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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一份防陷阱的买房合同(2)

房博士教你购房 作者:于晓涵


此外,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按建筑面积计算房款,而建筑面积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之分。套内建筑面积是独立产权,而公用建筑分摊面积则是共有产权。如果购房者按建筑面积计算房款,由于公用建筑分摊面积的核对非常困难,部分开发商就可能通过虚增公用建筑分摊面积来获得高额利润,这就损害了购房者的权益。因此,购房者在合同中应明确标明公用建筑分摊面积的米数或计算比例,当然,这必须符合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7.明确产权登记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商品房交付使用的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者应当在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由上述条款可知,只要房地产开发商履行了按期提交相应资料的义务,就对房屋权属证书的取得和取得时间不负任何责任。

因为在如今的商品房买卖中,许多开发商承诺由自己为购房人代办权属证书,这使得开发商不但有在60日内提交资料进行备案的义务,同时还有房屋交付使用(预售)90日内或者合同签订后(现售)90日内办理完产权登记手续的义务,否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明确配套设施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商品房的水、电、气、暖等设施的运行日期都是空白,这需要买卖双方协商填写。

9.重视设计变更

许多购房者不重视合同中的设计变更条款,尤其是不重视所购房屋的环境变更,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变更对自己的影响不大。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任何的设计变更都是有一定原因的,而这种变更往往只是为了符合开发商的利益,既然是为了符合开发商的利益,自然就会伤及购房者的利益,所以,在签订设计变更条款时,购房人应谨慎对待。

10.明确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说明、商品房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双方自由约定的补充协议、计价方式与价款的约定等。

(1)房屋平面图: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提供的平面图很简单,无尺寸、无比例,如果发生争议,购房人就会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对此,购房人应要求开发商在平面图中标明长、宽等基本数据。

(2)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说明:购房者需要注意,凡是不为房屋所在的楼字单独服务的建筑设施,均不应计算面积。而分摊面积的计算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京国土房管权字(2000)第369号文件)。

(3)商品房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对购房人而言,此约定的关键在于把装修标准具体化,避免采用“高级面砖”、“高级涂料”、“高级地板”之类的模糊性标准,应当写清材料和设备的品牌、质量等。

(4)双方自由约定的补充协议:部分开发商事先已经拟好补充协议,对此,购房人要仔细阅读、审查。其次,购房人还要利用此补充协议把自己关注和担心的事项做详细约定。例如,前期物业管理的期限、收费标准和服务范围等。

(5)计价方式与价款的约定:如今的许多购房人采取按揭贷款的办法支付房款。一般来说,由于开发商事先与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所以,绝大多数购房人都能如期取得贷款。但是,也有因种种原因,银行没有批准购房人贷款的情况出现。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购房人就会面临巨大的付款压力,甚至出现难以履行购房合同、面临违约风险等情况。因此,购房人除了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外,还要明确约定:“如购房人的贷款申请未获银行批准,购房人有权与出卖人协商,采取买受人可承受的其他付款方式支付房款或者选择退房。当买受人因此退房时,出卖人应将购房人已付房款全额返还。”

11.注明商品房的抵押和租赁情况

在写明商品房是否存在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同时,应标明出现抵押或租赁情况房产开发商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违约赔偿等具体事项。此外,还要详细填写商品房的质量、设备设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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