体描述、展现历史过程的阶段上,没有对历史现象进行本质的规律性的研究。近几十年,关于唐代科举制研究的专著不多,大陆有吴宗国的《唐代科举制度研究》(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傅璇琮的《唐代科举与文学》(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陈飞的《唐代试策考述》(北京:中华书局,2002)等;台湾有卓遵宏的《唐代进士与政治》(台湾国立编译馆,1987)。大陆的专著中没有本文所涉及课题的内容;台湾的专著由于两岸的隔离关系,笔者尚无缘拜读,但从书名来看,只局限于进士一种身份的人与政治的关系,和本文大量研究唐代制举考生的策试,显然不是一个领域。其余零零星星的论文散见于不同的学术期刊。天津教育出版社1996年出版了张国刚主编的《隋唐五代史研究概要》一书,第100-108页对截至1996年的这些论文作了简介,第875-877页列举了一些论文目录的索引,都没有本文所研究的专题。再参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的胡戟、张弓、李斌城、葛承雍主编的《二十世纪唐研究》,笔者也没有发现1996年以来同类课题的论文。因此,本文所作的研究可以说是聊胜于无,希望能对学术界进一步研究该问题起一点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一节 唐代科举制科目设置的用世旨归

  唐代科举制分为常举和制举两大类。常举基本上每年举行,有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此外还短暂设过秀才、武举、道举、一史、三史、开元礼等科,其中明经、进士是最基本的科目。开元二十五年(737),唐玄宗下《条制考试明经进士诏》说:"致理兴化,必在得贤,强识博文,可以从政。"(《全唐文》卷31)可见国家设立常举科目,在于以常设性的活动来选拔熟悉儒家经典、典章制度、具有史学知识或写作技能的文职官吏,熟悉军事技能的武职官吏,以及法律、语言文字、数学等专业人才,由他们来实施"致理兴化"的战略任务。这个目的显而易见,本文不打算过多涉及。而制举则是由皇帝根据实际需要,临时订立科目,下制(诏令)考选人才的。制举科目很多,其中有一些基本固定下来,成为准常举。平民、官吏以及常举中第者,皆可一考再考制举,一旦考中,平民授官,官吏升迁。制举的情况颇为复杂,本文需要着重分析。

  《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卷76《制科举》记载了一些制举科目,有:志烈秋霜科、幽素科、辞殚文律科、岳牧举、辞标文苑科、蓄文藻之思科、抱儒素之业科、临难不顾徇节宁邦科、长才广度沉迹下僚科、文艺优长科、绝伦科、拔萃科、疾恶科、龚黄(西汉的循吏龚遂、黄霸)科、才膺管乐(春秋管仲、战国乐毅)科、才高位下科、才堪经邦科、贤良方正科、抱器怀能科、茂才异等科、文以经国科、藏名负俗科、文经邦国科、藻思清华科、寄以宣风则能兴化变俗科、道侔伊吕(商代伊尹、西周吕尚[姜子牙])科、手笔俊拔超越流辈科、直言极谏科、哲人奇士逸伦屠钓科、良才异等科、文儒异等科、文史兼优科、博学通艺科、文辞雅丽科、将帅科、武足安边科、高才沉沦草泽自举科、才高未达沉迹下僚科、博学宏词科、多才科、王霸科、智谋将帅科、文辞秀逸科、风雅古调科、辞藻宏丽科、乐道安贫科、讽谏主文科、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文辞清丽科、经学优深科、高蹈丘园科、军谋越众科、孝弟(悌)力田闻于乡闾科、博通坟典(三坟五典,即古书)达于教化科、识洞韬略堪任将相科、清廉守节政术可称堪县令科、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达于吏治可使从政科、军谋宏达才任将帅科,等等。此外,清人徐松《登科记考》还考出一些制举科目:唐高宗时期有洞晓章程科、材称栋梁志标忠鲠科、政均卓鲁字俗之化通(徐松原注:通字疑有误)高科、安心畎亩力田之业夙彰科、道德资身乡闾共挹科、养志邱园嘉遁之风载远科、材堪应幕科、学综古今科、茂材异行科、销声幽薮科、藏器下僚科、经明行修科、词赡文华科、英材杰出科、文学优赡科、下笔成章科;武则天时期有英才杰出业奥大经科、孝弟鲠直科、超拔群类科、经邦科、文擅词场科;唐中宗时期有贤才科、孝弟廉让科、草泽遗才科、宰臣科、武艺超群科、文学优长科、藏器晦迹科;唐睿宗时期有明三经通大义科、抱一史知其本末科、通三教宗旨究其精微科、材可治国科、材堪刺史科;唐玄宗时期有超拔群类科、知合孙吴(春秋孙武、战国吴起)可以运筹决胜科、文藻宏丽科、牧宰科、儒学博通科、高蹈不仕科、才可宰百里科、洞晓玄经科;唐肃宗时期有才兼文武科;唐德宗时期有韬晦奇才科、隐居邱园不求闻达科;唐宪宗时期有处士科;唐穆宗时期有山人科、日试百篇科、道举科、日试万言科;唐敬宗时期有详闲吏理达于教化科、军谋弘远材任边将科、长念九经科等等。

  这些科目有的大同小异,但毕竟林林总总,涵盖着迎合现实需求的方方面面,不但照顾到选拔文武人才,还注意安抚居于社会底层的农业劳动者,以稳定社会秩序。因此,设置科目的出发点建立在对考生道德品质、节操、学识、才干的考虑上,以求统筹兼顾,理顺关系。这些科目具有匡时济俗的意义。对于其中四个重要科目,陈飞先生从用世的角度作出精辟的分析:"就政治需要而言,'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可以涵盖德行、政见等方面的人才,以供当局改善队伍、参谋决策之需;'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可以涵盖学术、艺文等方面的人才,可供当局发展教育、文化之需;'军谋宏远堪任将帅科',可以涵盖军旅方面的人才,以供当局统军作战之需;'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科',可以涵盖各种具体的行政方面的人才,可供中央及地方的长官及副助之需。这四个方面实际上已成为四个系统,从中央到地方,从文教到军事,既是李唐帝国的基本政治内容,因而也是主要的人才需求领域。故在此四个科目下,各类人才几乎可以收罗殆尽,从而显得其他科目相对'次要'和'多余'。由于国家经常地、隆重地以此四科选人,广大举子也就可以及早地将目标瞄准于此早作准备,于是由经常变为稳定,有多例变为惯例,遂使这四科'列为定科',几乎等同于'常科'。"(《唐代试策考述》第258页,北京:中华书局,2002)如果说制举中这四科是"纲"的话,那么,其余科目可以看作是"目",它们虽然没有这四科那么重要和经常,但各自均于世有补,其含义可以仿照此四科而连类分析。

  此外,我们应该特别注意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这是唐后期经常开的科目。"谏"而达到"极"的地步,即要求考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表明唐朝统治集团对于征集和吸收社会精英对于施政的批评意见的恳切和急迫的心理,其用意完全在于发现时弊,纠正时弊,增强自身对于社会问题的应对能力和巩固统治的整合能力。所以能出现这样的局面,自有其广阔的历史背景和深刻的社会原因,这一点留待本文的最后一节加以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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