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事评说

唐代的内官与外官(三)

洛阳隋唐研究(第二辑) 作者:郭绍林 主编


  三、重内官而轻外官

  唐代重内官而轻外官之风由来已久。唐朝初年,马周即上疏言及此弊。《旧唐书》卷七十四《马周传》载:"临天下者,以人为本。欲令百姓安乐,唯在刺史、县令。县令既众,不能皆贤,若每州得良刺史,则合境苏息。天下刺史悉称圣意,则陛下端拱岩廊之上,百姓不虑不安。自古郡守、县令,皆妙选贤德,欲有擢升宰相,必先试以临人,或从二千石入为丞相。今朝廷独重内官,县令、刺史,颇轻其选。刺史多是武夫勋人,或京官不称职,方始外出。而折冲果毅之内,身材强者,先入为中郎将,其次始补州任。边远之处,用人更轻,其材堪宰位,以德行见称擢者,十不能一。所以百姓未安,殆由于此。"《新唐书》卷一百二十六《张九龄传》载:"繇京官出者,或身有累,或政无状。用牧守之任,为斥逐之地。或因附会以忝高位,及势衰,谓之不称京职,出以为州。武夫、流外,积资而得,不计于才。刺史乃尔,县令尚可言哉?氓庶,国家之本,务本之职,乃为好进者所轻,承弊之民,遭不肖所扰,圣化从此销郁,繇不选亲人以成其敝也。古者刺史入为三公,郎官出宰百里。今朝廷士入而不出,其于计私,甚自得也。京师衣冠所聚,身名所出,从容附会,不勤而成,是大利在于内,而不在于外也。智能之士,欲利之心,安肯复出为刺史、县令哉?国家赖智能以治,而常无亲人者,陛下不革以法故也。臣愚谓欲治之本,莫若重守令,守令既重,则能者可行。宜遂科定其资:凡不历都督、刺史,虽有高第,不得任侍郎、列卿;不历县令,虽有善政,不得任台郎、给、舍;都督、守、令虽远者,使无十年任外。如不为此而救其失,恐天下犹未治也。"一语道破人们重内轻外之由。

  此后,也不断有大臣上疏,建议政府革除这一弊政。《旧唐书》卷八十八《韦思谦传附子韦嗣立传》载:"刺史、县令,理人之首。近年已来,不存简择。京官有犯及声望下者,方遣牧州;吏部选人,暮年无手笔者,方拟县令。此风久扇,上下同知,将此理人,何以率化?……臣望下明制,具论前事,使有司改换简择,天下刺史、县令,皆取才能有称望者充。自今已往,应有迁除诸曹侍郎、两省、两台及五品已上清望官,先于刺史、县令中选用。牧宰得人,天下大理,万姓欣欣然,岂非太平乐事哉!唯陛下详择。"《新唐书》卷一百一十六《韦思谦传附子韦嗣立传》载:"长安中,拜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时州县非其人,后(武则天)以为忧。李峤、唐休璟曰:'今朝廷重内官,轻外职,每除牧守,皆诉不行,非过累不得遣。请选台阁贤者分典大州,自近臣始。'"《旧唐书》卷九十八《源乾曜传》载:"[源乾曜]上疏曰:'臣窃见形要之家并求京职,俊乂之士多任外官,王道平分,不合如此。臣三男俱是京任,望出二人与外官,以叶(协)均平之道。'上从之,于是改其子河南府参军弼为绛州司功,太祝絜为郑尉。"《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三《萧至忠传》载:"'宰相要官子弟,多居美爵,并罕才艺,而更相诿托。……请自宰相及诸司长官子弟,并授外官,共宁百性,表里相统。'帝不纳。"《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卷六十八《刺史上》载:"神龙元年正月,举人赵冬曦上疏曰:'臣闻古之择牧宰者,皆出于台郎御史,以为荣迁。何者?以为亲民为职,人命所系,故贵其位而重其人也。今则不然,京职之不称者,乃左为外任;大邑之负累者,乃降为小邑;近官之不能者,乃迁为远官。夫常人之心,未可卒革,此之不称,彼焉能治。'……景云元年十一月,谏议大夫宁原悌上疏曰:'今天下诸州,良牧益寡。何者?古难其选,今侮其职也。然而世所重于京都,时见轻于州县者何也?古者牧守政成,擢登三事,郎官特秀,光宰一同。诚愿尚书旷职,必于方伯求材,郎位阙官,必须循材擢用。兹令若行,仁风扇矣。'……[元和四年]十二月,岭南观察使杨於陵奏:'……臣伏见今日诸道差判官兼领州务,朝廷以为非宜。臣谓现今州县凋残,刺史阙员,动经数岁。至于上佐,悉是贬人,若遣知州,必致挠败。'"  事实的确如此。或为排除异己而将政敌外放,或因触怒皇帝而被外放,或因政绩不佳而被外放者比比皆是,不胜枚举。如《旧唐书》卷一百一十三《裴遵庆传》载:"天宝末,杨国忠当国,出不附己者例为外官,遵庆亦出为郡守。"《旧唐书》卷十七上《敬宗本纪》载:"[宝历元年夏四月甲戌朔,]上谓宰相曰:'韦端符、杨鲁士皆涉物议,宜与外官。'乃授端符白水尉,鲁士城固尉。" 人们重内官而轻外官的另一原因,是政府给内外官政治待遇上的不平等。《唐会要》卷六十四《弘文馆》载:"弘文馆……学生三十八人……皇缌麻以上亲、皇太后大功以上亲,散官一品、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六尚书、功臣身食实封者、京官职事正品、供奉官三品子孙,京官职事从三品、中书黄门侍郎子,并听预简选性识聪敏者充。"《旧唐书》卷四十五《舆服志》载:"高宗永徽二年五月,开府仪同三司及京官文武职事四品、五品,并给随身鱼。"《旧唐书》卷四《高宗本纪上》载:"[显庆元年]冬十一月乙丑,皇子显生,诏京官、朝集使各加勋级。"《唐会要》卷六十七《致仕官》载:"[太和元年]九月敕:'请致仕官,近日不限品秩高卑,一例致仕。酌法循旧,颇越典章。自今以后,常参官五品、外官四品者,然后许致仕,馀停。'"同书卷六十八《河南尹》载:"显庆二年六月五日敕:'洛阳州及河南洛阳二县官,同京官。'"此敕是因洛阳为东都,其官员的地位也上升。这中间明显可以看出,两京官员在政治地位上与其他地方官员有差别。

  《唐会要》卷六十九《都督刺史以下杂录》载:"[垂拱]二年正月,诸州都督、刺史,宜准京官带鱼袋。""[开元]八年二月十二日敕:'都督、刺史品卑者,借绯鱼袋。'"从这两条史料,也可看出地方官员与京官在政治地位上的差别。虽然也给地方最高级官员一些政治地位,但却显得非常勉强。

  虽然京官在俸禄上与地方官有一定的差距,但有些方面,却是地方官无法比的。《旧唐书》卷四十四《职官志三》载:"凡京官职事三品已上、散官二品已上、京官四品已上,如遭丧薨卒,量品赠祭葬,皆供给之。"另外,京官还常常会因皇帝登极、封后、生子等喜事而受赏,而地方官则经常无份。其实,赏赐也是一笔不小的经济收入。

  当然,唐朝最高统治者也知道地方官之重要性,曾屡次下诏,以图改变人们重京官、轻地方官的传统观念。《唐会要》卷六十八《刺史上》载:"[景龙二年]十月十六日敕:'内外之职,出入须均,更递往来,始闻政治。京官中有才干堪治人者,量与外官;外官中有清慎著称者,量与京职。'……开元六年敕:'刺史兼于京官中简择,历任有善政者补署。'……开元八年六月二十八日敕:'自今已后,诸司清望官阙,先于牧守内精择,都督、刺史等要人,兼向京官简授.其台郎下除改,亦于上佐、县令中通取。'……[开元]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敕:'自今以后,三省侍郎有缺,先求曾任刺史者;郎官缺,先求曾任县令者。'……永泰二年四月敕:'郎中得任中州刺史,员外郎得任下州刺史,用崇岳牧之任,兼择台郎之能。'"《唐会要》卷六十九《刺史下》载:"大中元年正月敕:'古者郎官出为邑宰,公卿外领郡符,以重治民之官,急为政之才也。自浇风兴扇,此道稍消,颉颃清途,便至显贵,治民之术,未尝经心,欲使究百姓之艰危,通天下之利病,不可得也。……如不周知病苦,何以应朕访求?自今以后,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门下舍人,未尝曾任刺史县令及在任有败累者,并不在进拟之限。'"但由于不能有效地实施,故收效甚微。

  有些人则很看重地方官职,这不仅仅是其俸禄高,而且可以在天高皇帝远处大捞钱财,故千方百计想到地方任职。《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三唐文宗太和元年条载:"自大历以来,节度使多出禁军,其禁军大将资高者,皆以倍称之息贷钱于富室,以赂中尉,动逾亿万,然后得之,未尝由执政;至镇,则重敛以偿所负。"《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八唐宪宗元和六年条载:"冬,十一月,弓箭库使刘希光受羽林大将军孙璹钱二万缗,求为方镇,事觉,赐死。"《新唐书》卷一百四十九《班宏传》载:"凡为度支使,不一岁家辄钜亿,僮马产第侈王公,非盗县官财何以然?"为此,皇帝对这类人的处置也是非常严厉的。《唐会要》卷六十八《刺史上》载:"天宝十一载十二月敕:'牧宰字人,所寄尤重,至于禄料,颇亦优丰。自宜饬躬励节,以肃官吏。如闻或犯赃私,深紊纲纪。今后刺史犯赃,宜加常式一等。'"

  王化昆,男,1966年出生,河南孟津人,洛阳历史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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