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言(3)

小狗看世界 作者:(美)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


找到灵感的诀窍在于说服自己,每个人和每件事情背后都有别样的故事。虽然我用的是“诀窍”一词,不过我真正的用意指的是挑战,因为这件事情做起来非常困难。毕竟,作为人类的本能将告诉我们,绝大多数事情既无趣,也了无新意。我们不停地调换电视频道,在选定一个之前要舍弃10个频道。我们去书店走马观花地浏览20部小说后,才会挑选到自己中意的一本。我们筛选、分类并作出判断,我们必须这样做,这个世界光怪陆离的东西太多了。但是,如果你想成为一名作家,就必须每天与那种本能抗争。难道关于香波的故事就不会给人带来情趣吗?当然饶有兴致。如果索然无味的话,我也会顺藤摸瓜最终发掘出其中蕴涵的让人忍俊不禁的东西。

找到灵感的其他诀窍就是洞察到知识和影响力之间的差异。在本书涉及的所有人中,很少有人非常具有影响力或者声名显赫。当我说我尤其对不起眼的天才感兴趣时,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如果你想从中了解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不必从开头看,你可以从中间开始看,因为这些人都是我们这个世界上做实际工作的芸芸众生。我的朋友戴夫,他教给我关于番茄酱的知识,他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人。他致力于番茄酱的研究,这是他的兴趣所在。社会地位高的人都对自己所说的话(可以这么讲)很敏感,因为他们具有能保护自己的地位和特权―自我意识是“趣味”的敌人。在《摊贩》中你会遇到阿诺德?莫里斯(Arnold Morris)这个人,一个夏日里他在新泽西海滨自家厨房里向我演示如何兜售“Dial-O-Matic”切菜机:“大伙儿都来看啊,我将向你们介绍你们平生看到的最令人惊奇的切菜机,”他开始演示。他拿起装烤肉调味品的包装箱,用来做道具。“请上眼哪!”他将它举到空中仿佛举起了蒂芙尼(Tiffany)*花瓶似的。

他将它举在空中,仿佛举起了蒂芙尼花瓶似的。这就是你在位于新泽西海滨某人的厨房里看到的一幕,这里面蕴涵着人生的喜怒哀乐。

4

在青少年时代,我从未想过自己将来会成为一名作家。我本来希望自己做一名律师,在读大学最后那年,我决定将来从事广告业。我向多伦多市18家广告公司发出了求职信,结果收到18封拒绝信,我将这些信在我住处的墙上贴了一排。(这些信现在我还保留着呢。)我想读研究生,可是我的成绩不太好。我向国外某大学申请奖学金,结果遭拒。我最终决定从事写作仅仅出于一个简单的原因,就是我始终认为写作可以成为一份工作。工作带给人的是严肃和畏惧感,而写作则很有趣。

大学毕业后,我为印第安纳州一份名为《美国观察家》(American Spectator)的杂志工作了六个月。后来我去了华盛顿特区,有好几年时间一直在从事自由职业,最终加盟《华盛顿邮报》―从那儿又来到《纽约客》。一路走来,写作从未停止给我带来欢乐和愉悦,我希望我的轻松愉悦能渗透到字里行间。没有什么比某人读了我或者其他人写的东西后,气恼地说:“我才不买这破烂玩意儿呢。”更令人气馁的了。他们为什么气恼?好的作品不能以说服力论高下。无论如何,读者在本书中不会发现那种类型的写作风格。文章好与不好在于是否能让你身临其境,是否能唤起你的思考,是否能让你领略到别人的脑海都在想些什么―即使最后你觉得别人的脑海根本不是你喜欢去的地方。我称这些只言片语为冒险之旅,因为这是那些主人公所希望的。看罢本书读者能忍俊不禁的话,我就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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