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智能化的投资工具(4)

发现价值 作者:赵远


十、保险基金投资工具

保险资金正在成为一种规模巨大的直接投资资本的来源,保险公司可以说是直接投资领域的新兵,其特点是资金规模大而保监会的监管复杂等。保险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各种类型的保费收入,保费收入如何用于直接投资领域是全球保险企业最复杂和最困难的决策及运作。因为一级资本市场有其复杂性和多变性,造成监管、投资策略及投资工具方面的困惑。2010年9月,保监会出台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受限制地进入直接投资领域,其中包括股权投资和房地产投资领域。

许多学者和保险公司的高管,在过去的几年中出版了一些专著和论文,来论证保险机构从事直接投资的可能性、可行性和必要性。许多保险公司都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或资产管理部门,甚至有些人士呼吁直接成立保险产业基金,来从事直接投资的运作。

尽管在二级资本市场上仍存在规则性和智能化的问题,但其仍然是保险资金投资的主要市场。因为二级资本市场无论是在运作规则、投资的价值、价值的评判基础、推出的机制、产业升级的因素还是在政策的引导因素等方面,已不是传统的证券公司和投资银行所能把握的,更不是保险公司能够充分认识和把握的。因此,保险资金在二级资本市场上的运营也是一个复杂的课题,但这不是本书讨论的内容。

在一级资本市场上,保险公司目前所推动和促进的主要是私募股权投资和房地产投资。这种认识来源于一种政策引导,相关部门认为私募股权和房地产是直接投资主要的领域,这种现象忽略了直接投资资本近年来的发展,忽略了诸如投资银行基金、对冲基金的成长以及智能化运作的发展趋势,所有这些也就是本章所讨论的内容。

总之,保险资金规模巨大,但在直接投资领域、投资方式、投资理念、投资渠道和投资运作方面皆有问题。因此,在巨大的资金使用压力下如何确定投资工具的需求,已产生了冲突和困惑。

从资金的来源和资本性质而言,保险资金是最需要投资智能化管理和投资智能化运作的资金。但很可惜,投资市场上现有的绝大多数投资工具和投资平台,基本上不具有投资智能化管理的能力。以往的直接投资机构的投资业绩,也都是在传统的投资市场上通过非智能化运作而产生的。在一个持续变动、充满复杂因素的投资市场上,现有的直接投资机构的管理经验、管理能力和管理方式,或许并不能真正满足保险资金真实的本质需求、资产增值需求和风险控制需求。

保险资金是目前直接投资领域中,是最可能推动投资智能化管理和发展的驱动力量。作为直接投资领域的新兵,由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者资产管理部门直接进行投资和管理的想法,应当不是被鼓励的方向。应当将保险资金的管理者看成是协调者,主要的功能是选择合适的投资工具、金融工具、投资管理团队、金融资源整合的方案、盈利模式、资产增值模式、资产处置模式……总之,保险基金应当更有效、更专业地进行保险资金管理资源的配置、投资资源的配置和资金的管理,而不是对保险资金本身进行运作,这是由保险公司自身的业务性质所决定的。

在保险公司投资工具的使用层面,应当是一种间接的、多元化的、多阶段的、多工具的和多模式的策略,在这样的策略安排下,保险资金才能更有效、更安全、更科学地进入直接投资领域,并获得期望的成果。

十一、商业银行投资工具

由于银监会及其他政府部门的限制,目前在中国,商业银行在直接投资领域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资本力量。关于银行业是否能混业经营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的监管部门。在当前的情况下,监管部门选择限制商业银行参与PE及创投基金的投资,产业基金的投资,投资银行基金的投资以及对冲基金的投资等。目前,商业银行参与的直接投资的主要领域集中在金融机构,包括投资其他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

商业银行参与直接投资,有许多可以利用的资源和路径,如参与管理直接投资银团、参与产业基金的管理和用资金托管的方式间接参与投资管理等。但以上的业务运营和投资工具的选定,并不是商业银行内部的专业团队所能够完成和实际运作的。目前的中国商业银行从事直接投资运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来自于机构团队的专业度不够。

事实上,商业银行在参与直接投资方面有其天然的优势和资金资源,只不过在专业策划和运作层面、在投资工具的创新和升级方面,需要借助外部的专业力量才有可能实现。因此,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部门或资金管理部门,应当更注重与外部投资银行、直接投资机构和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打造适合商业银行的投资工具和投资管理。

此外,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如何参与金融机构的直接投资,也需要制定周密的投资策略,确定合适而专业的投资工具。

十二、信托基金投资工具

在中国,信托基金一般都是通过信托投资公司的平台去组建和管理的。虽然信托投资公司是信托资金的募集者和管理者,但缺乏直接投资的专业管理经验、资产增值运作的专业能力和资产有效处置的专业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信托投资公司更像是融资的经纪机构,是一个短期资金策划、融资、监管和结算的合法平台。由于受银监会相关政策的限制,信托投资机构的发展以及在这个过程中的投资工具的创新,也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目前,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工具的类型随着监管部门的政策变化而不断变化。前些年,重点推出的是银信结合的产品,即把信托产品设计成一种银行的理财产品来推出;近来,还积极推动一种可转换的投资工具,即将筹来的信托资金以直投的方式进入企业并持有该企业的股权,但以该企业的回购为对冲的条件,最终实现资本的退出和预期的回报。无论操作过程包装成怎样的形式,但在表面形式上仍呈现一种直接投资的模式。

与商业银行一样,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工具的创新与升级,虽然有许多限制因素,但主要的限制因素是信托投资公司内部缺乏高水平的直接投资的管理团队,无法创造出具有创新性的、专业化的投资工具。在很大程度上,信托投资公司的运营模式,仅就投资工具的设计及应用而言,已经远远落后于投资市场的需求,也落后于一级资本市场的发展需求。但是,信托投资公司的投资工具,在投资市场需求和政策监管的夹缝中仍然可以创造出更智能化的投资工具,在降低投资风险和增加收益的同时又能提升信托投资公司在直接投资领域的专业管理能力。

信托投资公司在资金信托的存续期所投资的领域和项目有较大的弹性,因此,在投资管理和与其他专业资源整合方面,均具有很大的空间。信托投资公司是最需要投资工具升级的金融机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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